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教育改革创新
科学核定并逐步提高各类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推进高等学校、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办学,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积极推进各类学校后勤保障制度改革和保障体系建设。强化素质教育,实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中等职业学校注册入学制度。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招生考试制度。完成民族聚居区中小学、幼儿园标准化建设。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探索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等发展新模式,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和保障激励机制,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
第二十四章 加强人才强省建设 一、壮大优化人才队伍
坚持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高端引领,扩大人才资源总量,优化人才资源配置,提升人才资源素质。着力培养科学家队伍、工程师队伍、技师队伍,实施“三秦学者”、“百人计划”、“115人才工程”和新世纪“三五”人才工程,在重点领域培养和引进一批高端领军人才、青年科技骨干和急需紧缺人才,突出为基层培养一批医疗卫生人才和农业科技推广人才。全省人才总量达到418万人,其中专业技术人才173万人,高技能人才74万人。
二、营造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
落实人才政策,提高人力资本投资比重,改善人才特别是基层人才的工作生活条件。深化人力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政府宏观管理、市场有效配置、单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择业的体制,营造尊重人才的社会环境、平等公开和竞争择优的制度环境。破除人才流动的户籍、档案、社会保障等体制障碍,引导人才向非公有制经济、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流动。完善人才资源信息共享机制,构建上下贯通的各级人才网,打造互动、高效、便民、安全的人才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专栏25 重点人才工程115人才工程 每年引进10个国际一流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或者创新团队,形成第一层次领军人才创新体系;遴选和造就100个国内领先水平的学术带头人或优秀创新团队,形成第二层次创新型人才工程体系;支持省内500个学术基础扎实、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优秀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形成第三层次创新型人才工程体系。“三五”人才工程 造就一批不同层次的跨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其中第一层次:培养50名45岁左右能进入国内外科技前沿,体现国家学术技术先进水平,在国内外科技界有一定影响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第二层次:培养500名45岁以下,在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有很高的学术技术水平,成果显著,代表我省学术技术先进水平的学术带头人;第三层次:培养5000名30到40岁之间,代表各市、各部门学术技术水平,起骨干作用的年轻优秀人才,作为进入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的后备人选。创新人才培养工程 加强博士后工作站和流动站建设,建设一批院士专家工作站(室),重点支持培养和引进200名具有发展潜力的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和优秀的管理人才,支持建设100个重点领域的创新团队,建设一批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基层人才援助工程 继续实施选派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有计划选派硕士、博士到县级工业园区和市县部门任(挂)职,鼓励支持大学生到农村和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创业就业,推进科技特派员服务农村、服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培养造就一批优秀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加快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复合型经营管理人才和企业的党群工作者。每年选送一批高层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到国外著名学校、科研机构和大企业学习培训。全省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资源增加到75万人。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 建立健全人才培训体系,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培养200名首席技师、1000名省级技术能手,建立50个技能大师工作室,每个县(市、区)都有1-2个高技能人才公益性公共实训基地。 |
第八篇 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以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发展繁荣文化事业,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积极实施文化创新,努力建设富有独特魅力和创造活力的文化强省。
第二十五章 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一、公共文化建设
以公共财政为支撑,加快建设省级重点文化设施,全面完成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及中心镇综合文化中心建设任务,启动实施市级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建设项目,推进重点镇和城市社区文化中心(站)建设,实现市市有“三馆”、县县有“两馆”。建设完善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电影放映、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舞台艺术繁荣和文化人才培训工程,大力实施村级文化活动器材配送、农家(社区)书屋、图书报刊共享、文体中心建设等基层文化惠民工程。大力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办好全省艺术节、农民文化节、社区文化节、少年儿童文化节,不断丰富传统节庆文化活动。
二、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
实施文化遗产和大遗址保护工程,加强丝绸之路申遗工作,加大对历史风貌保护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街区)、抢救性文化、珍贵历史建筑的保护力度,加强田野文物管理。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利用,实施西安鼓乐、中国剪纸等代表性传承人保护名录项目,力争秦腔等进入联合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建设一批非遗博览馆、传习馆(所)和 区。做好长安学研究和文化典籍整理出版。加强档案管理,加快建设市县档案馆。全面完成第二轮省市县地方志书编纂任务。
