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江苏省“十二五”规划纲要全文(2011-2015年) 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资料:江苏省“十二五”规划纲要全文(2011-2015年)

2012年06月11日 10:40   来源:政府网站   
    第十一章  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

    按照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的要求,加强社会管理能力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机制,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实现向服务管理型转变。

    第一节  提升法治江苏建设水平

    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法制宣传教育为重点,加快创建法治城市和法治县(市、区),深入推进法治江苏建设。加强地方立法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健全内外结合的监督机制,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行政权力在法律框架内有效行使。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社会管理,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居务和村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加强社区居民民主自治,增强基层民主活力,调动居民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维护居民合法权益和社区共同利益。稳妥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提高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满意度。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开展法治创建,弘扬法治精神,提高公民法治意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加强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建设,更有效地预防腐败。

    第二节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加强基层和社区建设。重视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推进基层党组织有效覆盖、有效管理、有效提升,发挥群众组织和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良性互动。全面提升城市社区建设水平,深入开展农村社区建设,推进社会管理重心向基层组织转移,促进社区管理体制、功能和工作转型,全面建立“一委一居一站”的社区管理模式。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切实增强社区管理和服务职能,推动公共资源向城乡社区延伸,积极开发多样化的社区服务项目。加强城乡社区信息化建设,推进政府公共信息网与居民需求服务网的有效对接,推动社区服务性、公益性资源共建共享。优化城乡社区布局,合理确定社区管理服务范围,完善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形成城市社区15分钟、农村社区3公里管理服务圈。加强社区分类管理,开展老小区整治和美化,推进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等综合整治,建立健全社会管理和综合服务平台,改善居住环境。到2015年,力争把全省90%以上的城市社区、7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专栏8社区服务能力提升计划

    健全社区管理体制。全面推进社区管理体制转型、功能转型和工作转型,建立“一委一居一站”的管理模式。

    推进社区民主自治。扎实推进社区民主自治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社区民主自治水平。

    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全面提升社区服务功能,有序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大力倡导社区志愿服务,规范服务标准,满足居民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服务需求。

    稳定社区社会环境。全面加强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扎实推进平安社区建设,完善社区综合治理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构建社区治安防控体系。

  推进社会组织建设。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充分发挥慈善公益组织、行业组织、社会中介组织、志愿者组织等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降低社会组织准入门槛,加强政策扶持,培育发展文体志趣类、协调管理类、公益志愿类等社区社会组织,鼓励和支持其依法有序参与社会管理。大力倡导社会志愿服务。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社会工作者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到2015年,社会工作人才总量达到20万人。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谐。

    完善社会矛盾调解机制。建立公平规范的利益协调机制,全面推行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重大政策制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妥善处理和协调好各方面利益关系,兼顾不同利益群体,体现社会公平正义。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机制,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关注网络民意,引导不同利益群体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形成有效的对话和协商制度,加大对涉及民生、社会管理等方面信访问题的解决处理力度。推动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制度化。建立科学有效的矛盾调处机制,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组织管理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促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配合和相互融合,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多层次、宽领域、规范化的大调解组织网络体系,把各种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建立全方位的权益保障机制,加强多部门协调,实施综合决策,切实保障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益。

    构建诚信社会。深入实施诚信江苏建设,扎实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加快信用法规建设,大力建设信用信息基础设施,建立健全单位和个人信用信息记录、信用产品、信用激励和惩戒机制。扶持信用管理行业,加快培育信用服务机构,大力发展资信评估行业,建立健全信用评估体系。加强诚信宣传教育,营造诚信文化氛围。

    第三节  切实保障公共安全

    深入推进平安江苏建设。深化平安江苏建设活动,努力建设一个基础更牢、水平更高、覆盖面更广、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平安江苏,确保公众安全感持续全国领先。加强社会治安大防控体系建设,完善防控网络,提升技防建设水平,组织实施“技防入户”工程,率先建成具有较高技防水平的平安省份。坚持科技强警,推进现代警务机制和公安信息化建设,加强现代警务指挥体系建设,提高跨区域警务协作水平,增强110接警和反应能力。集中整治突出治安问题,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特殊人群的教育监管,落实解困、帮扶、心理疏导等服务措施。建立健全网络管理工作机制,完善网络综合防控体系,提高对虚拟社会的管理水平。发展社区警务,开展基层系列平安创建活动。

