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构建现代化的基础设施体系是加快转变、跨越发展的重要保障。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统筹安排口岸、交通、能源、市政公用、信息网络和防灾减灾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适度超前、功能配套、安全高效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不断增强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第一节做大做强港口群
充分发挥港口优势,加强港口资源整合,打造面向世界、服务周边及中西部地区的现代化港口群,到2015年全省沿海港口货物吞吐量达到5亿吨,集装箱吞吐量力争达到1500万标箱。
一、推进三大港建设。完善港口发展布局,推进港口管理体制一体化,加快形成定位明确、布局优化、分工合理、优势互补的海峡西岸北部、中部、南部三大港口发展格局。
1.厦门港。推动以集装箱运输为主、散杂货运输为辅、客货并举的国际航运枢纽和国际集装箱中转中心建设,发挥厦门集装箱干线港、保税港区和特区政策优势,推进“同港同策”,实施“集装箱突破千万箱工程”,着力发展国际集装箱干线运输,积极开拓外贸集装箱中转和内陆腹地海铁联运业务,强化对台贸易集散服务功能,加快建立新型的第三方物流体系和航运交易市场。加快港区功能优化调整,东渡港区重点发展国际邮轮、对台客运、滚装和高端航运服务,打造邮轮母港;海沧和嵩屿港区重点发展集装箱运输;招银港区加快通用泊位建设;后石港区重点加快30万吨矿建泊位开发;古雷港区重点发展大型液体化工泊位和通用泊位。加快厦门10万吨级主航道、30万吨级后石航道和30万吨级古雷航道以及锚地建设,实现大型散货船、集装箱船全天候进出港。到2015年,厦门港货物吞吐量突破2亿吨,集装箱吞吐量突破1000万标箱。
2.福州港。积极推进福州、宁德港一体化整合,加快主要港区的专业化、规模化开发建设,加快大宗散装货物接卸转运中心建设,积极拓展集装箱运输业务,提升临港产业配套服务水平,建成集装箱和大宗散杂货运输相协调的国际航运枢纽港。配套完善江阴港区,培育江阴港区集装箱干线运输,积极发展罗源湾大宗散装货物接卸转运业务。加快平潭港区建设。推动宁德港区与临港产业协调发展,建设三都澳1000万吨原油商业储备、矿石中转储备基地、15万吨煤储运码头和LNG接收站配套码头。加快三都澳和罗源湾30万吨级、江阴、福清湾、沙埕湾、兴化湾10万吨级航道建设。到2015年,福州港货物吞吐量达到1.5亿吨。
3.湄洲湾港。加快开发湄洲湾港,建设大宗散装货物接卸转运中心,将湄洲湾港建成以大宗散货和集装箱运输相协调的主枢纽港。加快建设湄洲湾罗屿作业区深水泊位矿石散货中转基地、东吴港区1500万吨煤炭中转储备基地、成品油储备基地和秀屿港区木材加工基地。积极推动肖厝作业区整体连片开发。加快石湖、秀涂支线集装箱运输发展,有效整合部分港区多用途泊位功能。加快湄洲湾30万吨级航道建设。到2015年,湄洲湾港货物吞吐量超过1.5亿吨。
二、加强港口协作配套。立足三大港现有基础和潜在优势,统筹协调各港口的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促进各港区的联动互动发展。大力发展“陆地港”,重点建设晋江、龙岩、沙县、武夷山等“陆地港”,建立具有报关、报检、出口退税、签发提单等港口口岸服务功能的物流节点。支持内陆省份来闽建设“飞地港”。配套完善疏港铁路、公路等基础设施,统筹规划建设港区水电、通讯、环保和口岸联检等配套设施,促进沿海港与干线道路、各类开发区的快速顺畅连接。鼓励和支持河海联运、海陆联运和多式联运,拓展纵深腹地,拓宽服务领域。加强数字口岸建设,提高港口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推进闽江航道建设和内河航道综合整治,畅通内河航运。
第二节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围绕大港口、大通道、大物流,加快建设以大型海、空港、综合运输枢纽为依托,以快速铁路、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为骨架的“两纵三横”综合交通格局,打造服务周边和中西部地区发展、拓展两岸交流合作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一、建设“三纵六横九环”铁路网。按照建设高标准、大容量、大通道的现代化铁路要求,加快实施纳入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和海西铁路网规划的铁路建设项目,构建快捷出省的“三纵六横九环”海峡铁路网。加快新建干线铁路和支线铁路建设,积极推进铁路功能整合和扩能提速改造,完善铁路网,拓展铁路通道。建成京福高铁、龙厦、厦深、向莆、赣龙铁路和南平至龙岩铁路扩能工程以及福州至平潭、福州至长乐机场、漳州港尾等铁路;开工建设浦建龙梅铁路、长(汀)泉(州)铁路、衢宁铁路、宁德至漳州高速铁路;加快推进杭广线南平至丽水和龙岩至广州铁路、永(安)长(沙)铁路前期工作,开展台湾海峡铁路和南平至宁德铁路规划研究;建设一批连接全省主要港口、重要工业基地的铁路支线,建成湄洲湾南北岸、罗源湾南北岸、福州江阴、宁德白马、泉州秀涂、漳州古雷等港口支线铁路;逐步实现沿海铁路货运、城际客运、高速客运分线运行,形成连接海峡西岸经济区与长三角、珠三角以及中西部地区的大运力快捷运输通道。到2015年,实现各设区市通快铁,铁路覆盖90%以上县市,全省铁路通车里程达5000公里,铁路进出省通道增至10个以上。
