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日起二手车交易服务需明码标价

2013年08月16日 09:42   来源:福建日报   潘园园 通讯员程飞

  为进一步规范二手车交易服务收费行为,福建省物价局日前重新修订出台《福建省二手车交易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新规自本月20日起执行。

  据了解,二手车交易服务费为中介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制定二手车交易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买卖双方对交易服务费的承担,由双方协商约定。根据新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只要依法成立并取得市场准入资质即可开展服务并按规定收费,无需再经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层层审核同意后才能收费。

  同时,为落实简政放权和阳光收费,我省将二手车交易服务收费定价权下放设区市管理,并专门设立中介服务收费必须提供的服务内容具体条款,要求明码标价、亮证收费。如果经营者不按规定公示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或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或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等,价格部门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记者潘园园通讯员程飞)

(责任编辑: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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