    增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制定和完善全方位、多层次的应急预案,加强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和专业应急队伍建设,提供永久性开放空间和应急避难服务,开展空中、水上应急救援服务,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健全反恐应急响应等级制度,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环境安全、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增强全社会抵御风险、抗击危机的能力。构建高效、全方位、应急能力强的专用通信体系。坚持军民融合发展,完善国民经济动员体系,加强战略物资储备基地建设,增强国民经济动员能力。

    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强化安全监管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完善责任落实、追究体系,建立科学高效的监管监察体系,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和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体系,构建强有力的宣传教育、科技保障体系。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大力推广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积极采用安全可靠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装备。加强道路交通、消防等公共安全监管,全面实施道路监控网“320”工程,提升消防保障能力。“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事故总量和事故死亡人数继续“双下降”。

    确保食品药品安全。按照把我省建设成为食品药品消费最安全、最放心地区的要求,积极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切实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食品生产营销链的全过程控制体系,加强对食品从种植、养殖到生产加工、销售流通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逐步实现生产的全程跟踪和食品产业链的全程可追溯,进一步完善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确保食品安全。完善药品供应体系,规范药品的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秩序,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加强医疗机构用药管理,大力推进城乡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切实保障用药安全。

    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完善防灾减灾应急体制机制,强化事前预警、事中救援和事后恢复的灾害综合处理能力。加强气象、地震、地质、风暴潮和赤潮等重大自然灾害监测能力建设,整合各类灾害信息资源,建立覆盖全省的主要灾害实时监测预警系统,提高预测预报水平。加强基础测绘工作,缩短基础测绘更新周期,实现重点地理信息要素及时更新,推进沿海滩涂、江河湖泊水下地形和城市地下管线等重点区域、薄弱环节的测绘工作。完善社会动员机制,加强平灾结合的减灾专业队伍建设,提高灾害治理能力。充分利用人民防空资源,为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提供服务。推进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和普及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紧急避险和自救能力。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灾害保险,完善社会救灾重建体系。

    第四节  提高人口服务水平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逐步完善城乡一体的人口生育政策、奖励扶助政策和社会保障政策。改善人口性别比,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体系,加强优生优育优教工作,全面实施政府免费的婚前医学检查、孕前健康检查项目,提升生殖健康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完善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建立全员流动人口信息库,改革流动人口登记办法,探索建立居住证制度,推动外来人员居住、就业、医疗、保障、入学等“一证通”。建立流动人口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的服务管理机制,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网络。加强流浪乞讨人群的救助和管理。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顺应人口老龄化趋势,建立覆盖城乡的老年保障体系。健全老龄人口社会保障,稳步提高养老保障和老年人医疗保障水平,建立高龄老人福利津贴制度,发展普惠性的老年健康医疗福利。优先发展社会养老,建立居家养老为基础、机构养老为支撑、社区养老为依托的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加强康复护理救助等面向老年人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供规范化、专业化的服务。积极发展机构养老,鼓励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事业。到2015年,各类养老机构新增床位18万张。重视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制定各类老年人优待措施,弘扬敬老风尚。

    专栏9老龄事业服务发展重点

    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一批养老康复护理院、老年公寓、老年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服务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继续实施“关爱工程”,进一步改善农村敬老院服务条件。

    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建设多形式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城市社区实现全覆盖,农村社区覆盖率达到40%,建设一批区域性老年信息服务平台。

    提升老年人社会福利水平。建立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补)贴制度。

    重视老年人精神关爱。实施“快乐晚年精神关爱行动”,丰富老年人文化体育生活,加强心理疏导服务。

    保障重点人群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和广泛参与经济建设的权利,使广大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加强妇女卫生保健和劳动保护。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尊重和保护儿童的人格尊严,依法保护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改善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高儿童福利水平,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加快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力度建设残疾人康复中心和残疾人托养机构,进一步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增加对特殊困难残疾人的生活补贴,加强残疾人培训,提高残疾人就业能力和水平。

