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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辽宁省“十二五”规划纲要全文(2011-2015年)

2012年06月06日 17:37   来源:政府网站   
    第七章  促进区域协调互动发展

    以辽宁沿海经济带、沈阳经济区建设为引擎,以贯通沿海与腹地的沈大经济带为战略轴线,带动辽西北地区实现跨越发展,构建“双擎一轴联动”的空间发展格局。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推进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发展海洋经济,扶持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形成区域协调互动发展的新机制。

    第一节  高水平推进沿海经济带开发建设

    以打造东北地区对外开放的重要平台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先行区域为引领,进一步提升大连核心地位,强化大连—营口—盘锦主轴,壮大盘锦—锦州—葫芦岛渤海翼和大连—丹东黄海翼,加快实现沿海经济带“一核、一轴、两翼”的空间布局,建设全国对外开放的新高地。基本建成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争取国家在长兴岛设立面向东北亚的自由贸易试验区,争取国家批准在营口设立保税港区。加快10个新港区建设,抓好绥中、荣兴、龙栖湾、海洋红4个亿吨大港建设,形成布局合理、分工明确的现代港口群。依托42个重点产业园区,实施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石化产业岛炼化一体化、丹东曙光汽车集团SUV乘用车生产基地、辽宁龙栖湾化纤有限公司年产240万吨差别化纤维、鞍本钢铁集团鲅鱼圈新厂二期、盘锦振奥合成橡胶产业园、中石油锦西石化分公司1000万吨/年炼油异地改造等一批重大项目,提升先进装备制造业、原材料工业及配套产业、现代服务业的核心竞争力,建成特色鲜明、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聚区。依托沿海丰富的生态、海洋、岛屿、温泉等避暑度假旅游资源,大力发展滨海旅游业。加快城镇化进程,着力建设一批中等城市、新区和新市镇。加快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加强海洋生态系统保护,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建成更具竞争力的临港产业带、功能完备的城镇带和度假休闲滨海旅游带。

    第二节  加快推进沈阳经济区建设

    以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为统领,以建设沈阳国家中心城市为重点,以同城化、一体化为发展方向,以沈抚、沈本、沈辽鞍营、沈阜、沈铁等城际连接带和交通走廊建设为发展轴线,着力构筑沈阳经济区“一核、五带”空间发展格局。全面推进37个新城新市镇建设,进一步完善区域内交通、能源、信息和城市基础设施,整合生产要素、市场体系、社会保障、社会管理等资源,加快同城化、一体化进程。实施产业结构与布局联动调整,推进钢铁、石化、装备制造等重点行业的战略性重组,全面提升传统产业技术水平。加快沈阳铁西装备制造业聚集区建设。将沈铁工业走廊打造成新型工业化产业带。以60个主导产业园区为载体,大力发展新兴产业,构建光电信息、化工新材料、先进能源装备、生物医药等一批各具特色的新兴产业集群。大力发展金融保险、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研发技术服务、创意设计等现代服务业。把沈阳经济区建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现代服务业中心和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建设成为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区和国内外具有重要地位、重要影响的城市群。

    第三节  强力支持突破辽西北

    加强辽西北生态环境治理,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特色产业基地和产业集群建设。重点实施大小凌河治理、荒山绿化、25度以上坡耕地退耕还林、辽西北边界防护林拓宽、科尔沁沙地综合治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工程,建成全省生态恢复示范区。加快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大力开发空中云水资源。加快铁路客运专线、高速公路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形成疏通东北西部地区的交通枢纽,推进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大力发展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等新能源产业。加快建设专用汽车制造、新能源电器、换热设备、液压件制造、板材家具、皮革加工等六大产业集群,打造新型能源、煤炭和煤化工、高端冶金产品等四大新型产业基地。朝阳市要重点实施好设施农业工程、环境工程、资源开发工程和基础设施工程。阜新市要重点发展液压装备、皮革加工、家具制造、氟化工、特色铸造、新型材料六个产业集群。铁岭市要重点发展专用车、换热器等工业产业集群。强化扶持政策,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提高农民职业技能和创收能力,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力争辽西北五年实现大跨越,成为活力迸发的新增长区。

