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广东省“十二五”规划纲要全文(2011-2015年) 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资料:广东省“十二五”规划纲要全文(2011-2015年)

2012年06月11日 11:20   来源:政府网站   
    第二章努力增加农民收入

    加大支持力度,完善帮扶制度,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提高农民农业生产收入,努力使农民工资性、转移性、财产性收入获得较快增长。

    第一节促进农民转移就业

    加大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力度。加强农民职业技能和创业能力培训,实施农村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和基本技能培训工程,力争实现全省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构建城乡一体、覆盖全省、简单易用的就业信息平台,提高农民外出务工择业效率。清理城乡劳动者差别性就业政策,努力实现农民工与城镇就业人员同工同酬。

    第二节加大制度性补助力度

    稳步提高主要农产品收购价格,坚持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继续实行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提高补贴标准。逐步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和报销水平,增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扩宽筹资渠道,上调扶贫补助标准。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扩大农村家庭生活补助覆盖面。完善农村灾民救助制度和重大疾病防控制度。逐步建立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经济补偿制度。

    第三节扩大财产增收途径

    鼓励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确保农民土地权益流转收益应享尽享。按照同地同价、保障权益原则,健全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机制。全面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鼓励和推动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合理流转。开展水权和海权等体制改革和经营方式改革的试点工作,拓宽农民用益物权领域。积极探索推进农村资产要素市场化,发展农村投资理财服务,释放农民财产性增收潜力。

    第三章大力推进宜居乡村建设

    加强农村规划建设,注重整洁卫生、环境保护,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建设具有岭南特色的生态宜居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第一节优化农村建设布局

    坚持发展、保护与文化传承相协调,科学编制村镇规划,促进村镇内部合理分区和公共服务设施合理布点,加强与外部基础设施的衔接,推动名镇名村建设试点。建立健全新农村建设示范、扶持、激励机制,开展“万村百镇”整治,因地制宜拆除空心村、合并小型村,规范对农民自建房的建设管理,努力打造安居、康居、逸居并具有岭南特色的宜居村镇。以县为单位,每年推进10%建制镇和自然村整治建设,到2015年完成全省一半以上的镇村整治。

    第二节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提高农村地区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财力保障水平。以农村道路、清洁能源、饮水安全、农田水利、信息畅通为重点,促进城市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向农村延伸,形成城乡衔接的公共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网络,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农村出行公交化步伐,建成覆盖城乡、快速便捷的公交客运网络。提高可再生能源在农村能源结构中的比重,积极推广沼气、小水电、风能、太阳能等环保型能源,继续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工程。加快建设与城镇供水网联接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大力推进村村通自来水,让老百姓喝上干净水、放心水。实施新一轮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加大农用地整理开垦力度,加快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和标准鱼塘建设。加强农村信息化建设。

    第三节改善农村环境卫生

    全面推进“五改”、“三清”和“五有”注等整治和建设,促进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容村貌根本改观。开展农村卫生清洁行动,加快建设农村垃圾、污水集中处理系统,实现农村废弃物和人畜粪便无害化处理。参照市政模式,设立村级环卫队伍,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长效清洁机制。大力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宣传力度,引导和帮助广大农民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专栏13:新农村建设重点项目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东江、西江、北江、韩江、鉴江等流域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区域农村连片整治试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605万人的饮水问题,基本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建设现代标准农田500万亩。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危房改造54万户,基本完成农村泥砖房改造。大中型水库移民危房改造工程:大中型水库移民危房改造14.16万户、涉及64.95万人,基本解决大中型水库移民住房问题。经济综合开发示范镇建设项目: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建设经济综合开发示范镇公共基础设施。大中型沼气处理示范工程:建设750宗大中型沼气示范工程。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项目:建设省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和农业投入品鉴定检测中心、市级农产品质量检测监测中心20个、县级农产品质量检测监测中心100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200个。


    第四章完善农业农村发展机制

    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完善城乡平等的要素交换关系,推进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第一节完善农村要素资源配置机制

    在依法自愿有偿和加强服务基础上推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土地增值收益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按照节约用地、保障农民权益的要求推进征地制度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加快制定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以农村宅基地置换城镇商品房的制度,提高农村土地使用效率。建立健全农村急需的专业技术型、市场经营型人才引进和常驻机制,深入开展“大学生村官”、科技人才下乡等工作。积极探索整合各类支农资金的有效方式,提高农业生产扶持资金使用效率。支持云浮推进全省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

    第二节构建农业农村现代金融服务体系

    健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扩大村镇银行覆盖面,积极引导各类金融机构进入农村金融服务领域。完善现代农村信用和担保体系,设立县级征信中心,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积极为贫困农户提供贷款担保和贴息支持。创新涉农金融产品与服务,积极开展小额贷款业务和微型金融服务,促进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显著增强农村金融机构支农功能。规范发展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引导民间借贷健康发展。推进政策性农林渔业保险试点,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逐步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支持梅州等市开展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

    注:“四区”包括珠三角都市农业区、潮汕平原精细农业区、粤西热带农业区和北部山地生态农业区。“两带”包括沿海海水增、养殖农业带和南亚热带农业带。

    注:“五改”指改路、改水、改房、改厕、改灶;“三清”指清理垃圾、清理河塘、清理乱堆放;“五有”指有村庄整治规划、有文体活动场地、有绿化美化、有垃圾收集屋、有污水处理简易设施。

    第六篇 统筹城乡提升城镇化发展水平

    把推进城镇化作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重要抓手,积极探索绿色、智慧、包容、人本的城镇化发展道路,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第一章提高城镇化质量

