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土地节约和矿产资源开发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建设用地定额标准,建立健全节约集约用地考核制度,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力度,鼓励深度开发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合理开发未利用土地,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强化耕地占补平衡,继续稳步推进城乡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加强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显著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加强矿业权市场建设,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试行煤炭产业可持续发展基金制度。加强矿产资源和地质环境保护执法监察,坚决制止乱挖滥采。
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在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和企业、园区、社会各层面推动循环发展。合理规划循环
经济产业布局,重点建设关中循环产业带,汉中、安康、商洛循环经济产业核心聚集区和陕北能源化工循环经济基地等“一带三区一基地”。深化循环经济试点,扶持循环经济示范项目200个、示范企业100个、产业园区50个,提高资源产出效率。加快实施循环经济重点工程,构建煤油气盐能源开发转化、钢铁有色采选冶炼、设备再制造、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循环经济产业链。集中力量研发推广一批源头减量、循环利用、再制造、零排放等关键共性支撑技术。建立健全循环经济政策法规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实行生产责任者延伸制度。
专栏31 循环经济重点工程尾矿资源综合利用 加强尾矿库综合治理规划指导,重点支持小秦岭、凤太、山镇柞旬、勉略宁等重点区域加快尾矿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推进共伴生矿有价元素回收,把商洛打造成全国尾矿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大宗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依托电源基地建设一批粉煤灰、脱硫石膏利用项目。“城市矿产”再生资源产业化 建设10个30万吨/年以上废旧金属、家电、轮胎等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项目,推进“城市矿产”产业化规模利用和高值利用。再制造产业化工程 支持法士特等企业做大汽车零部件以及矿山机械、电机等再制造产业,将西安打造成为国家级再制造产业集聚示范区。餐厨及农业废弃物资源化 在中心城市建设10个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支持火电机组协同处置农作物秸秆示范线建设。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 支持重点工业园区或产业集聚区实施清洁生产,推进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废水循环利用和废物集中处置,基本实现“零排放”。循环经济产业链培育 重点培育煤电-建材-综合利用、冶金-资源综合利用-冶金化工-新材料、有色金属采选冶-深加工一体化、石油炼制-石油化工-精细化工、设备制造-回收-再制造等循环经济产业链。 |
第三十三章 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 一、加大环境保护力度
处理好环保与发展、稳定、民生的关系,兼顾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内在统一。大力发展清洁生产,减少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初步构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适应清洁生产发展的科技创新体系、标准体系和审核体系。落实减排目标责任制,加强环境综合治理,建立和完善监测预警、执法监督和环境管理三大支撑体系,着力推进工程、结构和管理三大减排措施。严格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减少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完成国家下达减排任务。实现所有规模以上火电机组脱硫设施稳定运行,建立光化学烟雾污染预警系统,加快氮氧化物控制技术研发和产业化进程,全面完成设区市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工程。鼓励使用生活垃圾发电及分类处理技术,启动西安等城市生活垃圾发电项目。着力解决重金属污染和城市汽车尾气、噪声污染等突出问题,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逐步实现在公共场所禁烟。继续推进矿产资源开发中的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开展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推广垃圾集中运送处理,加快城乡垃圾、污水处理一体化。搞好排污权交易示范。
专栏32 清洁生产及污染减排重点工程清洁生产 在工业、农业、建筑、交通、商贸服务和旅游等领域,实施100项清洁生产技术研发和示范工程,制定清洁生产方案,选择医药、食品加工、冶金、建材、化工、造纸、印染、养殖、餐饮等行业“双超双有”等重点企业开展污染综合防治项目。水污染防治 实施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业废水全过程污染治理、河流水质改善等工程。空气污染防治 实施燃煤电厂脱硫脱硝设施建设、城市空气环境质量改善、区域性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业废气污染防治、机动车污染防治、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等工程。固体废物防治 完成汉中、榆林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和宝鸡、延安、安康、商洛医废集中处置中心建设,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和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农村面源污染防治 开展农村化肥、农药等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示范和农村污染土壤修复,推进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重金属污染防治工程。监管能力建设 加快环境监管标准化、污染源自动监控、环境应急管理和数字环保体系建设。 |
二、扎实推进生态建设
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恢复并重,大力实施退耕还林、重点防护林、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七大生态建设工程,着力构建“三屏三带”生态安全屏障,全面推进生态陕西建设。进一步加大植树造林力度,加强天然林和湿地保护,维护自然生态系统。巩固和发展退耕还林成果,在生态脆弱区和重要生态功能区增加退耕还林任务。加强小流域综合治理、坡耕地综合整治和淤地坝建设,减少水土流失。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建立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积极开展生态补偿试点。营林造林2300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25万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提高到43%。
