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海南省“十二五”规划纲要全文(2011-2015年) 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资料:海南省“十二五”规划纲要全文(2011-2015年)

2012年06月11日 10:59   来源:政府网站   
     第三节积极落实扩大内需战略,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充分挖掘内需潜力,特别是岛内外消费需求的巨大潜力,着力扩大消费,增加投资,形成消费投资有机结合、良性互动,拉动经济增长的格局。

    (一)努力扩大岛内岛外需求。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和创业机会,努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着力增强居民消费能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形成良好的居民消费预期。大力发展旅游度假、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新型消费业态,引进岛外消费需求,促进中高端消费海南释放,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充分发挥消费信贷对消费升级的助推作用,激发新的消费需求。

    (二)强化投资拉动作用。充分发挥投资对扩大有效需求的拉动作用,保持投资强度,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确保投资重点。引导投资进一步向民生和社会事业、农业农村、生态环保、能源交通、科技创新、防灾减灾、资源节约等领域倾斜,实现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量是“十一五”的3倍以上。严格执行投资项目用地、节能、环保、安全等准入标准,继续实施“大企业进入、大项目带动、高科技支撑”产业发展战略。大力引进战略投资,扩大民间投资。推进以十大工程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要制定实施意见,把扩大投资和增加就业、改善民生、促进城镇化有机结合起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最大限度地提高失地农民的补偿标准和社会保障水平,最大限度地吸纳当地农民转移就业,最大限度地做好拆迁安置工作,形成扩大投资和促进消费的良性互动。

  第四章区域协调发展和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

    海南作为岛屿省份,是一个独立的地理单元。以城乡一体化为目标,坚持把全省作为一个整体科学规划建设,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区域经济优势互补、主体功能定位清晰、城镇布局科学合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发展格局。

    第一节区域协调发展

    坚持把海南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统一规划建设的原则,继续落实“南北带动,两翼推进,发展周边,扶持中间”的思路,强化区域功能定位发展。加强对岸线资源、岛屿资源、海洋资源、产业布局等统一规划与管理。

    (一)加快建设琼东沿海地区国家休闲度假海岸带。以海岸线为依托、以东环高速铁路和东线高速公路为纽带,合理规划、科学利用海湾和沿线土地资源,把沿海部分海湾培育为国际化休闲度假社区,通过发展旅游业、热带特色现代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壮大特色县域经济,把琼东地区建设成为全省综合经济实力较强、生态环境优美的区域。

    (二)扶持中部生态功能区建设。在实施中部市县农民增收三年计划的基础上,编制和实施中部生态功能区建设规划。坚持保护优先、适度开发、点状发展的基本思路,以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为首要任务,实施生态补偿政策,增强水源涵养、维护生物多样性的能力;积极发展旅游业、林业和农业及其他生态型产业,积极发展农林产品加工业;加强重点城镇建设,着力打造风情小镇,提高人口受教育水平,引导山区人口有序转移;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抓紧编制和实施中部地区特色产业发展规划,使中部地区成为生态环境优美、特色产业发达、农民共同富裕的全国重要生态功能区。

    (三)加快西部地区开发建设。全面实施《海南西部地区开发建设规划纲要》,以特色资源为依托,以工业化和城镇化为主导,围绕建设新型工业基地、面向东南亚的航运枢纽和物流中心、能源和南海资源开发与服务基地、热带特色现代农业基地和山海互动特色旅游目的地“五大”战略定位,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加强政策支持和改革开放力度,逐步使这一地区成为带动海南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我国北部湾地区发展的战略支点。

    (四)增强琼北综合经济区综合承载和带动能力。整合周边地区资源,增强对外通道能力建设,改造提升汽车、制药、饮料食品等产业,加快发展金融保险、现代物流、文化产业、商贸会展等服务业,振兴旅游业,有序发展房地产业,培育光伏等新兴产业,提升综合经济实力,把琼北地区建设成为全省服务发展基地、装备制造业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进出岛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增强以海口为龙头的琼北经济区对全省辐射带动和综合服务的能力。

    (五)提升琼南旅游经济圈发展水平。注重增强以三亚为龙头的琼南旅游经济区对全省旅游业的带动能力。建设好三亚热带海滨风景名胜区,将三亚打造成为世界级热带滨海度假旅游城市。以三亚为龙头,高起点规划建设一批大型国际化旅游休闲度假区,重点发展疗养休闲、商务会展、文体娱乐、大型体育文化赛事等特色产业,加快培育创新创意产业和以南繁育制种为重点的农业高新技术产业,把琼南地区建设成为海南国际旅游岛观光休闲度假的核心区。

    (六)继续加大对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等特殊类地区的发展支持力度。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实施“兴边富民”行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逐步缩小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鼓励全省其他地区带动和帮助特殊类地区发展,加强对口援助,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市场为纽带、企业为主体、项目为载体的互惠互利机制。

    

        第二节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

    按照全岛一体化、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总体要求,统筹城乡发展、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形成以城带乡、城乡互动的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十二五”期间,打造一批具有海南特色的风情小镇,走出国际旅游岛城乡一体化的独特路径。