二、建设“三纵八横”高速公路网。加强纵深推进、南北拓展的高速公路建设,全面建成国家公路网的(北)京台(北)线、厦(门)蓉(成都)线、泉(州)南(宁)线、长(春)深(圳)线和宁(德)上(饶)线福建段高速公路,以及海西网莆田至永定等高速公路。加快建设沈海高速公路复线、厦门至沙县、古雷至武平、湄洲湾至重庆等高速公路。加快建设绕城高速公路,基本建成福州、厦门、泉州等中心城市绕城高速公路。加快推进联络线建设,提高网络化水平和通达深度。到2015年全省高速公路里程突破5000公里,实现县县通高速公路。
三、完善普通公路网。积极推进干线公路网络化建设,全面完成“两纵两横”国道和“八纵九横”省道改造,适时开展省道网调整,加快县道改造步伐,形成主干线、干线、支线相连接、高效便捷的公路交通网络,实现与重要城镇、重大产业基地、主要旅游景区、交通枢纽和海陆口岸相连通。加快推进农村公路硬化向300人以上自然村延伸,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施公路安全工程,完善公路安保设施。继续推进撤渡改桥、危桥改造、陆岛交通工程,改善提升500人以上岛屿的交通条件。加快农村客运站等建设,实现每个县城有1-2个二级及以上客运站和1个二级以上货运站,农村客运站点达到700个以上。2015年基本完成主要国省道和重要县道的二级路以上标准改造,全省公路网通车总里程突破10万公里。
四、加快民航发展。统筹规划建设现代化民航基础设施,完成5个既有机场扩能工程,加快推进厦门新机场、三明沙县机场、福州机场二期、武夷山机场迁建等项目建设,规划建设宁德、莆田、漳州机场军民合用工程,认真开展平潭机场前期研究,形成以福州、厦门国际机场为主的干支结合的空港布局,逐步实现各设区市均有一个机场。拓展航空网络和民航市场,拓展国际国内航线航班,扩大厦门机场开放航权,争取福州机场开放航权,逐步引入航空运输和旅游服务合作机制。创新民航发展体制机制,壮大民航运力、队伍和产业,重点支持厦门航空公司发挥主力作用,增加引入基地航空公司,促进民航运输与多元化运输方式相协调。积极发展通用航空,加快发展航空物流,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到2015年,全省民航旅客吞吐量超过44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超过70万吨。
五、积极发展城市(际)轨道交通。加快推进福州、厦门、泉州三大中心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建设。建成福州地铁一号线,加快推进二号线开工建设;启动建设厦门、泉州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积极推进海峡西岸城际轨道交通系统规划和项目前期工作,以有效利用既有铁路和新建城际轨道交通相结合,率先启动建设厦漳泉等城镇密集地区的城际轨道交通项目,提高城际轨道交通辐射覆盖能力。
六、培育发展综合交通枢纽。坚持统筹规划、有效衔接、一体化发展原则,按照客运零距离换乘、货运无缝衔接要求,以海港空港、铁路公路、城市交通的中心场站为重点,加快推进福州、厦门两大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以及其他区域性交通枢纽的规划建设。客运枢纽建设重点加强铁路、公路、机场、城市公共交通等一体化高效接驳换乘;货运枢纽建设重点加强铁路、公路、机场、水路的有机衔接。加快智能交通服务网络建设,创新服务模式,着力优化运输组织,强化客票一体联程、货物多式联运,推进各类交通运输方式高效衔接、协调发展,努力实现各主要客运枢纽和城市核心区、货运场站和产业聚集区的快速衔接。到2015年基本形成人便其行、货畅其流的现代化综合交通枢纽新格局。
专栏8:现代综合交通网络
1.“两纵三横”综合运输大通道:“两纵”为南北沿海上海—福州—厦门—深圳综合运输大通道和杭州—南平—三明—龙岩—广州综合运输大通道;“三横”为北京—福州—台北综合运输大通道、拉萨—重庆—湄洲湾—台中综合运输大通道和昆明—厦门—高雄综合运输大通道。
2.“三纵六横九环”铁路网:建成后总里程达6000公里。沿海铁路通道(即已开通运营的温福、福厦铁路及在建的厦深铁路、规划沿海高速铁路和沿海货运铁路)、杭闽广铁路通道(以南三龙铁路为主骨架)、浦(城)建(宁)龙(岩)铁路等“三纵”;北京—合肥—福州—台北、昆明—赣州—漳州—厦门—高雄、衢州—宁德、横峰—福州、向塘—莆田、长汀—泉州等“六横”;形成连接海峡两岸的9个环状铁路。
