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全面做好人口工作,控制人口总量,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引导人口有序流动,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建设人口均衡型社会。
第一节提高计划生育服务水平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逐步完善生育政策。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不断推进城乡育龄妇女基本生殖保健服务均等化,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努力实现出生人口性别比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大力实施优生促进工程,做好健康教育、优生咨询、高危人群指导、孕前筛查等服务工作。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加强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金人工程”建设。
第二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建立健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拓展养老服务领域,实现养老服务从基本生活照料向医疗康复、精神慰藉、法律服务、紧急援助等方面延伸。培育壮大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和高龄津贴制度,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加强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增加老年人活动场所和便利化设施。注重开发老年人力资源。
第三节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发展 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认真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推动公共政策、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向妇女儿童倾斜。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妇女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为受害妇女儿童提供紧急庇护、矛盾调适和心理疏导等服务。加强婴幼儿早期启蒙、留守儿童和独生子女社会行为教育。
第四节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 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为残疾人生活和发展提供稳定的制度性保障。实施重点康复、托养工程和“阳光家园”计划,推进基层残疾人康复中心、辅助器具供应服务中心建设,保障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大力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鼓励用人单位录用残疾人,加大农村残疾人生产扶助力度。推进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公共机构、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区域无障碍设施建设。丰富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
专栏21:人口发展重点工程 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健全省、市、县、乡四级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新建省级生殖保健服务中心,新建或改扩建11个设区市、50个县、300个乡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站所)。
人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装备建设工程:重点为全省100个县级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站所)添置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设备,为全省500个中心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各配备1台流动服务车及相关设备。
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工程:完善人口信息共享、动态监测和科学预测机制,在业务执行、信息采集、决策支持、信息服务等4个方面建设8类应用系统,建成与国家配套覆盖全省、实时更新的江西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
留守儿童示范服务建设工程:在全省农村留守儿童比较集中的地区建设100所省级留守儿童示范服务中心,帮助留守儿童解决心理、学习、营养、安全等问题。
第六章健全维护群众权益机制 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加大社会矛盾调解力度,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
第一节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 建立健全方式多样、畅通高效的诉求表达机制。完善公共决策的社会公示制度、公共听证制度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扩大公众参与程度。完善信访制度,注重民意收集与信息反馈,落实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信访制度。充分发挥互联网通达民情社意新渠道作用,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第二节完善社会矛盾排查调处机制 加快建立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和决策纠错机制。完善化解社会矛盾的领导协调、排查预警、疏导转化、调解处置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整合基层政法、综治、维稳、信访等力量,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的综合平台,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有效防范和化解劳资纠纷、征地拆迁、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企业重组和破产等引发的社会矛盾。完善群众工作制度,依靠基层党政组织、行业管理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的作用,共同维护群众权益,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第七章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 适应公共安全形势变化的新特点,推动建立主动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传统方法与现代手段相结合的公共安全体系。
第一节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建立食品药品质量追溯制度,形成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的安全责任链。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强化快速通报和快速反应机制。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和监管执法。加强检验检测、认证检查和不良反应监测等药品安全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加强基层快速检测能力建设。强化基本药物监管,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
第二节严格安全生产管理 加强安全监管监察,严格安全目标考核与责任追究。完善安全技术标准体系,严格安全许可。实行重大隐患治理逐级挂牌督办和整改效果评价制度,深化煤矿、交通运输等领域安全专项治理。健全协调联动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防范粉尘与高毒物质等重大职业危害。规范发展安全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加强对中小企业安全技术援助和服务。加强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
第三节提高应急管理能力 坚持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统一指挥、结构合理、反应灵敏、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应急体系,提高危机管理和抗风险管理能力。建立应急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健全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强化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以专业队伍为基本力量,以公安、武警、军队为骨干和突击力量,以专家队伍、企事业单位专兼职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为辅助力量的应急队伍体系。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加强管理,优化布局和方式,统筹安排实物储备和能力储备。完善特大灾害救援机制。