    (一)科学统筹城镇化布局。突出城镇化的国际旅游岛特色,按照统筹全岛、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壮大经济、完善功能的原则,突出热带海岛特色,构建省域中心城市-区域中心城市-县城镇-中心镇四级城镇化空间体系,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提高城镇化水平。在城镇化进程中,要把重点放在中小城镇建设上,切实保护好、发展好农民的利益,大力引进社会资本,大力发展县域特色经济。

    海口市要围绕成为环北部湾和海南国际旅游岛中心城市、全省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心、区域性交通枢纽和经贸文化交流中心等战略定位,打造宜居、宜业、宜学、宜游品位之城。三亚市要继续围绕建设国际热带滨海度假旅游城市的战略定位,以率先在全省实现城乡一体化为目标,全方位对旅游要素和旅游设施进行国际化改造,努力把三亚建成生态环境优美、设施和服务功能完善、旅游业协调发展的世界级旅游城市。规划建设好海南东西两翼的区域中心城市,提升带动周边地区的功能。规划建设好县城镇,加强与省域、区域中心城市的优势互补,发挥好统筹城乡发展结合部的综合服务功能。

    (二)旅游风情小镇建设。规划建设100个左右的中心镇,选择一批地理位置、基础设施、自然和人文环境较好的乡镇,以旅游化改造为手段,集中财力,分批实施,建成一批特色旅游小镇。在城镇化进程中,要把重点放在加快小城镇建设和管理上,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利用海南特色的旅游资源,打造古村古镇型、民族村寨型、生态观光型等特色旅游小镇。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稳妥推进撤并村建社区工程,进一步优化村庄布局,完善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引导农民集中居住,建设一批规模合理、配套齐全、环境优美的新农村中心居民点。突出乡村特色、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建设一批独具特色的海港渔村、黎村苗寨、热带风情乡村。依托县城和建制镇,按照“规划引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群众受益”的原则,推动海口演丰镇、云龙镇、文昌东郊镇、龙楼镇、定安龙门镇、琼海博鳌镇、会山镇、万宁兴隆镇、华润希望小镇、陵水新村镇、三亚天涯镇、屯昌枫木镇、保亭三道镇、五指山水满乡、琼中营根镇、白沙牙叉镇、澄迈福山镇、临高新盈镇、乐东尖峰镇、莺歌海镇、昌江昌化镇、儋州蓝洋镇、中和镇、东方天安乡、大田镇等一批特色旅游小镇的建设。

    大力发展县域特色经济,把壮大县域经济摆在全省经济发展的基础和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好省直管市县的体制优势,以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为主线,分类指导,突出特色,强化支持,形成各具特色的县域经济。增强中小城镇的产业聚集、吸纳就业功能。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制度、户籍制度、劳动就业制度、医疗保险制度、社会保障制度。

    (三)提高城镇规划管理水平。按照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新要求和绿色低碳理念,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城镇。城镇规划和建设要注重以人为本、节地节能、生态环保、安全实用、突出特色、保护文化和自然遗产,强化规划约束力,加强城镇公用设施建设。优化城市功能分区,合理布局建设商务区、经济园区、居住区、行政办公区、休闲度假区、生态景观区等,高标准建设地下管网体系、综合交通体系、信息网络体系、生态环境体系、防灾减灾体系等基础设施,增强综合承载能力。加快“数字城市”建设,完善城市路网,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提高城市的服务效能和管理水平。要注重城市形象,塑造城市品牌,打造城市特色。

    把符合落户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转为城镇居民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积极有序推进农民转市民。推动城市教育、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等资源向进城农民开放。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均等化,着力提高公共服务能力。

    推进危旧房和“城中村”改造,加强对城市民族文化、风景名胜资源和山地、水系等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加快建设低碳城市。在旅游区、旅游重镇和中心城市建设直接饮用自来水管网。结合征地搬迁,规划建设一批特色产业小镇,解决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建立治理交通拥堵、违章违建、环境污染等问题的长效机制。

      第五章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

    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战略定位,对生态省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海南拥有良好的自然环境,这是我们最宝贵的财富,一定要倍加珍惜。要下大力气爱护好、保护好海南的生态环境,这是海南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最大资本。要牢固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实施好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生态保护三项行动,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力度,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指标。不断完善有利于低碳发展的体制机制,努力打造海南“绿色低碳岛”品牌,使海南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一节实施资源节约行动

    实施节约优先战略是缓解资源约束和促进科学发展的必然选择。树立正确的资源观和资源管理观,由外延粗放利用资源向内涵集约利用资源转变,以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能源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为重点,逐步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提高全省能源资源利用水平。

    (一)强化能源资源节约利用。严格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最大限度地挖掘全社会节约能源资源潜力。提高公民节电、节水等节约意识。节能方面,完善节能法规和标准,提高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槛,彻底淘汰立窑水泥、黏土砖等落后产能。强化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抓好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减排。推进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大力推广蓄能、变频、高效节能空调、节能汽车、节能电机等节能新技术新产品。节水方面,继续抓好农业节水灌溉,加大工业节水技改力度和促进循环用水。在城区强制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和节水设备,扩大再生水利用。严格控制超采地下水、严禁滥采地下水。节地方面,完善土地管理制度,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严格土地用途管理,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争取建成国家集约节约用地试点示范区。统筹全省土地储备,增强省级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节材方面,大力推广新型墙体材料,全省城市、农村实行禁止或逐步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黏土砖,加强木材节约和循环利用。

