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深入落实“民生十条”举措,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全市人民,培育起有利于扩大消费、拉动内需、促进经济长期持续稳定增长的内生动力。
第一节促进就业和劳动关系和谐
把扩大就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健全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相结合的机制,努力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
大力开发就业岗位。积极发展服务业,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微型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促进就业作用,促进充分就业。建立和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提供公益性岗位的机制,每年新增开发公益性岗位10000个以上。力争当年新增就业岗位基本满足新增就业需求,并逐年消化结存的下岗失业人员。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促进就业和稳定就业的财税优惠措施,建立健全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带动就业机制。加强就业援助,动态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问题。加大对三峡库区的就业政策倾斜。完善创业扶持政策,重点支持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农转非”人员、三峡库区移民、残疾人、城乡退役士兵等人群创业。
完善城乡就业服务体系。健全统一开放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加快推进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开展预备制培训。健全创业服务体系,为创业者提供开业指导、信息咨询、创业融资等服务。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0%以上。
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积极推行集体合同制度。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加大劳动仲裁和监察执法力度,保障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发挥工会和行业组织积极作用,促进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
第二节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
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加大投入力度,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为重点,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以提高低收入群体承受能力和参保积极性为重点,探索整合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完善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社会保险转移衔接机制,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提高保障能力和水平。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城乡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全市统筹。完善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制度,逐步将工伤、生育保险扩大到机关事业单位。发挥商业保险补充性作用。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
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为主体、专项救助相配套的社会救助制度,把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稳步提高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建立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与困难群众生活补贴联动机制。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制度,将低收入群体纳入救助范围。加强灾害应急管理、灾民生活救助、救灾物资保障,提高灾害救援能力。加强优抚安置工作。
积极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加快建设区县社会福利中心、区域性儿童福利院,逐步健全社会福利服务体系,推动社会福利服务社会化。加快发展慈善事业,鼓励和发展各类慈善组织,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慈善机构。
专栏22就业和社会保障重点项目
就业。中国西部人力资源市场,市、区县两级创业指导服务中心,50个市级创业孵化基地,每个区县1-2个重点产业预备制培训基地,市级综合公共实训基地和6大专业性公共实训基地,万州、黔江区域性综合公共实训基地。
社会保障体系。金保二期工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新型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体系,万州、永川工伤康复中心,社会保险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体系。
社会福利。城市福利院(改造3万张床位),6个区域性儿童福利院(新增床位4500张)。
备灾。中央级和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
第三节建设健康重庆
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广泛开展体育健身,全面提升市民身体素质和身心健康水平。
全面加强公共卫生。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残疾预防、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推进医防结合,加强重大疾病防治和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突出抓好突发性流行病的防控工作,提高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处置能力。加强对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保健康复工作,推进基层医疗信息化建设,提高居民健康档案普及率,针对市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实施积极干预。大力推进爱国卫生运动,提高国家卫生区(县城)覆盖率。
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优化医疗卫生设施体系布局,以市级综合型和特色专科医院建设为载体,建设市级10大公共医疗卫生中心、6个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建成长江上游医学中心和西部医疗卫生服务中心。重点在内环和二环区域间、区域性中心城市,以及80-100万人口的区县,开展三甲医院创建工程。继续开展乡镇卫生院、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标准化建设和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健全农村三级医疗服务网络,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初步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鼓励社会资本创办医疗机构和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推进多元化办医。
建立和完善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其他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实现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建立基本药物目录定期调整和更新机制。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提高基本药物实际报销水平。规范和整顿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保障药品质量和安全。坚持中西医并重,发展中医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推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
