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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江苏省“十二五”规划纲要全文(2011-2015年)

2012年06月11日 10:40   来源:政府网站   
    第三节能源设施建设

    加快能源和电网建设步伐,优化能源结构和能源布局,增强能源供给保障能力。到2015年,电力可供装机容量达到11000万千瓦,其中可再生能源装机占7%左右;天然气供应争取达到270亿立方米。

    ——新能源发展。核电建设,加快连云港田湾核电建设,推进江苏第二核电站前期工作,到2015年核电装机达到400万千瓦。风电建设,有序推进陆上风电,重点建设龙源如东三期、华电灌云、中电投大丰二期、国华东台二期等陆上风电场项目;加快发展海上风电,推进海上风电场示范项目和海上风电特许权招标项目,支持沿海风光互补发电示范基地建设,到2015年建成风电装机600万千瓦。天然气接收基地建设,确保如东LNG项目一期工程投产运行,推进连云港、滨海LNG项目以及如东LNG二期等项目前期工作。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加快建设溧阳抽水蓄能电站,争取开工建设句容抽水蓄能电站。探索发展非并网的中小型太阳能光伏电站。

    ——电源点建设。优化燃煤电厂区域布局,重点向沿海、苏北地区倾斜;优化燃煤发电装机结构,重点发展清洁、高效、大容量机组,继续实施“上大压小”;继续支持燃气发电机组建设,有序推进热电联产,做好分布式能源示范项目。

    ——能源供应和储备基地建设。积极利用区外来电,“十二五”期间新增协议区外来电规模1000万千瓦左右。大力开发组织国内外煤炭资源,在苏北、沿江和沿海地区布局建设5个煤炭中转储备基地,保障能源供给。推进连云港原油商业储备库、如东成品油库前期工作,加快扬中成品油集散中心和省内成品油库建设。增强油气管道输送能力。积极争取把连云港和南通纳入国家石油战略储备基地规划。

    ——坚强智能电网建设。加快特高压和500千伏骨干网架建设,实施沿海通道、核电扩建送出、苏南电网优化、锦屏—苏州特高压直流和第五过江通道等工程,形成500千伏“五纵五横”坚强网架。区外来电接纳能力达到2000万千瓦以上,“北电南送”过江输电能力超过1400万千瓦,苏南电网“西电东送”输电能力约1000万千瓦。注重新能源与电网的协调发展,显著提高电网接纳新能源发电的能力。推进新一轮农网升级改造,加快智能电网及运行体系建设。

    第四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重点推进新一代移动通信、光纤宽带、下一代互联网、下一代广电网等建设,构建新型信息服务网络。实施宽带江苏计划,提高城市光纤入户覆盖率和行政村光缆通达率。推进无线江苏工程建设,促进移动互联网发展。强化人口、地理、金融、税收、统计等基础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促进公共基础信息资源充分共享。加快智慧城市建设,加大基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全省信息基础设施水平。

    第四篇  惠民优先着力构建和谐社会

    第十章  保障和改善民生

    紧紧围绕民生幸福这一发展的根本目的,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积极推进创业富民、就业惠民、社保安民,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实现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的有机统一。

    第一节  促进劳动者充分就业

    积极增加就业岗位。坚持把促进就业作为民生之本,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加强政府对就业工作的引导,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建立产业结构调整与就业结构调整有机结合的良性互动机制,大力发展智力和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小型微型企业,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鼓励在规范的市场环境下,实行多种形式的灵活就业、自主择业。建立健全失业评估和失业预警机制,建立失业调查制度。

  鼓励支持自主创业。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从税收、贷款、政府补贴等各方面加大对创业的扶持,多渠道增加创业贷款,扩大创业补贴范围,营造鼓励创业的环境。建立健全创业培训体系和创业服务体系,建设一批示范性创业培训(实训)和创业孵化基地。加强对创业者劳动成果和合法权益保护。

    帮助重点人群就业。把解决高校毕业生、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加强就业服务和政策支持,畅通大学生到城乡基层、中小企业和自主创业的就业渠道。优先扶持和帮助零就业家庭、农村零转移家庭等城乡困难群体就业,加强就业和创业培训,开发公益性岗位,落实社保补贴政策,形成及时有效帮助困难群体和零就业家庭就业的长效机制。