第四节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城乡社区警务、群防群治等基层基础建设,广泛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托视频监控“天网”工程,增强公共安全管理和治安整体防控效能。加强特殊人群安置、救助、帮教、管理和医疗工作,加大重点地区、社会治安薄弱环节整治力度。加强情报信息、防范控制和快速处置能力,增强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保障能力。严密防范、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完善经常性严打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严密防范、依法打击境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加强虚拟社会管理,完善与现实防控网相衔接的虚拟社会综合防控体系。
专栏22:公共安全重点建设工程 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建设工程:构建覆盖市、县、区的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县县建有规范化食品药品快速检验室,在133个街道、2600个居委会建设食品药品安全协管站。
食品药品远程监管系统工程:构建省、市、县、乡四级监管机构网络平台。完成110家基本药物生产企业、500家大中型获证食品生产企业、350家经营企业电子监管码的赋码入网等工作。在全省200家药品生产企业、24440家药品经营企业、44家药品连锁企业安装使用远程监控系统。
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工程:省、市、县(市、区)三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业务用房等基础设施建设达标率分别达到100%、80%、70%,执法装备配备基本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高危行业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程:全省高危行业(尾矿库、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得到有效治理。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完成7支省级矿山救护队伍的技术装备配备和更新投资,在5个化工产业集中区域建立危险化学品骨干救援队伍,初步完善11个设区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和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等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技术保障系统。
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工程:建设省、市级安全技术支撑体系,完成34个专业中心实验室建设并配备相关仪器设备。
第八章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按照建设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的要求,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健全基层管理和服务体系,提高社会管理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一节健全社区服务体系 把社区建设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基础,建设完善一批集党建、劳动保障、社会救助、卫生和计划生育、社区治安、法律服务、文化、教育、体育和便民利民等多项功能为一体的城市社区服务中心(站、点)和农村村级社区服务中心。加快政府公共服务、居民互助服务、市场提供服务相衔接的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推行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实施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
第二节加强社会组织建设 推动更多的公共资源和领域向社会组织开放,逐步取消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部门双重管理制度,适度放宽经济类、公益类社团和基金会的设立,简化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社区社会组织的登记程序。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完善法律监督、政府监督、社会监督、自我监督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加强登记、备案、监督的协同管理,实行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和评估制度,完善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常态监管机制,把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纳入依法有序管理。
第三节发展民主健全法制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发挥人民政协作用,支持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人民社会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切实做好民族、宗教、侨务和对台工作。加强普法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廉洁执法,支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加强武装警察部队建设,推进国防动员建设。完善民兵预备役制度,深入开展“双拥”活动,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
专栏23:社会安全保障系统建设工程 政法信息网络建设工程:建立完善各政法部门的信息系统和资源共享平台,实现全省范围内政法系统的信息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在此基础上建设“天网”工程和维稳情报信息预警系统。
政法业务用房建设工程:完善省、市、县、乡各级政法系统业务用房建设,主要包括79个法院审判法庭、79个检察院专业技术和办案用房、128个公安机关业务用房、15个国安机关业务用房、113个司法机关业务用房等。
政法监管场所建设工程:按照国家监狱布局调整总体方案,继续加大对监管场所的投入,建设77个公安看守所、82个公安拘留所、11个公安强制戒毒所、14个监狱、7个劳教强制隔离戒毒所等。
政法教育设施建设工程:完善建设国家法官学院江西分院、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省公安厅警察训练中心、11个设区市法制学校、12个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基地等。
社会安全保障配套设施:完善建设11个设区市青少年维权保护中心、1452个乡镇(街道)和谐平安联创中心等。
第九篇建设文化大省提升文化软实力 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丰富文化生活,繁荣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提升文化实力,建设文化大省,增强江西人自信心、自豪感和凝聚力。
第一章构筑精神家园 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为实现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第一节传承和弘扬赣鄱文化 大力弘扬以井冈山精神为代表的红色文化,培育发展崇尚自然、追求和谐的绿色文化,充分挖掘历史悠久、底蕴深厚的古色文化,进一步增强赣鄱文化的竞争力、吸引力和感召力。加强对江西文化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做好赣鄱文化资源的研究、整理和传承工作,加快建设以江西客家博物院为核心的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加强与港澳台地区文化交流,发展与东南亚文化交流,促进与欧美地区文化交流,扩大赣鄱文化国际影响力。
第二节营造干事创业浓厚氛围 不断加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理想信念教育,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深入推进解放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努力增强机遇意识、忧患意识和进取意识,以思想大解放促进事业大发展。在全社会形成鼓励干事、激励创业、褒奖成功、宽容失败的浓厚氛围,激励广大干部群众爱祖国、爱江西、爱家乡,以真干事为使命、以会干事为责任、以干成事为光荣,把全部心思倾注在干事创业、造福人民上,把全部的本领施展在抓发展、促和谐上。
第三节培育良好社会风尚 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注重人文关怀,强化心理疏导,培育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大力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方法,反对封建迷信,提升全民素质。深入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发挥模范人物典型带动作用,引导人民知荣辱、讲正气、尽义务,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
第二章大力发展文化体育事业 坚持把发展公益性文化体育事业作为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第一节推动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 贴近时代、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挖掘江西特色文化资源,创作更多思想深刻、艺术精湛、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精品。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完善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一批集艺术性、标志性、实用性于一体的重大公共文化设施,实现设区市均有达到国家标准的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和艺术剧院,县县均有达到国家二级以上标准的图书馆、文化馆和地方剧团,乡乡建有综合文化站或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村村建有文化活动室或农家书屋,户户通广播电视。继续开展农村文化三下乡活动。