专栏33 重点生态建设工程退耕还林 完成退耕还林400万亩,其中退耕地造林100万亩、宜林荒山荒地造林200万亩、封山育林100万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实施基本口粮田、农村能源、生态移民、后续产业、补植补造、农民技能培训等六大工程,总投资202亿元。天然林保护 禁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加强森林资源管护,人工造林200万亩,封山育林450万亩,飞播造林300万亩。重点防护林建设 实施三北防护林和长江防护林工程,人工造林450万亩,封山育林300万亩;建设榆林沙区、黄土高原水土流失区、关中-天水经济区、秦巴山区四个百万亩防护林基地。森林经营 对现有8500多万亩中幼龄林逐步进行抚育经营,改善森林结构,增加森林碳汇。生物多样性保护 重点加强野生动植物物种及生态关键种保护,新建自然保护区5处,各类自然保护区总面积达到177万公顷,达到全省国土面积的8.6%;建设湿地保护区6处,建设湿地公园57处,初步治理自然湿地面积萎缩和功能退化趋势。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以小流域为单元,坚持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农艺措施并重,加快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黄土高原淤地坝、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煤油气资源开采区水土保持等重点工程建设,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25万平方公里。启动实施黄土高原地区综合整治工程,一期重点建设宜君等10个示范县。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在中小河流和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地区植树造林,加强坡改梯、淤地坝建设,加大封禁保护和生态修复力度,使易灾地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
三、加强渭河综合整治
全面实施《渭河全线整治规划》,按照修堤、治河、滩岸综合开发利用的思路进行全线系统治理,实现渭河洪畅、堤固、水清、岸绿、景美。强化水污染综合防治,加强工业和生活污染源治理,加快跨流域调水,增加生态用水,使渭河水质明显改善。搞好堤防建设工程,提升设防标准和防洪能力,确保渭河安澜。加大水土保持和生态建设力度,建设渭河两岸生态林带,打造横跨关中的八百里绿色屏障。以宝鸡、杨凌、渭南城市滨水景观带和西咸新区渭河生态景观带建设为重点,统筹建设渭河城区段防洪堤岸、主河道、湿地、滩涂绿地、农田林网、休闲景观、观光农业,打造河、林、田、城于一体的城市滨水特色功能区。
四、搞好秦岭生态保护
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长江防护林二期、退耕还林、中幼龄林抚育、水土保持等工程,采取封山育林、人工造林、飞播造林和小流域综合治理等措施,修复自然生态环境功能。加强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建设,建立珍稀物种抢救繁育基地和迁地保护基地,保护珍稀濒危动植物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实施重点水源地保护工程,确保水源地水质安全。抓好汉江湿地、丹江湿地、商南滔河湿地等保护区建设,加强管护,恢复植被,强化濒危物种栖息地生态修复。加大秦岭生态保护执法力度,规范各类开发建设活动,禁止形成新的污染和破坏。抓好秦岭国家植物园建设,争取设立秦岭国家中央森林公园,打造国际生态保护示范区。
五、创建国家低碳示范省
以大幅降低能源消耗强度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为目标,加快发展低碳产业和清洁能源,推广低碳产品和技术。通过技术、市场、政策等多种手段降低工业、交通、建筑等领域温室气体排放。大力开展低碳城市、园区、企业、社区、村镇建设活动,推动全民参与低碳社会建设。牢固树立低碳理念,广泛宣传和普及低碳生产、生活知识,引导低碳消费,倡导低碳生活。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增加森林蓄积量,增强固碳能力。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15%,固碳能力年递增2%左右。
第十二篇 深化改革开放建设内陆型经济开发开放战略高地 全方位推进各项改革,努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新突破,建立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实施积极主动开放战略,以更加开放的姿态面向世界,着力增强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第三十四章 加快改革攻坚步伐 一、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提高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水平。深化大部门制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府结构、行政层级、职能责任,着力解决职能交叉、政出多门问题。完善“扩权强县”和“财政直管县”改革,搞好省直管县改革试点,实施扩权强镇改革。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改革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引入竞争机制,努力实现提供主体和方式多元化。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社会组织,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整和规范行政许可事项。改革行政事业性收费制度,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减少收费项目。开展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试点,推动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增强公共政策制定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健全公务员科学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和效能监察制度,加强行政监督,健全行政问责制,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二、加快国有企业改革
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配置相结合,调整优化所有制结构,健全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机制。深化产权制度改革,采取增资扩股、联合重组、产权转让、相互参股等方式,积极推进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资产重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现代企业制度,逐步推行外部董事制度。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支持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外资企业战略合作,尽快形成一批运营规范、竞争力强、效益显著的大企业集团。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收益分享制度,支持和引导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按照国家部署,有序推进石油、铁路、电力、电信等垄断行业改革,加大公交、供水、供气等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力度。
三、扎实推进农村综合改革
加快消除城乡协调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平等交换和自由流动。稳定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根据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引导有条件地方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合理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征地制度改革,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基本完成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等任务。推进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全面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集体林权主体改革任务。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鼓励有条件地区发展村镇银行、社区银行,支持农村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小额贷款公司等各类金融组织,推进杨凌加快建设全国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实验区。
四、加大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力度
