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新疆“十二五”规划纲要全文(2011-2015年)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资料:新疆“十二五”规划纲要全文(2011-2015年)

2012年06月05日 15:53   来源:政府网站   
    第十七篇  加强党的领导,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党的领导是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实现本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的根本保证,必须要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不断提高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要以创造新的人间奇迹为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更好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以推进现代化建设、社会发展和造福各族群众为己任,准确把握发展形势,加强理论学习,注重实践锻炼,不断增强科学执政、提高经济活力,促使当地优势最大化的能力。要以坚韧不拔的意志、昂扬向上的斗志、勤勉务实的作风、甘于奉献的精神,加速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

  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基本取向,正确履行政府职责,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合理配置公共资源,调控引导社会资源,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保障规划目标和任务顺利实施。

  第一章  统筹调控

  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政策,确保公共财政资源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区域政策、科技政策、教育政策、卫生政策、环境资源政策等重大公共政策之间相互配合和协调。根据公共财政服从和服务于公共政策的原则,合理界定政府支出范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按照集中力量办大事原则,财政资金优先安排社会保障、民生、教育、科技、卫生等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公共服务领域支出需要。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增加的基础上,逐步增加自治区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规模,建设资金优先支持民生工程、重大基础设施等经济社会薄弱环节建设。

  充分发挥投资在调结构、惠民生方面的重要作用,用好政府资金和对口援疆资金,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外资投向规划鼓励和支持的领域,千方百计扩大社会投资和金融贷款规模,增强投资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为完成本规划目标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第二章  加强协调

  按照本规划确定的总体要求、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及重大项目布局,各地(州、市)以及各部门、各行业要组织编制相应的地方规划、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目标和任务,以及可操作的实施措施。要建立本规划与地方规划、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在主体功能定位、重大生产力布局、重点项目安排、基础设施建设上,确保总体要求一致,空间配置和时序安排科学合理,形成以本规划为统领,各级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加强本规划与自治区年度计划的衔接,在制定和实施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时,要结合实际,按年度分解和落实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所担负的中长期发展任务,制定年度具体措施,切实组织落实。

  第三章  监督评估

  实行规划目标责任制,及时分解落实规划确定的发展战略、任务和政策,明确部门分工,落实部门责任,并将其列入政府考核目标。有关部门要跟踪、监测、分析相关领域规划实施情况,研究年度实施情况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工程质量和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资金安全和干部安全。各地政府要自觉接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为完成规划目标提供有效的机制保障。在本规划实施的中期阶段,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全面评估,并将中期评估报告提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需要对本规划进行修订时,要报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在规划实施期间,当遇到区内外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因其他重要原因使实际经济运行严重偏离规划目标,需要调整本规划时,自治区人民政府应适时提出建议,提请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批准实施。

  “十二五”规划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的重要规划,是为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打好基础的重要规划。全区各族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众志成城,奋力拼搏,为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谱写各族人民幸福美好生活新篇章而努力奋斗!

(责任编辑:韩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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