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创业可以申请最高10万元的小额贷款,政府还将给予贴息的扶持。南京市政府昨日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市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发展的意见》,要求面向大学生、妇女、失地农民和退役军人创业给予优先的信贷支持。
据介绍,这里所称的“创业小贷”,是指由南京市、区“创业小贷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的,由经办银行向南京市初始型创业人员发放的,用于自主创业所需资金的小额贷款。南京市政府要求,经办银行发放创业小贷,应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不得随意上浮或额外收取其他费用。
创业小贷贷款额度一般每人不超过5万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创业人员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业的,贷款额度人均不超过10万元,总额不超过50万元。创业小贷贷款期限一般每次不超过2年。借款人到期还贷确有困难、需要创业小贷继续支持的,可以申请贷款展期1年。
根据申请程序,有意创业借贷者,可以向所在地的街道进行咨询。创业小贷由南京市担保基金提供担保。根据实际情况,借款人应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形式的反担保。个人、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业的创业小贷,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部门据实全额贴息;从事非微利项目的,由财政部门给予50%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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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申请创业小额贷款?
创业小贷的对象范围有三类:1.法定劳动年龄内、诚实信用、具备一定劳动能力和劳动技能、在本市登记失业的人员;2.在南京市注册成立创业实体并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个体工商户业主,信用记录良好,自主创业的青年大学生;3.其他符合条件的城乡创业群体。其中,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被征地农民、青年大学生以及妇女创业,创业小贷将给予积极鼓励和优先支持。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