    第四节  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

    按照国家和全省经济合理布局的要求,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强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谋划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确定主体功能,明确开发方向,完善开发政策,控制开发强度,规范开发秩序,促进人口、经济与资源环境相协调。根据国家和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我省国土空间划分为国家级优化开发区、国家级限制开发区、国家级禁止开发区;省级重点开发区、省级限制开发区、省级禁止开发区“两级四类”主体功能区。

    推进形成以辽宁沿海城镇带、中部城市群为主的国家级优化开发区和省级重点开发区;以辽宁中部平原水稻和精品农业、辽北粮食和畜产品、辽东特色林地产业、辽西林草畜牧业、沿海水产及畜牧业和优质水果等农业主产区为重点的国家级限制开发区;以辽东山地丘陵生态屏障区、辽西丘陵低山生态屏障区、沿海防护林带、辽河流域生态走廊为主的省级限制开发区;以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为主的国家级、省级禁止开发区。

    根据国家和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建立健全保障形成主体功能区布局的体制机制、政策体系和绩效评价体系,配套完善差别化的财政、投资、产业、土地、人口、民族、环境及应对气候变化等区域政策。按照不同主体功能定位,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实行各有侧重的评价和考核办法。健全主体功能区规划实施机制,建立覆盖全省、统一协调、更新及时、反应迅速、功能完善的国土空间动态监测管理系统,加强监测评估,确保规划有效实施。
专栏11  全省主体功能区发展建设重点
国家级优化开发区:重点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新型原材料基地、东北亚地区国际航运中心、东北地区新兴服务业中心,成为带动东北地区发展的龙头。省级重点开发区:重点加快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承接人口和产业转移,提高产业集聚能力和创新能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扩大城市规模,推动经济较快发展。国家级、省级限制开发区:国家级农产品主产区重点强化商品玉米、水稻生产基地建设。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重点加强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国家级、省级禁止开发区:重点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管理条例》、《管理办法》和专项规划,对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进行规范管理,实行强制保护。


    第五节  推进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

    进一步推进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因地制宜培育壮大接续替代产业。阜新、盘锦和抚顺要争创国家资源型城市转型示范市。阜新市、北票市、杨家杖子和南票区要在搞好采煤沉陷区治理工程的基础上,解决好矿山关闭破产、职工就业再就业等问题。鞍山、抚顺和本溪市要以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做强做大钢铁、石化、生物医药等现有接续产业或替代产业。盘锦市要加速发展石化及精细化工、石油天然气装备制造和新材料等产业,形成多元支柱产业。弓长岭区要加强生态环境治理,重点发展旅游业。大石桥市和调兵山市要努力巩固和提高现有资源型产业生产能力,延伸产业链条,发展循环经济,走资源精深加工之路。到2015年,资源型城市接续替代产业体系基本形成,经济实力和综合竞争力显著增强。

    第六节  大力发展海洋经济

    坚持陆海统筹,充分发挥海洋资源优势,发展渔业、交通运输、滨海旅游和海洋新兴产业,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保护海岛、海岸带和海洋生态环境,建设海洋经济强省。加快调整传统海洋渔业,建设海洋牧场,实现数量型渔业向质量型渔业转变。加快发展养殖业,养护和合理利用近海渔业资源,积极发展远洋渔业,发展水产品深加工及配套服务产业,实现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依托滨海大道和长山群岛国际旅游度假区、觉华岛北方旅游度假区等建设项目,着力发展滨海旅游业,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滨海旅游带。大力发展海洋药物、功能食品、海水利用、海洋生物、海洋能源等海洋新兴产业,提高海洋经济整体水平和效益。进一步加大海洋油气勘探开发力度,深化老区勘探和调查,增加经济可采储量,稳定海洋油气业发展。合理开发利用海岛和岸线资源,修复近海重要生态功能区,形成良性循环的海洋生态系统。

    第七节  扶持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

    积极扶持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发展,进一步拓展扶持领域,加大扶持力度,创新扶持方式。贯彻落实扶持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创造更多的条件,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促进民族地区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深入实施兴边富民行动,加快边境民族地区发展。坚持开发式扶贫,采取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多种措施,加快贫困地区发展。着力抓好扶贫工作重点县的扶贫工作,实施“整村脱贫行动计划”,大幅度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实行地区互助政策,开展多种形式的对口支援。

