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广西“十二五”规划纲要全文(2011-2015年)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资料:广西“十二五”规划纲要全文(2011-2015年)

2012年06月05日 16:10   来源:政府网站   
    第六章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按照适度超前原则,统筹各种运输方式发展,进一步完善出省出边出海国际大通道,初步形成网络设施衔接完善、技术装备先进适用、运输服务安全高效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第一节推进铁路现代化建设

    加快发展高速铁路,提高技术等级,扩大路网覆盖,增加铁路网密度,逐步形成以南宁为主枢纽的快速客运网和大能力货运网。在“北上、南下、东靠、西进”四个方向上加大力度,加快对接先进生产力地区,建设通往珠三角经济发达地区和西北、华北、西南地区的大能力快速铁路通道,连接北部湾地区的沿海铁路通道及周边国家的国际铁路通道。重点建设省际干线、客运专线、煤运通道和开发性新线,加快既有线路扩能和复线建设,提高电气化水平,改造和新建一批铁路运输枢纽。建成南宁至广州,贵阳至广州(广西段),南宁至柳州,柳州至桂林,南宁至昆明(新线),南宁至钦州、北海、防城港等在建项目;新建黄桶至百色、南宁至凭祥、合浦至湛江、河池至南宁、柳州经梧州至肇庆、贵港至玉林、柳州经贺州至韶关、防城港至东兴、靖西至龙邦等铁路;实施湘桂线、黔桂线、焦柳线、黎湛线、南昆线、洛湛线等既有线路扩能改造,规划建设项目38项(其中在建项目21项),建设规模5000公里(其中续建2500公里),实现北京至南宁全程高速铁路贯通运行。推进南宁枢纽、柳州枢纽、桂林北站、梧州南站,以及南宁、柳州、北部湾集装箱办理站建设。规划研究南宁至新加坡通道凭祥至河内段,贵阳经河池至南宁,张家界经桂林、玉林至海口等铁路项目及既有线路电气化改造。到2015年,铁路营运里程达到5000公里以上,铁路网密度每万平方公里210公里,复线率55%,电气化率70%以上,形成以南宁为中心的城际高速铁路网,实现地级市开通城际高速列车,基本建成“一轴四纵四横”现代化快速铁路运输网络,全面进入高铁时代。

    专栏11:铁路建设

    “一轴四纵四横”:一轴,即湘桂铁路;四纵,即贵阳-河池-南宁-防城港、永州-贺州-梧州-玉林-铁山港、怀化-柳州-黎塘-钦州-防城港、黄桶-百色-龙邦铁路;四横,即贵阳-桂林-广州、贵阳-河池-柳州-梧州-广州、昆明-百色-南宁-广州、东兴-钦州-合浦-湛江铁路。

    以南宁为中心的城际高速铁路网:南宁至钦州、北海、防城港1小时内到达,南宁至其他中心城市2小时左右到达,南宁至周边省会城市3小时左右到达。

    第二节加快公路网建设

    加快推进国家和地方高速公路网规划项目建设,重点实施出省出边出海通道工程和国省干线公路改造工程,大幅提高公路网密度和通达深度。建成六寨至河池、河池至宜州、河池至都安、岑溪至水汶、钦州至崇左、玉林至铁山港、六景至钦州港、百色至靖西、南宁外环、防城港至东兴等高速公路及沿海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开工河池至百色、崇左至靖西、梧州至柳州等高速公路,建设项目43项(其中在建项目24项),建设里程4660公里(其中续建里程2600公里)。推进南宁东站(凤岭)及柳州飞鹅、梧州玫瑰湖等综合客运枢纽站建设。加快滨海公路等国省干线改造,贯通省际公路通道。到2015年,力争公路总里程超过11.5万公里,公路网密度每百平方公里48.5公里,其中高速公路新增3500公里,通车里程6000公里以上,基本建成“四横六纵六支线”高速公路网,实现高速公路网覆盖所有中心城市,85%以上的县城半小时内通达高速公路,为到2020年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8000公里、实现县县通高速公路打下坚实基础

    专栏12:公路建设

    四横六纵六支线:四横,即灌阳-兴安-龙胜-三江、贺州-荔浦-宜州-河池-隆林、岑溪-玉林-贵港-百色、合浦-钦州-崇左-靖西-那坡;六纵,即龙胜-桂林-钟山-梧州-岑溪、资源-兴安-恭城-平南-玉林-博白-铁山港、三江-融安-柳城-象州-贵港-浦北-北海、全州-桂林-柳州-来宾-南宁-崇左-友谊关、南丹-河池-都安-大化-马山-南宁-钦州-东兴、乐业-凌云-百色-德保-靖西-龙邦;六支线,即梧州-柳州、武宣-平果、崇左-水口、钟山-富川、松旺-铁山港、六景-铁山港。