    第十二章  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

    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弘扬中华文化,建设和谐文化,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充分发挥文化引领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功能,围绕文化事业强、文化产业强和文化人才队伍强的要求,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实现文化大省向文化强省的跨越。

    第一节  提高全民文明素质

    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进一步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弘扬科学精神,加强人文关怀,注重心理疏导,培育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推进公民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学习宣传表彰道德模范,引导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做到关爱弱势群体、志愿奉献社会。推进企业责任感建设,营造企业自觉遵守商业道德、实施生产安全、加强职业健康、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节约资源等的良好环境。继续深入开展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倡导修身律己、尊老爱幼、勤勉做事、平实做人、诚信守法,推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工作,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综合运用教育、法律、行政、舆论手段,引导人们知荣辱、讲正气、尽义务,形成扶正祛邪、惩恶扬善的社会风气。

    大力弘扬“三创”精神。加强舆论宣传和政策引导,让创业创新创优成为江苏思想文化的显著特征,成为全省人民共同的价值取向。强化职业操守,支持创新创业,鼓励劳动致富,发扬团队精神。在全社会倡导艰苦创业、自主创业、全民创业,鼓励科技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产品创新,引导岗位创优、行业创优、区域创优,进一步释放创造活力和创新热情。

    第二节  推进文化创新

    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赋予传统文化新的时代内涵,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使精神文化产品和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借鉴世界文明成果,推进文化创新,努力打造一批代表江苏形象、具有江苏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江苏文化品牌。提高文化产品质量,创作更多反映人民主体地位和现实生活、思想深刻、艺术精湛、提高群众审美情趣的精品力作。突出舞台艺术、文学艺术、美术、书法艺术等优势艺术门类的特色和地位,办好重大艺术活动,形成具有时代精神的江苏艺术创作特色和优势,保持在全国的领先地位。加强基层文化建设,培育地域特色文化。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艺创作。促进历史文化资源与文化产业相结合,与教育、体育、旅游、休闲等产业相嫁接,与科技创新、工业设计、城乡建设等活动相融合,催生新的文化业态,形成专业化的文化艺术创作基地。加快区域国际文化活动向集约化、系列化、品牌化转变,扩大文化交流与合作,鼓励和支持骨干文化企业“走出去”,融入国际文化产业链,提高江苏文化的国际影响力。加强重点新闻媒体建设,重视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建设、运用、管理,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提高传播能力。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科研方法创新。加强地方志编纂工作,高质量完成第二轮志书编纂。

    第三节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健全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原则,建成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加快建设省市重点文化设施和各类公共文化服务网点,积极推进江苏大剧院等重大项目建设。普及县乡村三级“两馆一站一室”和农家书屋,下转A5版

    上接A4版健全城市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打造都市“15分钟文化圈”。加大财政投入,重点支持苏北地区建设一批综合性、多功能、具有地方特色的公共文化设施。继续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扩大向社会免费开放公共文化设施的范围,在全国率先实现全面免费开放。推动城市公共文化服务向农村延伸,鼓励开展公益性演出。积极推动企业、学校等各类文化设施的对外开放。全面完成全省有线电视网络整合,构建广播影视无线数字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地面数字电视覆盖工程建设,基本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实现县城及重点乡镇数字化多厅影院的全覆盖。

    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扶持公益性文化事业,整合不同系统、不同部门的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和项目,推进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的共建共享,形成系统、运行有效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适应群众文化需求的新变化新要求,创新文化内容形式和生产传播方式,加快发展手机报、数字出版、数字图书馆、数字档案馆、网上博物馆、网上文化馆、网上剧院等。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和捐助公益性文化事业,增加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总量。积极探索建立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新机制,大力实施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更好地彰显地域文明和个性特色。

