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加强水、大气环境保护和危险废物防治
实行严格的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制度,继续加强红枫湖、百花湖、万峰湖等重点湖(库)环境保护。继续推进三岔河、乌江、赤水河、清水江、都柳江和南北盘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强汇水区工业污染源有毒有害物质的管理与控制,避免跨界污染。强化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营运监管,确保已建成投运的污水处理厂正常稳定运行。逐步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
加强重点行业污染控制和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大力推进火电、钢铁、有色、水泥等重点行业脱硫设施建设和技术改造。开展火电机组脱氮设施建设。加强氮氧化物污染防治,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及有毒有害物质控制,推进多污染综合控制。加强城市颗粒物、机动车尾气排放、噪声等污染治理。
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污染防治。建立危险废物管理考核制度。建成并投运全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和九个市(州、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中心城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逐步实现全省范围内的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
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积极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第二节强化环境保护机制
健全考核评估制度,严格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强化政府环境管理职责。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推进规划环评实施。严格排放标准,全面推进排污许可证制度。坚持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建立和完善企业环保自我约束机制。加强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完善监管体系,强化执法监督,健全重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建立社会化、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运用经济手段加快污染治理市场化进程。深入开展环保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推进贵阳市国家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建设,积极创建国家级和省级生态市(地、州)、县、乡(镇)、村。
第四十三章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坚持减缓和适应并重,充分发挥技术进步的作用,加强政策支持,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积极推进低碳技术的引进和转化,控制工业、建筑、交通和农业等领域温室气体排放。开发能源高效利用技术,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优化能源结构。提高森林蓄积量,增加森林碳汇,增强固碳能力。推进贵阳市国家级低碳城市试点,开展适应气候变化重点示范区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开展区域气候变化影响综合评估。加强极端气候事件监测预警,建立防灾减灾和应急系统,加强国际国内合作,增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知识普及,提高公众气候变化意识。
第十一篇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更加注重包容性增长和共享式发展,着力改善和保障民生,逐步完善符合省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第四十四章实施重大民生工程
统筹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大力实施一批重大民生工程,显著提高城乡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
第一节大力实施扶贫脱贫攻坚工程
在贫困地区大力实施乡村道路、水利建设、农网改造、危房改造和中低产田土改造工程,为贫困人口增收创造必要的基础条件。继续实施“雨露计划”、“阳光工程”和各类社会扶贫行动,实现培训一个、就业一人、脱贫一户。广泛推广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深入实施山地农业扶贫工程、林下经济增收工程、生态扶贫产业建设工程,为稳定脱贫提供可靠的增收保障。对生活在自然条件极为恶劣地区的贫困人口,继续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增加易地搬迁扶贫后期扶持资金,为贫困农户增加收入、提高能力提供后续支援。
第二节大力实施就业和创业工程
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作为政府绩效考核的优先目标,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形成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的长效机制。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小型微型企业,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的机制。加大统筹城乡就业力度,大力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快将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城镇管理范围,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为劳动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就业服务。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的帮扶力度,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通过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和实行岗位补助等措施,帮助有就业能力和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实现就业,“十二五”期间,帮助15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坚持以创业带动就业,支持大学生、退役军人自主创业和农民工返乡创业。依法采取降低创业门槛,落实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社会保险补贴等措施,支持和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技能水平。大力推进创业园、孵化园建设。建立健全以街道、乡镇、社区为重点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平台。建立完善城镇调查失业率统计,建立和完善失业评估和失业预警机制,加强失业风险的预防和有效调控。完善就业权益保障制度,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第三节大力实施劳动力素质提升工程
加快制定促进职业技术教育大发展大提高的政策措施,迅速扩大职业教育规模。全面实施职业能力建设工程,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劳动者就业技能水平,努力使城乡劳动力人人有知识、个个有技能。“十二五”期间,实现城乡统筹培训达到120万人次,技能劳动者总量达到劳动力总量的40%左右。把素质教育的要求贯彻于各级各类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注重思想道德建设,突出培养劳动者的创新精神、吃苦耐劳精神和创新能力、动手能力。
第四节大力实施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程
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指导方针,基本建立起与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
努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覆盖率达到80%以上。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问题。全面推进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城乡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3%,基本实现城乡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目标,实行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统一管理,解决城乡居民异地就医和医保即时结算问题。完善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参保覆盖率分别提高到60%、70%、80%。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建立工伤、失业保险省级统筹,推进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市(州、地)级统筹,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实施基层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努力实现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标准化、科学化和信息化。