3.“三纵八横”高速公路网:建成后通车里程突破5000公里。“三纵”:沈海高速(福鼎—诏安)、沈海高速复线(福鼎沙埕—诏安)、长深高速(松溪—武平)。“八横”:京台高速(浦城—福州)、宁上高速(宁德—武夷山)、福银高速(福州—邵武)、泉南高速(泉州—宁化)、厦门—沙县高速、莆田—永定高速、厦蓉高速(厦门—长汀)、古武高速(古雷港—武平)。
第三节打造东南沿海重要能源基地
积极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优先利用国外资源,调整能源流向;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优化能源结构,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构建稳定高效的能源产业体系和供应基地。到2015年清洁能源比重提高到47.8%。
一、加强电源建设。以清洁、低碳为发展方向,合理布局电源建设,优化电源结构,在更大范围配置能源资源,为福建及周边地区提供安全可靠、适度超前的电力保障。加快建设宁德、福清核电站,做好三明等核电项目储备建设,积极参与国家核电前沿技术研发和示范。合理布局大型燃煤电厂,推进超超临界火电建设,加快列入规划的大型燃煤火电项目建设和前期工作,优先发展热电联产和冷热电联供。规范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有序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和项目建设。到2015年省内发电总装机容量达5200万千瓦。
二、完善电网建设。加快推进与华东联网第二通道及与南方电网联网前期和建设工作,构筑“纵向贯通、横向延伸、交直互济、三省环网”的1000千伏特高压电网,形成多通道、大容量的跨省联网,实现电网升级、扩容;加强省内500千伏超高压电网建设,构筑“省内南北双环网、沿海东西双廊道”的500千伏主干网络;加强220千伏、110千伏及以下城乡电网建设改造,提高配电网供电质量和可靠性,形成以1000千伏特高压为支撑、500千伏超高压为主干,各级电网协调发展、结构合理、技术先进、经济高效的海西智能电网。
三、积极推进新能源开发。加强资源调查、评价和开发利用,优先开发技术比较成熟、可规模化发展和产业化前景比较好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继续加快陆上风能的规模化开发和管理;积极推进莆田平海湾、宁德霞浦、漳州六鳌等海上风电示范项目,启动建设海上风电基地;推动生物质能、太阳能、海洋可再生能的开发利用研究和项目建设。推进南靖、屏南、德化等绿色能源县建设。加快建设新能源技术研发平台,加大对新能源前沿、关键技术的研发力度,整合海峡两岸优势科研资源,推进闽台新能源合作。
四、加强能源储备。积极推进煤炭储备中转基地建设,加大煤炭进口,拓展煤炭下游产业链,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优化煤炭流向,加快形成煤炭跨区平衡通道,增强对内陆地区的服务和辐射能力。积极推进大型石油储备基地及输油管道等项目建设,扩大石油储备周转的市场覆盖范围。按照“覆盖全省、对接两洲、辐射内陆、清洁安全”的目标,加快完善天然气接收站和全省主干管网建设,加强液化天然气储备基地建设,增强天然气储备调峰能力;延伸液化天然气产业链,建设冷热电联供、冷能利用、汽车加气等示范产业园区和项目;积极推进与周边地区天然气输气主干线对接。加强台湾海峡油气资源合作勘探开发。
第四节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加强风险管理,加快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防灾减灾体系,全面提高重大灾害预警预报、快速反应和紧急救援能力,保护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提升防灾减灾应急水平。建立健全防灾减灾综合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着力加强灾害监测预警、防灾备灾、应急处置、灾害救助、恢复重建等能力建设,全面提高综合减灾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完善监测网络及预警预报、快速反应和救援的应急机制。健全灾害评估与减灾预案体系,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灾情收集网络,完善和强化地方及部门自然灾害灾情快速评估、上报和发布制度,做到预警到乡、预案到村、责任到人。健全防灾减灾社会综合保障体系,建立快速高效的军地抢险救灾联动机制;建立自然灾害数据库,完善防灾减灾专家咨询系统;建立救灾资金多元化投入机制,建设覆盖县、乡、村三级自然灾害避灾点和市县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立完善设区市和易灾频灾县、乡的救灾物资储备(点);抓好防灾减灾知识普及,提高民众防灾减灾意识和应变能力。
