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全面推进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园区和企业建设。合理规划园区布局,鼓励企业通过共享资源、废弃物利用等途径发展循环经济,构建循环型产业体系。提高共伴生矿产资源、工业废弃物、农林废弃物、建筑垃圾和秸秆转化等综合利用水平。推进废旧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废旧轮胎、办公设备等再制造产业发展。积极推进“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打造铜陵矿山、滁州报废汽车循环经济示范园等。推进废旧家电、废杂金属及电子产品等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提高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加快推进铜陵有色、淮南矿业、马钢等重点行业企业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建设。
第十九章加强环境保护
把控制污染排放总量作为区域和产业发展的决策依据,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提高环保准入门槛,大力推行清洁生产,着力解决大气污染、水污染等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的突出问题。
第一节加强污染防治
加强企业污染防治。严格环保准入标准,淘汰落后工艺和产能。以燃煤电厂和冶金、有色、建材等重点行业脱硫、脱硝为重点,着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抓好化工、纺织印染、造纸、食品加工等行业水污染治理。引导企业向园区集中,实行污染集中治理。
加快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城市污水设施建设,扩大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加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强化汽车尾气、烟尘、噪声等环境综合治理。加快规模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广适用乡村污水处理技术。加强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实现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积极开展农业面源和农村工业污染防治。
加强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加大淮河、巢湖、长江安徽段、新安江流域水污染治理和保护力度,加强重污染河流整治,实施“一河一策”治理措施。对入河入湖排污口进行全面截污。实现流域水环境质量稳定并力争有所好转。加强重点排污企业和入河入湖排污口监控。
第二节完善环境保护机制
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考核制、责任追究制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推进空间准入、总量准入、项目准入和专家评价、公众评价的环境准入制度。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提高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污染物排放标准。完善重大环境安全隐患防范制度。强化环境保护执法,健全环境监管体制,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和企业环保信息公开制度,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环保监督。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环保意识。鼓励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第三节保护自然生态
强化对水源、土地、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等自然资源的生态保护,继续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水土流失治理等生态工程,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域的生态保护,到2015年初步构建良性循环的生态环保体系。
进一步推进生态安徽建设。深入推进生态省示范基地、重大项目和示范区建设。积极开展农村生态建设和环境优美村镇创建,创建一批生态工业园区。完善生态省建设相关配套措施。
加强生态保护。保护与恢复新安江上游地区、大别山区等重要水源涵养区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区等区域生态功能,综合治理江淮分水岭、皖南山区、大别山区和矿区等生态脆弱地区,加快推进皖北石质山地绿化。继续抓好荒山造林和退耕还林,严禁乱砍滥伐山林。加强长江淮河防护林体系、平原农田防护林网、自然保护区和商品林基地建设。推进黄山松材线虫病防治。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加强重点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开展新安江等地区生态补偿试点。
专栏14环境保护与治理重点工程
◆城市污水处理工程。提高城市污水处理厂管网覆盖范围,实施污水深度处理,增强除磷脱氮能力。到2015年全省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不低于85%。
◆农村环境重点整治工程。开展养殖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农村自然生态保护,实施村庄清洁工程,切实改善乡村环境质量。
◆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提高城乡垃圾收运能力,逐步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到2015年所有市县基本建成一座以上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75%。
◆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工程。日排污水5000吨以上的工业园区全部单独建设污水处理设施。
◆大气污染治理工程。实施电厂脱硫脱硝、钢铁烧结烟气脱硫、石油炼制行业二氧化硫治理、焦炉煤气脱硫、硫酸尾气治理、建材窑炉烟气脱硫、燃煤锅炉烟气脱硫、水泥行业低氮燃烧改造及脱硝等工程。
◆医疗废物及危险废物处置。实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减量化示范、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扩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工程。
◆环境风险防范工程。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持久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核废物安全处置、医疗机构辐射安全防护等措施,防范环境风险。
第二十章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大力发展低碳经济。控制工业生产温室气体排放。推广高产水稻品种和半旱式栽培技术,加强对动物粪便、废水和固体废弃物利用和管理,控制甲烷排放增长速度。继续实施植树造林、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资源保护,增加森林碳汇。大力开展森林抚育和封山育林,提高单位面积森林蓄积量。
增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选育优良品种,增强农业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加强水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建立防洪减灾体系和防汛抗旱指挥系统,提高水资源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研究气候变化趋势特点,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加强人体健康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增强应对极端气候事件的气象科技支撑能力。
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引进和推广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充分利用清洁发展机制,争取更多CDM项目进入国际市场。完善应对方案,不断提升全省应对气候变化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第八篇加强社会建设与管理,构建和谐社会
第二十一章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第一节千方百计提高城乡居民收入