    第四节  加快发展文化产业

    把文化产业发展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做大做强广播影视、出版发行、工艺美术、演艺娱乐等优势产业,加快发展创意设计、新兴媒体、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动漫游戏等附加值高的新兴产业,积极拓展基于数字、网络等高新技术的文化业态。加快文化产业园区、创意文化街区、数字出版基地、动漫和数字电影产业基地建设,建设一批高起点、规模化、代表国家水准、体现未来方向的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和示范园区,形成优势明显、特色突出的文化产业群,增强整体实力,产业规模、效益和竞争力位居全国前列。

    推进文化投资主体多元化。在政府引导下,发挥市场机制积极作用,培育骨干文化企业和战略投资者,积极探索文化领域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加快国有文化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领域,增强文化发展活力。支持民营文化企业做大做强,享受同等政策待遇。加大资源整合力度,鼓励有条件的文化企业并购重组、上市融资,打造一批大型重点文化企业。

    专栏10“十二五”公共文化事业重点工程

    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重点建设城市社区基层服务点,依托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文化活动室),实现文化共享工程社区基层服务点的全覆盖。

    公共文化服务人才培养工程。全省着力培养10名省内外知名的图书馆学、群文理论专家,出版10本图书馆学科、群文理论著作,打造10个在全国有影响的群众文艺精品。

    数字图书馆建设工程。建设连通省、市、县、乡镇(街道)四级公共文化服务单位的虚拟专用网(VPN通道)和网络视频会议系统,通过信息高速公路,形成“江苏数字图书馆”骨干框架。

    网上文化馆建设工程。推进数字文化馆建设,逐步形成各具特色的优秀群文作品数据库,实现区域文化联动和群众文化艺术资源共建共享。

    县域汽车图书馆建设工程。通过流动服务、定点服务、特约服务等形式,以及现场办证、图书阅览外借、信息查询、举办展览讲座、文化共享工程视频资源播放等服务,让农村群众和进城务工人员享受与城市居民均等的公共文化服务。

    第五节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

    逐步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实现主要以行政手段管理向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等手段管理转变,促进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和水平的不断提高。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探索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深入推进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促进文化产品和资本、人才、技术在更大范围内合理流动。全面推进文化综合执法。培育和规范以网络和手机为载体的新兴文化市场,建立网络化监管平台,维护网络、手机文化安全。

    第五篇  统筹兼顾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第十三章  加快城乡发展一体化

    把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坚持城市化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加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有效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第一节建立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

    推进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劳动就业“五个一体化”,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以县域为主体,统筹城乡规划编制,实现城乡建设、土地利用、产业发展、生态建设等规划有机融合和衔接,推动集约宜居型城镇和村庄的规划建设。逐步建立城乡平等的要素交换关系,构建有利于土地增值收益和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的机制。按照节约用地、保障农民权益的要求,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完成农村土地和农民住宅确权登记发证,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建立和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序流转制度,在依法自愿有偿和加强服务基础上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开展土地整治,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继续推动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土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十二五”期间,转移农村劳动力125万人。加快建立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农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接轨,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衔接,探索在同一县(市)范围内实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同一标准,推进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步接轨。有序扩大城乡发展一体化综合改革试点,积极探索统筹城乡发展的有效路径。

    第二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着力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有序推进镇村布局规划实施,加强规划保留村庄的设施配套和环境整治。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农村客运公交化和区域供水一体化,进一步改善农村道路、交通出行、饮水安全、医疗卫生、环境整治、信息畅通、灾害防御等基础设施条件。继续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实现村村通客运班线,加快实施镇村公交工程,到2015年,镇村通公交比例达到50%以上。推动抗震节能农宅建设。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逐步实现农村与城市同水源、同管网、同水质,苏北地区乡镇区域供水覆盖率达到85%,其他地区实现全覆盖,“十二五”期间,解决400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加快推进城镇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和村庄生活污水处理,80%的农村完成环境综合整治,苏南50%的规划保留村庄和苏中25%、苏北15%规模较大的规划保留村庄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村镇生活垃圾集中收运率达到80%。提升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功能。深入实施脱贫攻坚工程,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适时提高贫困标准,重视解决相对贫困问题。

