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科教兴琼和人才强省
加快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教育是基础,科技是支撑,人才是关键。要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科技、教育、人才规划纲要,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教育改革发展,建设人才队伍。
第一节增强科技创新能力 坚持“创新驱动、引进集成、示范推广、跨越发展”的思路,把增强科技创新能力的重点放在事关发展全局的关键环节上。推动我省科学技术蓬勃发展,为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科技支撑。到2015年,全省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到1.5%左右,科技财政支出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2%,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件)年均增长15%,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一)提高海南优势领域的科技创新水平。热带特色农业方面,重点发展热带农业新品种开发和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等新技术。海洋资源开发方面,重点发展深海养殖、海洋油气资源深加工催化技术、海洋药物研发、海洋工程装备维修与制造等新技术。生物与新医药制备方面,重点发展特色香料的研究开发、南药、生物医药等新技术。应用软件及网络方面,重点发展软件关键技术及应用系统、应用软件、新一代网络技术及应用等新技术。旅游产品与旅游装备开发方面,重点发展开发旅游新产品、发展旅游装备制造等新技术。现代服务业支撑平台与系统方面,重点发展数字旅游平台与体系、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政务系统、现代物流管理系统、创意产业等新技术。环境保护与监测方面,重点发展废弃物处置与循环利用技术研究、清洁生产技术研究、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监测技术研究等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能源开发与利用方面,重点发展新型材料研发与应用、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等新技术。
(二)推进科技园区与科技基础平台建设。重点建设洋浦经济开发区、海口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海南生态软件园、三亚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儋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定安塔岭高新技术园区等。加快推进科技资源共享、科研实验、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科研合作、科学普及与应用技术推广等平台的建设,重点建设一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和科技公共服务平台。
(三)创新科技体制机制。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使企业真正成为研究开发投入、技术创新活动、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体系,实施对科技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减免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的税收优惠政策,增加政府财政投资,增加农业科技"110"的资金投入。加快高科技产业与金融的有效结合,创立区域性创投引导基金,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资金、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投企业提供科技金融服务。构建社会化网络化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提高全社会创新效率,促进知识成果传播、转化、应用。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努力在优势特色产业领域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品牌。
第二节优先发展教育 继续把教育优先发展摆在突出位置。落实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教育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全面提升海南的教育质量与水平。到2015年,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中央核定的比例。
(一)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制定学前教育办园标准和收费标准,建立幼儿园准入和督导制度,规范办园行为。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充分利用布局调整的农村富余校舍和教育资源发展学前教育,每个乡镇至少办好一所以财政投入为主的公办中心幼儿园。到2015年,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60%以上,基本普及学前一年教育。
(二)高质量推进九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所有城乡适龄儿童少年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目标。实施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创建和标准化建设工程。实现90%以上的农村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和县级以上规范化学校要求。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用五年时间,重建校舍100万平方米,加固校舍155万平方米,使中小学校舍都达到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为教育扶贫移民孩子提供3万个优质学位。实施中小学多媒体进教室工程,计算机网络“班班通”,基本实现教学手段现代化。实现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图书、教学仪器设备等配置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实施特殊教育发展工程,在全岛东、中、西三个区域各独立建设一所特殊教育学校。继续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升基础教育质量。
(三)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施优质普通高中学校建设工程,使全省普通高中学校的教学仪器设备基本达标,每个市县至少有一所重点普通高中达到省一级学校办学标准,现有省一级学校要达到“甲等”标准。
(四)基本实现中等职业免费教育。努力构建适应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未来五年,投入12.9亿元,基本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免住宿费。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投入6亿元,重点建设37所中等职业学校,大力支持建设国家示范学校和国家优质特色学校,推进职业教育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
实施县级职业教育中心“一校多功能”建设工程、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和实训基地建设工程、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计划和职业院校毕业生双证书培养工程,完善就业准入制度。注重发展远程教育和继续教育,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五)全面提升高等教育质量。继续推进海南大学“211工程”和海南职业技术学院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加快桂林洋高校区建设,抓好海南师范大学、海南医学院博士与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推进琼州学院省市共建工作,支持海南大学三亚学院等民办高校建设发展。实施高等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工程、高层次队伍建设工作和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形成海洋渔业、旅游业、热带高效农业、现代服务业等具有海南特色的学科优势,增强高校服务地方发展能力。
(六)加大教育改革开放和投入力度。全面实施教育扶贫工程、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六个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创新人才培养体制、办学机制、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教育内容、方法、手段。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和各类教育机构与国外相关机构开展合作办学和国际交流。支持国内知名大学来琼设立研究机构及实习基地。支持民间资本兴办各类教育和社会培训机构,建立民办学校的退出机制。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继续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
(七)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大培养培训力度,提高教师综合素质,重视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办好师范教育,提高教师业务水平,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特别要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制定、完善和落实好教师医疗、养老、住房、绩效工资等政策,积极改善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继续加大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中部贫困山区的倾斜力度,建立城市教师到农村支教的激励机制。健全教育资助制度,扶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三节实施国际旅游岛人才工程 坚持把服务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作为全省人才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实施《海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抓紧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和重大人才政策。到2015年,全省人才资源总量达到132万人、年均增长8%。