    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推动城市空间整合,优化布局和形态,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全面提高城镇化发展水平,建设生态优美、和谐宜居的美好城市、幸福家园。

    第一节优化城镇空间布局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完善功能、以大带小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城镇布局。以大城市为依托,以中小城市为节点,构建以珠三角城市群为核心,以汕潮揭都市区、湛茂都市区和韶关都市区为重点,以沿海发展带和深(珠)穗—穗清韶城市功能拓展带为主轴的“一群、三区、六轴注”的网络化城市发展战略格局。携手港澳打造亚太地区最具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

    第二节提升城市现代品质

    合理确定人口空间分布和建成区开发强度,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完善基础设施和配套生活设施,保护历史文化资源和生态环境,打造高品质的城市公共空间。按照人性化、智能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提高城市综合管理和服务水平。提高交通、能源、市政、应急指挥等信息化水平,建设智慧城市。在大中城市大力发展大运量和常规地面公交,推进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等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开发和完善城市慢行系统。继续加强人防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市市推进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改造,到2015年完成200条城中村改造,基本完成城市内化工厂、钢铁厂、高危企业搬迁。扩大公共活动空间,营造绿色和谐人居环境,建设一批设施完善、环境优美、具有岭南特色的幸福城市、宜居社区。引导特大城市功能疏解和产业结构优化,缓解中心城区压力,预防和治理交通拥堵等“城市病”。

    第三节促进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科学规划城市群内各城市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强化中小城市产业功能,增强小城镇公共服务和居住功能,推进城市交通、通信、供电、供排水等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和网络化发展。以专业化、特色化、卫星城为取向,培育一批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吸纳人口多的县城和建制镇;以沿海、沿江、沿轨道交通站场为重点,高水平建设一批具有滨海、滨江岭南特色的小城镇和以公共交通为导向开发的城市综合体、新市镇。实施岭南特色老街区复兴工程,复兴一批拥有成片岭南建筑的老街、镇、巷,恢复水清岸绿的河涌。支持清远等市建设休闲宜居的大广州卫星城。
专栏14:城市提升项目
城市地铁项目: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等市新增地铁通车里程400公里。城市供水项目:建设湛江鉴江供水工程、茂名东南部沿海地区调水工程、潮州港经济区供水工程、河源新丰江直饮水等项目,全面提升城市供水保障能力。城中村改造项目:改造大中城市城中村200个。城市河涌整治项目:整治城市河涌100条。全省绿道建设项目:推进各城市内部绿道和社区绿道规划建设,进一步加强绿道网设施配套和使用管理,并在珠三角地区绿道互联互通的基础上逐步向粤东西北地区延伸。城际轨道交通沿线综合开发项目:选择若干珠三角城际轨道站点作为试点,制定并实施站点周边土地控制性详细规划,推进建设一批城市综合体、新市镇或特色小镇。


    第二章强化中心城市集聚辐射功能

    增强中心城市的集聚资源和引领服务功能,进一步优化发展布局,提升发展水平和竞争力,扩大辐射范围,发挥龙头带动作用。

    第一节提升广州服务带动功能

    增强广州作为国家中心城市的高端要素集聚、科技创新、文化引领和综合服务功能,强化组织经济活动和配置资源的中枢作用,突出发展服务经济,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在国际商贸中心、世界文化名城、国家创新型城市、综合性门户城市、区域文化教育中心和全省宜居城乡的“首善之区”建设上取得实质性进展,建设面向世界、服务全国的国际大都市。

    第二节增强深圳创新引领功能

    强化深圳全国经济中心城市和国家创新型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继续发挥深圳作为经济特区和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示范作用,加快推进发展模式、体制机制、科技、产业和社会文化全面创新,建设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重要基地,联手香港打造深港创新圈,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和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

    第三节发挥区域中心城市带动作用

    提升珠海、汕头、湛江、韶关等市作为区域性中心城市的综合承载能力和服务功能,进一步聚集经济和人口。加快建设粤东、粤西城镇群,带动区域整体发展。其它城市突出自身独特的城市秉赋,错位发展,壮大综合实力,形成多极发展局面。

    第三章发展壮大县域经济

    把县域经济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关键环节和提高区域竞争力的重要层次,深化县域体制机制改革,不断增强县域综合实力,推进富县强镇取得新进展。

    第一节提升县域综合实力

    以壮大经济规模、增加财政收入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目标,将发展县域经济与保护生态环境有机结合,推动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三化并举”,促进城乡互动协调发展。以工业园区为依托,改善投资软硬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注重发展配套经济和特色经济,大力培育县域优势产业、优势企业和优势产品。以民营经济为主攻方向,培育县域经济新的增长点。积极推进县域功能分区,不断优化县域空间布局。集中力量建设县城、中心镇和专业镇,2015年完成专业镇“一镇一策”转型升级改造。加快城镇化进程,通过完善教育、医疗等生活配套设施引导人口和产业向县域城镇集聚,支持有条件的县城和中心镇发展为中小城市。

    第二节深化富县强镇事权改革

    积极建立扩权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扩大县镇政府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促进县镇政府权力与责任相一致。优化镇级政府组织结构,规范上级派出机构与镇级政府关系,探索建立镇(乡)分类管理动态机制,激发镇(乡)发展活力。创新特大镇管理体制,赋予珠三角地区特大镇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深化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完善基层政权组织财政保障机制,加强县镇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