    (二)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从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入手,构建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大幅度提高资源产出效率。加快循环经济区建设。继续推进洋浦经济开发区、东方工业区、老城开发区、昌江工业区等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建设,加强以余热利用、冶金废物利用、粉煤灰回收利用等行业为重点的循环经济建设。以沼气为纽带,推进畜禽养殖业废弃物、糖业蔗渣等综合利用,发展循环农业。以城镇和旅游区为重点,借鉴国际经验,建立全岛再生资源分类回收利用体系,发展再生资源产业,促进垃圾资源化利用。

    (三)推动低碳产业发展。编制和实施全省低碳技术应用与推广计划,优化能源结构,增加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积极推动低碳产业发展,建设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工业、建筑和交通体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向高能效、低能耗、低排放模式转型。加强蓄能、变频、建筑节能等低碳技术和洁净煤、新能源汽车、节能灯等产品推广应用。力争“十二五”时期海口市、三亚市公交车、出租车基本普及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更高排放标准的汽车清洁燃料,完善汽车加气、充电站点的布局和建设。积极开展低碳城镇、低碳工业园区和低碳旅游景区试点,加大低碳技术研发和应用。开工建设中日合作万泉乐城太阳与水示范区项目。

        第二节实施环境保护行动

    坚持把建设生态文明、保护生态环境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位置,着力完成重点流域综合整治、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海洋环境保护等四大主要任务,确保全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国一流水平。

    (一)加强水源保护。加强南渡江、万泉河、昌化江三大流域和松涛水库等有集中饮用水供水任务的水库水污染防治。坚决取缔水源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严防养殖业污染水源,推行水源保护区内退耕还林和保护性耕作,综合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建立健全水质监测定期报告制度及重点河流市县跨界面断面水质控制和考核机制,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二)加强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编制和实施新一轮城镇污水处理控制性规划和垃圾处理控制性规划,进一步完善城市(镇)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强化污染物减排和治理,到2015年,全省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吸引和鼓励社会资本及外资参与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污水、垃圾处理费征收政策,建立治污设施正常运营保障机制。完善城镇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提高环卫工人装备水平和待遇;加强城乡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循环利用设施建设,健全重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件责任追究制度。建成海口、昌江危险物处置的相关设施。加强对建筑施工、工业生产和社会生活噪声的监管。加强城市自然生态建设和保护,合理保留天然林草、河湖水系、滩涂湿地、自然地貌及野生动物等自然遗产,努力维护城市生态平衡。

    (三)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继续实施《海南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加快农村小康环保行动工程建设,落实国家“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以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为重点,合理使用农药、化肥,防治农用薄膜对耕地的污染,加大规模化养殖业污染治理力度。逐步在全省建立“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市县处置”的城乡统筹垃圾处理模式,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清运率和处理率。继续加强沼气工程建设,新增农村户用沼气20万户、总数达到66.5万户、基本普及户用沼气,推进大中型沼气和集中供气工程建设。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环境卫生工作,不断提升文明生态村镇建设水平。

    (四)加强海洋环境保护。强化城市海岸带环境保护,严禁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直接排海。严格保护、合理利用岸线、滩涂资源,禁止不合理开发活动,防止滩涂及海水养殖造成的污染。建立跨部门的海上溢油监测与应急体系,提高海上溢油事故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建立南海海域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制度和公报制度,保持良好的海洋环境。

    

        第三节实施生态保护行动

    坚持生态立省、环境优先,积极探索和谐绿色发展之路。始终保持海南的森林覆盖率居于全国领先地位,把海南真正建成全国人民的四季花园。

    (一)加强生态保护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加强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要水源地、重要海域的建设、保护和管理,新建一批国家级、省级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继续推进海防林建设和保护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修复工程、三边防护林工程、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未来五年,对沙化土地、水土流失地、西部荒漠化土地、25度以上的山坡地等重点生态区域实施造林绿化和还林,使全省天然林覆盖率稳定在18%左右,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0%以上,并不断提高森林质量和增加森林碳汇。同时做好城乡园林化建设,扩大花梨木等热带名贵树木的种植。实施生态移民工程,继续完善生态补偿机制,逐步提高补偿标准。加大生态保护基础设施投入。建立灾害易发区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应急体系。

    (二)加强自然资源保护。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有序,加强对水源、土地、森林、矿产、海洋等自然资源保护。合理确定各类生态资源的功能定位,集约、限额建设征占林地、湿地、绿地资源。加强对热带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渔业资源开发保护。合理划分功能区、集约利用开发海岸线,保护沿海防护林带、红树林、海滨湿地和珊瑚礁等海洋、海岸带生态系统,规范海域使用秩序。 

        

(责任编辑:韩茜)

商务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