(一)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实施高层次创新创业型人才引进培养、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现代服务业人才开发、热带现代农业人才开发、南海资源开发人才集聚、优秀企业家培养、高素质教育人才开发、高素质医疗卫生人才开发、高素质宣传文化人才开发、社会工作人才开发、琼属华人华侨人才开发、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人才支持等11项工程;打造人才公共信息与公共服务平台。充分发挥海南高校、研究机构、企业吸引和聚集人才的平台作用。加快推进省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和技能鉴定基地建设。
(二)实施重大人才政策。大力实施人才优先发展、人才创新创业扶持、鼓励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发展、城乡区域人才流动的引导、教育先行、知识性财产保护、更加开放的人才国际化等人才开发七大政策,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三)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坚持以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需求为导向,形成更加科学,更具活力的一整套机制。建立人才培养结构动态调控机制,以岗位职责为基础的人才评价发现机制,有利于各类人才充分施展才能的选人用人机制,建立政府部门宏观调控、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人才自主择业的人才流动配置机制,建立健全与工作业绩紧密联系和维护人才合法权益的激励保障机制。
第七章社会事业建设 制定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规划,建立符合省情、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创新社会管理机制,着力解决劳有所得、住有所居、病有所医、老有所养等重大民生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的幸福感,让全省人民安居乐业、共享国际旅游岛和谐发展成果。
第一节基本实现城乡居民住有所居 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努力实现城乡居民住有所居。强化政府综合协调职责,加大资金投入,统筹使用中央下拨的各项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省财政从市、县收取的土地出让金10%部分以及省和市、县一般预算新增财力部分向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倾斜。根据保障性住房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安排住房用地计划,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切实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建立和完善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和监督检查办法。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制度。
加大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的供应量,进一步推进垦区、林区、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和住房建设。制定保障性住房建设专项规划,落实保障措施,完善保障体系。“十二五”期间,新增城镇保障性住房28.8万套,完成6.5万套国有垦区危房改造;在消灭茅草房的基础上,完成13.2万户农村危房和库区移民危房改造。基本实现城镇中低收入困难家庭有一套保障性住房,基本完成农村危房改造。
第二节增加居民收入,扩大消费需求 积极扩大就业,为省内外劳动者参与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创造机会和空间。努力形成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建立扩大消费需求长效机制和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力争实现城乡居民收入翻番,使全省人民共享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成果。
(一)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扩大全省经济规模和就业容量,积极发展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完善和落实财政税收、金融信贷、社会保险补贴等各项就业扶持政策。采取发放小额担保贷款等措施,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根据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对劳动力的需求,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市县、乡镇、建制村都有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免费的就业信息、就业咨询、职业介绍服务。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就业技能培训制度。统筹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加强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指导和服务。加大就业扶持和援助力度,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确保每个农村贫困家庭至少有一名适龄劳动力转移就业。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维护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合法权益。到2015年,新增就业岗位40万个,转移农村劳动力4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二)城乡居民收入力争实现翻番。完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健全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发布制度。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发挥政府、工会和企业作用,努力形成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进公务员分配制度改革。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加大直补城乡居民个人的财政支出力度。创造条件增加城乡居民工资性、财产性、经营性、转移性收入等。完善促进农民增收机制,增加农业补贴和农村社会保障投入,将土地收入的更多部分返还给农村。力争到2015年,实现城乡居民收入比2010年翻番。
(三)建立扩大消费需求长效机制。采取家电、汽车、摩托车、建材下乡等有效措施,提高农村居民消费水平。创造条件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坚持各级财政新增财力55%以上直接用于改善民生,增加社会事业支出比重,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12315消费维权执法体系的作用,打击消费欺诈等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形成良好的居民消费预期。
第三节加快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 以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扩大医疗对外开放,逐步满足国际旅游岛建设所带来的多层次医疗卫生需求。
(一)加快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完善疾病控制体系,按照国家省级C类标准做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国家地级标准重点加强海口、三亚、琼海和儋州等4个区域重点疾控机构,按照国家县级标准强化其他市、县疾控机构基本职能。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和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统筹农垦和市县公共卫生机构建设,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公共卫生服务功能。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和爱国卫生运动。
(二)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围绕打造全省“1小时三级医疗机构服务圈”,实施“东西南北中”卫生发展战略,加快省医疗中心省人民医院的建设,支持海口、三亚、琼海、儋州市人民医院和省第二人民医院五个区域重点医疗机构建设,加快推进专科医院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每个市县按二级甲等以上水平办好县级医院,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公立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和农场区(队)办好一所卫生室。按照改造为主与适度新建相结合的原则,健全城市社区服务网络。大力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按照自愿有效合理利用的原则,在加强农垦总医院和三亚农垦医院建设的同时,逐步将农垦医疗卫生资源融入地方。鼓励和引进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积极促进非公医疗卫生机构的发展。探索建立对民营医疗机构基本医疗及公共卫生服务的购买和补贴制度。
(三)健全医疗保障体系。投入约75.1亿元,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巩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确保城乡困难人群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救治。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满足多样化的健康需求。健全海南与各省(区、市)异地医保互认制度,进一步促进医疗旅游发展。
(四)建立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调整管理机制、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和基本药物优先选择和合理使用制度,规范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合理制定基本药物价格,确保人民群众安全用药。