大力加强社会救助。建立以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以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五保供养为主要内容,以教育、住房、就业、救灾、法律援助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社会互助为补充,政府职责明确,管理规范,网络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将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人口全部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按标施保,逐步提高救助标准和救助水平。大力发展慈善事业,积极推进社会互助。
积极发展福利事业。积极发展以扶老、助残、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事业,建立健全城乡困难群体、特殊群体、优抚群体的社会保障机制。加大社会福利事业投入,建立覆盖全省的老年人、孤儿、残疾人、流浪未成年人为重点的服务网络。重点抓好示范性、综合性养老服务设施和福利设施建设,加快建设省残疾人综合服务基地。在40万人口以上的县建设救助站,在30万人口以上的县建设专门的儿童福利院,改扩建一批县级综合社会福利院和一批农村敬老院。进一步落实社会福利企业发展的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集中就业,维护好残疾人职工的合法权益。推进殡葬服务体系建设。
第五节大力实施“一危三棚”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
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坚持从最困难的农户和最危险的农房改起,大力实施整县推进,重点扶持农村低收入危房户特别是优抚对象、农村低保户和残疾人危房户的改造和建设,2014年前完成剩余的130万户农村危房改造。加快城镇廉租住房、公共租赁房和限价商品房建设,有效解决城镇中等偏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探索廉租房建设的有效办法,逐步解决城市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加强各类棚户区改造,集中改造城市棚户区、国有煤矿和工矿棚户区、国有林区棚户区及国有林场危旧房、国有垦区危房。“十二五”期间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39.82万套。加大农村教师、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等周转房建设。健全稳定的住房土地供应政策和建设资金配套政策,简化新建廉租住房审批手续,加强廉租住房对象的管理,完善退出机制,推行租售并举。
第六节大力实施基础设施向县以下延伸工程
以农村道路、饮水安全、农网改造、信息畅通等为重点,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向农村延伸。继续推进国省干线公路改造,大力实施农村通达通畅工程,加快通乡油路、通村公路建设,大力推进通村油路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快农村通组公路建设,切实解决商品运输难、农村行路难的问题,确保到2012年100%的乡镇通油路(水泥路)和建制村通公路,到2015年70%以上的建制村通油路(水泥路)。加快民生水利建设,搞好城乡水源工程,全面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搞好农网改造升级,推进新农村电气化建设,扩大小水电替代燃料试点工程加大农村地区信息网络建设和改造力度,积极推进电信普遍范围,实现自然村全部通电,城乡同网同价,努力满足农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生产生活用电需求。加快农村“三电合一”工程和农村“光纤宽带进乡入村”工程建设,继续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提高信息进户率。到2015年,力争建制村基本通宽带,20户以下已通电自然村通广播电视,乡镇数字化广电网络覆盖率达到100%。
第七节大力实施生活环境改善工程
按照因地制宜、节约用地、设施配套、节能环保、突出特色的原则,科学制定乡镇村庄建设规划。加强城乡环境建设整治,到2015年3万人以上的城镇都要实现雨污分流,实现污水和垃圾无害化处理,实现城镇天蓝、地绿、水清。深入开展“整脏治乱”行动。认真实施水、电、路、气、房、优美环境“六到农家”工程,加快村庄道路硬化,推进农村沼气建设,支持和引导农村改水、改厨、改厕、改圈工作,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75万户,开展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和面源污染治理,大力推广“四在农家”的典型经验,因地制宜建设山水田园村寨和民族特色村寨,用两到三年时间,使村庄面貌有较大改善。
第八节大力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按照体现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大力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城乡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弘扬优秀民族文化,建设和谐文化,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精神文化需求。
加快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省博物馆新馆等大型文化设施,力争建设省美术馆。建设市(州、地)地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在民族自治地区建设“民族文化展演中心”。完成一批示范性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示范性乡镇综合文化站以及城市社区文化中心(文化活动室)建设。完成县级综合档案馆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实现县有两馆(图书馆、文化馆)、乡(镇)有综合文化站、社区有文化活动中心,村有文化活动室。加快广播电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继续实施农村电影数字放映工程。继续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一批公益性电子阅览室和少儿图书馆。推进数字化农家书屋建设。全面推进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文化馆、青少年宫等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长效投入和运行机制。继续开展“文化三下乡”等文化活动。继续实施文化精品工程。加强优秀民族民间文化传承,加大对文物、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和自然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加强对外宣传和文化交流。
加强城乡公共体育场地建设,全面完成地县两级体育设施建设任务,大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健全全民健身服务网络,增强人民体质。争取国家实施贵州生态型多梯度高原训练基地建设项目。
第九节大力实施公共卫生建设工程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加大公共财政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力度,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加强城镇医疗服务体系和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建设,重点完成省级龙头医院和市(州、地)级骨干医院改扩建,加快完善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和设施设备,完成一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实现每个建制村都有卫生室。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到2015年,全省每千人拥有床位数达到3.31张,拥有卫生技术人员数达到4.5人。建立健全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实施重大疾病防控,抓好重点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地方病和精神病的防治工作,有效提供健康教育咨询、居民健康建档、妇幼保健、老人保健等服务。关心妇女儿童身体健康,切实做好妇幼保健工作。积极扶持和促进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发展。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强化药物供应保障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加强卫生监督,维护公共卫生秩序和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兴办医疗机构。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第十节大力实施社会管理创新和平安创建工程
