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南宁1月9日讯(记者童政、周骁骏) 2011年,广西公安机关从自身实际出发,积极探索适合广西实际、体现广西特点的社会管理新路子,取得明显成效。
——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创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的“一个决定、四个配套文件”、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一个决定、十七个配套文件”以及慎用善用警力的意见、加强公安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自治区公安厅出台推动广西公安事业新发展新进步的三年规划等规范性文件,有效解决了一批长期制约广西公安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公安机关围绕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和北部湾开放开发战略,推出了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
——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编制了《广西社会管理创新“十二五”规划》,由自治区公安厅牵头起草的《广西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办法》通过政府审定并列入地方性法规。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禁毒人民战争考评办法和责任追究办法。出台加强户籍改革的相关规定。已有10个市实施了城乡统一的“一元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占全区总人口的68.73%。自治区人民政府先后出台了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暂行办法、加强农村留守儿童保护工作的意见以及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救治、管理办法等,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管控。发动各种社会力量,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社会闲散青少年、吸毒人员等特殊人群的帮扶。试点实行艾滋病感染者隔离集中管理,同时推广社区戒毒和治疗康复工作,使吸毒人员和艾滋病人及时得到救治。建设“网上公安局”、“网上派出所”、开通“厅(局)长信箱”和官方微博,畅通警民联系渠道。在各大门户网站设立“虚拟警察”和“报警亭”,加强网络虚拟社会管理。实施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立自治区、市、县三级应急救援机构,火灾形势总体平稳。建立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全社会广泛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体制,推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标”连续7年下降。
——紧紧围绕巩固民族团结,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充分认识民族问题的复杂性、敏感性和长期性,妥善处理民族矛盾、严厉打击挑拨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的违法犯罪行为。历时3年,投入9亿多元对桂西北少数民族地区的1157个50户以上的村寨开展防火改造,极大改善了桂西北少数民族地区消防安全条件。建立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长效机制,深入开展社会矛盾“大排查、大接访、大调处、大防控”活动,推行“五级五长接访”和“公安信访超市”机制和派出所“三级限时调解”制度,将化解矛盾纠纷、解决信访问题的关口前移,从源头上解决纠纷、信访问题,促进了民族团结。2011年全区公安机关共调解纠纷14.15万起,同比上升20.1%;群众来信来访5955件,同比下降17.19%。
——紧紧围绕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积极服务国家周边外交战略,加强与东盟国家在反恐、打击边境犯罪、执法人员培训等方面的合作。实施“爱民固边”战略,推行边境通道管理“路长制”,提高群众的边防意识,推动军、警、民联防联动,促进了边境和谐安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和社会平安的新期待,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先后开展了打黑除恶和打击传销、黄赌毒、“两抢一盗”、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假币、假发票等专项行动和社会治安综合整治“三大战役”。出台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决定,推动复合型警务机制改革,在城市和城镇设立警务工作站、实施“天网工程”,在农村推行有偿与义务相结合的群防群治防控体系。城乡警务战略的实施,使基层民警占总警力85%以上,2011年全区街面“两抢”犯罪案件自2009年以来首次实现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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