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消息,法制办研究起草了《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指出,养老机构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做好老年人安全保障工作
意见稿要求,养老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消防、卫生、财务、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制定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并向社会公开。
意见稿强调, 养老机构中的医疗、康复、社会工作等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持有关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上岗;养老护理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意见稿指出,养老机构应当依照其设施设备条件、管理水平、服务质量、护理等级等因素确定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并遵守国家价格管理有关规定。
意见稿强调,养老机构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做好老年人安全保障工作。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