    国省干线改造:滨海公路、永福-鹿寨、崇左-龙州、柳江-来宾、百色-腊仁、梧州-津北、河池-环江等项目。

    前期工作:贺州-象州、柳城-河池、贵港-宾阳、隆安-硕龙等高速公路项目。

    第三节提升广西北部湾港综合能力

    以提高广西北部湾港现代化国际化水平为目标,重点实施港口工程、集疏运工程、港航服务工程,深化港口开放合作,努力建成区域性国际航运中心。大力推进深水航道、专业化大能力泊位及集装箱码头建设,大幅提高港口吞吐能力,到2015年,力争广西北部湾港新增吞吐能力2.15亿吨,总吞吐能力达到3.36亿吨以上,其中集装箱吞吐能力400万标箱;防城港域新增吞吐能力8100万吨,总吞吐能力达到1.32亿吨;钦州港域新增吞吐能力6500万吨,总吞吐能力达到1.08亿吨;北海港域新增吞吐能力7000万吨,总吞吐能力达到0.96亿吨。推进海运、公路、铁路和管道等多式联运的集疏运系统建设,完善石油、煤炭、矿石、粮食等大宗货物和集装箱国内外中转运输体系。加强港口通信、生产调度、安全保障、导航监管、海事海关、检验检疫等系统建设,健全港航服务保障体系。大力引进国内外大型港航企业,自主建设和经营港口码头、航运航班、物流运输,增开海运航线航班,扩大港口吞吐量,提升港口竞争力。拓展港口腹地,建设“无水港”。整合港口和航运行政管理资源,建立高效统一的新型港口管理体制。

    专栏13:广西北部湾港建设

    防城港域:建成20万吨级航道、18-22号泊位、东湾403-407泊位、钢铁基地专用码头等工程;开工云约江南作业区1-4号泊位、企沙南1-3号泊位等工程。新增万吨级以上泊位17个,万吨级以上泊位达到43个。

    钦州港域:建成金鼓江航道一期、钦州港30万吨级航道、大榄坪3-13号泊位、钦州港三期、三墩30万吨油码头、大榄坪北1-10号泊位等工程;开工金鼓江航道二期、国投钦州煤炭码头等工程。新增万吨级以上泊位23个,万吨级以上泊位达到38个。

    北海港域:建成石步岭港区三期、铁山港1-4号泊位、涠洲岛30万吨油码头、石步岭港区邮轮码头、公共客运码头等工程;开工铁山港5-10号泊位等工程。新增万吨级以上泊位25个,万吨级以上泊位达到33个。 第四节推进西江水运加快建设

    加快西江干流、重要支流航道整治,构建高等级航道网体系,完善港口布局和集疏运网络,推进运输船舶标准化大型化,形成畅通高效、平安绿色、江海联运的西江黄金水道。重点实施航运枢纽及船闸、航道疏浚、港口和物流设施、运力优化、支持保障系统五大工程,建设完善水路、铁路、公路相互衔接、转运便利的多式联运体系,全面提升航道等级、船闸通过能力和港口吞吐能力。到2015年,力争内河港口吞吐能力达到1.5亿吨,其中贵港、梧州和南宁综合港吞吐能力分别为7200万吨、2100万吨和2000万吨,百色、柳州、来宾和崇左港吞吐能力分别为1200万吨、1100万吨、1100万吨和280万吨。

    专栏14:西江水运建设

    枢纽及船闸工程:建成桂平二线、右江鱼梁航运枢纽、郁江老口航运枢纽、长洲水利枢纽三线四线船闸等工程;开工大藤峡水利枢纽、贵港枢纽二线船闸、红花枢纽二线船闸、西津枢纽二线船闸、百色水利枢纽船闸等工程,推进平陆运河江海联运前期研究。

    航道疏浚工程:建成柳江航道工程、红水河曹渡河口至桥巩航道整治工程;开工南宁至贵港二级航道、柳州至石龙三江口和来宾至桂平二级航道、左江崇左至三江口三级航道、桂江航道等工程。