(五)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改进公立医院内部管理,实现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推进医疗机构标准国际认证,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六)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建设,努力建成一批富有中医药特色的区域性示范中医院。大力提升农村、社区中医药服务能力和中药产业发展水平。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传统优势,大力促进健康产业和医疗旅游的发展。
(七)全面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继续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西部地区少生快富工程,不断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工作,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9‰以下。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改善出生人口素质。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发展妇女儿童事业。注重发挥家庭和社区功能,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培育壮大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健全残疾人服务体系。
第四节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一)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投入225.6亿元,逐步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建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统筹城镇从业人员养老保险省级补助。进一步完善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多渠道多方式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加强基金监管,保证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进一步增强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保证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到2015年,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超过90%,社会化发放率达到100%。
(二)加强社会救助。完善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灾民救助、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制度。将农村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加强社会救助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及时解决好城乡特困户、受灾群众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发展慈善事业,增强全社会慈善意识。移风易俗,深化殡葬改革。
(三)提高社会福利水平。支持市县公益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加快城乡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高龄、失能病残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支持敬老院、儿童福利院等项目建设。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
第五节建设平安和谐国际旅游岛 加强社会建设和创新社会管理,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以完善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有效应对各种风险、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为重点,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一)加强社区和社会组织建设。把社区和社会组织建设作为国际旅游岛社会管理的重要基础,深入开展城市社区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加强行政村办公场所建设;推动旅游度假休闲社区建设,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建立健全共同参与的民主组织形式和社区利益协调机制,完善听证会、协调会、评议会和居务村务公开等制度。促进各类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依法自主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推动海南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二)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适应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新要求,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建立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大政策制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着力解决土地征收征用、城市建设拆迁、环境保护、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涉法涉诉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利益。
(三)加强社会公共安全管理。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市县和省直部门应急办事机构建设,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联动指挥平台,加强市县应急平台建设;实现全省县以上应急联动平台的互联互通,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有效应对地震、台风、海啸、火山等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建立重大危险源、高风险点、事故隐患督导平台、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指示平台和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加强监管执法队伍和装备建设,加大投入,落实责任,严格管理,强化监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建立健全全省救灾物资储备网络体系,推进应急管理一体化建设。推进人民防空建设,不断提高人民防空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落实国防动员法,实行国防动员计划,不断加强民兵预备役和双拥工作。不断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
(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安全等问题,深化和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战略。推进“海南警务信息智能岛”建设,构建海岛型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加强实有人口、虚拟社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兴媒体的服务管理。加强城乡社区警务、群防群治等基层建设,强化群防群治社会组织建设。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深化司法改革、扩大司法民主、推进司法公开,强化对司法权的监督制约。严格公正廉洁执法。增强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保障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五)提高城乡居民文明素质。大力提升文化事业发展水平。加快省体育中心、海口江东国家级体育训练基地、民族博物馆、国家南海博物馆和省博物馆二期工程等一批重点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县级文化馆和图书馆、乡镇综合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及村文化室建设,推进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和农家书屋工程,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布局。推进“全民健身工程”建设。推动公共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文化馆、图书馆、科技馆和基层群众文体设施免费开放。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实施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保护计划,修缮“海口骑楼老街”等历史文化名街、名镇、名村,争取“海南省海上丝绸之路”列为世界文化遗产。设立全省优秀文学艺术作品奖,支持电视剧、电影、歌曲和舞台精品的创作生产。加强对琼剧、黎族苗族民歌、儋州调声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和建设。支持黎锦苗绣等民族工艺精品生产。按照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的要求,加快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稳步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不断提升公民文明素质。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思想道德建设,持之以恒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增强全社会的法制意识,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培育开放、创新、和谐、包容、进取的海南人文精神。设立人文环境建设奖,表彰在国际旅游岛人文环境建设中做出卓越贡献的先进个人。加强未成年人活动阵地建设,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
(责任编辑:韩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