    第四章推进城乡一体化管理

    坚持综合配套、协调推进,统筹城乡管理,推动城市资源向农村输出,促进城乡互动、良性循环、共同发展,珠三角率先建成全国城乡发展一体化先行示范区。

    第一节统筹城乡规划建设

    推进城乡规划全覆盖,统筹优化城乡生产、居住、生态和基础设施的空间布局。加快村镇规划编制,力争到2015年全省实现所有建制镇的总体规划和中心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80%以上村庄完成规划编制。制定优惠扶持政策,积极引导城市资源投向农业农村。探索农村住房制度改革,将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逐步纳入城乡住房保障体系。

    第二节统筹城乡社会管理

    改革传统的农村社会管理方式,推动城市社会管理服务体系向农村延伸,构建适应新农村建设需要的农村社区组织体系。推进中山、惠州等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支持汕头、佛山争取列为国家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积极探索打破城乡分治,促进城乡互动的社会管理新格局。

    第三节统筹城乡户籍管理

    建立城乡户口统一登记管理制度,加快与户籍制度相关的配套改革,加快消除城乡居民在教育、医疗、社保、就业、住房等方面不合理的政策限制。统筹优化城乡劳动力结构和人口布局,特大城市要控制人口规模、优化人口结构,大城市要加强和改进人口管理,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要根据实际放宽落户条件。全面开展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引导农村人口有序向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聚集。

    注:六轴指以沿海发展带和深(珠)穗-穗清韶城市功能拓展带两个主轴,云浮-肇庆-佛山-广州-河源-梅州、汕头-潮州-揭阳-梅州、惠州-河源和海安-廉江四个城镇发展副轴。

  第七篇 联动融合构建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把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作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紧迫任务,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优化提升珠三角,支持东西两翼振兴发展和粤北山区生态发展,统筹陆海开发,促进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第一章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

    树立新的开发理念,明确开发方向,完善开发政策,规范开发秩序,提高开发效率,形成主体功能定位清晰,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互协调的空间开发格局。

    第一节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将全省的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生态发展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对人口密集、开发强度偏高、资源环境负荷偏重的珠三角核心区域要优化开发。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集聚人口和经济条件较好的东西两翼和粤北部分地区进行重点开发。对影响全局生态安全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和保障农产品供给安全的农产品主产区,要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化城镇化开发。对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资源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要禁止开发。遵循不同国土空间的自然属性,构建“核心优化、双轴拓展、多极增长、绿屏保护”注的国土开发总体战略格局。

    第二节实施分类管理的区域政策

    按照区域主体功能定位,配套完善财政、投资、产业、土地、环境等政策。完善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实施生态激励型财政政策,加大对生态发展区域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实行按主体功能与按领域安排相结合的政府投资政策,按主体功能安排的投资主要用于支持生态发展区域和禁止开发区,按领域安排的投资要符合各区域的主体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修改完善现行产业指导目录,明确不同主体功能区的鼓励、限制和禁止类产业。实行差别化的土地管理政策,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对不同主体功能区实行不同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环境标准。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和利益补偿机制,引导各地区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定位推进发展。

    第二章推进珠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

    坚持政府推动、市场主导,突破体制障碍,强化统筹协调,整合内部资源,推进珠三角经济一体化取得实质性进展,全面提升珠三角整体竞争力。

    第一节加快珠三角区域一体化进程

    以交通一体化为先导,以广佛同城化为示范,积极推进珠三角基础设施、城乡规划、产业布局、环境保护和公共服务一体化,基本建成珠三角城际轨道网络主架构、智能化电网、天然气主干管网和成品油输送管道,实现车辆通行费年票互认、公共交通一卡通和电信资费同城化;基本建立一体化水资源保护开发格局、信息化格局和区域产业协调发展格局;实现区域环境污染联防联治,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城市群空间布局明显优化,城乡发展融合互动;基本实现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到2015年,基本实现珠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

    第二节提升珠三角区域整体竞争力

    积极推进广佛肇、深莞惠、珠中江“三大经济圈”建设,建立利益补偿和共享机制,增强核心城市的辐射带动能力,促进各经济圈内部及相互之间融合发展。打破行政体制障碍,有效整合各类资源,推进产业高端化发展,为全省转变发展方式发挥先导示范作用,建设成为我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的主体区域和辐射带动华南、中南和西南地区发展的龙头。
专栏15:推进珠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重点
交通基础设施:加快建设轨道交通网、公路网,提升拓展港口功能,加强综合交通枢纽和集疏运系统规划建设,推进运输服务一体化。能源基础设施优化电源结构和布局,构建一体化智能电网、油品输送管网和天然气“全省一张网”,推进能源管理一体化。水资源基础设施:推进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调度管理一体化,促进供排分流,推进城乡水利防灾减灾一体化。信息基础设施统筹规划建设信息网络,率先推进“三网融合”,推进信息服务一体化。产业发展:以先进制造业、优势传统产业及现代农业为基础,形成空间集聚、产业集群、功能集成、高度协作、合理高效的产业一体化空间布局。城乡规划:统筹规划城乡空间布局,促进城镇集约发展,构建低碳生态化、高效能、高品质的城乡规划建设模式,明确城乡区域一体化发展的路线图。环保生态:统一规划建设区域环境基础设施,建立健全区域环境污染联防联治机制,统筹建设区域自然生态系统,合力构筑区域生态支持体系,建成生态城镇群。基本公共服务:推进资源共享、制度对接、待遇互认、要素趋同、流转顺畅,逐步统一城乡基本公共服务。


    第三章促进粤东西北地区跨越发展

    充分发挥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撑带动作用,创新发展模式,优化产业布局,加快提升发展水平和层次,形成环珠三角经济快速增长带。