    港口和物流设施:建成贵港猫儿山二期、柳州阳和一期、来宾宾港、南宁港六景区一期、南宁港牛湾作业区、柳州鹧鸪江1-4号泊位、平南武林港二期、梧州李家庄、梧州塘源、藤县东胜、田东祥周、崇左新环、河池天鹅等码头工程;开工田阳头塘、梧州赤水二期、象州中塘、桂平江口、柳州阳和二期、南宁港六景区二期等码头工程。能力分别为1200万吨、1100万吨、1100万吨和280万吨。

    第五节积极发展民用航空

    加快机场建设,优化机场布局,扩大航线密度,形成以枢纽机场为骨干、支线机场和通用航空机场为辅助的民用航空网络。重点推进南宁吴圩国际机场新航站区、桂林两江国际机场航站楼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把南宁机场建成我国面向东盟的门户枢纽机场、桂林机场建成国家重要的旅游机场。建成河池机场,扩建北海机场、柳州机场、百色机场,迁建梧州机场,新建贺州机场,加快南宁机场军用民用分离。建设南宁空港经济区、桂林航空物流园。规划研究并适时建设玉林机场及北海涠洲岛、南宁三塘、防城港等通用航空基地。到2015年,力争全区机场旅客吞吐能力2750万人次,其中南宁机场旅客吞吐能力1500万人次,桂林机场旅客吞吐能力1000万人次。

      第六节提高运输服务水平

    加强铁路、公路、港口、机场、城市公共交通的高效对接,努力实现客运零距离换乘、货运无缝化衔接。推进南宁、桂林国际区域性和柳州、梧州国内区域性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建设。推广先进装备技术应用,提高交通运输信息化水平。优化运输组织,创新服务方式,实现客票一体联程、货物多式联运。大力发展节能环保的运输工具和运输方式。加强安全管理,保障运输安全。

    第七章深入推进“两区一带”协调发展

    充分发挥比较优势,推进沿海沿江率先发展,加快资源富集区开发,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实现区域协调互动发展。

      第一节推动北部湾经济区率先发展

    深入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全面落实国家赋予的各项优惠政策,继续在资源配置、产业布局、重大项目、政策支持等方面加大倾斜力度,推动产业、港口、交通、物流、城建、旅游、招商、文化等实现大发展,充分发挥北部湾经济区引领带动作用。加快推进钢铁、石化、核电、铜镍、林浆纸、电子信息、机械设备制造、新能源等重大项目布局建设,完善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重点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培育壮大防城港钢铁深加工,钦州和北海石化及林浆纸,南宁铝深加工,北海、南宁和钦州电子信息,防城港、铁山港等有色金属深加工,南宁生物高技术,北部湾港域临港粮油、海产品加工等产业集群,尽快建成我国沿海现代重化产业基地。加快扩大北部湾港吞吐能力,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并与周边地区对接的铁路、公路、管道、航道等基础设施和物流设施,尽快建成我国沿海重要枢纽港和连接多区域的重要物流枢纽。统筹推进陆海旅游,提升滨海、岛屿、港湾、跨国等旅游精品,成为国际旅游新热点。挖掘海洋文化资源,创新海洋文化与地域民族文化相结合的产业发展模式,构筑国际海洋文化新基地。推动行政管理、财政、金融、投融资、土地和招商机制等综合配套改革实现新突破,扩大沿海沿边和重点区域开放合作形成新优势,引进高素质人才建立人力资源新高地。尽快打造成为重要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区,构建具有全国重要影响的经济增长新一极。到2015年,力争北部湾经济区生产总值占全区比重达到40%以上。

    第二节加快建设西江经济带

    加快西江黄金水道开发,依托沿江中心城市,构建铁路、公路、水路高效畅通衔接的综合运输网络,形成我国重要的内河航运枢纽,有效降低物流成本,为产业拓展、提升、集聚和城镇化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推进西江经济带整体快速发展。以区域内柳州、来宾、桂林、梧州、玉林、贵港、贺州中心城市为节点,以产业园区为载体,完善空间布局,重点发展装备制造业、原材料产业、轻纺化工产业、高技术产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形成分工明确、优势明显、协作配套的产业带。提升梧州、玉林、贵港、贺州四市承接产业转移的竞争力,加快与珠三角地区市场对接,建设桂东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把西江经济带打造成为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新的区域经济增长极。

