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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海关发布六项新举措力促湖南文化产业发展

2012年02月23日 16:23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2月23日长沙讯 (记者刘麟 谢瑶、通讯员黄勇华) 2月23日,长沙海关分别与湖南省文化厅、湖南广播电视台、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传媒”)等单位签署合作备忘录,就支持湖南文化产业走出去引进来等达成共识。据了解,海关与文化企业签署合作备忘录,出台促进文化产业措施在全国海关还属首次。

    近年来,随着湖南“文化强省”战略的实施,文化产业已成为湖南重要的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全国乃至世界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文化产品走出去、引进来也得到较快发展。据海关统计,“十一五”期间,湖南省文化产业保持了年均20%左右的增长速度,2010年全省文化产业总产出达到1869亿元,占GDP比重为5.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中部排名第一。中南传媒与美、俄、英等国家和地区的100多家出版机构建立了贸易关系,每年在海外推介销售书目种类20种以上。一批具有民族性和原创性特色的动漫及其衍生的系列产品走进了36个国家和地区。但湖南省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总量偏小,结构有待调整,部分文化企业与海关的沟通交流较少,对国家优惠政策和海关通关程序还不甚了解。

    为贯彻中央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海关总署“四好”总体要求,长沙海关专门组成了工作组,对湖南文化产业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调研,针对湖南文化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和实际,提出了支持湖南文化产业走出去引进来6项新措施。

    一是主动与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大型文化企事业单位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先行与湖南省文化厅、省广播电视台、中南传媒签署合作备忘录,建立协作配合的长效工作机制;采取联合培训、讲座和送政策上门等形式,定期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服务。二是指导文化企事业单位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对国家鼓励发展的文化产业和项目,进口自用且国内不能生产的设备和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减免税手续;对已到港正在办理但尚未办妥减免税手续的进口货物,在政策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可予凭保放行;引导重大文化产业项目、文化创意企业入驻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促其利用保税物流功能。三是支持文化企事业单位适用便捷通关措施。对文化演出、会展等暂时进出境货物、物品,在提供海关依法认可的担保后,给予通关便利;对我省落地境外电视频道与省台的节目流通,在政策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实行担保验放;对进出口批量大、不适合在口岸验放的货物、物品,采取上门验放;对时限要求高的图书、期刊、影视产品等,经企业申请,海关审核批准,可以实行提前申报、预约通关、应急验放、担保验放等措施。四是扶持和培育我省文化企事业做大做强。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坚持“守法便利”原则,培植更多的文化企业成为AA类和A类企业;支持省内大型文化企事业单位到海外开拓市场,为其开展加工贸易、服务外包等业务提供便利。五是强化文化产业进出口统计信息服务。加强文化产业进出口统计分析和监测预警,适时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提出政策建议,为地方党政决策和文化企事业单位发展做好服务。六是加大文化产品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力度,严厉查缉进出境违禁品。鼓励和引导名牌文化产品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为其提供维权便利;严厉打击侵权货物、物品进出境行为,促进湖南省文化产品和服务产业的健康发展,提高文化产品在国际市场的信誉;集中打击各类非法出版物走私活动,将危害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危害国家安全稳定及危害社会公德的文化产品拒于国门之外,为国家政治、文化建设把好关。

    长沙海关李文健关长表示,中央十七届六中全会为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描绘了一幅宏伟蓝图,海关在努力推动文化产品走出去、请进来方面既有可为的空间,也有应为的职责。长沙海关将发挥进出境环节的“文化把关服务”作用,全力支持湖南文化产业做大做强,竭力推动湖南文化产业创新发展。

 

(责任编辑:尹彦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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