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快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我们注重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统筹经济与社会发展,加快推进和谐天津建设。用于社会事业的财政支出增长28.9%,占一般预算支出35.3%。
教育综合水平继续保持全国前列。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小学公用经费定额标准进一步提高,率先实施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完成了1327所农村中小学的校舍安全排查。与教育部共建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取得实质性进展,成功举办首届全国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大赛。高等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有新提高。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
医疗卫生改革取得新突破。推出8项重要改革措施。国家免疫规划项目实现全覆盖,18项免费公共卫生服务扩展到农村,完成了乡镇卫生院3项标准化建设。《天津市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启动实施,传染病母婴传播和出生缺陷得到有效控制。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全面实施,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
文化体育事业繁荣发展。创作了一批荣获国家级大奖的艺术精品,建设了滨湖剧院等一批文化设施。基本完成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天津博物馆等被命名为国家一级馆。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社会科学、文物保护、图书、档案等事业取得新进展。出色完成了北京奥运会赛事协办任务和火炬传递活动。天津运动员在奥运会、残奥会上创历史最好成绩。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老龄、妇女儿童、残疾人、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取得新成绩。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城乡社区建设扎实推进,市民文明素质明显提高。
(七)加快民心工程建设,群众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
我们顺应广大群众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问题,记在心上,抓在手里。全面完成两个20项民心工程,群众生活水平有新的提高。新增就业38万人,10类就业困难群体得到妥善安置。实施了18项增加居民收入的政策措施,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了工资福利待遇正常调整制度,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总额增长20.4%,这是增资额度最大的一年。为116万企业退休人员增加了养老金。
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城镇职工、农籍职工、在津务工人员、港澳台及外国在津工作人员,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不断增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现全覆盖。建立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农村老年人按月领取生活费补贴。制定了农民工医疗工伤保险综合费率政策。两次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救助标准,建立了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与困难群众生活补贴联动机制,为16.3万低收入居民发放了生活补贴。
群众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出台了住房保障规划和4项管理办法。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585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倍,为13万户中低收入家庭提供了住房保障,是力度最大的一年。完成100万平方米危陋平房拆迁安置任务。综合整修旧楼区500万平方米,11.3万户居民受益。老住宅供热补建100万平方米,改造居民户内自来水和燃气管道11万户。建成标准化菜市场32个。更新公交车1000辆、出租车2.8万辆,全部达到国Ⅲ排放标准。建成人行天桥10座。实施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工程,70万农民饮水安全得到保障。食品药品监管和生产、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没有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平安天津”建设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状况继续保持全国最好地区之一。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