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一些流动人员办居住证遇难 三项便民措施推出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南宁一些流动人员办居住证遇难 三项便民措施推出

2012年12月17日 08:59   来源:南国早报   赖武慧 梁洪洲

  调查:推居办人上门协调

  接到本报反映后,南宁市推居办非常重视,立即安排人员调查处理。由于反映路段均属西乡塘区,12月12、13日,市推居办和西乡塘区流动人口办派出工作人员组成调查小组,与记者一道走访以上居民。

  12日,调查小组成员首先来到新阳街道办服务中心,针对朱先生的反映展开现场调查。服务中心主任杜女士明确表示,首次办理居住证,不收费。由于朱先生无法告知当时是谁受理,所以无法核查当时情况,不知210元的费用来由。杜女士认为,可能是双方对政策理解不透彻,出现误会。

  在朱先生的租房合同上,只有双方名字而没有手印、身份证信息等,市推居办工作人员立即提醒朱先生要补充完整,以保切身利益不受侵害。

  13日,西乡塘区流动人口办向记者反馈,经过走访沟通,证实廖先生确实丢失身份证,其愿意重新补办;而其他几个房东已同意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给租户。

  对策:及时推出便民措施

  南宁市流动人口办韦军科长表示,推居办鼓励符合办证条件的流动人口主动办证,早日办证,居民踊跃反映问题让他感到欣慰,也从中看到工作不到位急需完善的地方。韦军说,办理居住证时,租户提供身份证、租房合同等,有些可以是复印件,只要能核实到该信息的真实性,也可视为提供了证明材料:如房东身份信息,可通过户口簿、相关管理档案等进行核实。有些人为了顺利办证,在租房合同上造假,要求提供房东身份信息有助于排除虚假租房合同。

  “房东的真实身份并非只有身份证才能证明,房屋坐落、房东姓名、身份证号码也可以证实。”韦军向服务中心人员提出,尽量简化办理流程,以方便办证者。14日,针对走访情况,南宁市和各城区推居办商讨后,决定推出三项便民措施,解决今后推居工作中遇到的类似问题:

  一、房东不愿提供身份证的,居民可向当地管段民警或流动人口服务中心、服务站反映,由工作人员负责协调解决;

  二、房东身份证丢失未能及时补办的,可提供户口簿上房东信息页的复印件或承租人能提供出租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房屋坐落等有效信息,经核查属实的,也可办理;

  三、推行办理居住证电话预约上门服务,如有办证需求,协管员均可上门服务。南宁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梁大队长说,从暂住证到居住证,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新制度将给流动人口带来更多的福祉。南宁市登记在册的外来流动人口数约为80万人。截至12月14日,南宁市申请办理居住证的人员,已突破20万。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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