按照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的要求,加强社会管理法律、体制、能力建设。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健全基层管理和服务体系,发挥群众组织和社会组织作用,提高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形成社会管理和服务合力。大力开展城市社区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规范发展社区服务站等专业服务机构,有效承接基层政府委托事项,以居民需求为导向,整合人口、就业、社保、民政、卫生、文化以及综治、维稳等管理和服务资源,积极构建社区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抓好便民利民政务综合服务中心(站、点)和综治工作中心(站、点)建设,创建一批和谐社区、和谐村镇示范点。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建立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大政策制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和机制,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把各种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加大公共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生产,完善监管体系,重点加大对煤炭开采、道路交通、建筑施工、药品食品生产等行业的监管力度,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推进农村消防试点,健全对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食品安全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加强地质、气象、地震等自然灾害防治,加快完善防灾减灾体系。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加强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大社会管理薄弱环节整治力度。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城乡社区警务、群防群治等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重点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改善公安、国家安全、司法行政机关的业务条件,加大监管场所建设力度,增强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保障能力,大力构建“平安贵州”、“和谐贵州”,创造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第四十五章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坚持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全面发展,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为推进全省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第一节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制定和落实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切实做好宗教、侨务和对台工作。发展基层民主,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和村务公开,保证人民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完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体系。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维护法制权威。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强化行政监察。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完善法律服务体系和法律援助制度。全面开展普法教育,形成人人学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二节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巩固和发展全省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弘扬长征精神和“不怕困难、艰苦奋斗、攻坚克难、永不退缩”的贵州精神。在全社会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推进全社会形成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继续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机关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满意在多彩贵州”主题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全省公民的文明素质和服务意识。
第三节加强廉政建设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推进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大力实施“廉政文化建设工程”。严格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强化社会监督,保障公民的检举权、控告权、申诉权,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六章健全国防动员体系
坚持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积极支持驻黔解放军、武警部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完善国防动员体系,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深化全民国防教育,加快完善国防教育基础设施,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促进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第十二篇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努力实现规划目标
本规划经过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具有法律效力。要强化规划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作用,通过正确履行政府职责,调控引导社会资源,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第四十七章建立健全规划管理体制
完善规划体系,加强规划的衔接协调。改革规划管理体制,健全科学化、民主化的编制程序,加强各级各类规划与总体规划的衔接,形成以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为统领,各级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省级专项规划特别是重点专项规划以及区域规划,要细化落实本规划提出的主要任务,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成为本规划的重要支撑。加强年度计划与本规划的衔接,充分体现本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
建立和完善规划评估机制。完善规划实施的中期评估制度,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监测,接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规划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采取相应对策措施,提出调整和修订规划的意见。经中期评估需要修订本规划时,由规划编制主管部门提出调整方案的议案,报省政府同意后,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实施。
第四十八章建立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明确政府职责,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落实。实行规划目标责任制,及时制定规划实施方案,分解落实规划目标和任务,明确部门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并将其列入政府考核目标。规划一经省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应予公开发布,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规划的宣传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使实施规划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加强和改善经济运行调节。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决策机制,综合运用规划、财政、金融等经济手段,发挥信贷、物价、税收等经济杠杆作用,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用规划引导市场主体行为。
建立分类指导的实施机制。切实履行政府职能,着力推进公共服务领域的建设,充分运用公共资源全力保障完成规划目标。对规划提出的以市场为导向的发展重点,要加强政府引导,主要依靠市场配置资源推进发展。
积极组织实施重大项目。把加强项目建设作为推进规划实施的重要抓手。对规划所确定的重大建设项目,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集中力量,加快组织推动实施。要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完善项目咨询评估、审议决策制度。要着力改善投资环境,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加强项目实施管理,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责任编辑:韩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