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重点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现代优势特色产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生态环境建设等。围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逐步规范省以下政府间支出责任划分,理顺政府间收入分配关系;全面推行省管县财政体制;合理配置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结构,加大对困难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逐步提高县级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组成的有机衔接的政府预算体系。完善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制度,提高预算完整性和透明度。推进财政绩效评价,建立健全预算公开机制。建立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及风险预警机制,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合理调整消费税范围和税率结构,建立健全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完善企业所得税制度,全面改革资源税,开征环境保护税,推进房地产税等地方税改革,逐步健全地方税体系。继续深化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强化监管力度。研究组建科技银行,开展知识产权抵押贷款。建立完善多层次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体系,着力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加强证券期货机构公司治理。深化保险资金运用管理体制改革。
五、稳步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和要素市场改革
建立健全灵活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以及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产品价格形成机制。逐步调整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完善城市供水价格政策和污水处理收费制度。探索建立水权交易制度,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先行试点;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改革试点。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完善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销售电价分类结构,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积极推进居民用电、用水阶梯价格制度改革。完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价格关系。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完善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逐步建立城乡统一、平等竞争的劳动力市场。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劳动力市场价格决定机制。建设陕西技术交易大市场,进一步完善技术转移体制,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第三十五章 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 一、提高利用外资水平
抓住国内外产业加快转移的有利时机,以现有开发区、园区为主要载体,以优势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创新利用外资方式,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扩大利用外资规模。积极吸引世界500强企业和全球行业龙头企业来陕投资兴业,设立区域总部、结算中心、研发中心和专业服务机构。鼓励外资以参股、并购等方式参与我省企业改组改造和兼并重组。积极争取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等国外优惠贷款,有效借用国际商业贷款。不断优化外资投向,促进“引资”与“引智”结合,注重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支持榆林、铜川、汉中等有条件的开发区升格为国家级开发区。鼓励各市县围绕特色优势产业与东部省市进行点对点、城对城对接,承接产业转移。吸引经济发达地区通过委托管理、投资合作等多种方式共建产业转移示范区,促进行业领军企业与我省优势资源嫁接。坚持把优化和改善投资环境作为生命线工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水平,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氛围。五年引进境外资金185亿美元。
二、开拓对外贸易新领域
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不断优化出口商品结构,积极推动高新技术产品、机电产品、特色农产品和文化艺术精品出口。积极承接和发展航空、软件、信息管理、数据处理、技术研发等国际服务外包。鼓励企业进口重要原材料,大力引进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充分发挥西安出口加工区、西安综合保税区的国际配送、采购、加工制造等服务功能,加快建设西安国家级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基地等优势特色产品出口基地。建立健全外贸信息服务平台,完善电子口岸功能,支持榆林建设国家一类口岸。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外贸龙头企业,推动一批支柱品牌产品进入国际市场。
三、加快对外投资合作
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在境外开展能源和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加工贸易、工程承包、劳务合作,鼓励有竞争力的企业通过收购、参股等方式在国外设立研发中心。健全对外投资服务体系,强化投资项目的科学评估,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加强与投资目的国政府合作,在重点国家或地区建立境外经贸合作区或生产加工基地,为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合作提供便利。进一步深化与“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经济区合作,联合共建承接产业园区。继续办好欧亚经济论坛、西洽会、农高会等重大经贸活动,扩大陕西对外知名度,促进区域经济交流与合作,不断拓展发展空间。
本规划经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具有法定效力,是指导今后五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政府履行宏观调控、经济调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要强化规划实施,健全推进机制,编制实施省级专项规划和市县发展规划,把规划纲要的内容进一步细化、具体化。加强年度计划与本规划的衔接,逐年落实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本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和公共服务领域的任务,纳入各市县、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完善监测评估制度,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跟踪分析,在规划实施的中期阶段,由省政府组织开展全面评估,并将中期评估报告提交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经中期评估需要对纲要进行修订时,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建设西部强省、实现全面小康,是时代赋予我们的重大历史使命;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陕西,是“十二五”时期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全省广大干部群众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集中全省力量,凝聚各方智慧,汇成强大合力,为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