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加大中低产田土改造力度,大力实施沃土工程,严格保护耕地,加快农村土地整理复垦,推进稳产高产基本农田建设,着力提高耕地基础地力和产出能力。以骨干水源工程和大中型灌区为重点,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农田。到2015年农村人口人均基本口粮田达到0.5亩。
第十七章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
以农产品生产基地和产业带为依托,以发展壮大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重点,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到2015年,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达到400家,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覆盖农户52%以上。
第一节积极培育和引进产业化龙头企业
大力扶持产业关联度大、市场竞争力强、辐射带动面广的特色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积极培育和引进一批年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的产业化龙头企业。实施农产品加工能力提升工程,按照“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模式,着力打造茶叶、马铃薯、蔬菜、辣椒、肉类、果品等产业链。推动农产品加工企业集聚发展。加大农特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开发保护力度,整合区域农产品加工品牌,积极培育和壮大一批竞争力强的名优品牌。在财政、信贷、税收、保险、土地征拨等方面,对生产基地和龙头企业实行政策优惠。
第二节着力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依托主导产业,大力发展以农户为主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鼓励农村基层组织、农技人员、种养大户、农民经纪人及龙头企业开展产销合作,发展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积极引导农民实行劳动、土地和资本联合,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以各种专业合作组织为纽带,大力发展“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建立龙头企业与农民之间的利益联结和风险协调机制,形成规范稳定的合作关系。到2015年,扶持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2000家。
第三节加强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
依托产业化龙头企业,采用“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农户(或养殖大户、养殖小区)”和“龙头企业+基地”等模式,大力加强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加快形成“龙头带基地-基地联农户”的产业化格局。按照“政府指导、市场运作、企业带动、农民参与”的建设模式,把农业产业基地、农产品加工聚集区建设与培育龙头加工企业结合起来,着力建成一批科技含量高、基础设施好、标准化程度高、辐射效应明显的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
第十八章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坚持统筹城乡发展,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提高农民创收能力,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
第一节增加农民生产经营收入
积极发展附加值高的优势特色农产品,提高农业经营效益。因地制宜发展特色高效农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农村服务业,大力开发园艺、传统手工艺、观光等劳动密集型产品,使农民在农业功能拓展中获得更多收益。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和价格形成机制。贯彻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及时兑现各种农业补贴。健全企业与农户间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第二节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
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引导农产品加工业在产区布局,积极发展乡镇企业,促进农村非农产业发展,引导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实施农民创业促进工程,建设一批农民创业基地和创业园,以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提高农民职业技能和创收能力。积极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大力发展劳务经济。
第三节促进其他收入快速增长
调整政府投资、土地出让收益和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使用结构,大幅度提高用于“三农”的比例。落实各项农业补贴政策,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农村保障水平,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探索并建立农村集体和农户在当地资源开发项目中入股经营机制,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第十九章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
认真贯彻和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农村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农村发展的体制机制,增强农村发展活力。
第一节深化农村各项改革
