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执法人员在检查月饼。
中秋佳节即将到来,市场上的月饼销售也渐渐火热起来。当前月饼市场上的月饼,是否能让大家放心消费?8月21日下午,南宁市青秀区工商局就率先拉开了月饼市场检查的序幕。然而检查发现,月饼销售商无照经营者有之,用“最佳”等绝对化用语进行宣传者有之,所销售的月饼无检验报告者有之。工商执法人员称,办“临时营业执照”只需3个工作日,办好执照再赚大钱一点不晚。
“最佳”用语太绝对化
作为一年一度销售的节令食品,商家少不了要对月饼进行广告包装。但是,广告宣传用语并非任意夸大。在广告宣传中,绝对化用语就是不允许的。然而,在园湖南路一家名为麦×皇伍仁大月饼的销售点,店里的宣传资料就介绍,该公司生产的月饼是“最佳口味月饼”。
什么是“最佳”呢?这个“桂冠”又是哪里来的呢?工商执法人员在店里检查发现,店里悬挂出了该公司月饼所获的各种美誉,多冠以“十佳”“广西名点”“消费者喜爱的”等,这些美誉来自各种行业协会和评选组委会。然而,惟独“最佳口味月饼”不见出处。
工商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根据我国《广告法》相关规定,广告内容不得含有的情形包括,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对此,该月饼销售点一负责人称,这些宣传资料都是生产厂家所提供。然而,生产厂家的相关证照,以及该销售点的营业执照,销售点的负责人却未能向执法人员提供。“我们只是陈列样品,还没开始销售。”一名工作人员称。但在该销售点的销售清单里,执法人员却发现已经有几次消费记录。
工商执法人员对销售点的15箱月饼实行暂扣,货值约2.4万元。
架上月饼难觅检验报告
此次检查中,同样“缺证”的月饼销售点还有两家。在古城路民族大道至星湖路段上一家烟酒经营部,经营者也趁中秋节期间做起了月饼生意,店里专门立起了陈列月饼的货架。
该店因为经营范围广,所以营业执照上对不同类商品的经营时间各有标注,其中“预包装食品”所允许的有效期至2011年12月。也就是说,“营业执照已经拿去变更了,只是还没办下来。这些月饼才摆出来几天呢!”该店负责人辩称。
工商执法人员继续索要这些月饼的各批次检验报告,却发现这些来自北海市裕×食品有限公司的月饼,只有一份型号为125克/只的检验报告,而店里的月饼却多是900克或1.4千克的大月饼。
工商执法人员称,预包装食品经营者需要向食品生产厂家索要每个产品批次的检验报告,并放置在店里以供查验。月饼没有检验报告却公然销售,其质量和安全性难以保证。工商执法人员责令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月饼。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