昨日,交警在全市开展校巴安全检查行动。图为在华富路一名协警登记检查校巴信息。 深圳商报记者 肖兵峰 摄
昨天,深圳市交警部门设73个查车点在校车经过路段严查校车。记者了解到,本周交警与教育部门联合进校检查校车状况,没参与检查或者检查不合格的校车不允许上路接送学生。下周起,一经查获将暂扣车辆。
昨日,交警部门在全市学校路段、门口和主要道路、过境口岸等地,分早上上学及晚上放学的时段设置73个查车点,出动300余警力。上午7时50分许,宝安交警大队在南头关查车点对一辆宝龙小学的校车资质、安全装备等进行检查,执勤民警发现车内较为拥挤,于是清点了车内人员,发现该车荷载33人,但实际有36人,超载3人。为了不耽误学生的正常上课,交警先将车辆护送至学校后再对车辆进行处罚。
执勤民警告诉记者,此次路面校车检查重点检查4项:一是查“四证”(校车许可证、驾驶证、交强险、行驶证),重点检查校车是否持有《校车许可证》,由于目前为教育局、交委、交警联合检查的衔接期,对有效期在2013年4月30日以后的《校车许可证》、《粤港学童接送专员车备案证》的,可以正常上路行驶;检查校车驾驶人是否具备校车驾驶资格,驾驶证上必须有签注准许驾驶校车及相应车型,对检查发现驾驶人无驾驶校车资格的,由执勤民警根据“123号令”对其进行处罚(记12分)。二是查处校车无牌无证、假牌套牌、报废、拼装、超载、超速、不按规定投保、未喷涂放大牌号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三是检查校车车况及安全装置,对不符合要求的可采取警车护送到校或勒令学校派车转运等灵活处置方法,待其将学生安全送达后再行处理。
据统计,昨日行动第一阶段共检查609辆校车,无校车驾驶证资格1辆,无《校车许可证》12辆,无牌无证1辆,超载2辆,其他交通违法40宗。
据交警局有关负责人介绍,8月31日至9月6日期间,各区交警大队、教育行政部门将联合采取进校检查或设立统一检查点的方式,分片区对全市校车及校车驾驶人开展排查,重点对校车车况、安全装备及校车驾驶人资质等进行登记造册。从9月9日开始,没有参加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校车,发现接送学生上路行驶的,一律查扣并处罚。
从9月2日后,交警还将依托早晚高峰持续开展校车的检查整治,同时,各辖区交警大队还将安排警力加强上学、放学时段的交通管理,对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加强管理,对违停车辆较多、交通秩序较乱、经常拥堵路段等交通复杂地区的学校,定人定岗加强指挥疏导,确保有专人使用“交通护卫旗”,护卫学生安全过马路。同时,整治校园周边车辆乱停放、鸣笛、占道和其他各类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交通违法行为。(记者 沈小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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