第二节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 推进全民阅读活动,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动公共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文化馆、图书馆、青少年宫、科技馆、群众艺术馆、基层文化活动中心免费开放。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公益性文化活动,丰富和活跃群众精神生活。打造鄱阳湖论坛、鄱阳湖国际生态文化节、环鄱阳湖国际自行车赛等文化体育活动品牌,提升红歌会品牌价值,增强公共文化的吸引力和影响力。支持群众体育活动和竞赛,扶持健身俱乐部和健身站点建设,加快培养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实施县级体育健身场馆建设工程、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体育设施全面向社会开放。提高竞技运动水平,实现全民健身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
专栏24:文化事业重点工程 全省设区市和县级文化场馆建设工程:通过实施设区市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和县级文化场馆建设工程,完成20个设区市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和80个县级文化场馆的改扩建任务,完成100个县级图书馆、文化馆的维修和设备购置。
综合档案馆建设工程:80%的设区市综合档案馆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完成57个县级综合档案馆新建(含改造),建筑面积168531平方米,50%的县级综合档案馆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全省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工程:通过实施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地、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抢救性文物保护设施建设工程,使我省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及预备清单的自然遗产地以及国家重要大遗址、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得到有效保护。
省级文化设施建设工程:江西艺术中心二期工程,建设文化遗产中心、文化创意大厦和演职员公寓等;省图书馆扩建工程,建设阅览楼、古籍特藏楼、多功能报告厅等。
全省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农家书屋10498个,使农家书屋总数达到17333个,覆盖全省所有行政村。
全省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工程:全省乡镇综合文化站全部配备设备,公共文化设施覆盖全省80%行政村和50%社区。
全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增加村级文化共享工程服务点设备,完成全部基层社区文化共享工程服务点建设和500个城乡基层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
全省县级体育健身场馆建设工程:重点加强100个县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田径场、健身运动场、综合健身馆)建设,全省人均体育设施面积和县级体育健身场馆的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明显改观。
全省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1100个乡镇的灯光球场、门球场和健身场;建设6200个行政村的水泥篮球场、乒乓球台,实现80%的乡镇,50%行政村建有公共体育健身设施。
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二期建设工程:建成网球馆、田径训练馆、运动员公寓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全省20户以下已通电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全面完成全省24252个20户以下已通电自然村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实现全省广播电视“户户通”。
第三章加快发展文化产业 顺应群众期待,满足市场需求,体现江西特色,提高质量效益,繁荣文化市场,推动文化产业成为我省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
第一节优化文化产业布局 以文化产业园为依托,结合地方特色和资源优势,重点发展演艺娱乐业、广播影视、出版发行、印刷复制、动漫、版权、陶瓷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集群发展,促进各种资源合理配置和产业分工,建设若干跨区域文化产品物流中心,打造一批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建设江西国际影视文化城、江西电视台数字电视节目制作中心和华夏艺术谷文化产业园,集中力量重点支持一批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的文化产业项目,培育一批特色文化产业品牌。
第二节培育文化产业市场 培育文化消费市场,发展新型文化业态,加大文化产品供给,提升文化消费力。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支持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兼并重组。推广政府购买、集中配送等公共文化产品提供方式,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以省出版集团公司、江西日报传媒集团为龙头,培养若干家实力雄厚、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文化企业集团。推动文化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水平。加大版权保护力度,促进文化自主创新。建立文化产业投资基金,设立省级荣誉制度,表彰有杰出贡献的文化工作者,加快培养一批文化领军人物和创作团队。鼓励非公有资本投资文化产业。
第三节壮大文化产业实力 大力发展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印刷制作、广告、文化会展、数字内容和动漫等文化产业。文化创意产业重点发展文化科技、音乐制作、艺术创作、动漫游戏等产业,拉动相关服务业和制造业发展。影视制作业重点提升影片、电视剧和电视节目的艺术水准,扩大市场占有率。出版业在继续加快发展传统纸质形态出版物的同时,重点发展数字出版产业。出版物发行业重点开展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经营,提高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印刷复制业重点发展绿色印刷、按需印刷、数字印刷。动漫产业重点打造深受观众喜爱的动漫形象和品牌,延长动漫产业链,开发衍生产品,成为文化产业的重要增长点。力争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
第十篇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全面深化各项改革,搞好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明确优先顺序和重点任务,争取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持久动力。
第一章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围绕建设有限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进一步转变职能,理顺政府关系,提高行政效能。
第一节转变政府职能 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促进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提高政府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水平,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依法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推进行政审批法制化、制度化和信息化建设,建立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加强后续监管。创新适应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管理体制和机制,推进扩权强县、省直管县、兴乡强镇试点改革。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水平。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强行政问责,改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提高政府公信力。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
第二节深化投资体制改革 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形成投资增长内生机制,促进投资平稳较快增长。强化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改善政府投资方式,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提高投资项目监督管理水平。继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强投资领域法制建设,适时出台规范政府投资行为的管理办法,界定政府投资范围,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推行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代建制。
(责任编辑:韩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