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各项社会事业明显进步 我们着力改善民生,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推动各项社会事业进步。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全面发展。安排财政支持教育资金187.7亿元,增长32.3%。提高了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享受“两免”政策,贫困寄宿生全部享受生活补助。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全面开展了“双语”教师培训,稳步推进学前“双语”教育。启动了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完成了中小学校舍等重点建筑防震加固摸底工作。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稳步发展。妥善解决了教师收入待遇问题。安排财政资金15.9亿元,支持重大科技项目、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以及高新技术发展。国家和自治区重大科技项目进展顺利。科技型企业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符合循环经济发展的新材料产业创新集群培育取得新成效。安排财政支持公共文化建设资金29.14亿元,增长24.4%。大力推进“西新工程”、“村村通工程”、“东风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成功举办了首届中国新疆国际舞蹈节。丝绸之路文物保护项目跨国联合申遗、《玛纳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申遗进展顺利。加强了重点文物保护。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我区运动员夺得北京奥运会一银两铜、残奥会一金一银的好成绩。安排财政支持医疗卫生事业资金18.5亿元,增长40%。完善了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制度,实现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全覆盖。加强了公共卫生服务和卫生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提高了社区卫生服务覆盖面。食品放心工程全面推进,农村药品监管供应网络不断完善。高度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安排财政资金2.6亿元对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取得了显著成效。喀什旧城区改造方案编制完成并上报国家有关部委。新建抗震安居房37.3万户。
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扎实推进。安排财政资金213亿元,增长31%,加强社会保障事业建设。全面落实了培训补贴、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和税费减免政策。积极推进小额信贷担保促就业工作,支持城镇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对就业困难群体实施就业援助,解决了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问题。完成城镇劳动者职业培训115万人次。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152万人次。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和失业人员保险标准,保证了按时足额发放。完善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扩大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出台了失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险等政策。加强社保基金扩面征缴和监管,维护了基金安全。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建立,城乡困难群众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农村低保工作稳步推进,城市低保对象补助水平全面提高,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有效实施。加强自然灾害紧急救援工作,圆满完成了支援“5.12”四川汶川地震灾区各项任务,稳妥处置了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扶贫、移民工作取得新成效。通过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培植主导产业,发展特色产业,培育龙头企业,积极开拓市场,加大整村推进扶贫工作力度。投入财政、信贷、以工代赈等扶贫资金21亿元,30万贫困人口脱贫。完成已建137座大中型水库移民核查登记工作。按政策对移民群众进行了补偿,移民帮扶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妥善解决了他们的生产生活问题,发挥了维护社会政治大局稳定的特殊作用。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进一步促进了司法行政、统计、档案、新闻出版、语言文字、外事侨务、气象水文、地震监测、妇女儿童、老龄工作、残疾人事业的新发展。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