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力发展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和谐。
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投入,继续实施“五无”工程,办好直接关系群众生活的57件重要实事,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民生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努力稳定就业局势。落实国家相关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做好就业指导、创业服务和对困难毕业生的援助工作。加大对就业困难群体、困难地区和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帮扶力度,促进6万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现“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就业。落实和完善创业政策,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建立城乡一体的就业管理制度,在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补贴等方面实现城乡同等待遇。以乡镇和村级就业服务机构建设为重点,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完善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长效机制。加强失业预警和劳动关系动态监控,实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大力推行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妥善解决劳动争议,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进一步提升城乡社会保障水平。统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确保现有制度有效衔接。实施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和灵活就业人员门诊报销政策,实行企业退休人员医疗费用报销与单位缴费脱钩。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提高农村五保供养和各类优抚补助水平,提高职工丧葬补助和取暖补贴。实行农村低保对象分类救助,健全医疗救助政策,使各项社会救助政策惠及城乡低收入家庭。完善养老服务补贴政策,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城乡养老设施,新增养老床位1.5万张。加强慈善文化、制度和组织建设。
推进首都教育现代化。制定首都教育中长期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保障教育投入依法增长,新增经费重点投向农村地区、薄弱学校。支持200所小学标准化建设,全面改善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条件,修缮改造300所农村中小学教师集体宿舍。落实城乡免费义务教育的各项政策,加大对困难家庭学生教育资助力度,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扩大公办学校接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比例,规范打工子弟学校办学和管理。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确保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做好教师培训工作,探索优质师资合理流动、均等配置机制,继续完善招生制度,规范学校收支,坚决治理捐资助学与学生入学挂钩,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做好学校体育和健康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理顺幼儿园办学体制,加快农村幼儿园建设。促进职业教育特色发展,重点建设70所中职学校,开展中高职教育衔接试验。优化高等教育专业结构,推进重点学科建设,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心理健康辅导。培育学习型组织,完善市民终身学习服务体系。
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以公共卫生、农村和社区卫生为重点,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继续抓好重大疾病防控工作,实施全民健康行动计划,提高群众健康水平。积极培养引进社区卫生人员,健全社区首诊和双向转诊制,扩大社区基本药品范围。全面加强农村卫生体系建设,落实远郊区县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计划,强化乡镇卫生院服务功能,规划建设一批村级卫生室和健康工作室,进一步提高新农合医疗保障水平。强化医疗机构全行业监管,开展单病种医药费用总额预付制试点,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努力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