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全文)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山东"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全文)

2012年11月22日 14:49   来源:政府网站   
    七、积极探索碳排放交易

    22.建立自愿减排交易机制。在国家确立的自愿减排交易机制的基本管理框架下,探索建立交易平台,积极开发交易产品,健全配套的登记、结算、信息发布等制度。培育交易市场,完善激励政策,强化咨询服务,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自愿减排交易。(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负责)

    23.探索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开展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专题研究,借鉴国内外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发展路径与实践经验,研究提出我省建立碳市场的整体思路,探索运用市场机制推动节能减碳。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行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包括总量目标、配额管理、监测报告核查、交易、政策法规和市场监管等要素的碳排放权交易基本框架体系。(省发展改革委、省质监局负责)

    八、强化科技与人才支撑

    24.加强低碳技术研发。加强科技资源整合,建设一批学科交叉、综合集成的省级低碳工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积极争创国家级低碳技术创新平台。重点研发经济适用的低碳建材、低碳交通、绿色照明、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等低碳技术,开发高性价比太阳光伏电池及利用、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大功率风能发电、海洋能发电、智能及绿色电网、新能源汽车和储电、新能源发电预报服务等关键技术,推进海底碳封存、海洋生物固碳、林业固碳等一批关键技术的研发,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低碳科技成果,进一步增强技术支撑能力。(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山东电监办负责)

    25.加大低碳技术产业化示范。统筹科技研发、高技术产业化和技术推广应用等各环节,建立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和重点企业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战略联盟,在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实施低碳技术创新及产业化示范工程,加快建设一批低碳技术研发、中试和转化一体化的示范基地。把低碳技术研发与发展循环经济有机结合起来,推动钢铁、有色、煤炭、电力、化工、建材、造纸、纺织等重点行业低碳发展。(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厅负责)

    26.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面向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基础研究、科技研发、战略决策、政策制定和市场服务等领域,实施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培养工程,重点培养学术带头人和创新型领军人才;统筹用好各项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调整相关学科设置,完善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实用人才队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九、大力推动全社会低碳行动

    27.发挥公共机构示范作用。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等公共机构的办公节能管理,建立健全节能管理目标责任制,加大设施低碳化改造力度,推进低碳理念进机关、校园、场馆和军营。逐步建立低碳产品政府采购制度,将低碳认证产品列入政府采购清单,完善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逐步提高低碳产品比重。(省机关事务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环保厅负责)

    28.推动行业开展减碳行动。制定钢铁、化工、石油、建材、煤炭、轻纺、有色金属、交通、建筑等行业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方案,积极推进千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城市试点、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建设试点示范等工作,选择重点企业试行“碳披露”和“碳盘查”,开展“低碳标兵”创建活动。(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29.提高公众参与意识。加强教育培训,举办形式多样的培训和实践活动,广泛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科学普及活动,提高全社会绿色低碳发展的认知度;在中小学开展低碳常识普及教育,从小培养低碳生活观念。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发布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通过媒体网络、典型示范、专题活动、展览展示等多种形式,大力倡导绿色低碳、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教育厅、省广电局负责)

    十、落实保障工作

    30.加强组织协调。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健全相应的领导体制,组织编制实施相关规划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和实施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积极稳妥地加以推进。建立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部门协调机制,协调落实和推动完善相关政策,确保减碳目标的实现。(省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负责)

    31.加大资金投入。建立促进低碳发展的资金投入机制,加快完善财政、金融、价格等支持政策,确保“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顺利完成。各级财政要积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整合专项资金加大对低碳发展的投入,支持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调整和优化信贷结构,逐步扩大对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符合低碳发展要求的产业的信贷规模。拓宽多元化投融资渠道,探索建立以政策性投资公司、专业化担保公司和发展基金等为主体的投融资新模式,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外资投入低碳技术研发、低碳产业发展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重点工程。(省财政厅、省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

    32.加强国际合作。建立多种合作交流机制,加强在科学研究、技术研发、能力建设等方面的国际合作,鼓励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优惠贷款,加大对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项目的支持力度。创新外资利用模式,支持外资投向新能源、节能减碳、生态环保等领域。支持企业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的节能环保技术,引导省内大企业与国外企业开展合作,鼓励省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清洁发展机制(CDM)合作项目。加快推进青岛中德生态园建设,积极争取建立中日韩循环经济示范基地,探索建立中外合作低碳园区。(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负责)

    33.加强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按照国家统计指标体系,做好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和废弃物处理领域的温室气体排放基础数据统计工作。加强对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的指导,做好年度核算工作。加快构建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工作体系,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数据信息系统;实行重点企业直接报送能源和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制度。按照国家《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定期编制我省温室气体清单。(省统计局、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34.加强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将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进一步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考核成绩突出的地区、单位、企业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责任编辑:徐晶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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