专栏26 文化事业重点建设工程省级重大文化设施项目 省第二广播电视发射塔、陕西文化艺术中心、省秦腔博览馆、省非物质文化博览馆、陕西国学中心、陕西美术创意苑、省电视台演播厅、西部国际图书城、西京大剧院等项目。公共文化基础设施 实施市级三馆、城市影(剧)院、县级“两馆一院”、重点镇综合文化中心、城市社区文化中心(室)等工程。公共文化服务平台 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数字图书馆文化馆建设、村级文化活动器材配送、流动文化服务车配送、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电影放映、农家(社区)书屋等工程。新闻媒体重点项目 实施陕西新闻图片资料中心、广播节目制作系统和网络化集成播控平台、省级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高清节目制作播出、有线电视网络双向化改造、农村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等项目。大遗址保护 完善秦始皇陵、汉阳陵、大明宫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建成秦咸阳城、汉长安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推动杨官寨遗址、周原遗址、周丰镐遗址、梁带村遗址、秦雍城遗址、秦阿房宫遗址、汉唐帝王陵遗址、统万城、耀州窑遗址等大遗址保护工程。抢救性文物保护 实施榆林城墙等135处省内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重要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抢救性保护工程;做好汉江古会馆群、陕南古民居群、汉中栈道、榆林长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 实施国家级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项目;做好西安鼓乐等130个重点或濒危非遗保护工作;建设西安等6个市级非遗博览馆、长安区等10个县级传习馆、集贤镇等30个乡级传习所;实施古籍保护项目。 |
三、文化服务
支持发展民办公益性文化机构,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快主流媒体发展,推动现代传播体系和网络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其对社会舆论的导向作用。完善文化发展扶持政策,探索适合基层特点的文化投入方式,通过财政补贴、政府购买、项目支持等方式扩大文化服务。加强文化市场管理,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进一步拓宽对外文化交流和合作渠道,扶持陕西文化精品“走出去”,继续办好公祭轩辕黄帝大典等活动,打造国际文化活动知名品牌。
第二十六章 大力发展文化产业 一、实施文化精品战略
深入实施文化精品工程,以“陕西戏剧”、“长安画派”、“黄土画派”、“文学陕军”、“西部影视”等为重点,加强“大戏、大片、大剧、大作”的策划和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文学美术精品的创作生产,打响陕西西安国际音乐节、长安雅集国际文化活动、仿唐乐舞系列、长恨歌情景系列、陕西民歌系列等一批陕西知名文化品牌,不断推出彰显历史文化底蕴、体现时代特色、反映陕西风貌、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的文化精品力作。扩大秦腔、眉户、商洛花鼓等戏曲品牌影响,打造安塞腰鼓、宝鸡社火、户县农民画、凤翔泥塑、华州皮影、中国剪纸等具有陕西特色的民间艺术品牌。
二、加快文化产业发展
实施一批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做强文娱演出、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物旅游、民俗文化等优势产业,加快发展网络广告、动漫、游戏、数字媒体等互联网内容产业。促进优质文化资源整合,鼓励文化企业以资本为纽带跨区域跨行业兼并重组,培育一批主业突出、有自主创新能力的文化企业,形成一批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企业集团和战略投资者,促进条件成熟的文化企业上市。突出华夏始祖和周秦汉唐历史文化、红色文化、秦岭绿色生态文化和佛、道宗教文化,建设十大特色文化园区。文化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以上。
专栏27 文化产业基地工程西安文艺路演艺基地 以打造一流演艺产业品牌为目标,融文艺资源整合、演艺品牌塑造、文化项目建设、城市街区改造为一体,把文艺路建设成为国内最具文化影响力的演艺平台。陕西动漫创意基地 依托西安动漫创意集聚优势,重点发展影视动漫产业、游戏软件业、新兴文化产业等,建设陕西动漫创意基地。陕北红色文化演艺基地 以陕北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及灿烂的革命文化资源为基础,在延安、榆林打造红色文化和黄土文化演艺基地。陕西文物复仿制及艺术品基地 以建设高端文物复仿制中心为目标,培育全国最大文物复仿制交易市场。依托大唐西市等艺术品交易市场,借鉴国内外艺术品拍卖或交易所模式,将西安发展成为区域乃至全国文物及艺术品交易中心。陕西书画艺术品交易基地 利用书画艺术品资源和人才优势,整合资源和市场,推动书画艺术品流通,激活国有存量书画资产,建立完善产业链,形成全国性的书画艺术品交易市场。西安电视剧版权交易中心 利用国家批准的第一个电视剧交易机构优势,打造电视剧交易、信息发布、融资和服务平台。西部影视制作基地 以西影集团、陕西电视产业集团等影视传媒企业为主体,联合省内外影视制作机构,建设中西部最大的影视节目中心。国家级印刷包装产业示范基地 依托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汇集各类印刷包装企业1000余家,建设特色明显、西部领先、全国一流的国家级印刷包装产业示范基地。国家级数字出版基地 以西安高新区为依托,整合陕西出版集团等资源,聚集国际、国内知名数字出版企业,建设引领西部、辐射全国的国家级数字出版产业基地。广播电视产业基地 与西部民用航空基地合作,建设数字影视动漫产业基地,形成新媒体制作、创意策划、电子物流和IT产品营销等产业孵化基地。打造西安电视剧版权交易中心。民俗文化产业基地 建设关中民俗文化风情园、华州皮影文化创意基地、富平陶艺文化创意基地、商洛秦楚风情文化产业基地等。 |
三、推动文化创新
创新文化发展方式。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大力推进理论创新,整合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力量,深入研究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推进文化传播手段和表现形式创新,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发展文化中介机构,促进市场化经营运作和政府服务监管的有机结合。创新文化体制机制,全面完成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稳步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加快文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与创新,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支持非公有制资本以多种形式进入文化领域。
第二十七章 提高全民文明素质 一、培育陕西人文精神
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倡导爱国守法、敬业诚信。大力弘扬延安精神,传承中华传统美德,构建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市场经济要求的道德行为规范,培育一批体现民族和时代精神的先进典型。塑造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社区文化和乡村文化,弘扬陕西人 “勤劳质朴、宽厚包容、尚德重礼、务实进取”精神品格,并不断赋予新的内涵,树立海纳百川、竞争合作、互利共赢的理念和气度。
二、提升思想道德素质
建立完善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体系,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实施品德培育、精品供给、环境净化、心理护卫工程,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强化公民的国家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民主法治意识,加强文明礼仪和道德品格教育,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发展、共同前进的人际关系。加强科普设施建设和科普教育,提高公民科学素质。
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围绕志愿服务和公益慈善活动,普及助人自助理念,弘扬志愿精神,强化慈善意识。支持西安、宝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其它市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文明村镇覆盖面达到70%以上,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倡导修身律己、尊老爱幼、勤勉做事、平实做人,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努力打造诚信陕西。
