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提升广东文化形象 发展特色鲜明的岭南文化,培育提高全社会文化素养,建设广东文明和谐家园。培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灵魂、以岭南优秀文化传统为底蕴、以现代文明素质为特征的新时期广东人文精神。
第一节继承发扬岭南优秀传统文化 根据时代要求,吸收、改造、创新和发展优秀传统文化,将岭南传统特色文化的深厚底蕴与时代精神、外来文明成果有机融合,提升广东文化的凝聚力和辐射力。加强对广府文化、客家文化、潮汕文化、雷州文化和少数民族文化的研究与保护,弘扬孙中山文化,提升岭南特色文化。实施粤剧等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工程,推动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和保护利用,加强对重点文物和特色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古籍的有效保护、开发和利用。
第二节打造广东文化精品 繁荣发展文学艺术,推进文艺精品创作生产。扶持培育知名文艺团体,加强原创性作品的创作生产。实施外宣精品工程和网络文化精品工程。深入挖掘华侨文化、禅宗文化、海洋文化等特色文化资源,打造若干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进一步加大对特色文化城市的扶持,加快建设广州、潮州、肇庆、佛山、梅州、雷州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
第三节培育广东人文精神 加强现代公民教育,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强化公民的国家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培育倡导科学精神,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大力弘扬广东人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形成的敢为人先、务实进取、开放兼容、敬业奉献的精神品格,树立广东人现代文明新形象。
专栏29:广东文化强省建设十项工程 |
1.提高公民文化素质工程 6.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工程 2.哲学社会科学提升工程 7.文化“走出去”工程3.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8.文化改革创新工程 4.文化精品工程 9.高端文化人才培养和引进工程5.文化产业集聚发展工程 10.文化建设保障工程 |
第十二篇 改革先行增创体制机制新优势 把深化改革作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强大动力,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为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第一章完善行政体制
遵循精简、统一、效能的改革方向,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努力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效能政府。
第一节科学界定政府职能 全面推进政企、政资、政事、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加强和改善政府宏观管理,加大政府职能授权和转移管理力度,努力实现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性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行政审批事项动态评估、管理和调整制度,进一步优化审批职能配置,探索有效约束行政审批自由裁量权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
第二节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 深化大部门体制改革,完善深圳、顺德等地大部门体制改革试点经验并在全省范围全面推行,进一步精简机构、整合职能,探索建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管理体制。探索省直管县(市)的体制。全面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开展法定机构试点。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符合事业单位运行规律和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大力推动审批服务方式创新,积极推行“网上审批”模式,研究建立网上审批服务平台,鼓励开展行政审批“零收费”改革。健全公务员法规配套体系。探索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和聘任制。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探索公务消费货币化。稳妥推进行政区划调整。
第二章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加大经济领域关键环节改革力度,着力构建有利于提升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体制机制。
第一节健全公共财政体制 适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的要求,完善公共财政体系,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财政支出向民生、社会事业、“三农”、环保等领域倾斜。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提高一般性特别是均衡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规范专项转移支付。推进预算公开,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税收依法征收的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实施生态激励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促进各级政府财力与事权相匹配。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
第二节深化投资体制改革 加快投资管理立法进程,建立政府权责明晰、调控有力,企业自主决策、平等竞争,市场开放公平、规范有序的新型投资体制。建立按主体功能区和按领域安排相结合的政府投资政策,实行有区域差别的投资管理政策。完善投资项目审批制度,建设和完善网上审批系统。加强政府投资管理,推广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制,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规范投资咨询中介服务,不断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
第三节加快金融改革创新 推进广东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着力推进深圳前海地区、珠海横琴新区等地区金融创新先行先试。大力发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加快发展期货交易市场,推进区域性股权和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支持深圳证券交易所做优做强。发展中小金融机构,推进地方金融企业改革重组,大力培植地方金融龙头企业,稳步推进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积极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积极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工作,着力提高应对汇率变动的能力。健全金融服务体系,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完善地方政府金融管理体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地方金融稳定。
第四节完善现代市场体系 创新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国有资产全面风险防范体系。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收益分享制度,合理分配和使用国有资本收益。继续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消除制约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制度性障碍,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改制重组,以新型混合所有制形式实现优势互补。积极发展要素市场,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和人力资源市场,大力培育技术市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
第五节深化价格改革 综合考虑资源稀缺程度和社会承受能力,完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审慎推进水、电、气等价格改革。建立健全鼓励可再生能源发展和促进资源回收利用的价格政策体系。全面落实污染者付费原则,推进环保收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矿业权、排污权有偿取得和使用制度,规范发展探矿权、采矿权交易市场,发展排污权交易市场。探索构建普惠型民生价格体系。健全价格监管机制,充分发挥价格调节基金的作用,稳定市场价格秩序。
