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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报告
———2012年6月26日在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
周乃翔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苏州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本届政府任期以来的工作回顾
2008年以来,在中共苏州市委的带领下,市政府和全市人民主动顺应宏观形势变化,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等严峻挑战,努力克服前进中遇到的种种困难,巩固提升小康建设成果,奋力开启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一系列成就。
一是致力于率先发展、转型升级,经济总量连续攀升,运行质量持续提高。全面推进产业发展,切实加强自主创新,经济实现较快增长。2008年~2011年,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2.5%,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长19.4%,总量分别跨入万亿元级和千亿元级行列; 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14.8%,2011年超过3.3万亿元,保持全国第二大工业城市地位;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7.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9.9%,2011年分别达到4502亿元和2830亿元,位居全国前列。产业结构得到优化,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增加值比例由2∶62.1∶35.9调整为1.7∶55.6∶42.7。服务业快速发展,增加值达到4582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比2007年提高6.8个百分点。金融、物流、会展等生产性服务业规模不断扩大,商贸、旅游等生活性服务业层次进一步提高。新兴产业成为新的增长点,产值占到规模以上工业的38.7%。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年均增长14.3%,2011年达到1.1万亿元。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竞争实力逐步增强。做大做强地标型企业,百强工业企业销售收入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达到41.8%。现代农业做精做优,建成万亩以上农业示范园区23个,高效农业比重超过60%,农业现代化水平位居全省首位。我市成为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试点市,科技进步统计监测综合评价连续四年保持全省第一。独墅湖科教创新区加快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浙江大学苏州工业技术研究院顺利落户,清华大学苏州汽车研究院(吴江)启动建设。中科院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一期、生物医学工程技术研究所一期等重大创新载体相继建成,63%的本土大中型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不断健全。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45%,比2007年提高0.73个百分点。全市人才总量超过160万人,高层次人才数量达到9.7万人,分别是2007年的1.7倍和1.9倍;设立国家“千人计划”创投中心,81人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居全国地级市首位。质量强市、商标品牌、技术标准、知识产权等工作全面加强,有力地促进了经济转型发展。
二是致力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发展活力明显增强。推进制度创新,提高开放水平,经济社会发展更具生机活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积极实施,监管体系逐步健全,有效实现保值增值。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进展,市级机关行政审批总事项削减71%。社会建设和管理切实加强,城市管理体制、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力度加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扎实开展,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金融改革创新成果显著,苏州银行和东吴人寿保险公司先后成立,东吴证券公司成功上市,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投入运营,备案创业投资企业达到88家,新增上市企业42家,累计达到70家。民营经济迅速发展,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由2007年的38.6万户增加到59.1万户,净增注册资本4585亿元,总额达到7506亿元。开放型经济保持领先优势,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9.2%,实际利用外资继续位居全国前列,中方境外投资额实现全省“八连冠”,国家级境外经贸合作区埃塞俄比亚东方工业园建设稳步推进。苏州工业园区等开发区建设成效明显,5个省级开发区升格为国家级开发区。全市新结国际友好城市5对,累计达到43对。外事、对台、侨务等工作再创新业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持续提升。共建园区建设进展顺利,南北挂钩、对口援建帮扶工作积极开展。
三是致力于统筹规划、持续发展,城乡一体进程加快,生态环境逐步优化。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深化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严格保护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能力得到增强。城市规划编制水平不断提高,重点地区、重点项目规划有效实施。沪宁城际铁路、京沪高速铁路苏州段建成通车,苏州火车站北站房及配套设施投入使用。每百平方公里高速公路里程增至6.3公里,达到发达国家水平。苏州港年吞吐量跃至全国港口第五位、连续多年稳居内河港第一位。环金鸡湖金融商贸区已具规模,平江、沧浪、金阊新城基本形成城市形态,滨湖新城、高铁新城规划建设全面启动。城乡电网建设实现新的跨越,供水、供气得到有效保障,社会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民防设施继续完善,防震减灾避险能力进一步增强。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全面落实,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创建活动收到实效。城乡一体化大力推进,我市成为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和全省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市。公共财政对“三农”的投入逐年增加,城乡一体的政策制度框架基本建立。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社会保障并轨步伐加快,社区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社区股份合作、土地股份合作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快速发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得到壮大。城乡资源配置和空间布局不断优化,88%的农村工业企业进入工业园,80%的承包耕地实现规模经营,43%的农户迁入集中居住点,110多万农民实现居住地向城镇转移。新一轮村庄环境整治积极开展,农村环境逐步改善。更加注重环境保护,着力加强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环境整治,水环境质量和空气质量有所提高,声环境功能区噪声稳定达标,环境质量综合指数稳步上升。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节约利用资源,省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超额完成。广泛开展城乡绿化,石湖景区滨湖区域等一批重大绿化景观项目建成使用。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严格保护生态资源,生态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通过复核,创建国家生态市通过考核验收。