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在依法自愿有偿和加强服务的基础上,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完善城乡平等的要素交换关系,促进土地增值收益和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按照节约用地、保障农民权益的要求推进征地制度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和宅基地管理机制。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加快培育新型农村金融组织,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以县为单位建立社区银行,发展农村小型金融组织和小额信贷,健全农业保险制度,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集体林权和国有林场林权制度改革。继续发挥供销社在农产品生产、流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有效机制,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工作保障制度。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为突破口,完善政策,增加投入,提升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能力。抓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
第二节加大新农村建设示范推广力度
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能力分类推进全省新农村建设。一类地区,充分依托中心城市,坚持乡镇连片整体推进,大力发展城郊农业和农村二、三产业,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在新农村建设中实现率先突破。二类地区,依托中小城市,大力发展特色产业,以乡镇为单位实行整体推进,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三类地区,依托小城镇,坚持新农村建设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大力实施整村连片推进、产业化扶贫和劳动力培训转移,积极稳妥地推进新农村建设。
第五篇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把旅游和文化产业培育成为重要支柱产业
把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作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重点,坚持市场化、产业化和社会化方向,壮大服务业规模,拓宽服务业领域,优化服务业结构,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强化政策支持,推动服务业与工业化、城镇化的融合与互动发展,全面提升服务业总量、质量和素质,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吸纳就业能力。
第二十章大力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
围绕提升工业竞争力和提供配套服务,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适应城乡居民生活需求和消费结构升级趋势,积极发展生活性服务业。
第一节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依托重要交通枢纽和交通网络节点,以中心城市和工业聚集区为重点,整合资源,优化要素配置,着力构建与工业化相适应的现代物流体系,加快把现代物流业发展成为服务业的新兴支柱产业。重点把贵阳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现代物流中心,把遵义、六盘水、毕节等打造成为省域重要物流中心,把兴义、都匀、凯里、铜仁、安顺等发展成为区域性重要物流中心,支持其他有条件的城市和工矿区发展物流中心,加快建设一批综合性和专业性的物流园区和物流基地。推进全国性物流示范城市建设试点。加快培育和引进一批大型现代物流企业。积极发展第三方物流,推进制造业和物流业联动发展。加快发展快递物流。加强物流业新技术开发利用,提高物流企业的技术装备和信息化水平。
积极发展金融业。完善经济金融互动发展的协调机制,促进政银企合作。继续推进“引银入黔”工程,积极引进国内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到贵州省落户;积极吸引国内有实力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到贵州省发展。加快地方金融机构发展,支持做大做强一批地方商业银行和投资机构,增强地方金融机构竞争力。积极发展农村金融,促进城乡金融业合理布局、协调发展。规范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的中小银行以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推动更多省内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积极发展保险业,发挥商业保险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重点推进科技孵化业、科技风险投资业、科技咨询业、科技中介服务业发展,加快科技服务平台建设,推进科技成果应用和转化。积极支持会展、广告、法律服务、会计、审计、资产评估、工程咨询等商务服务业发展。
积极支持贵阳市做好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第二节积极发展生活性服务业
提升改造商贸服务业,积极发展以连锁经营、特许经营、仓储超市和物流配送为重点的新型商贸流通业态,加快商贸批发和零售市场建设,培育发展商贸聚集区,积极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工程、“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超对接工程”、“双百市场工程”等商贸流通工程,建立完善城乡商贸服务网络。推进房地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引导房地产合理布局,优化商品住宅供应结构,重点发展普通商品住房,控制大户型高档商品房,保障住房供给,稳定房价,促进住房梯次消费。积极发展社区服务业,重点发展就业、社区医疗、社区安保、养老托幼、食品配送、家政、修理等服务,推进社区服务规范化和网络化建设。大力发展社会化养老服务,重点发展健康服务、家庭服务等养老服务,加强老年公寓建设,积极推动老年旅游、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发展,加快形成老年服务产业体系。积极改造提升住宿、餐饮等服务业,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积极发展服务外包产业和互联网增值服务、手机电视、网络电视、网上购物、远程医疗等服务业新兴业态。
第二十一章加快建设旅游大省
着力开发特色旅游资源,转变旅游发展方式,深入实施旅游精品战略,丰富旅游文化内涵,加快提升旅游产品档次,推动旅游产品供给从单一化向多元化转变,旅游资源开发从低水平向高水平转变,游客在黔旅游从过路游向深度游转变,旅游产业发展从单要素向多要素转变,将贵州打造成为全国最佳避暑度假基地、新型国民休闲基地、特色乡村旅游基地、养生与老龄度假基地、原生态民族文化体验基地、山地户外活动基地、自驾车与自行车自助旅游基地。力争通过三到五年的努力,把贵州省建设成为旅游经济大省,把旅游业培育成为战略性支柱产业;到2015年,接待旅游总人数达到2.2亿人次左右,旅游总收入达到2200亿元以上。
第一节加快特色旅游产品体系建设
按照突出重点、优化结构、打造精品、地域复合、整合线路的原则,以开发市场客源为首要任务,以骨干景区深度开发为支撑,以新产品、新业态为吸引力,以推进旅游产品结构升级为方向,以发展旅游产业集群为重点,加强重点旅游景区、旅游目的地建设和改造提升,着力打造一批特色突出、品位高、市场竞争力强的旅游产品,构建形成特色旅游产品体系。重点打造以喀斯特独特景观为代表的自然风光旅游产品体系,以民族文化、红色文化为代表的文化旅游产品体系,以温泉旅游、避暑旅游和休闲度假旅游为代表的生态度假旅游产品体系和以农业观光、休闲娱乐和特色餐饮为代表的乡村旅游产品体系。推进重点旅游城镇建设,加快发展一批专业旅游城市、旅游城镇、旅游产业园区,着力完善旅游服务要素,构建特色鲜明、功能较为完善的旅游城镇体系。完善省内精品旅游线,依托快速铁路和高速公路打造跨省精品旅游线,积极开辟跨国旅游线路。加强旅游与文化、体育、农业、工业等产业的结合与互动发展。大力发展旅游商品产业,培育旅游商品品牌,办好旅游商品“两赛一会”,提高旅游购物在旅游消费中的比重。