    第八章  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

    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方针,以提高城镇化水平和质量为主线,以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引导农村人口合理有序转移为重点,以建设新城新市镇和发展产业集群为重要载体,以现有县城和小城镇为依托,以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要举措,充分发挥政府规划导向与市场配置资源的双重作用,使城镇化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城镇化水平位居全国前列。

    第一节  优化城镇空间布局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完善功能、以大带小的原则,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逐步构建以中部城市群为主体,以沿海城镇带、辽西北城镇带为两翼的现代城镇网络新格局,形成中心集聚、轴线拓展、结构优化、功能互补、集约发展的城镇体系。支持沈阳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大连建设东北地区核心城市。中部城市群要重点推进沈抚新城、鞍山汤岗新城、抚顺石化新城、沈溪新城、辽阳河东新城、铁岭凡河新城、沈彰新城等一批新城新市镇建设。沿海城镇带要重点建设瓦房店、庄河、凌海、绥中等一批中等城市,大连普湾、营口北海、盘锦辽滨等一批新区,以及大连复州、锦州白沙湾等一批新市镇。辽西北城镇带要重点发展北票、凌源、彰武、开原、昌图等一批小城市。

    做好市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合理确定功能布局、产业定位。加强城镇规划与主体功能区、土地利用等规划的衔接,完善城乡规划体系。

    第二节  提升城镇综合承载力

    科学编制城市规划,健全城镇建设标准,加强规划约束力。改造老城区,规范新城新区发展,提高建成区人口密度,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预防和治理“城市病”。统筹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全面提升交通、供电、供排水、供气、供热等基础设施水平。加快推进城市道路、桥梁和轨道交通设施建设,加强城市停车场所的规划建设,鼓励建设立体停车场(库)。全部拆除城市供暖小锅炉,推进城市集中供热,实现一市多热源、一县一热源。加快供水工程建设,城市供水水质基本达到新的饮用水标准。推进城市燃气设施和管网改造,逐步实现县级及城镇燃气管网化。统筹规划邮政基础设施,提高邮政普遍服务水平。到2015年,城市人均道路面积11平方米,集中供热率90%,燃气普及率94%,城镇用水普及率99%。

    不断改善城镇人居环境。实施森林城市建设,努力增加城市绿地面积,提高绿地建设和管理水平。结合城区路网改造,推进城镇排水系统实施雨污分流制。加快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3万人口以上建制镇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加快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试行分类收集、密闭压缩运输的垃圾处理体系,探索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堆肥。到2015年,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以上,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

    第三节  培育发展县城和中心镇

    充分发挥县城和中心镇作为地域中心的优势,提升集聚辐射功能,带动广大农村地区发展。

    加强县城建设。强化规划龙头作用,因地制宜,分类引导县城建设。推动产业集约、要素集聚、人口集中,不断扩大县城规模,增强聚集和辐射能力。加快房地产开发建设和新型社区建设,加快产业园区建设,提高承载能力。实施扩权强县,增强县城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支持一批有条件的县城向小城市和中等城市发展。

    培育中心镇。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梯度发展的原则,培育建设综合小城镇和专业特色镇。提高中心镇规划水平,统筹安排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突出中心镇的片区中心作用,引导周边乡镇组团式发展,促进农村人口就近向城镇集聚。“十二五”期间,以增强小城镇公共服务和居住功能为重点,启动实施全省43个县、100个镇、57个村的城镇化试点。支持一批经济强镇、区域重镇和文化旅游名镇加快扩大规模,向小城市发展。

    第四节  引导农村人口有序转移

    坚持因地制宜,分步推进,把有稳定劳动关系并在城镇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转为城镇居民,优先解决举家迁徙农民工以及新生代农民工的落户问题,实行农民工市民化。大城市要加强和改进人口管理,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要根据实际放宽外来人口落户条件。

    对暂时不具备落户条件的农民工,要改善公共服务,加强权益保护,为农民进城就业和定居创造制度政策环境。增加对农民工技能培训和再就业服务,推进创业带动就业,为有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障。探索有效途径,为离地和失地农民提供就业援助、技能培训和生活保障等支持。