第九篇 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 大力发展社会事业 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加大民生工程投入,逐步完善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让发展改革成果惠及全省人民。
第二十八章 下大力气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 一、扩大就业鼓励创业
培育壮大中小企业,大力发展服务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和公益性岗位,健全就业援助制度,促进充分就业。完善各类补贴政策,扩大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和复转军人就业。强化就业培训,实施创业培训计划,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立就业与社会保障联动机制,健全覆盖城乡的人力资源信息网络,全面提高劳动力素质和就业质量。健全创业服务体系,优化创业环境,促进家庭创业、自主创业、合伙创业,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鼓励群众争创殷实家业。搞好西安、宝鸡、渭南等创业型城市建设。
二、大幅提高收入水平
促进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发展、劳动报酬与劳动生产率两个同步增长,实现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两个比重逐步提高,适时调整全省工资标准,调整退休职工、城镇居民、农村农民养老保险金待遇,调整企业工资指导线标准。适时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建立企业工资增长宏观调节指导体系,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改革,加强对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的监管,扩大中等收入群体,逐步缩小城乡、区域、行业、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
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加大城镇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建设和棚户区、农村危房改造力度,五年解决254万户城乡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困难。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巩固和发展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成果,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逐步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逐步提高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筹资水平、政府补助标准和报销比例,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省级调剂机制,逐步实现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结算,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0%以上。进一步健全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支持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全面建立公民社会保险登记制度。
第二十九章 全面推进社会事业发展 一、增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全面推进县级医院、中心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标准化建设,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卫生应急等体系,县医院全部达到二级甲等水平。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进全科医师培训专项和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农村卫生人才计划。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控和慢性病、职业病、地方病、精神疾病防治及健康教育工作,启动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普查治疗服务项目,支持开展产前诊断和新生儿病症筛查。积极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卫生村镇活动。加强省人民医院等综合医院建设,支持条件具备的专科医院建成国家级或省级专科医疗中心。加强市县中医院建设,实施国家级中医药临床研究基地、中医名院名科建设工程,全面提高中医药创新能力。
二、深化医药卫生改革
强力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探索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补偿标准,形成科学规范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管体制,构建公益目标明确、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服务体系,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问题。巩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规范完善药品“三统一”,适时补充和调整基本药物目录,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形成价格合理、流通规范、用药安全的运行机制,有效缓解群众“看病贵”问题。新增医疗卫生资源重点向农村和城市社区倾斜,鼓励优秀卫生人才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完善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制度。
三、加快发展体育事业
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城市社区健身器材配送、县级健身场馆、全民健身示范区建设等惠民工程。建立健全国民体质检测体系,办好群众体育精品赛事。发展竞技体育,以申办十三届全运会为契机,规划建设奥林匹克体育中心、生态体育训练基地,改造提升现有场馆。大力发展体育产业,打造项目融资、投资、建设和运营平台,提升体育综合实力。
四、全面做好人口工作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继续实施母亲健康工程、优生促进工程,加快中小城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健全出生人口性别比统计监测系统,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机制,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动态增长机制。重视开发利用老年人力资源,做好老干部工作,加快老年大学和老干部活动中心建设,促进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加大对少数民族聚居地方的支持力度,加快城市少数民族聚居区改造步伐,启动省级少数民族综合培训及展示基地和西部清真食品产业园等工程。健全残疾人服务体系,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实施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健全特殊教育服务体系,适龄视障、听障、智障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73%。
五、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