    第一节深入实施“双转移”战略

    充分发挥珠三角地区的辐射、服务和带动功能,促进产业转移,形成梯度发展、分工合理的多层次产业群和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产业协作体系。办好产业转移工业园,支持珠三角与粤东西北地区开展多种形式的产业转移与合作,提升产业转移园区建设水平,形成一批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区域增长极。重点推进汕尾、阳江等沿海地区形成重大产业集聚区,清远、云浮、韶关、梅州、河源等山区市形成若干专业集聚区,支持办好“深圳—汕尾特别合作区”和“广东顺德(英德)产业园”。完善粤东西北地区与珠三角各市劳务合作机制,共建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示范基地,促进劳动力转移。“十二五”期间,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域带动能力进一步增强,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300万人。

    第二节构建东西两翼沿海经济带

    把发展海洋经济作为推动东西两翼沿海地区跨越发展的重要引擎。加快建设以石化、钢铁、船舶制造、能源生产为主的沿海重化产业带,发展特色经济、海洋经济和现代农业,建设成为我国乃至世界级的重化工业基地和物流基地、新能源产业基地、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现代农业示范区,成为全省新的经济增长极。以基础设施一体化为先导,强化区域内部基础设施统筹衔接,加强与珠三角和周边相邻省(区)的对接,重点建设沿海综合运输主通道。支持促进粤东经济一体化和提升粤西区域合作水平,加快“汕潮揭”城市群建设和“湛茂阳”经济圈发展。促进粤东地区与海峡西岸经济区、粤西地区与北部湾经济区的融合发展,强化粤东对台及东盟经贸交流合作,粤西参与大西南和东盟等区域合作。

    第三节打造粤北生态特色经济新区

    充分发挥粤北地区的资源优势,把借力发展与提升自身发展能力紧密结合起来,实行“面上保护、点上开发”,积极承接产业转移,走特色发展、生态发展道路,实现绿色崛起,建设成为具有岭南生态特色的经济新区和广东最重要的生态屏障。着力推进特色优势资源产业化,培育环境友好型产业,发展现代农业和生态旅游,建设我省特色制造业集聚区和珠三角先进制造业配套基地,创造条件发展高技术产业。支持生态发展区域向珠三角地区提供优质源水、农产品。进一步加大以交通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的扶持力度,重点建设京港澳综合运输主通道等基础设施,增强对山区发展的支撑能力。加强北部山区与周边省份的经济协作。
专栏16:粤东西北地区综合运输通道重点推进项目
铁路:琼州海峡跨海通道、广梅汕龙湖南至汕头段增建二线、粤东疏港铁路、茂名至湛江、合浦至湛江广东段(沿海铁路)、湛江东海岛铁路、茂名博贺港疏港铁路、浦城至梅州广东段、鹰潭至梅州广东段、韶关至柳州广东段等,总里程约800公里。高速公路:汕昆高速龙湖至揭东段、汕湛高速汕头至揭西段、汕湛高速揭西至博罗段、潮州至揭阳、揭阳至惠来、包茂高速粤境段、济广高速平远至兴宁段、兴汕高速兴宁至陆河段(含畲江至华阳支线)、清连高速连州至凤埠段、广清高速北延线、二广高速连州至怀集怀城段、云岑高速双凤至榃滨段、梅龙高速省界至三角段、梅州环城高速东环段、梅州至平远段等,里程约920公里。


    第四节加大扶贫开发力度

    全面推进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加大扶贫投入,强化财政金融支持,有效整合扶贫资金,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深入推进开发式扶贫,大力推进产业、教育、科技、旅游、搬迁等扶贫。积极开展贫困户就业培训和贫困户子女免费技能培训,着力提高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收入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有序开展移民扶贫。加大对原中央苏区县等革命老区和边远山区、少数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

    第五节促进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把实现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区域协调发展的主要目标。在增强欠发达地区自我发展能力的同时,加大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加强民生、社会事业建设,建立多元化的供给制度,逐步缩小区域间教育、卫生、文化体育、交通等基本公共服务的差距,完善生活、住房、就业和医疗保障。

    第四章建设海洋经济综合开发试验区

    探索海洋开发新途径和海洋综合管理新模式,率先基本建成海洋强省,争当全国海洋事业科学发展的排头兵。

    第一节优化海洋开发空间布局

    加快编制广东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优化海洋经济空间布局,规范海洋开发利用秩序,深化港口岸线资源整合,实现海岸、海域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着力建设珠三角海洋经济优化发展区,粤东、粤西海洋经济重点发展区,积极构建粤港澳、粤闽、粤桂琼三大海洋经济合作圈,科学统筹海岸带、近海海域、深海海域和海岛地区四个海洋保护开发带,推进形成“三区、三圈、四带”的海洋综合开发新格局。推进海洋经济发展试点省建设,建设成为提升我国海洋经济国际竞争力的核心区和全国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示范区。(图2:广东省国土和海洋开发区域示意图)

    
专栏17:海洋开发空间布局
三区”:珠三角海洋经济优化发展区,着力发展海洋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海洋服务业。粤东海洋经济重点发展区,重点开发汕头东部城市经济带、汕尾品清湖滨海新城、潮州西澳港区综合开发、揭阳惠来临海工业集聚区等工业与城镇建设区。粤西海洋经济重点发展区,重点推进湛江东海岛南部、角尾湾、茂名博贺、水东湾、阳江面前海、海陵大堤东等工业与城镇建设用海区开发。三圈”:粤港澳海洋经济合作圈。加强粤港澳在海洋运输、物流仓储、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岛开发、旅游装备、邮轮旅游和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方面的合作。粤闽海洋经济合作圈。扩大与福建在现代海洋渔业、滨海旅游、海洋文化等领域的合作。粤桂琼海洋经济合作圈。对接北部湾经济区和海南国际旅游岛,重点加强滨海旅游、现代海洋渔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涉海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合作。四带”:统筹开发海岸带、近海海域、深海海域和海岛地区,形成四条各具特色的海洋开发保护带。