    第九章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进一步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以节能减排为重点,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快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一节  加强资源节约

    坚持资源开发和节约并重、节约优先的原则,大力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社会。

    节约能源。大力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耗,强化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推广先进适用节能技术,组织实施节能重大示范项目,重点抓好电力、钢铁、有色金属等高能耗设备的淘汰和改造。大力推进建筑节能,城市、县城新建民用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98%以上。鼓励采用绿色照明产品和节能型家电,推广北方农村能源生态模式。

    节约用水。强化全社会节水意识,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发展节水型工业,降低高耗水行业比重,减少结构性耗水,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中水回用系统。加快发展节水农业,实施一批节水推广项目,新增节水灌溉面积750万亩。

    节约用地。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提高用地项目准入门槛,提高单位土地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拓宽土地利用途径,推进荒滩、荒山、荒坡的集约集中利用。

    节约原材料。强化对重要矿产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推进各领域节材,加强重点行业原材料消耗管理的技术改造,鼓励使用新材料、再生材料,积极推广金属、木材、水泥等材料的节约代用材料,大力节约包装材料。

    第二节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推进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循环经济发展,建成企业内部小循环、工业园区的中循环和社会资源大循环三个层面的框架,建立循环经济试验区和低碳经济示范区。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积极发展绿色产品。到2015年,全省石化、冶金、机械、煤炭、电力、轻工、建材等重点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行业基本实现清洁生产,重点行业、企业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水耗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建立一批循环经济典型示范企业,推进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和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设。加快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开发应用源头减量、循环利用、再制造、零排放和产业链接技术,抓好粉煤灰、煤矸石和硼泥等大宗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加强可再生资源回收和再生利用。

    第三节  加大环境保护力度

    严格执行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重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责任追究等制度,强化污染源头治理和全过程控制。实施工业污染全防全控,从重点行业总量削减向全面减排转变。加强空气监测,以巩固二氧化硫和颗粒物污染控制为基础,开展氮氧化物等多种污染物的综合控制,到2015年,省辖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0%以上。以辽河、凌河流域为重点,加强水污染控制,到2015年,确保两个流域干流水质达到四类标准,实现生态化、景观化的目标。加强城镇污水处理,重点推进管网建设、污泥治理和再生水利用。加强海洋污染防治,防控海上活动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坏和生态破坏,合理开发和保护海洋资源,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加强固体废弃物污染控制,提高综合处置和应急处置能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统筹建设一批污水、垃圾集中处理设施,重点解决饮用水不安全,土壤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十二五”期间,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所有乡镇都要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每个县和有条件的建制镇都要建设垃圾处理设施。支持沈阳市创建全国环境建设样板城。第四节  全面推进生态省建设

    坚持优先保护和自然修复为主,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加大生态保护和建设力度。创建生态建设示范区,强化全省自然保护区和重要生态功能区建设。抓好荒山造林、退耕还林还草、草原建设、湿地保护、河流治理、水土保持、沙化治理、矿山恢复等生态工程建设。重点加强辽东地区森林生态屏障、沿海地区防护林体系、“三北”防护林体系、辽西北地区林草生态、鸭绿江口和双台河口湿地保护与恢复以及森林城市等工程建设。“十二五”期间,全省完成造林面积1600万亩。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建设阜新、朝阳生态恢复示范区。加快重点流域生态恢复,以建设辽河、凌河保护区为重点,全面整治和恢复两河生态环境功能,建成全国重点流域生态和谐示范区。加强以水功能区为重点的水资源保护,实施限采地下水和封闭地下水取水工程。加快建立地质灾害易发区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和防治应急体系,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第十章  实施科教兴省和人才强省战略