四是致力于协调提升、全面进步,社会事业繁荣发展,公共服务继续加强。坚持教育优先,教育现代化迈出新步伐。注重素质教育,强化内涵建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前教育的公益性、普惠性得到增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建成教育现代化学校,公办高中实现三星级以上全覆盖,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办学水平普遍提高。文化苏州建设再结硕果,一批重大文化项目建成使用,公益性文化设施基本实现市、县级市(区)、镇、村全覆盖。群众文化活动蓬勃开展,文艺创作精品迭出,我市文艺作品和表演艺术家屡获全国大奖。切实保护文化遗产和地方历史文化,注重在保护中传承、在传承中发扬。虎丘地区综合改造、桃花坞历史文化片区综合整治保护利用工程有力推进,木渎春秋古城遗址考古发掘顺利实施。第二轮《苏州市志》完成总纂。6家档案馆晋升为国家一级档案馆。文化产业体系逐步健全,建成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11个。文化旅游加快发展,我市5A级景区数量居全省第一,工农业旅游示范点数量居全国地级市之首。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医疗综合服务能力持续增强,健康城市建设深入推进,全民健身服务工程积极实施,市民平均期望寿命达到81.56岁。苏州体育健儿在北京奥运会等国际大赛上夺得16次世界冠军。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再上新水平。妇女儿童工作取得新成绩。民族团结进步的局面进一步巩固,宗教事务管理规范有序。国防动员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不断强化,双拥共建工作取得成效,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新型军政军民关系更加紧密,我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实现“五连冠”。
五是致力于以人为本、民生优先,人民生活有效改善,群众得到更多实惠。大力推动就业惠民、创业富民、社保安民,持之以恒抓好各类实事项目,保障和改善民生取得成效。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1.8%,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3.2%。多形式促进充分就业,新增城乡就业61.2万人,2011年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72%,好于全国全省水平。社会保障体系渐趋完善,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社会保险参保覆盖率,以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覆盖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均保持在98%以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城乡并轨进程加快。社会福利制度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启动实施,在全国率先实现城乡低保标准并轨。社会养老服务水平继续提升,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初步建立。惠民殡葬政策全面实行。保障性住房建设、城区居民家庭“改厕”、南环新村解危改造、危旧房和城中村(无地队)改造、老住宅小区和街巷综合整治等工程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受益面持续扩大。对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残疾人、70周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免费乘坐公交和轨道交通待遇。为老年人开展了两轮免费健康体检。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监管网络,构建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严厉查处危害群众健康的违法行为。建成重要民生商品价格采集发布系统,设立农产品平价直销网点,适时发放临时物价补贴,保供稳价措施有效落实。
六是致力于创新管理、促进和谐,精神文明、民主法治和政府自身建设取得新的进展。开展“讲文明、树新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发扬苏州城市精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强化文明城市长效管理,我市荣膺并蝉联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张家港市成为唯一的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县级市。科学知识广泛普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再获新成果。深入推进法治苏州建设,加大法治县(市、区)创建力度,开展普法教育,健全法治惠民机制,基层民主法治水平逐步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普遍增强。平安苏州建设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好转,人民群众安全感不断提升,我市荣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五连冠”,并再次被授予“长安杯”。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体系,信访工作走向规范化、法制化,一批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妥善处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挂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2554项,各类事故控制指标连年下降。市、区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和网络全面建立,应急综合演练实现常规化、制度化。认真做好政府立法工作,本届政府共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13件,颁布政府规章24件。坚持依法行政,强化行政监督,推进科学民主决策。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顺利完成,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稳步开展。作风效能建设扎实深入,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取得新成效,初步建成具有苏州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框架。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政务公开的内容与范围不断扩大。加强审计监督,促进了公共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市政府自觉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坚持重大事项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向市政协通报,注重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的参政议政作用。组织实施人大议案6件,办复代表建议862件、政协提案1883件。
今年以来,我们围绕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年度目标,突出加快转型、稳定外贸、兴盛文化、广惠民生等重点,按照稳中求进、又好又快的工作导向,振奋精神、迎难而上,求真务实、奋力拼搏,推动了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虽然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但经过全市各个方面的共同努力,总体呈现低开稳走、逐步向好的态势,产业结构得到优化,现代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和谐融洽局面进一步巩固。民生质量持续改善,城乡居民收入增长较快。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投入试运营,中环快速路开工建设,实事项目进展顺利。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任务都在抓紧落实,政府工作达到时序进度要求。
各位代表,苏州的发展历程令人难忘,发展成就令人振奋。这是全市人民在中共苏州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同心同德、团结奋斗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加强监督、鼎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政府向全市人民,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离退休老同志,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向各人民团体,向驻苏解放军和武警官兵,向国家和省驻苏单位,向所有参与、支持和关心苏州现代化建设的海内外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看到,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存在不少问题,政府工作与人民期待相比仍有差距,主要是:经济发展方式尚未实现根本转变,经济结构不尽合理,产业层次有待提高;人才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创新创业人才仍然缺乏,自主创新能力亟需提升;中心城区功能偏弱,城市综合承载能力还要增强;人口、资源、环境压力较大,土地、能源等瓶颈制约加剧;城乡居民富裕程度、社会事业发展水平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存在差距; 新型社会矛盾增多,社会建设与管理任务加重;政府职能需要加快转变,公共服务还需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予以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责任编辑:尹彦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