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质保期为2-5年 8成消费者不知情

2012年11月21日 17:52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中国经济网编者按:近期,一项针对城市房屋质量的调查结果显示,六成商品房质保期被隐瞒,七成以上房屋有渗漏问题,八成消费者不知房屋质保期。

 

    上海等城市近6成商品房质保期被隐瞒

    一项北京、上海、天津等22个城市的消费维权单位针对某城市房屋质量的调查结果显示,八成以上的受访者都认为楼盘质量是影响消费者买房的重要因素,然而购房后却仍有近一半的受访者对小区房屋质量不满意,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结果,是因为开发商对商品房质保期有所隐瞒,使消费者遇到问题时无法主张自身权益。

    北京、上海、天津等22个城市的消费维权单位通过调查却发现,有82%的购房者不知道商品房质保的具体时间,57%的购房者表示开发商从未介绍过商品房的质保期,只有不到三成的受访者发现《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提及了质保期问题。详细

    八成房主不知房屋质保期七成以上房屋有渗漏问题

    针对目前城市房屋质量,青岛市消保委等22家消费维权单位曾做过一项专门的调查,结果显示,八成以上的受访者认为“楼盘质量是影响消费者买房的重要因素”,而接近50%的受访者对小区房屋质量不满意。尤其是房屋渗漏一直是质量顽疾,调查表明,70%以上的公用、民用建筑,会出现屋面和外墙渗漏。详细

    22维权单位呼吁切:实保障消费者对商品房质保期知情权

    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大连、厦门、青岛、深圳、沈阳、长春、哈尔滨、南京、杭州、济南、武汉、广州、成都、西安、昆明、香港、澳门等21城市的消协(消委会、消保委)及中国消费者报社,共22家消费维权单位联合发出呼吁:

    一、房企有义务让消费者知晓现有商品房保修项目及保修时限

    对于现有商品房质保项目以及时限,很多消费者并不知情,因此在遇到问题时无法主张自身权益。22家消费维权单位认为,房屋建筑企业有义务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主动通过商品房销售合同、物业管理协议等多种渠道让消费者了解相关保修条款。另外,商品房在交付使用时应具备“两书两表”,即《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房屋面积测绘表》、《竣工验收备案表》,其中《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应明确说明商品房质保期的时间、范围等,让消费者做到一目了然。

    二、房企应主动承担相关责任,不推诿,不扯皮

    许多消费者在商品房质保期内出现问题后,找到物业公司要求维修,却经常遭遇推诿、扯皮,房企也常常找出种种借口推卸责任,导致消费者被迫自掏腰包进行维修。22家消费维权单位认为,房企应严格执行相关部门关于商品房质保期的规定,以及商品房销售合同、物业管理协议中的约定,有责任、有义务主动承担相关责任,不推诿、不扯皮,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避免开发商与消费者之间就此问题产生矛盾和纠纷。同时,呼吁有良知的开发商主动做出承诺,延长房屋质保期,让消费者住得安心、放心。

    三、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力度,督促房企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2家消费维权单位认为,相关部门应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加强对房企的监管力度,督促房企重视建筑质量,更好地履行产品质量责任和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从而让消费者放心消费,进而促进我国商品房市场的良性发展与持续繁荣。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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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房质保期为2-5年

    国家住建部(当时建设部)于2000年颁布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地基基础工程和方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装修工程为2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责任编辑:魏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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