    第三节加快桂西优势资源开发

    把加快桂西地区发展摆在实现跨越发展总体战略的重要位置,在基础设施建设、重大资源开发、社会事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充分发挥矿产、水能、旅游等资源富集优势,大力发展特色产业,提高资源就地转化率,建立国家重要战略资源接续区和资源深加工基地,形成产业集聚区,逐步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积极探索老少边山地区加快发展的新路子。百色重点打造全国重要的铝工业基地和红色旅游目的地,加快发展煤炭、石化、电力、农产品加工等产业。河池重点建设全国重要的有色金属深加工、水能资源开发和生态旅游基地,加快发展特色食品、桑蚕、生物质化工等产业。崇左重点发展全国重要的糖业和锰深加工业,加快发展旅游、建材、剑麻深加工等产业。崇左、百色围绕发挥沿边区位优势,大力发展边境贸易、跨国旅游、跨境合作、出口加工、国际物流等口岸经济。

    第四节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

    统筹谋划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引导人口、经济向适宜开发的区域集聚,保护农业和生态发展空间,构建高效、协调、可持续的空间开发格局。对规划为城市化地区的重点开发区,加大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优先布局重大制造业项目,统筹工业和城镇发展布局,适度扩大建设用地规模,促进经济集聚与人口集聚同步。对规划为农产品主产区的地区,加强耕地保护,加大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投入,推动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和现代化,以县城为重点推进城镇建设和工业发展,引导农产品加工、流通、储运企业聚集,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对规划为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地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增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等功能,发展资源环境可承载的适宜产业。对规划为自然文化资源保护的地区,依法实施强制性保护,严格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和文化自然遗产原真性、完整性的干扰,禁止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按照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定位,配套实施财政、投资、产业、土地、环境、人口等政策,建立分类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引导各地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定位推进发展。

    第八章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坚持生态立区、绿色发展,强化节能减排,推广低碳技术,发展循环经济,加强生态环保,推动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和有利于应对气候变化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加快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

    第一节加强节能管理

    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抑制高耗能产业过快增长。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大力推广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在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领域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在各类工业园区推广热电联产和余热余压利用。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完善能效标识制度、节能产品认证制度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制度,严格执行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和产品能效标准。加强节能能力建设,完善节能管理支撑体系,扶持壮大节能服务产业。强化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完善节能法规和政策。开展企业节能低碳行动、绿色建筑行动和节能减排全民行动。

    专栏15:节能管理

    节能改造工程:继续实施电机系统节能、能源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锅炉(窑炉)改造、节约和替代石油、热电联产、建筑节能、交通节能、绿色照明,及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等工程。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重点推广高效节能家电、汽车、电机、照明等产品。

    节能服务工程:重点实施节能检测、技术咨询、合同能源管理、能源审计、节能规划编制等工程。

      第二节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

    坚持节约优先,全面实行资源利用总量控制、供需双向调节、差别化管理,明显提高土地、水和各类资源利用效率。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强化土地利用规划和年度计划管控,严格用途管制,加强土地整治,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力度,提高耕地复垦质量,健全节约土地标准,加强用地节地责任和考核。实行取水总量控制,合理调配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强化水资源有偿使用,实行梯度水价制度,促进重点用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大力发展高效节水产业,统筹利用雨洪资源和再生水、矿井水、微咸水等非常规水源,建设节水型社会。加强重点行业原材料消耗管理和技术改造,加大替代型材料、可再生材料推广力度,推进各领域、各行业节材。加强能源和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管理,强化矿产资源规划调控,加快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对特定矿种严格实行保护性开发,促进形成优势矿产资源战略接续区,建立铝、锰、稀土等重要矿产资源储备体系,加强市场准入管理和矿业权市场建设,落实矿产资源有偿使用、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土地复垦履约金制度,加强矿产资源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察。加大对合山资源枯竭型城市的产业转型扶持。

    第三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以提高资源产出效率为目标,加强规划指导、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推进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循环经济发展,加快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在制糖、铝业、钢铁、锰业、石化、电力、建材、林浆纸、林产加工、化工等行业构建循环利用产业体系,鼓励企业建立循环经济联合体,推动产业循环式组合,建成糖业循环经济示范省区。引导企业实施环境管理标准,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开展重点产业园区能源资源循环化改造,实现土地集约利用、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废水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处理。加强共伴生矿产及尾矿综合利用,推进大宗工业固体、建筑和道路、农林等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和垃圾分类回收制度,推进再生资源规模化、产业化利用,发展再制造产业。大力推广生态循环农业模式,发展生态循环型农业。

    开发应用源头减量、循环利用再制造、零排放和产业链接技术,推广循环经济典型模式,加快循环经济示范基地建设。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消费理念,逐步形成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专栏16:循环经济