    积极推进富民强村。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通过发展资源开发型、资产经营型、为农服务型、异地发展型、休闲观光型等多种经济形式,进一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推进农业、就业、创业、物业“四业富民”。提高农民职业技能和创收能力,鼓励农民自主创业、联合创业、返乡创业,引导外来资本和人员到农村投资兴业。积极开展“文明村镇”、“文明户”创建活动。全面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健全村民自治机制,扩大村民自治范围。

    第三节有序推进符合条件农民转为城镇居民

    把符合落户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转为城镇居民作为推进城市化的重要任务。以在城镇有稳定工作、居住达到一定年限、参加社会保障达到一定年限的农村人口为重点,放开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户籍限制,放宽大城市对农民工和其他外来人口的落户条件,在充分尊重本人意愿基础上,推动符合条件的农民有序转变为市民。高度重视已落户城镇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的生产生活,注重从制度和政策上解决好社会保障、子女就学、医疗、住房租购等现实问题。

    第四节提升城市现代化水平

    强化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系统,重点建设城市轨道交通和快速公交,加强交通枢纽建设,形成多种交通方式快速衔接,到2015年每万人公交车拥有量达到15标台。加快城市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社会救助、公共安全、灾害防控以及其他公用设施建设,促进市政公用设施协调发展,继续完善城市道路、供水、燃气、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园林绿化、邮政等基础设施,提高城市饮用水安全保供能力,进一步提升城市公共服务功能。着力解决城市交通拥堵和环境污染问题,有效预防和治理“城市病”。支持南京市举办2014年第二届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加快现代化国际性城市建设步伐。

    塑造城市独特风貌。更加注重以人为本、节地节能、生态环保、安全实用、保护文化和自然遗产,全面提高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强化规划约束力,合理确定城市开发边界,科学利用城市地下空间,有效引导城市有序发展。提升城市设计与建筑设计水平,塑造与城市生态文化特色相协调的建筑文化、园林艺术和特色空间体系,不断提升城市空间品质。提升城市街景容貌,加快背街小巷和老旧小区改造,加强城市水体生态修复。提升城市人文特色,促进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相结合,有效保护历史文化街区。

    加强城市管理现代化建设。推进城市管理网络化、精细化,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加快城市建设和管理信息化步伐,完善城市地理信息、智能交通、社会治安、市容管理、灾害应急处置等智能化信息系统。

    第五节优化城镇空间布局

    提升发展长三角(北翼)核心区城市群。走以城乡发展一体化为导向、包括城市带和都市圈在内的城市群为主体形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新型城市化道路。认真实施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加快城市带和都市圈建设步伐。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完善功能、以大带小的原则,以特大城市、大城市为依托,以中小城市为重点,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完善城市化布局和形态。推进南京都市圈建设,全面提升城市建设水平、综合承载服务功能和辐射带动力,促进宁镇扬“同城化”,打造集聚要素、资源共享、互动发展的新的经济板块,把南京建设成为联结泛长三角地区和长三角辐射带动中西部地区发展的重要门户。加强苏锡常都市圈要素整合、协调发展,全面提升与上海的对接与互动水平。推进南通、泰州等沿江城市跨江联动发展,推进要素流动的有效衔接和协调发展。

    加快沿海、沿东陇海线城镇带建设。增强南通作为长三角北翼中心城市的地位,发挥盐城区域性中心城市的作用,加快沿海城镇带建设,有效沟通长三角和环渤海之间的联系。加快徐州都市圈建设,发挥淮海经济区核心城市徐州和新亚欧大陆桥东方桥头堡连云港的龙头和带动作用,推进沿东陇海线城镇带建设,提高对中西部地区的影响力。积极推进淮海经济区区域规划的编制工作。加快淮安苏北腹地中心城市建设,壮大宿迁城市发展实力。

    有序加快小城镇建设发展。重视小城镇建设,发挥连接城乡的纽带作用。择优培育,合理撤并,着力完善省级重点中心镇,重点发展沿海地区临港城镇,形成一批具有鲜明产业、文化、资源特点的特色小城镇。提升城镇功能,改善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增强综合承载能力和农村人口吸纳能力,形成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和公共服务供给中心。

(责任编辑:韩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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