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老龄人口超850万 鼓励民办养老机构发展

2013年05月22日 15:22   来源:中国广播网   李佳
    记者从浙江省新闻办今天(22日)上午举行的发布会上了解到,截至2012年底,浙江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857.69万人,占总人口的17.87%。浙江省为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将鼓励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加快发展。

    浙江省进入老年型社会20多年来,人口老龄化、高龄化和家庭小型化不断发展,已经成为浙江一个重大基本省情。据统计,到2012年底,浙江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857.69万人,占总人口的17.87%。老龄化系数居全省前3位的市依次是嘉兴市、舟山市和湖州市,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分别是21.27%、20.36%和20.25%。老龄化程度最低的是温州市,老年人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是14.81%。

    浙江省民政厅厅长尙清介绍,浙江省老年人口发展呈现出几个明显特点:60—69岁低龄老年人口迅速增加;80岁及以上的高龄老年人口持续增长;老年人家庭呈现空巢化趋势明显;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数不断增加。这些特点对浙江养老服务提出了挑战,而且专业养老护理人员短缺是不争的事实。

    为加快提升社会养老服务水平,浙江省积极发展养老机构,鼓励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加快发展。据了解,浙江省从2013年起,对用房自建、床位数达到20张及以上、符合有关部门规定资质条件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按核定床位一次性给予每张床位6000元补助;对租用用房并且租用期3年以上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达到上述条件的,浙江省财政也将按照核定床位,给予每张床位每年1000元补助,连续补助3年。到2015年,浙江省每百名老年人拥有养老服务床位数将达到3张以上,其中民办养老机构床位将占总床位的50%。

    此外,为了提高养老护理人员队伍素质,从今年起,浙江还将对入职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从事养老服务、康复护理与管理等工作的高等院校、高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毕业生采取“入职奖补”,入职满5年的给予2.1万至4万不等的一次性奖补。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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