    大力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教育现代化,发挥人才资源优势,努力建设创新型辽宁。

    第一节  增强科技创新能力

    坚定不移地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辽宁作为全省发展战略的核心,最大限度地发挥科技进步对全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加速推进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建设,以特色产业基地、高新区和沈阳“大学科技城”为重要载体,依托骨干企业、重大工程项目,组织实施一批技术创新和产业化项目,形成一批特色鲜明、跻身全国乃至世界前列的新兴产业集群和集聚区。结合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的实施,建设一批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突破一批核心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战略产品,抢占科技制高点。完善科技创新体制,重点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优化整合科技资源,培育一批创新型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建设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构建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加大专利成果转化率,推动由“辽宁制造”向“辽宁创造”转变,建成国家重要技术研发与创新基地,支持沈阳、大连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到2015年,初步实现由科技大省向科技强省的转变。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培育我省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推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十二五”期间,力争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均增长10%以上。
专栏12  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工程
重大创新载体工程:沈阳“大学科技城”、辽宁渤海科技城、特色产业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工程:数控机床关键技术及产品、IC装备关键技术及产品、新兴装备关键技术及产品、机器人关键技术及产品攻关等。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工程:装备制造、汽车、电子信息、新能源、生物医药、石化、钢铁等领域构建和完善数控机床、IC装备、光伏产业等30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农业科技特派专项工程:科技特派团、科技特派组、科技特派员队伍、农民技术员培养。


    第二节  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

    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全面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建设教育强省。

    基础教育。学前教育要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原则,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公益性和普惠性,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加强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构建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义务教育要建立健全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实行校长和教师资源在区域内统一调配和合理流动,实现区域间、城乡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普通高中教育要突出特色、优质创新发展,实行普通高中市域内跨县(市、区)统一招生,创新普通高中发展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鼓励优质普通高中通过联合、合并实现规模化、集团化发展,扩大优质高中覆盖面。加强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

    职业教育。完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统筹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发展,优化职业教育布局结构。深化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大力开展多种形式合作办学,鼓励发展高中等职业教育集团。加快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广泛开展职业培训。

    高等教育。加快提升高等教育发展质量和水平,调整优化高等学校学科专业结构和布局,扩大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推进大学特色化发展,加快强校建设,支持省部共建,打造1至2所具有国际影响、国内一流的大学,打造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或具有专业领域特点、在国内同类院校领先的本科院校。加强学科建设,建成一批体现各校优势特色的重点学科。实施本科高校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工程,力争取得一批标志性重大科研成果。发挥大学相对集中的优势,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
专栏13  教育发展重大项目名录
(1)基础教育强县建设工程;(2)学前教育普及工程;(3)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区创建工程;(4)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工程;(5)基础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6)示范性(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建设;(7)示范性职教集团建设;(8)职业教育特色专业(群)建设;(9)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建设;(10)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二期);(11)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与质量提高工程;(12)高等教育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工程;(13)高等教育重点学科建设;(14)高端人才队伍建设;(15)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等学科平台建设。


    第三节  建设人才强省

    坚持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指导方针,以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为重点,建立健全多元化人才培养机制,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突出培养造就创新型科技人才。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注重培养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造就一批在关键领域掌握前沿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型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着力培养一线创新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

    大力开发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以三大区域发展战略为依托,加快重点产业、行业的人才培养与开发,完善重点领域科研骨干人才分配激励办法,建立重点领域人才开发协调机制,培养开发一批在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节能环保、海洋、生物育种、高技术服务业等经济重点领域,以及教育、政法、宣传思想文化等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的专门人才。

    统筹各类人才协调发展。培养和造就规模宏大、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进入国内人才强省行列。加快提升党政人才素质和能力,造就一批优秀企业家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打造一批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一批门类齐全、技艺精湛、善于解决技术难题的高技能人才,建设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数量充足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培育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

    创新人才机制。建立健全政府宏观管理、市场有效配置、单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择业的体制机制,破除不利于人才施展才华的体制性障碍,促进人才、教育、科技、产业良性互动。积极探索创新人才投入、创业扶持、激励保障、评价发现、流动配置等政策,实行一流人才一流待遇、一流贡献一流报酬、一流能力一流岗位,推动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向经济社会发展一线集聚,向经济欠发达地区流动。积极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加强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等平台建设。
专栏14  重大人才工程名录
(1)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2)“十百千”高端人才引进工程;(3)引进海外研发团队工程;(4)重点产业“两高”人才培养工程;(5)县域经济发展人才支撑工程;(6)千名优秀企业家培养计划;(7)智力支持与科技特派行动;(8)高等院校攀登学者支持计划;(9)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10)“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11)全民健康卫生人才保障工程;(12)青年人才振兴计划;(13)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


    

(责任编辑:韩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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