    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构建统一规范灵活、城乡一体化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加强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和信息化建设,实现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全覆盖,为劳动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加强职业培训和择业观念教育,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针对不同群体就业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实施有针对性的培训。建立全省重点企业用工需求信息平台,促进劳动力供求双方的有效对接。完善就业与社会保障联动机制,增强就业的稳定性。规范发展各类人力资源服务。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发挥政府、工会和企业作用,努力形成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建立和谐劳动关系。认真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坚持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进一步强化工时、定额等劳动标准管理,加大欠薪清偿保障力度。指导督促企业增强劳动法制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规范用工行为,改善劳动条件,落实人文关怀。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体系,加大执法力度,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维护劳动者特别是一线职工、劳务派遣职工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节  实施居民收入七年倍增计划

    切实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有效增加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按照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两个同步”的要求,大力实施居民收入七年倍增计划。切实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形成以生产经营收入为基础、工资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为重点、转移性收入比重稳步提高的农民收入增长机制,健全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和农业补贴制度,提高农民工工资水平。建立职工工资随劳动生产率增长而增长、最低生活保障随物价指数增长而增长的长效机制。不断扩大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覆盖面,推动企业完善工资决定机制。继续完善并落实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制度,引导企业合理进行工资分配。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确保低收入者收入增长不低于居民收入平均增长。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深化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坚持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鼓励增加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进一步扩大中等收入人群比重。

    努力优化二次分配。强化政府调节,规范分配秩序,加强税收征管,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减轻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缩小城乡、区域、行业和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加大财政对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对经济落后地区和农村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普遍增加城乡居民社会福利。建设个人收入信息体系,加强对垄断行业企业收入的调控与监管,规范企业内部薪酬管理制度。

    第三节  加强和完善社会保障

    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提高城乡低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水平,初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继续推进农民工、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等符合条件的各类群体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高度重视对低收入、未就业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帮扶救助,重点推进困难企业退休人员、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做好断保人员续保工作。到2015年,实现社会保障全覆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际补偿比提高到70%左右。

    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逐步统一企业缴费比例。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全面建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加大对特殊群体参保的扶持力度。建立被征地农民“先保后征”制度。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逐步提高保障标准。鼓励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积极发展适应城乡居民的商业养老和健康保险。落实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政策,强化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逐步建立工伤预防、补偿、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制度。积极推进生育保险制度,将所有用人单位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完善基金监督体系,形成抗风险机制。提高社会保障制度统筹层次,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全面推进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行省级调剂;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关系跨区域转移接续政策,推进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

    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各方面承受能力,逐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结合工资和物价变动等因素,不断完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全面开展以常见病、多发病为重点的居民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用统筹,稳步提高住院、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支付水平。加强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建设,扩大社会保障卡覆盖面,形成高效便捷的社会保障服务体系。

    发展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完善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制度为基础,医疗、住房、重残、临时生活救助等专项救助为辅助的社会救助体系,逐步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实现城乡社会救助全覆盖。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重点发展老人、儿童、残疾人、教育、医疗、计划生育家庭和惠民殡葬等福利。加强双拥工作,进一步保障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住房和各项抚恤补助待遇。积极发挥红十字会、慈善会、基金会等公益组织的示范作用,引导并规范社会各方积极参与慈善和公益事业。

    第四节  提升全民健康水平

    加快医疗卫生事业改革。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政府对公共医疗卫生发展的投入力度,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优先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完善基本药物政府投入和补偿机制,努力消除以药补医,切实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合理调整公立医院布局和规模,建立公立医院出资人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医院管理,形成保障公益性和提高运行效率的管理体制。完善城市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健全分级诊疗制度、双向转诊制度。新增医疗卫生资源重点向农村和城市社区倾斜,加强医学人才特别是全科医生培养,完善鼓励全科医生长期在基层服务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办医,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坚持中西医并举,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