    第二节深化海洋综合开发

    大力提升传统优势海洋产业,加快培育壮大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约发展高端临海产业集群,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积极发展深海海洋装备制造业,力争在海洋勘测船、大型油气运输船、深海钻井平台、海底工作站等技术和产品方面取得积极进展,加快珠海深水设施制造基地、深圳海洋石油开采装备制造基地建设。推进海洋科技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实施重大海洋科技攻关,加快现代海洋装备、海洋生物、海水综合利用、海洋可再生能源技术的成果转化,在广州、深圳、湛江、汕头、揭阳等海洋开发密集区,建立一批海洋科技成果高效转化示范区。争取国家支持建设深海生物资源中心,完善深海基因资源和工业微生物研发平台,建设具有国际水平的深海生物样品库、深海大洋微生物菌库。提升海洋养殖业和捕捞业水平,推动江门、阳江等地建设渔业外海生产基地,在茂名、潮州等地建成一批水产品精深加工园区和国家检测重点实验室。重点在广州、深圳、珠海、湛江、惠州等地布局建设南海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后勤基地、油气终端处理和加工储备基地,建设成为我国南海战略资源保护开发的重要保障基地。

    第三节加强海洋保护

    加强近岸海域污染控制,实施海岸带地质调查,健全海洋环境评价制度。开展人工鱼礁建设,推动惠州大亚湾、汕尾、阳江等地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实施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增殖行动和海岛生态整治修复工程。加强海洋自然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强化海洋污染防治,提升海洋观测监测、预报应急、海上船舶安全保障、海洋基础信息等海洋公共服务能力,逐步建立完善的区域性海洋环境保障体系和海洋公共服务体系。

    注:“核心”指珠三角核心区;“双轴”指沿海拓展轴与南北拓展轴;“多极”是指以重点开发区域——珠三角外围片区、粤西沿海片区、粤东沿海片区和粤北山区点状片区为新的增长极;绿屏指以北部环形生态屏障、珠三角外围生态屏障以及蓝色海岸带为生态安全屏障。

    第八篇 绿色发展保护秀美山川

    把推进绿色发展作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重要着力点,倡导绿色发展理念,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第一章加强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

    加强资源节约,全面推进节能降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快循环经济发展,建设节约型社会。

    第一节继续深入推进节能降耗

    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抓好工业、建筑、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节能,继续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和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提高产业招商引资项目的能耗准入门槛,推进高耗能企业节能技改或转移。大力发展绿色社区和绿色建筑,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强用电需求侧管理,建立节电管理长效机制。推广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加快推进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建立健全用能单位主体责任制,完善能耗统计、监测体系,加大节能执法力度。

    第二节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

    实行资源利用总量控制、供需双向调节、差别化管理。建立能源和矿产资源稳定供给渠道及储备体系,加强能源和矿产资源勘查和合理开发利用。完善土地管理制度,强化规划和年度计划管控。充分挖掘建设用地潜力,加快推进“三旧”改造,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建设国家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继续抓好利用山坡地和依法科学围海造地工作。大力节约原材料,鼓励生产和使用节能节水节材产品、再生产品,减少一次性用品和包装材料的使用。建设节水型社会,提高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推进农业节水和城市节水。

    第三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以提高资源产出效率为目标,推进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循环经济发展。推动清洁生产向纵深发展,实施清洁生产企业分级管理,鼓励企业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综合利用水平。加强废弃物综合利用管理,探索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合理规划建设全省废旧物资拆解设施,严格行业准入标准,加强电子废物综合利用管理。加强再制造技术研发与应用。加快建设城市社区和乡村回收站点、集散市场、分类分拣“三位一体”的回收网络,推进再生资源规模化利用。继续推进循环经济试点,加快建设省循环经济园区,大力培育资源综合利用龙头企业,建设“企业—园区—产业—社会”的循环经济框架体系。积极推进湛江钢铁和石化两大产业内部、产业间及产业与社会间三大层次的循环经济,建设东海岛循环经济示范区。

    第二章加强环境保护

    优先解决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空气污染、水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和环境权益,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一节加强水污染治理

    加大饮用水源地污染综合整治力度。强力推进淡水河、石马河、前山河、练江等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强化重点污染源工业废水达标排放,推进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加快建设和完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开展重点流域农村连片整治,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逐步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降低农业面源污染。到2015年,全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5%以上,其中珠三角达到85%以上;国控、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75%以上,基本解决珠三角河涌污染问题。

    第二节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实施大气污染联防联治,重点防治电力、钢铁、水泥等行业的污染排放,控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重点解决珠三角大气灰霾问题。在电力行业全面推行低氮燃烧技术,推动火电机组配套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加强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控制,提高新车准入门槛和车用成品油标准。实施生产企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到2015年,全省地级以上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以上标准的天数占全年比例保持在95%以上。

    第三节提高固体废物安全处理处置水平

    合理规划建设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加强全省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的监管。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重点推进县城垃圾无害化处理,统筹乡镇和农村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开展城市垃圾收集处理示范工程建设。在珠三角地区建立完善垃圾分类收集系统,并逐步向粤东西北地区推广。推进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提倡热电厂、垃圾焚烧厂、水泥厂等协同处置污泥。以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示范、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防治工程为重点,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到2015年,全省各县均建成1座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0%以上,其中珠三角地区达到85%以上;重点监管单位危险废物安全处理处置率达到10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5%。