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全面实施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纲要,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倡导和支持社会各界开展贫困妇女儿童救助活动,促进妇女就业创业,提高妇女参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能力。严厉打击暴力侵害、拐卖妇女儿童、弃婴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有效解决留守儿童、孤残流浪儿童救助、教育等问题。
第十篇 创新社会管理 建设和谐陕西 适应社会结构变动、利益格局调整、公共需求增长新形势,加强社会管理能力建设,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三十章 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 一、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
强化检验检测等食品药品安全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加强质量安全全过程监控,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和快速反应机制。严格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监管监察、技术保障、应急救援、职业危害防治等能力建设工程,完善重大隐患治理及重大事故查处督办、安全目标考核及责任追究制度,深化煤矿、交通运输等领域专项治理,单位生产总值事故死亡率下降30%以上。强化应急平台、物资保障、避难场所、救援队伍体系建设,建成一批应急管理培训基地和应急体验科普宣教基地,促进社会预警、社会动员、快速反应、应急处置的整体联动。完善防震减灾、地质灾害防治、人工影响天气减灾、农林生物病虫害防治和森林防火等五大减灾体系,建设完善省市县三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全面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宣传和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开展避险抢险演练,提高公众预防意识和自救能力。
二、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护公共安全、保障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中心,深化司法机制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扎实开展“平安陕西”创建活动,着力提高社会治安满意率、平安创建知晓率、公众对政法队伍满意度。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高情报信息、防范控制、快速处置能力,提高城乡社区警务、群防群治水平,构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做好流动人口、特殊人群帮教、虚拟社会和“两新组织”等薄弱环节社会管理工作。加大刑事案件侦破力度,增强社会治安保障能力,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维护国家安全各项工作,严密防范、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和敌对分子的各种渗透破坏活动,切实保障国家利益。完善政法机关基础设施,加大对驻陕部队和武警部队支持力度,加强人民防空和民兵预备役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国防动员和国民经济保障能力。积极组织驻陕部队参与地方生态建设、社会民生和平安建设等工程,不断提升双拥工作水平。
专栏28 维护社会稳定工程公安基础设施 完成省级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建设,新建和改造县级及以上公安业务技术用房、监管场所、特殊监区以及基层派出所。法院基础设施 新建和改造县级及以上法院审判法庭、基层人民法庭。检察院基础设施 新建和改造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技侦用房。司法基础设施 新建和改造县级及以上司法业务用房和基层司法所。监狱基础设施 建成关中监狱,加快推进西安、雁塔、曲江监狱和省女子监狱搬迁,完善监狱技能培训、劳动改造用房。劳教基础设施 建成榆林、渭南劳教所,改造收容劳教场所、强制隔离戒毒区。国家安全基础设施 新建和改造国家安全机关业务技术用房等设施。部队基础设施 加快驻军保障社会化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支持武警部队作战指挥、训练基地、消防装备等建设,加快民兵预备役训练基地等项目建设。特殊人群社会管理 新建和改建一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基地、流浪儿关爱中心、青少年工读学校、精神病人安康医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完善综合维稳中心业务用房,组建专职巡防队伍,建成城市视频监控报警系统和农村报警监控设备,强化政法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
三、强化社会服务
建立健全社会养老、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城乡社区、优抚安置、家庭婚姻、收养、殡葬等服务体系。推行以家庭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模式,加快建设农村敬老院、城镇社区养老中心,鼓励社会资本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实行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拓展养老服务领域。规范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和医疗救助制度,保障各类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推动社会福利服务社会化。加快发展慈善事业,积极培育慈善组织。强化城乡社区建设,创新服务功能和管理体制,构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专栏29 社会服务工程养老服务 加快敬老院、社区养老机构建设,五年新增床位15万张,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70%。社区服务 建设完善1460个城市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70%的乡镇、60%的建制村建成社区服务中心。福利服务 建设完善县级社会福利中心,新建改建一批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和县级救助管理站,建设省级康复辅助研究中心。优抚安置服务 改善41个军干所、6个军供站服务设施,建设省级军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殡葬服务 新建改扩建51个殡仪馆和一批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立困难群众殡葬补贴制度。 |
四、加强社会组织建设
推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完善设立程序,发挥其提供服务、反应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推动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发展,强化行业自律,发挥沟通企业与政府的作用。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机制。完善社会组织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组织资助和奖励机制,加快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
五、健全维护群众权益机制
以维护和发展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价值取向,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整合加强基层政法、信访、维稳等力量,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平台,做好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机联动,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完善重大项目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加强突发事件和社会热点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处理征地拆迁、环境保护、企业重组、非法集资、涉法涉诉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发生,妥善处置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各类群体性事件。健全畅通高效的民意表达机制,完善公共决策的社会公示制度、公众听证制度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拓展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诉求,积极回应社会组织、人民群众及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提供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援助。