广泛开展群众健身,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加快社区体育健身设施和农村体育健身设施建设,促进全民享有体育健身公共服务,增强市民体质。积极发展竞技体育,培育引进优秀体育人才,加快市级重大体育设施建设,办好全国第五届体育大会。积极发展心理咨询,促进市民心理健康。
专栏23健康重庆重点项目
医疗卫生。(1)重大公共医疗卫生建设项目:重庆儿童医疗中心,市急救中心综合整治,市职业病防治院中毒救治综合大楼,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门诊综合楼,市中医院迁建(二期),市肿瘤医院改扩建(二期),市精神卫生中心改扩建,市妇幼保健院迁建,市人民医院。(2)重医附二院江南医院,市血液中心迁建,区县级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区县急救体系、卫生监督体系、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建设,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3)区县创建三甲医院13所,全面完成区县医院改造升级任务。
体育。全国第五届体育大会场馆,市奥体中心综合馆、大田湾体育场及周边环境改造,市体育运动学校迁建,市射击射箭中心,武隆仙女山户外营地,100条全民健身登山步道,150个乡镇农民体育健身项目,500个社区健身路径项目,体育后备人才基地(恢复和建立41所区县体校)等项目。
第四节建设平安重庆
推进安全发展,坚持预防、监管、治理相结合,建立统一领导、资源共享、快速高效的公共安全保障网络,建成安全保障型城市。
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打黑除恶”长效机制。完善校警、交巡警、警务文员新型警务体制。加大刑事案件预警、侦破力度,严密防范、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和恐怖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治安管理法制化、信息化、数字化水平。加强对治安重点地区的排查整治,推进一体化大综治平台、群防群治等基层基础建设。
强化生产安全。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突出企业主体责任,提高政府监管能力,强化监察执法,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推进实施矿山、危化、建设以及高层建筑消防等重点行业及领域的安全治本措施,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生产,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加强交通安全管理,继续实施交通安全“生命工程”。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构建统筹城乡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建立行政监管、技术监督、信息透明、应急处置快捷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确保饮食用药安全。
维护社会稳定安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紧密衔接的大调解格局。加大社会矛盾调解力度,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建立健全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完善公众决策的社会公示制度、公众听证制度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扩大公众参与程度,完善“干部接访、下访”工作机制和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
加强社会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按照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原则,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和法制。着力增强气象、地质等重大自然、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预防控制、应急处置、救助保障和恢复重建能力。加强资源整合和协调互动,提高应急管理信息化水平,增强快速反应和应急联动能力。按照平战结合的要求,全面加强国防动员体系和社会动员应急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军地协同应急工作机制,提高综合应急能力。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积极为驻渝部队提供服务保障。
专栏24平安重庆重大项目
公共安全。市公安金盾工程二期,监管场所,公检法司业务技术用房。监狱劳教信息化系统和监控安防系统建设,市公安刑事技术中心,情报信息中心,反邪教教育转化基地,新增200个交巡警平台,平安重庆应急联动防控体系数字化建设(含50万个公共视频采焦点、5000个阳光警务查询监督终端等),消防国家陆地搜救暨特勤训练基地,武警新兵及特种训练基地,市公安局突发事件处置中心库区分中心,“闪电”反恐突击队装备集结基地,依赖性药物自愿康复中心,暴力性精神病防治中心,市、区县(自治县)、乡镇三级政府应急平台,暴雨、洪涝、地震、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农业有害生物灾害等预测预报体系。
安全生产。5000公里“生命”工程,重大危险源等安全生产管理与监控预警信息化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及执法能力提升工程,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治理等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工程,煤矿安全、危险化工等企业技术改造与装备建设工程。
食品药品安全。依托市医疗器械质量检验中心建设区域性医疗器械检验中心,依托市药检所建设区域性食品药品检测中心,建设4个片区药检所,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
第五节提升人口服务水平
全面做好人口工作,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逐步完善生育政策,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实施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大力发展青少年事业。加强妇女就业创业帮助,提高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严厉打击暴力侵害妇女、拐卖妇女儿童、弃婴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妇幼保健工作,强化生殖健康服务,实施孕产妇保健、儿童计划免疫等免费服务,加大出生缺陷预防干预力度,促进优生优育。切实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教育、成长和监管问题,加大孤残流浪儿童救助力度。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立以家庭为主导、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城乡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农村敬老院建设,提高“五保”供养水平。大力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培育壮大老龄产业。加快建设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为残疾人生存和发展提供稳定的制度性保障,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
专栏25人口服务重点项目
人口工作。西南人口信息中心及人口信息网络工程,西部出生缺陷生殖健康研究基地,城乡基层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体系,人口教育科普中心。
妇女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托管机构。
养老设施。新建和改扩建3000个城乡社区养老服务站(含托老所),新增床位3.5万张;新建6万张床位规模的国办养老机构;改造3万张床位的城市福利院和农村敬老院;建成覆盖市到区县的养老服务信息平台。
残疾康复托养。整体搬迁市精神病院,新建和改扩建潼南、酉阳、万州和忠县精神病院,建设重庆市残疾人康复中心、重庆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区县建设100个公办或民办公助的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依托街道(乡镇)、社区(村)建立500个残疾人日间照料站。
(责任编辑:尹彦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