二、加强防灾减灾重点工程建设。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加快建设一批综合水利枢纽、海洋、测绘、气象、地震、地质、森林防火、人防等防灾减灾重点工程,全面提升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防洪防潮保障体系。继续推进闽江、九龙江、汀江、晋江、赛江、木兰溪重点防洪工程和海堤除险加固,实施百条重点中小河流防洪治理工程,提高中心城市和县城防洪排涝能力,健全完善城乡防洪体系,加强山洪灾害防治。继续推进水利工程除险保安工程建设,实施千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消除中小型病险水库和大中型水闸安全隐患,全面完成规划内各类病险库加固任务,实现各类水库和水闸的正常运行。
水资源保障体系。实施闽东南沿海供水工程、闽西北蓄水工程,推进长泰枋洋水利枢纽等大型水利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厦门莲花水库、龙岩何家陂水库、明溪黄砂坑水库、龙海九九坑水库等蓄水工程项目。加强水系治理。加强城市第二水源工程建设,合理规划和建设跨区域、跨流域、跨时空调节功能的水资源配置工程,加快闽江“北水南调”项目前期工作,建成一批具有防洪、灌溉、供水等功能的综合水利枢纽,确保城乡供水安全。
海洋与渔业安全体系。完善海洋灾害应急预案、灾害监测和立体观测网络,全面提升观测、监测和预警预报水平。实施海洋防灾减灾“百个渔港建设、千里海岸减灾、万艘渔船安全应急”工程,建设20个中心渔港和一级渔港,90个二三级渔港及避风锚地,构建以一类渔港为中心轴,宁德、福州、莆田、泉州、漳州五市渔港集群为片区的渔港防灾减灾体系。建立从省到村五级联动海洋灾害应急管理体系,加强与台湾、广东、浙江等海上灾害救助合作,建立快速高效的搜救联动机制。
森林与湿地防灾体系。加快生态屏障建设,优化森林林种树种结构,加强天然林、生态公益林保护和沿海防护林建设,抓紧实施江河流域、交通沿线、开发区域、城镇和村庄周边的生态植被恢复工程,构筑较为完善的森林生态和湿地御灾体系。推进森林火灾防控工程,重点加强火灾预警监测、信息网络、指挥系统、扑救设备与保障建设,形成较为完善的森林火灾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不断提高森林防火综合能力。
农林牧渔病虫害防控体系。完善农作物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植物检疫与重大疫情监控体系建设,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组织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完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监测预警、监督执法、物质保障、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等五大基础系统,提高重大动植物疫病害有效预防、快速扑灭能力。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预警监测、检疫御灾、防治减灾、应急反应和防治公共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水生动物疫病防控信息网络,提高水生动物疫病诊断、疫情信息处理、预警预报能力。
气象、防震、测绘和地质减灾体系。着力推进海西气象监测预警体系、多要素自动站网、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完善气象综合观测、预报预测和公共服务等系统。实施地震监测预警与社会服务系统工程,提升城乡综合防震减灾能力。推进城乡房屋建筑抗震加固改造工程,加快沿海石头屋危旧房改造。加强基础测绘能力建设。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风险评估和系统治理,实施“百个以上重大隐患治理、千处以上村居危险点搬迁、万个村庄群测群防体系”工程。