    第四节全面提升环境监管水平

    加强对放射性和电磁辐射装置的安全监管,从源头控制和防范安全隐患。建立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企业自动监控系统,加强对土壤污染监测治理。统筹环境监管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环境监测能力和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处理能力,完善在线监控系统联网管理运行制度,健全监管减排责任体系。实行项目“区域限批”或“行业限批”,健全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控制及分配管理办法和排放控制标准体系。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健全重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建立环境保护社会约束和监督机制。
专栏18:环境治理重点项目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污水管网约1.5万公里,新增污水处理总规模约600万吨/日,新增再生水利用处理规模96万吨/日。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88个,无害化处理能力4.06万吨/日。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工程:建设18个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处理能力5000吨/日。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工程:建设一批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工程,处理能力36.5万吨/年。水环境综合整治:建设截污管网、河道整治、水库清淤等。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程:建设重金属污染源综合整治工程、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示范工程、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等。燃煤火电厂降氮脱硝工程:完成全省12.5万千瓦以上现役燃煤火电机组共59台2306.5万千瓦降氮脱硝改造,新建燃煤火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硝设施。


    第三章推进生态建设

    坚持保护优先,加大生态保护和建设力度,全面维护生物多样性,加快建设高水平旅游集聚区,促进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

    第一节大力构建生态安全屏障

    逐步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加大生态公益林建设和保护力度,综合治理水土流失,构建“两屏、一带、一网”注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加强重点饮用水源地、生物敏感区、湿地的治理保护,加快建设沿江沿海防护林及水源涵养林等带状生态工程,推进林相改造和林种结构调整。加强森林抚育与管理,扩大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质量,增加森林碳汇。加强森林生态监测。扩大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范围,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力度。全面推进生态文明万村绿行动,建设城市景观林、公共绿地和城(镇)郊围城防护绿化带,维护农田保护区、农田林网等绿色开敞空间。以珠三角绿道网为依托,逐步构建全省互联互通的绿道网,使之成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标志性工程。开展全国生态文明试点和林业生态县建设,加快建设林业生态省和现代林业强省。

    第二节全面维护生物多样性

    坚持以物种就地保护为主,加强自然保护区、湿地和森林公园建设和监管,重点保护南亚热带季风常绿阔叶林、河口沿海红树林等生态系统,以及珠江口中华白海豚分布区、惠东港口海龟分布区等海洋海岸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域。大规模启动南岭生物多样性建设与物种保护工程,加快粤北生态修复。加大物种迁地保护力度,加强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建设林木种质资源库和树种基因库,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建立濒危动物繁育中心。强化生物多样性监测、评估和预警,有效防范物种资源丧失和流失。加强生物安全管理,积极防治外来物种入侵,确保转基因生物环境释放的安全。
专栏19:生物多样性重点保护区域
自然保护区:南岭、车八岭、丹霞山、内伶仃岛-福田、珠江口中华白海豚、湛江红树林、鼎湖山、象头山、惠东港口海龟、徐闻珊瑚礁、雷州珍稀水生动物等1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信宜云开山、海丰公平大湖、曲江罗坑、英德石门台等66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南海重点保护区域:潮州及汕头中国鲎、阳江文昌鱼、茂名江豚等海洋物种栖息地,汕尾、惠州红树林生态系统分布区,阳江、湛江海草床生态系统分布区,深圳、珠海珊瑚及珊瑚礁生态系统分布区,中山滨海湿地、珠海海岛生态区,江门镇海湾、茂名近海、汕头近岸、揭阳惠来前詹、广州南沙坦头、汕尾汇聚流海洋生态区等。


    第三节高水平建设生态旅游集聚区

    集聚发展旅游业,促进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利用。继续推行国民旅游休闲计划,培育全民旅游休闲消费市场,整合区域内旅游资源,提升区域总体形象。高水平发展生态、滨海、绿道、农业、都市及特色景观、人文风情旅游,高水平规划、高品位建设、高质量管理,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旅游基地。珠三角地区着力提高旅游资源品位等级,利用品牌优势,开发一批高端商务旅游、度假旅游、邮轮和游艇旅游等高端旅游产品,重点建设珠海长隆国际海洋观光旅游区等项目,与港澳共同打造国际旅游区品牌。东西两翼重点发展特色文化游、滨海度假游,积极推进海陵岛国家海洋公园等项目建设,打造黄金海岸、生态海岛、休闲胜地,努力建成集休闲度假、娱乐健身等功能于一体的国家级滨海旅游目的地。北部山区重点发展传统文化游、生态休闲游,打造一批温泉小镇、风情村落、森林氧吧等旅游精品,加快推进丹霞山等旅游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发展成为以世界自然文化遗产和南岭特色自然人文景观为重点的知名生态休闲旅游热点地区。加快旅游业与生态林业、生态农业、特色农产品加工业的融合发展,丰富旅游产品体系。

    第四章推动低碳发展

    完善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体制机制,加快形成以低碳产业为核心,以低碳技术为支撑,以低碳能源、低碳交通、低碳建筑和低碳生活为基础的低碳发展新格局。

    第一节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务实做好国家低碳省试点工作,开展低碳城市、园区、社区、企业示范。坚持相对减排的原则,制订实施应对气候变化行动方案和低碳发展中长期规划,完善支持低碳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建立温室气体排放的统计监测体系和低碳发展评价体系,加强低碳发展领域相关基础研究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加强应对气候变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探索建立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体制机制,争取国家批准在我省建立碳排放权交易所。

    第二节推进低碳技术自主创新和产业化

    重点扶持碳捕捉与封存利用等领域技术的自主研发与产业化,建设一批低碳发展领域的工程研究中心、技术中心,建立完善低碳技术研发创新平台。不断完善低碳发展的标准体系,研究建立低碳产品标识、认证制度。