建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收入增长机制,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健全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高工资性收入。优化创业环境,鼓励全民创业,积极发展高效农业和农村二、三产业,增加经营性收入。保护私有财产权,创新居民财产保值增值方式;完善土地征占补偿机制,让农民从土地的出让、转让中获得财产性收入。增加财政对各类社保资金投入,增加农业补贴资金规模和范围,扩大转移性收入。
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逐步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完善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合理增长机制。扩大中等收入阶层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遏制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
第二节多渠道扩大就业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统筹城乡劳动者就业。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小型微型企业,有效增加就业岗位。重点解决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问题。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工作。完善和落实小额贷款担保、财政贴息、场地安排等鼓励自主创业政策,加快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和留学人员、大学生创业园建设,推进各类群体自主创业。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统一开放的人力资源市场、基层就业服务中心和农民工城市服务中心,加强职业培训和就业观念教育,做好就业、失业状况动态监测。大力加强职业危害防治、劳动者权益保护、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和劳动执法监察,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吸引劳动力在省内就业,缓解企业用工不足的矛盾。
第三节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基本方针,加快建立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改革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发展企业年金制度。整合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实现城乡之间、不同制度之间医疗保险关系顺畅转移接续,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增加投入。逐步建立工伤保险与工伤预防、工伤康复与工伤补偿相结合的现代工伤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规范社会保险费征收主体,明确征收职责。加快推进基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设施建设,到2015年基本实现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全覆盖。
健全社会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教育救助制度、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等社会救助制度。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人道救助领域的作用。支持慈善事业加快发展。鼓励开展社会捐赠、群众互助、志愿服务、法律援助等社会扶助活动。做好备灾救灾工作。
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强化各级政府责任,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完善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加快推进各类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健全住房公积金制度。逐步解决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问题。
第四节加快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
巩固完善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成果,不断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分配、补偿机制改革,全面建立公益性管理体制和充满活力的运行机制。加快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健全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科学配置医疗卫生资源,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和区域性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核心、村卫生室和社会卫生服务站为基础、城乡一体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全面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城乡居民的目标,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支持社会资本兴办医疗机构,规范发展民办医院,完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逐步形成多元化办医新格局。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强新安医学研究和发掘。做好重大传染病和血吸虫等地方疾病防控。加强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
第五节加强人口工作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完善人口政策,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加大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力度。实施积极的健康行为干预措施,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人口素质,到2015年婴儿出生死亡率控制在9‰以内。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发展妇女儿童事业。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继续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
第六节积极发展养老事业
以满足中低收入老年群体基本养老服务需求为重点,积极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专业化和标准化,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功能完善、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强公益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大力发展现代老年产业。拓展养老服务领域,促进养老服务从基本生活照料向医疗健康、精神慰藉、法律服务、紧急援助等方面延伸。开发利用老年人力资源,完善养老服务相关支持政策。
第七节深入推进开发式扶贫
落实扶贫开发全覆盖,对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加强扶贫开发政策和农村低保制度有效衔接。大力推进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完善结对帮扶制度,加强扶贫开发对外交流合作。加强贫困人口集中的革命老区、山区、库区、沿淮行蓄洪区、江淮分水岭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等贫困地区的扶贫开发,集中力量主攻皖北地区、大别山区等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继续实施整村推进、产业扶贫、“雨露计划”,推进劳动力转移就业一体化工程。扩大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积极稳妥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妥善解决移民后续发展问题。增加财政扶贫资金投入,按国家要求比例落实以工代赈等省级财政扶贫配套资金。完善扶贫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考核,提高工作水平。力争5年实现200万扶贫对象脱贫,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达到或超过所在县平均水平。
(责任编辑:韩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