消防安全保障体系。强化城乡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消防站点、供水、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整治火灾隐患,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加快推进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积极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立物资储备、应急响应和指挥调度机制,完善符合省情特点、针对性强的消防力量体系。重点加强福州、厦门、泉州等中心城市消防力量建设和装备投入,推动市县城区市政消防栓达到配备标准。启动港口消防建设,填补海上消防力量空白。
第五节全面提升信息化水平
以三网融合、云计算、物联网为重点,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化,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提高“数字福建”应用水平。
一、构建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继续实施“数字福建”工程,加快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共建共享、互联互通,推进“三网融合”。积极发展新一代移动通信、无线城市网络,全面提高网络技术水平和传输能力,引导建设宽带无线城市,推进城市光纤到楼入户,扩大普遍服务范围。加快农村、偏远地区宽带网络建设,全面提高宽带普及率,逐步形成惠及全民的信息网络。实施物联网、云计算工程,加大技术开发和应用力度。
二、推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加快发展电子商务,完善面向中小企业的电子商务服务,推动面向全社会的第三方公共物流平台建设。促进制造业信息化,加快信息技术在研发、生产、营销等环节的全面应用。推进基础设施信息化,提升水利、交通、能源、物流等领域管理智能化水平。实施“万村千乡上网工程”,构建三农信息服务体系。加快建设教育、文化、医疗、社区服务、社会救助等面向民生的信息服务体系。完善全省政务信息网,完善提升“金字工程”,建设应急指挥体系、海洋资源开发管理及森林资源、环境保护监测管理等重要应用系统,推进全省电子政务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完善网上行政审批系统,拓展网上行政审批平台应用领域。加强地理、人口、金融、税收、统计等基础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加强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确保基础信息网络和重点信息系统安全。
专栏9:信息化相关概念
1.物联网:在互联网的基础上,将用户端延伸和扩展到物品与物品之间,进行信息交换和通信的一种网络。具体指:通过射频识别(RFID)、红外感应器、全球定位系统、激光扫描仪器等信息传感设备,按约定的协议,把任何物品与互联网相连接,进行信息交换和通信,以实现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的网络。
2.三网融合: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在向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下一代互联网演进过程中,其技术功能趋于一致,业务范围趋于相同,网络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能为用户提供话音、数据和广播电视等多种服务。
3.金字工程: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中办发[2002]17号)中确定建设的重点业务系统,例如: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系统简称“金宏工程”,金字工程即为这一类系统的总称。
4.云计算:基于互联网的超级计算模式,通过网络以按需、易扩展的方式获得所需的计算资源与服务。它具有节约成本、按需使用资源、快速提供服务的优势,是科学、高效、动态的资源配置方式。
第十章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
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是加快转变、跨越发展的重要途径。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大开放战略,在稳定规模中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在扩大份额中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在调整结构中提升境外投资水平,在创新机制中发挥各类开发区载体作用,在拓展平台中密切闽港澳侨合作,构建内外联动、互利共赢、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加快建设外经贸强省。