    第三节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加强低碳知识普及、信息发布和政策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的责任意识。积极倡导健康文明、节俭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和支持低碳绿色发展的良好氛围。

    注:“两屏”,指广东北部环形生态屏障和珠三角外围生态屏障;“一带”,指蓝色海岸带;“一网”,指以西江、北江、东江、韩江、鉴江以及绿道网为主体的生态廊道网络。

    第九篇 强化支撑推进基础设施现代化

    把推进基础设施现代化作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重要支撑,统筹规划,加强各类基础设施的协调衔接,突出优化布局和调整结构,高水平建设现代综合运输、清洁能源保障、民生水利、信息网络四大基础设施体系。

    第一章建设现代综合运输体系

    进一步完善综合运输网络,加强综合运输通道建设,突出建设综合交通枢纽,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统筹各种运输方式发展,初步形成布局完善、结构合理、衔接顺畅、安全高效的现代综合运输体系。到2015年,城际轨道交通网覆盖珠三角九市,高速铁路贯通粤东西北地区,实现县县通高速公路。

    第一节优化现代综合运输网络布局

    以广州、深圳和湛江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为中心,以珠海、汕头、韶关区域性交通枢纽及其他地区性交通枢纽城市为节点,以综合运输通道和交通枢纽站场为支撑,加大力度建设高速铁路网、城际轨道交通网和高等级航道网,完善高速公路网。到2015年,轨道交通里程达到5000公里(其中,城际轨道交通约700公里);高速公路里程达到6500公里;港口货物通过能力13亿吨,力争实现沿海主要港口均通航10万吨级及以上船舶;民用机场旅客吞吐能力达到1.2亿人次。

    第二节推进综合运输通道建设

    重点完善综合运输通道主骨架,发挥各种运输方式的优势和互补性。优化、提升京港澳以及沿海两大主要通道,拓展、提高重要综合运输通道。加强珠江口东西两岸通道建设,推进琼州海峡跨海通道等主要出省通道前期工作。提高运输网络承载能力和增强运输机动性。(图3:广东省主要通道和高速公路规划示意图;图4:广东省铁路和轨道交通规划示意图)

    

    
专栏20:综合运输通道布局及重点推进项目
综合运输通道布局  主要通道:京港澳主通道、沿海主通道。重要通道:广西梧州-云浮-肇庆/广西贺州-肇庆-佛山-广州-河源-梅州-福建龙岩;深圳-惠州-河源-江西赣州;湛江徐闻-湛江城区/茂名-广西;汕头-潮州-揭阳-梅州-江西瑞金;广西贺州-清远连州-韶关城区-韶关南雄-江西赣州等。 重点项目铁路:贵广广东段、南广广东段、柳州至肇庆广东段、广深港客运专线、广珠、南沙港疏港铁路、广州至汕尾、厦深广东段、深圳至茂名(沿海铁路)、赣州至深圳、京九电气化改造省界至东莞段、广梅汕铁路扩能(梅州至惠州、汕头铁路)等,总里程约3085公里。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东莞至惠州、广州-东莞-深圳、佛山至肇庆、广佛环线、佛山至东莞、广州-佛山-江门-珠海、珠海市区至珠海机场、广佛线二期、广州至清远等,总里程约735公里。高速公路:深圳东部过境、博罗至深圳、仁深高速仁化城口至博罗段、从化至东莞、深圳外(半)环、广深沿江、珠三角环线增城沙庄至花都北兴段、惠澳高速惠州长湖至大亚湾段、惠东碧甲至凌坑、潮惠高速潮州至惠东段、江门至肇庆、中山至开平高速及新会支线、广佛肇高速、珠海高栏港高速、江门至番禺及江门至珠海北延线、珠三角环线花都至肇庆段、珠三角环线中山沙溪至月环段、广州至河源、珠海金鼎至横琴、广州至高明及西延线、广州至三水东延线、云阳高速罗定至阳春段、江门至罗定、沈海高速佛山谢边至三堡扩建、港珠澳大桥、虎门二桥、深圳至中山跨珠江口通道、大广线从化至连平、广州至乐昌、佛山-清远-从化等,总里程约3065公里。沿海航道:广州港出海航道三期工程、湛江港40万吨级航道、湛江港亚德士航道一期工程、珠海港高栏港区主航道扩建工程、汕头港广澳港区航道二期工程及防波堤工程,潮州港公用航道、揭阳港惠来综合港区进港航道及防波堤工程、榕江航道整治工程、汕尾港航道疏浚工程、江门崖门航道整治工程、阳江港航道疏竣工程、茂名港水东港区航道疏浚工程、茂名港博贺港区航道疏竣工程等。内河航道:打造西江黄金水道,整治珠三角高等级航道网、北江韶关至三水河口千吨级航道、韩江三河坝至汕头航道、榕江航道等,总里程约820公里。
注:粤东西北地区综合运输通道的重点推进项目见专栏16。
    第三节加强综合交通枢纽建设