第二节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
加快旅游交通建设,推进交通运输体系向旅游景区延伸,进一步提高旅游景区的可达性,实现重要旅游景区与铁路、高速公路的快速连接。完成重点旅游城市和景区的旅游交通站场及停车场建设或改扩建。拓展城市公交延伸到周边旅游景区景点,积极开辟通往旅游景区的客运专线。加强旅游景区和旅游城镇道路、供电、供水、供气、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完善旅游服务体系,重要旅游城市、AAA以上景区全面建成游客服务中心。积极推进旅游信息化建设,加快建立和完善全省旅游目的地管理系统。加强以星级宾馆为重点的旅游住宿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旅游度假酒店、乡村旅馆、营地度假村建设和改造升级,提升旅游住宿接待能力。
第三节优化旅游发展环境
大力推进旅游业对外开放,创新旅游管理体制,推进旅游企业运行机制改革和景区管理体制改革,探索旅游资源一体化管理。创新投融资机制,多渠道增加旅游发展投入。扶持培育和引进一批旅游优强企业,推动涉旅企业通过上市等方式融资。创新旅游营销方式,加大宣传促销力度,大力开拓国际国内旅游市场,积极开展国际旅游合作。提高旅游服务水平,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健全旅游法规体系。推进旅游行业标准化建设。强化旅游规划管理。加快引进和培养旅游高级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
第二十二章大力推动文化产业加速发展
加大文化资源开发力度,加快发展民族文化产业和培育新兴文化产业,着力推进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努力把文化产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到2015年,力争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24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达20%以上,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第一节构建特色文化产业体系
依托旅游渠道和文化消费市场,充分发挥资源优势,推动以民族文化产业为龙头的特色文化产业、传统文化产业、新兴文化产业快速协调发展。突出发展文化旅游业、民族民间演出业、民族民间工艺美术业、会展广告与民族节庆业,壮大提升广播电影电视业、新闻出版业、休闲娱乐业,加快培育扶持网络、新媒体与动漫网游业以及文化艺术创意设计业。注重统筹发展和差异化推进相结合,加快文化资源产业化开发利用步伐,推动形成贵州省“八大特色文化产业群”。加快文化产业园区和示范基地建设,促进文化生产要素和文化企业集聚发展,科学规划和实施“十大文化产业园”、“十大文化产业基地”等重点文化产业建设工程。积极推进品牌引领战略,继续做响做强“多彩贵州”品牌,实施“百佳文化品牌”培育工程,推动形成以“多彩贵州”为主的品牌集群。
第二节培育打造骨干文化企业
加大文化资源整合力度,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提高文化产业集中度和规模化、集约化水平。积极支持贵州省有实力的重点文化企业进行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的整合重组,加快做大做强,形成以贵州文化演艺集团、贵州广电集团、贵州出版集团、贵州日报传媒集团、当代贵州期刊集团、贵州网络传播集团为主的集团化发展格局。积极引进省外优强文化企业到贵州省发展,吸引省内外重大战略投资者参与文化项目建设经营。加快培育发展中小型文化企业和民营文化企业,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繁荣发展的生动局面。积极培育发展外向型骨干文化企业,推动贵州文化“走出去”,提高对外交流合作水平。
第三节营造文化产业发展良好环境
按照创新体制、转化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的要求,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文化产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强文化产品市场和文化要素市场建设,发展文化行业组织、中介机构和现代流通组织,积极培育和规范以网络为载体的新兴文化市场,加快构建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盗版、侵权等非法行为。落实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税收、金融、土地等优惠政策。切实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建立健全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和信贷担保机制。推进文化资源优化配置,支持有实力的文化企业上市融资。大力推进科技与文化融合,积极实施“文化科技提升计划”,加快建立健全政府引导、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特色文化创新体系,不断提升文化产业核心竞争力。
第六篇大力发展黔中经济区,构建区域经济发展新格局
全面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优化区域发展布局,健全区域协调互动机制,把黔中经济区打造成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火车头”和“发动机”,统筹推进其他区域发展,形成中部崛起、带动全省和各区域优势互补、竞相发展的区域经济发展格局。
第二十三章优先发展黔中经济区
把黔中经济区放在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战略的优先地位,准确定位区域功能,优化生产力布局,建设成为全省工业化的带动区和城镇化的核心区。
第一节科学构建空间开发格局
抢抓国家把黔中经济区列为新一轮西部大开发重点经济区和在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中作为新培育的区域增长极的战略机遇,积极推动国家组织实施黔中经济区规划,举全力把黔中经济区打造成为带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的核心增长极和全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增长极。加快构建以贵阳为中心,以遵义、安顺、都匀、凯里等城市为支撑,以黔中城市带、产业带为骨架的空间开发格局。强化对外通道能力和交通枢纽建设,加快完善区域交通网络,依托贵阳连接周边地区的快速铁路和高速公路,构建形成1小时经济圈。统筹黔中优势资源开发和生产力布局,强化资源要素集中、优化配置,大力发展优势产业,积极承接产业转移,着力打造贵阳至遵义、贵阳至安顺、贵阳至都匀和凯里城市带、产业带,建设一批特色优势产业聚集区,培育壮大产业集群。力争用5-10年时间,把黔中经济区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资源深加工基地,以航空航天为代表的特色装备制造业基地,烟草工业、绿色食品生产加工基地和旅游目的地,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