第一节着力提高利用外资质量
以重大项目为依托,强化载体建设,创新招商方式,优化外资结构,改善投资环境,实现利用外资质与量的突破。
一、优化利用外资结构。统筹产业结构升级和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密切与国际战略投资者合作,引导外资更多地投向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社会事业和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积极推进生产性服务领域扩大对外开放,逐步放宽准入限制,引进现代物流、银行、保险、证券、服务外包、会计、审计、律师、会展、医疗、教育、文化、体育等优质资源。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吸引跨国公司来闽设立地区总部、生产基地、研发中心、采购和营销中心,重点引进一批技术密集、产业链配套的龙头型和基地型外资项目,增强外资的集聚带动效应。
二、提升引资引智水平。坚持引资和引智结合,积极探索建立新型招商引资机制,引入更加灵活有效的招商方式,健全招商引资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的跟踪落实和服务机制。支持企业采取技术合作、资产并购等方式发展与国际大企业的战略合作。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到境外发行股票并上市,引导境外上市企业募集资金回闽投资。支持现有外资企业增资扩产、快速成长。继续合理有效用好各类国外优惠贷款,优化贷款投向,完善外债管理。加大先进技术和先进人才的引进力度,借鉴国际先进管理理念、制度、经验,积极融入全球创新体系。
三、拓展商贸展会载体平台功能。提升展会品位和水平,积极吸引国内外高端投资者和知名客商参加展会,增强展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提升展会招商平台功能。创新展会活动的组织形式、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延伸拓展展会规模和领域。推动提高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等大型综合性投资促进和贸易活动的水平和实效,打造一批在国内外具有较高影响力的展会。
第二节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
继续稳定和拓展外需,促进出口贸易与进口贸易、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一般贸易与加工贸易、贸易与投资的协调发展,加快形成大外贸、大企业、大品牌、大物流为主导的贸易发展新格局。
一、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加强重点商品出口基地建设,推动出口行业联合发展。优化出口商品结构,以技术、品牌、营销、标准等为核心,提升出口产品档次、附加值和竞争力。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技术产品、机电产品和高附加值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提高自主品牌产品、核心技术和高附加值产品出口比重。积极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鼓励内外企业广泛协作,加快从组装加工向研发、设计、核心元器件制造、物流等环节拓展。大力培育优势产品的品牌价值,支持企业收购或自建国际营销网络。鼓励省内企业联合制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行业标准,积极参与各类国际技术标准制定。深度开发传统市场,积极开拓新兴市场,拓展东盟等自由贸易区市场,推进出口市场多元化。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优化进口结构,鼓励经济发展急需的先进装备技术、重要资源、关键零部件和满足不同层次需求的生活消费品进口。
二、积极发展服务贸易。深度挖掘运输、旅游、商业服务等传统优势服务贸易潜力。大力扶持通讯、金融、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利特许、文化和咨询等高附加值服务出口。积极扩大工程承包、海洋运输、农林牧渔等优势领域劳务输出规模。以厦门、福州、泉州为主要载体,大力承接国际服务外包,加快服务贸易集聚区建设,推进中国国际信息技术(福建)产业园建设,提高服务贸易在对外贸易中的比重。力争到2015年,服务贸易总额占全省对外贸易总额的比重提高到15%以上。