    重点提升港口、机场和轨道交通站场等综合交通枢纽功能,加强各种运输方式的衔接。推进港口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珠三角、粤东、粤西港口群协调发展,提升沿海及内河主要港口的通过能力和服务水平。提高港口、机场等综合交通枢纽的集疏运能力,培育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成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国际枢纽机场,提升深圳宝安国际机场服务功能,加快建设支线机场。充分发挥广州、深圳、湛江等主要轨道交通客货站场的功能。增强综合交通枢纽换乘和换装功能,提高运输效率,实现旅客在综合交通枢纽的“零距离换乘”和货物运输的“无缝衔接”。
专栏21:综合交通枢纽重点推进项目
港口枢纽:广州港南沙港区三期工程、新沙港区二期工程、南沙粮食及通用码头、珠江电厂煤炭码头扩建工程、深圳港盐田港区西作业区集装箱码头、大铲湾港区集装箱码头二期工程、宝满港区集装箱码头一期工程、霞山港区散货码头、珠海港高栏港区集装箱码头二期工程、高栏港区干散货码头、高栏港区煤炭码头、汕头港广澳港区二期工程,潮州港西澳港区起步通用码头、揭阳港前詹作业区通用码头一期工程、惠来沿海港区靖海作业区通用码头、惠州港荃湾港区煤炭码头一期工程、燃料油调和配送中心码头、东莞虎门港煤炭码头二期工程、中山港黄圃港区多用途码头、江门港新会港区亨源油气化工码头、阳江港11-14号泊位工程、茂名港单点系泊原油码头等。机场枢纽:扩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深圳宝安国际机场,建成揭阳潮汕机场,改造梅州、惠州、韶关支线机场,启动湛江(粤西)机场迁建工程等。轨道交通枢纽:广州、广州东、广州南、深圳北、佛山西、湛江、珠海、韶关、潮汕站等。


    第四节推动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重。发展大运量公共交通,提高公共交通线网密度和站点覆盖率。加快建设干线铁路网和珠三角地区城际轨道交通网,实现珠三角城际客运公交化,规划建设粤东城际轨道交通网。稳步发展公路交通,提高公路网等级和通达深度,发展农村公路客运。发展联程联运,提升民航服务水平和竞争力,积极发展通用航空。加大对内河航运发展的资金和政策支持,推进高等级内河航道建设,促进内河航运与沿海枢纽港协同发展。围绕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装备制造产业,有效提升产业配套服务能力。

    第二章构建清洁能源保障体系

    以能源结构调整为中心,优化能源结构,提升清洁能源比重,促进能源绿色生产和清洁利用,构建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能源供应保障体系。(图5:广东省能源重大项目布局示意图)

    

    第一节加强能源供应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发展核电,优化发展火电,适度建设抽水蓄能电站、天然气发电等调峰电源,积极发展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合理布局建设工(产)业园区热电冷联供项目和分布式能源项目,在珠三角区内负荷中心建设环保型支撑电源,在沿海沿江建设一批骨干电厂。加强油品和天然气供应设施建设,在沿海建设重大炼化项目,多渠道拓展天然气资源,推进陆上气源、沿海LNG接收站和海上天然气上岸工程建设。到2015年,全省接收西电东送最大电力约3600万千瓦,省内电力装机容量达到约10000万千瓦(其中核电装机容量达到1380万千瓦,风电装机容量250万千瓦;清洁电源所占比重达到40%左右),天然气供应能力超过400亿立方米/年,非化石能源占全省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

    第二节完善能源输送网络

    继续加大电网建设投入,优化电网结构,提高供电可靠性,促进电源电网协调发展,提升电网承接各类型电源接入能力和抗灾减灾能力。加强各电压等级电网建设,全面推进城乡配电网升级改造,推广智能微网和储能技术等新技术和新设备应用,建设区域智能电网试点工程。进一步完善成品油管道建设,形成连接炼油中心、主要消费城市、成品油储备基地,贯穿全省的成品油输送干线,增强成品油供应能力和应急保障能力。加快建设连接各主要气源点、以珠三角地区为中心,通达全省各地级以上市的天然气主干管网。到2015年,全省形成结构合理、安全可靠、先进节能、适度超前的现代化绿色电网,油品供应管道和天然气供应管道里程分别达到2900公里和3300公里。

    第三节加强能源储备和中转基地建设

    加快建设粤东、粤西大型煤炭中转基地。积极推进国家原油储备基地建设,加快推进天然气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油气储备体系。加强省内铀资源勘查,提高我省核电发展的铀资源支撑能力。加强主要能源品种供需情况预测预警。依托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全国重要的能源产业基地。
专栏22:能源保障重点项目
核电工程:建设深圳岭澳二期(1×100万千瓦)、阳江核电(6×108万千瓦)、江门台山一期(2×175万千瓦)、新开工汕尾陆丰(6×108万千瓦)、韶关核电(2×125万千瓦)等,总装机容量约200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惠州(8×30万千瓦)、清远(4×32万千瓦)、深圳(4×30万千瓦)、阳江(4×30万千瓦)、梅州(4×3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等,总装机容量约800万千瓦。风力发电工程:总装机容量约190万千瓦。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新建珠海金湾、粤东、粤西、深圳等LNG项目,南海海上天然气接收工程,西气东输二线、川气入粤工程等,新增天然气供应量约300亿立方米。骨干支撑和热电联产项目:揭阳惠来电厂扩建3、4号机组、汕尾电厂扩建3、4号机组、茂名电厂6号机组、汕头海门电厂一期3、4号机组、阳西电厂扩建3、4号机组、韶关电厂“上大压小”、梅州大埔电厂“上大压小”等,新增装机容量约2500万千瓦。省内电网工程:500千伏输变电线路3401千米,变电容量3800万千伏安;220千伏输变电线路8974千米,变电容量6709万千伏安;110千伏及以下配网输变电线路61220千米,变电容量8310万千伏安。超高压输电工程:糯扎渡送电800千伏直流输电、溪洛渡送电500千伏同塔双回直流输电工程等,输送容量1140万千瓦。省天然气主干管网工程:管道2780公里。国家石油储备工程:惠州、湛江等国家石油储备库,库容1000万立方米。

(责任编辑:韩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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