第三十一章 建设民主法治社会 一、发展民主政治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加强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和监督工作。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发展基层民主,推行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保障人民民主权益。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加强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合作共事,支持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加强参事、侨务、外事、对台及港澳工作。
二、推进法制建设
全面推进依法治省进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重点完善改善民生、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发展社会事业、提高公共服务、编制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快西部大开发等方面的立法。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实施法治政府建设五年规划,推进依法行政,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完善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监督机制。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制精神,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形成遵法守法、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
三、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加快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建立健全反腐倡廉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推进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创新,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强化政府专门机构和社会监督,为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第十一篇 切实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树立绿色、循环和低碳发展理念,以节能减排为抓手,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为重点,加快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第三十二章 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一、深入推进节能降耗
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突出抓好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和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所有建筑设施都要应用节能技术和产品。加强电力、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石油石化等高耗能行业和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大力推广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积极实施节能重点工程,不断降低单位产品能耗。严格项目节能评估审查,促进科学合理用能。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强化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和执法监察。加强节能基础工作,完善市县(区)节能监管体系和标准体系,充实节能管理力量。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运用市场手段促进节能。深入开展节能宣传,使节能成为单位、家庭、社会成员的自觉行动。
二、强化节水管理
健全水资源配置体系,加强用水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强化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完善节水激励政策。加快电力、冶金等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加强矿井水利用。加大城市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力度,城市道路绿化等重点行业推广使用再生水,县以上城镇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0%以上。推进农业节水增效,推广普及管道输水、膜下滴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新增节水灌溉面积330万亩。加强节材管理,推行生态设计,降低生产、施工、装饰、装修中的材料消耗,健全包装标准体系,倡导绿色消费,减少一次性物品的使用,限制过度包装。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再生资源利用率和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分别达到60%、70%、80%以上。
专栏30 重点节能工程工业节能技改 继续实施燃煤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节约和替代石油等节能改造项目500个,节约标准煤500万吨,力争钢铁、建材、有色等行业余热余压实现100%充分利用,甲醇汽油比例大幅度提高。区域热电联产 用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为主的方式替代县以上城镇燃烧供热小锅炉,鼓励新建和改扩建分布式热电联产和热电冷联供机组。到2015年,县以上城镇和工业园区实现集中供热占50%以上。重大节能技术和产品应用 推广应用煤炭资源高效开采利用技术、大型密闭电石炉技术,支持高固气比水泥悬浮预热预分解技术应用以及智能化管理等通用技术在重点领域的应用。建筑节能 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65%的节能设计标准,推广新型墙体材料,县以上城镇分户计量供热率达到90%左右。大力实施以太阳能光热利用为重点的“阳光都市、阳光城镇、阳光社区和阳光重点村”节能工程,建设100个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绿色交通 建立全省交通运输网络信息化平台,开展国际先进的甩挂运输方式试点,降低交通运输油耗。加快大运量快速公共交通系统建设,推广使用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燃气、电动及新能源汽车,倡导绿色出行。节能产品惠民工程 大力推广节能家电、汽车、电机及高效照明产品,大幅度提高节能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实施50个商业建筑、道路、隧道应用半导体(LED)照明产品示范项目,全力推进我省半导体照明节能产业健康有序发展。节能能力建设 提高能源计量、统计和监察、监测预警等方面队伍、装备、信息化等节能能力水平,建立健全市县两级节能监察队伍,基本形成完善的节能管理支撑体系。 |
(责任编辑:韩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