    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完善公共卫生服务功能,提升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重点改善精神卫生、妇幼卫生、卫生监督和计划生育等机构的设施条件,加大疾病预防控制、应急救治、采供血、健康教育等机构建设支持力度,加强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资源共享、协调互动。逐步增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强化对严重威胁人民健康的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职业病等监测和预防控制。注重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和医德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大力开展健康教育,推进健康城市建设,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增强居民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到2015年全省居民平均预期寿命提高到77岁。

    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巩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初级诊疗、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服务等功能,以街道为单位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覆盖。加强新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骨干、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推进县级医院达到二级以上标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农村乡镇卫生院全面达标。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推行主动上门服务和综合健康管理。推动中医、中药进社区。

    落实基本药物制度。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合理确定我省基本药物品种和数量,实行基本药物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采购价格和统一配送,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大力规范和整顿药品生产流通秩序,确保用药安全。推进城乡药品“两网”建设,进一步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健全省级药品储备制度,扶持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发展,支持用量小的特殊用药、急救用药的生产和储备。

    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推进城乡社区和学校体育设施建设并向公众开放,充分利用城镇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开辟体育健身场地,定期发布体质监测公报,提高全民健康素质。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健全社会化群众体育组织网络,推广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开展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到2015年,人均体育场地设施面积拥有量达到2平方米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达到35%以上,公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达到92%以上。

    第五节  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强化各级政府责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加大政府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投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建设公共租赁住房,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基本解决无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的租住困难。

    加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保障。实现全省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及低收入无房家庭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应保尽保”,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保尽保”。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严格准入审查和交易管理,完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制度。

    改善困难群体住房条件。基本完成城市危旧房(棚户区)改造任务,实施国有工矿区、林区、垦区、盐区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多渠道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引导企业向农民工提供符合基本卫生和安全条件的居住场所,在有条件的地区集中建设向农民工出租的集体宿舍或公寓性住房。“十二五”期间,改造危旧房3500万平方米。

    第六节  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明确适应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和基本现代化要求的全省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内容和标准,逐步完善符合省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把义务教育、公共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体育、福利救助、社会公共安全等纳入基本公共服务,明确全民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最低供给规模和质量标准,着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群体之间均衡配置和合理布局。

    专栏7“十二五”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和重点

    公共教育:九年义务教育免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免住宿费,并为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费;适龄儿童特殊教育免费;为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提供补助。

    就业服务:为城乡劳动者免费提供就业信息、就业咨询、职业介绍、劳动仲裁;为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新成长劳动力免费提供基本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提供就业援助。

    社会保障: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城镇职工享有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享有基本医疗保险、农民享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职工享有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为城乡困难群体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等服务;为孤儿、残疾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市“三无”人员、高龄老人等特殊群体提供福利服务。

    医疗卫生:提供居民健康档案、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健康教育、高血压等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助、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贫困人群白内障复明等公共卫生专项服务;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把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物报销目录;提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免费生殖健康技术服务等计划生育服务。

    住房保障:为城市低收入无房家庭提供廉租房,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经济适用住房,为部分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文化:公共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文化馆、图书馆、青少年宫、科技馆和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免费开放;城乡健身设施全覆盖;实施全民阅读、农家书屋、城乡阅报栏工程;实施地面数字电视覆盖工程、有线电视进村入户工程和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确保每村每月放映一场公益电影;建成省市县乡村五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

    交通服务:行政村全部通客运班线,城市建成区公共交通全覆盖。

    环境安全:县县具备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提升环境监测评估、监管和应急能力,保障城乡饮用水水源地安全,全面解决农村地区安全饮水问题。

    强化政府公共服务供给责任。坚持以政府公共财政为导向,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机制,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支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基层公共服务机构的设施和能力建设,形成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平台和网络。完善公共服务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支持经济薄弱地区增强公共服务能力。强化基本公共服务政府绩效考核和行政问责,健全地方政府为主,统一与分级相结合的基本公共服务管理体制。

    拓宽公共服务供给渠道。改革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引入竞争机制,扩大政府购买服务,实现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放宽市场准入,采用政府购买、管理合同外包、特许经营、投资补贴等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公共服务,形成政府主导、市场引导、社会充分参与的多元化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积极稳妥推进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对主要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强化公益属性,完善治理结构。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

(责任编辑:韩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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