第二节建立健全统筹发展的体制机制
建立健全黔中经济区领导、协调、合作机制,协调解决各种利益关系和重大问题。搭建多种形式的投融资平台,积极筹集开发建设资金,统筹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市政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加快制定支持黔中经济区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赋予黔中经济区先行先试的权利。切实落实省政府关于支持贵阳市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加快推进贵阳统筹城乡发展。
第二十四章统筹推进不同区域协调发展
充分发挥比较优势,积极培育区域增长极,统筹推进各区域协调发展。
第一节推进遵义统筹城乡发展试验区建设
积极制定遵义市统筹城乡发展试点方案,加快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大力提升区域性中心城市和重点城镇的综合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促进以城带乡、以工补农。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和产业布局,加快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着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积极推进与成渝和黔中经济区的融合与优势互补。努力把该区域建设成为全省统筹城乡发展试验示范区,全国重要的优质白酒基地、红色文化旅游基地,区域性能源基地、资源深加工基地、特色食品基地和物流商贸中心。
第二节加快毕水兴经济带发展
强化区域交通网络建设,统筹区域能源、原材料等产业发展布局,加强区域分工合作,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优势矿产资源的深度开发和转化,发展新型产业集群。推进与黔中经济区的融合发展,加强对周边省区的开放与合作。努力把该区域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能源、资源深加工基地、黄金工业基地,区域性药材和药品生产基地、绿色食品加工基地、汽车制造基地,成为推动全省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第三节推进东南部特色综合经济区加快发展
统筹区域发展布局,强化区域分工与合作,依托优势资源加快特色产业发展。加强与黔中经济区的融合发展,推进对东部发达地区及周边省区的开放与合作,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推动武陵山经济协作区建设。努力把该区域建设成为全国民族文化和生态旅游目的地,区域性能源、冶金、化工、绿色食品及旅游商品基地,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的重要基地,区域性交通枢纽和商贸中心。
第四节支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
贯彻落实扶持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大力支持民族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民族地区发展步伐。加大对民族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加大对民族地区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支持力度,大力扶持民族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和科技、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努力缩小地区间发展差距。大力扶持人口较少民族经济社会发展。
第五节加快各类试验示范区发展
深化毕节试验区改革发展经验,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推进毕节试验区跨越发展。支持安顺试验区改革创新,实现加速发展。抓好贵阳生态文明城市、黔东南生态文明试验区、黔西南“星火计划”科技扶贫试验区和铜仁营养健康产业示范区建设。争取国家支持在贵州省建立内陆民族地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试验区。积极推进万山作为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试验区加快转型发展。
第二十五章促进县域经济加快发展
把发展县域经济作为统筹城乡发展、承接城市经济辐射带动作用的有效载体,支持各县根据资源禀赋、区位条件、发展基础,以加快推进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为重点,发挥比较优势,培育特色产业,壮大经济规模,增强县级统筹发展能力和自主发展能力,形成强县带动局面。完善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综合应用财政、税收、金融、产业布局、土地供给等政策措施,鼓励发展县域特色经济,提高经济强县发展水平。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扩权强县的政策措施,按照“责权统一、重心下移”的原则,扩大县级经济管理权限,积极探索开展强镇扩权试点;在积极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改革试点的同时,从经济社会管理方面探索省直管县的改革试点。在更大的经济区域范围内进行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推动县域经济的开放式发展。制定和实行优惠、灵活的政策措施,鼓励沿边县(市、特区)参与邻省经济合作,促进协同发展。
第二十六章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
按照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三类主体功能区的划分和主体功能定位,调整完善区域政策和绩效评价,规范空间开发秩序,形成合理的空间开发结构。
第一节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按照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和贵州省主体功能区规划,落实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加快构建高效、协调、可持续的空间开发格局。大力推进国家和省级重点开发区域的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增强综合经济实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培育形成全省或区域发展的经济增长极;积极推进国家和省级限制开发区域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生态产品和农产品的供给和保障能力;加强对国家和省级禁止开发区域的保护和管制。
(责任编辑:韩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