    循环经济示范工程:重点建设再制造、城市矿产、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园区循环化改造、农业秸秆综合利用、林业三剩物综合利用、大宗固体废弃物利用、农业循环经济、服务业循环经济、建筑废弃物利用、关键技术推广利用等重点循环经济工程,及100家循环经济示范企业,静脉产业固废资源化回收利用与综合处理工程。

    循环经济示范基地:重点建设贵港国家生态工业(制糖)示范园,梧州、玉林进口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园区,南宁再生资源产业示范园区,贺州(华润)循环经济产业园区,钦州石化产业循环经济示范区,田东石化工业园循环经济示范区,河池有色金属新型材料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南丹有色金属循环经济示范区,崇左湘桂糖业循环经济园区和锰深加工循环利用园区,宜州桑蚕茧丝绸产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玉柴集团再制造产业示范园区,农垦糖业循环经济示范区等。

      第四节强化环境保护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整治,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实施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强化工业污染治理和治污设施监管。实行严格的饮用水源地保护制度,规划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备用水源地,加大西江流域重点江河和大中型水库水污染防治力度,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推进火电、钢铁、化工、有色金属等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治理,开展工业烟气脱硝治理和低氮燃烧技术改造,控制城市噪声和颗粒物污染,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和废旧电子电器产品回收处理,建立健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全面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大北部湾近岸海域陆源和海洋污染物治理力度,保护近岸海域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和滨海湿地生态系统。加强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和持久性有机物、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污染防治,强化对核设施与放射源安全监管。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强化总量控制指标考核,健全重大环境事件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强化污染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地方环保法规和标准,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到2015年,设区城市、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分别达到98%和90%以上,设区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大于340天/年。

    专栏17:环境治理

    主要污染物减排工程:城镇污水处理、工业水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水污染物减排工程;电力行业脱硫脱硝、其它非电重点行业脱硫、水泥行业与工业锅炉脱硝示范等大气污染物减排工程。

    环境改善工程:城镇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邕江、左江、右江、漓江、桂江、贺江、钦江、南流江、刁江、融江、浔江及大中型水库环境综合治理和水生态修复,北部湾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地下水污染防治、污染土壤修复等。

    农村环保工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示范。

    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范工程:重金属污染防治、化学品及持久性有机物(POPS)污染防治、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

      第五节加强生态建设

    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修复为主,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和管理,增强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洪防潮能力,构建以桂西生态屏障、北部湾沿海生态屏障、桂东北生态功能区、桂西南生态功能区、桂中生态功能区、十万大山生态保护区、西江千里绿色走廊“两屏四区一走廊”为主骨架,以点状分布的自然保护区为重要组成的生态安全格局。全面实施“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和生态修复工程,大力推进山区生态林、珠江防护林、沿海防护林、自然保护区、湿地生态系统建设,巩固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成果。采取恢复自然植被、封山育林育草、小流域水土保持等措施,全面推进石漠化综合治理。加强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安全管理,防止境外有害物种对生态系统的侵害,保护生物多样性。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整治和生态修复。促进森林增长,提高森林覆盖率,增加森林蓄积量和森林生态服务价值,增强固碳能力。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积极探索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支持生态严重退化区域实施生态移民。开展生态示范创建活动。

    第六节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以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为重点,增强城乡防洪能力。提升沿海防台风、风暴潮、海啸能力。加快建立山洪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应急体系。对地质灾害易发的城镇、村屯、重点工程建设区、交通要道和石山地区等区域开展重点防治。采取工程措施治理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突出抓好梧州地质灾害整治。对治理难度大的危险隐患点采取搬迁避让。加强地震和气象灾害预测预警、灾害防御和应急救援能力,以及适应气候变化特别是应对极端气候事件能力的建设。推行自然灾害风险评估,强化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措施,制定应急预案,普及防灾知识,增强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加强救援队伍建设,提高物资保障水平。

    专栏18:生态建设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生态建设重点实施:

    ——“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

    ——退耕还林工程,造林面积23.3万公顷,其中退耕还林5.3万公顷,荒山荒地造林10万公顷,封山育林8万公顷。

    ——珠江防护林工程,造林面积32.7万公顷。

    ——沿海防护林工程,造林面积5.3万公顷。

    ——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封山育林面积132万公顷,宜林荒山造林24万公顷。

    ——湿地保护恢复与湿地公园建设工程,退养还滩、退耕还湖4000公顷,红树林恢复2100公顷,营造红树林9230公顷,新建国家级湿地公园10处。

    ——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新建自然保护区7处,建立猫儿山等9个示范保护区。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重点治理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1200处。  

(责任编辑:韩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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