三、建立健全外贸稳定增长促进机制。加强企业和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认证,建立健全进出口预警、产业损害预警、应对技术壁垒、对外投资风险防范等工作机制,发挥行业组织自律和协调职能,有效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加大对具有自主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出口商品研发、展览、境外商标注册、境外销售渠道建设、维权等方面支持力度。积极拓展跨境人民币业务。鼓励发展出口信贷,创新出口企业融资担保方式,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加快电子口岸、国际物流、电子商务、行业商协会等外贸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完善口岸大通关机制,扩大区域通关和直通放行覆盖范围,实现口岸通关信息化和便利化。
四、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引导各类所有制企业有序到境外投资合作,推动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支持企业参与国际市场资源、供应链和价值链整合,有效拓展海外市场,建立境外生产基地、营销平台和服务网络。开展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和跨国并购,建设境外商品集散中心和生产加工基地。有序向境外转移产能,建立境外资源开发基地,加快培育形成一批跨国公司和国际知名品牌。健全海外投资保险支持机制,建立完善的统筹内外经济调控应对机制。
第三节推动开发区创新发展
以建设承接国际产业转移聚集区和高新技术密集区为导向,着力体制创新、科技引领和产业集聚,加快各类开发区整合、拓展和提升。
一、提高开发区集聚水平。推进园区与城镇建设互动发展,推动港区、城区联动,促进功能完善的开发园区向城市新区发展。加快国家级、省级开发区扩区和区位调整,推动符合条件的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鼓励省内外异地联合创办开发区。引导开发区向培育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转变,全面推行绿色招商,提高集约开发水平,建成先进制造业基地、绿色经济示范区和自主创新的重要载体。加强各类开发区的功能整合,推动扩大福州台商投资区和新设立泉州、漳州等台商投资区。扶持开发区重点公共平台建设,推动优势资源向园区集聚、重大产业项目向园区集中。
二、提升海关特殊监管区功能。加强保税港区信息化建设,推动电子通关。积极推进泉州、福州出口加工区功能拓展,并与临近的空港、海港、特殊监管区域(场所)联动发展。适时在平潭综合实验区、东山湾、泉州湾、湄洲湾等港区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充分发挥厦门、福州保税港区政策优势,大力拓展国际转口贸易、国际中转、商品展示、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等业务,提高港口加工增值服务能力。
三、创新开发区体制机制。探索赋予开发区更大的经济管理权限,在投资运营模式、用人制度、收入分配、机构设置等方面采取更加特殊灵活的政策措施。鼓励沿海与山区共建开发区,办好山海开发区项目对接会。加强闽台区域合作,积极争取在我省保税港区与台湾自由贸易港区之间先行试点海关程序合作。
第四节深化闽港闽澳合作
充分运用内地与港澳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机制,以优势互补为前提,以产业合作为基础,进一步提升闽港澳经济合作层次和水平。
一、持续拓展闽港合作。利用香港服务业发达的优势,积极引进资金、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鼓励更多的香港金融机构来闽设立分支机构或投资参股,支持企业赴港上市融资。利用香港全球供应链管理中心的优势,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到香港设立营销中心、运营中心,扩大对港贸易和转口贸易。加强物流业合作,建立跨境物流网络。健全旅游交流合作机制,整合两岸四地旅游资源,推动环海峡旅游圈发展。加强与香港投资促进、科技推广机构的合作,为港商来闽投资、开展两地贸易提供政策咨询、信息交流等各项服务。
二、深入推进闽澳合作。充分发挥澳门与欧盟、葡语系国家等地区的联系平台和娱乐、经贸、商务、酒店、金融等行业发展的服务平台作用,进一步提升闽澳在商务、中小企业、旅游和服务业等方面的合作层次和水平。
(责任编辑:韩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