第三章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创新社会管理机制,优化社会治理结构,积极建立政府调控机制与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与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与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新模式。
第一节完善社会管理体系 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社会组织,支持、引导其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建立社会管理主体多元化的新格局。改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逐步简化登记注册程序。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扩大购买服务,实现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逐步形成公益目标明确、投入机制完善、监管制度健全、治理结构规范、微观运行高效的公共服务管理体系。推动人口管理理念和机制创新,加强流动人口和闲散青少年服务管理,全面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一证通”制度。完善在粤外籍人员服务管理制度。建立社会工作制度,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探索新时期做好群众工作的新办法新途径。
第二节推进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 理顺政府与城乡基层组织关系,努力提高村(居)委会的基层社会管理与服务能力,增强基层自治功能。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建设,构建城乡社区公共资源共享和综合治理机制,探索非户籍公民参与城乡基层社会事务管理和服务机制。创新治安管理与城市管理、市场管理、行业管理等有机结合的新模式。创新社区与企业的协调管理模式,将公共服务向人群聚集的重点区域延伸,形成社企同抓共治的社会管理新局面。构建学校、家庭、社会联动工作机制,关爱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
第四章增创经济特区新优势 经济特区要先行先试,大胆创新,争当推动科学发展排头兵、改革开放先行区、构建和谐社会首善区,辐射带动全国发展。以国际一流为发展标杆,充分发挥对外开放的窗口作用,增创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率先推动与世界经济的全面接轨,率先建立内外联动、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开放体系,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充分发挥改革试验田作用,增创改革新优势,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在统筹城乡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动可持续发展、加快民主法制建设等核心领域取得新突破,创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科学发展新体制,率先建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支持深圳大力建设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支持珠海在政府职能分层管理改革、社会管理制度创新等方面取得突破;支持将汕头经济特区扩大到全市范围,在对外合作、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取得突破。
第五章健全民主法制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法治广东建设。
第一节着力构建法治政府 严格依法行政,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证法律法规规章严格实施。重点加强有关完善经济体制、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以及政府自身建设方面的立法。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公开化和民主化,进一步提高政府的决策水平和施政能力。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必经程序。加强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建立决策反馈纠偏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便民高效、制约有效的行政执法程序。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推进办事公开,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第二节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坚持法治惠民,注重社会各群体的法律保障,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营造民主、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完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完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制度。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树立法律权威,营造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积极推行“阳光执法”,倡导理性、文明、平和执法。
第三节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程序。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健全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政务、厂务、村(居)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广泛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监督,引导群众通过互联网等渠道理性表达诉求。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落实侨务政策。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侨联、残联等人民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
专栏30:综合配套改革试点项目 |
深圳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广州国家级开发区创新发展模式改革试点;佛山市顺德区综合改革试验;珠海社会管理综合改革试点;广州、汕头、惠州、佛山、中山等地统筹城乡发展综合改革试点;云浮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广东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广州、深圳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佛山、中山、江门等地创新审批方式改革试点;广州、深圳、中山、惠州、佛山顺德区、佛山南海区国家教育体制专项改革试点;广州民主法制建设改革试点等。 |
第十三篇 互利共赢深化粤港澳合作 在“一国两制”方针下,深入落实内地与港澳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全面实施粤港、粤澳合作框架协议,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促进经济、社会、文化、生活等多方面对接融合,率先形成最具发展空间和增长潜力的世界级新经济区域,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发挥更重要作用。
第一章推进服务业合作 做好广东对港澳服务业开放的先行先试,全面推进粤港澳现代服务业合作,形成错位发展、优势互补、协作配套的现代服务业体系。加强金融合作与创新,全方位推进粤港澳在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业务、金融智力等方面的深入合作,建设以香港金融体系为龙头、珠三角城市金融资源和服务为支撑的金融合作区域。共同推动建立物流业发展交流机制,打造国际物流中心,构建现代流通经济圈。拓宽粤港澳旅游合作范畴。共同推介大珠三角国际会展品牌。搭建粤港澳服务外包合作平台,共同拓展国际服务外包市场。鼓励港澳服务提供者来粤开办专业服务机构。加强重要合作平台建设,打造实施CEPA的试验区和粤港澳服务业集聚发展的示范区。
专栏31:粤港澳合作重要平台 |
深圳前海地区:发挥香港国际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优势,充分利用前海地区的地缘和交通便利优势,打造区域综合交通枢纽,以发展现代服务业为重点,创新行业管理制度和规则,建设粤港现代服务业创新合作示范区。珠海横琴新区:重点发展商务服务、休闲旅游、科教研发和高新技术等产业,建设成为连通港澳、区域共建的“开放岛”,经济繁荣、宜居宜业的“活力岛”,知识密集、信息发达的“智能岛”,以及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态岛”。广州南沙新区:打造服务内地、连结香港的商业服务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和教育培训基地,推动发展物联网等“智慧”产业,积极探索依托南沙保税港区建设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和华南重要物流基地,打造世界邮轮旅游航线著名节点。深港河套地区:发挥深港边界区发展联合专责小组作用,探索建立落马洲河套地区开发管理机构,建设以高等教育合作为主,辅以高新科技研发、文化创意产业的跨界人才培育与知识科技交流区。 |
(责任编辑:韩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