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围绕我国面向西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战略,以构建印度洋国际大通道为重点,形成航空为先导,铁路和公路为骨干,水运为补充,管道运输为辅助,昆明、曲靖、蒙自、大理四大区域综合枢纽为联接,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优势互补、高效便捷,连接川渝黔桂藏、走向东南亚、南亚,通边达海、内通外畅、城乡一体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实现发展云南、服务全国的目标。
一、铁路建设 以推进印度洋国际铁路大通道建设为核心,以形成云南铁路交通枢纽为重点,以加快完善“八出省、四出境”铁路建设为骨干,强化以印度洋国际大通道为主轴的省际、国际铁路通道建设,构建昆明与周边省会城市以及省内重点城市之间的快速铁路网络,加强区域性铁路枢纽建设,增加营运里程、提升运输能力,加快形成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并适度超前的现代化云南铁路网。
专栏13铁路建设工程
继续加快中缅、中越国际铁路通道和云桂铁路、沪昆客运专线长昆段、广大铁路扩能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
新开工建设中老泰通道玉溪至磨憨铁路、成昆铁路扩能改造、渝昆铁路、丽江经攀枝花经昭通至毕节铁路、芒市至腾冲猴桥铁路、祥云经临沧至普洱铁路、蒙自经文山至丘北铁路、滇中城市经济圈城际铁路等重点项目。
开展贯穿滇南地区的沿边铁路、贯穿滇东地区的曲靖至天保铁路等项目前期工作并力争开工建设。
二、公路建设 加快建设完善“七出省、四出境”高速和高等级公路。继续加强国道、省道干线公路改造建设,形成覆盖全省的干线公路网,重点实施大通道高速公路瓶颈路段改造建设,加强省际间、省会至州市间高速公路建设,实现通县公路高等级化,高速公路里程达到4500公里。继续完善全省通畅通达工程,加强客货运站建设,启动建制村通畅工程,不断提高农村公路通达率和通畅率。改善农村出行条件,所有具备条件的乡镇通沥青(水泥)路、建制村通公路,70%通建制村公路路面硬化。推进运输枢纽节点站场建设,积极构建昆明、曲靖、大理、瑞丽、景洪、河口6个国家公路运输枢纽节点。
专栏14重点公路建设工程
加快推进石林—锁龙寺—蒙自、大理—丽江、宣威—普立、龙陵—瑞丽、石屏—元江、保山—腾冲等高速公路项目续建。
新开工建设嵩明—昆明(黄土坡)—马金铺、昭通—麻柳湾、小勐养—磨憨、丽江—攀枝花等高速公路项目。
推进蒙自—文山—砚山、昆明—临沧—孟定(清水河)、六库—丙中洛—察隅、富宁—那坡、丽江白汉场—香格里拉、保山—泸水等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
开展滇中城市经济圈环城高速公路、沿边干线公路等项目前期工作并力争开工建设。
三、民航建设 努力将我省由民航大省建设成为民航强省,加快推进昆明新机场建设,构建以国家门户枢纽机场——昆明新机场为核心,丽江、西双版纳、芒市、香格里拉、腾冲和大理等干、支线机场为基础,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功能完备的机场体系。推进通用机场和民航院校建设,大力发展支线航空和货运航空。做强基地航空公司,增加航线密度,开辟新航线,形成直飞东南亚、南亚、中东、欧洲、澳洲、美洲主要国家和国内重要城市、省内环飞的云南航线网络,着力打造我省对内对外全方位开放的空中经济走廊。
专栏15民航机场建设工程
加快昆明新机场建设,建成红河机场、泸沽湖机场,新建澜沧、沧源机场,实施腾冲机场改扩建工程。
开展怒江等新建机场前期工作,开展昭通、普洱等机场迁建前期工作,开展楚雄、祥云等机场规划研究工作。
发展通用通勤机场。
四、水运建设 推进金沙江—长江和右江—珠江2条出省水运通道,澜沧江—湄公河国际航运、中越红河水运通道、中缅陆水联运3条出境水运通道建设,加快库湖区航运基础设施建设,增加通航里程,提高通行能力。
专栏16水运重点工程
港口建设工程。水富港改扩建、景洪港改扩建、富宁港二期工程。航道整治工程。思茅港—244号界碑段四级航道、金沙江下游航道整治,红河航道整治工程。
第三节增强能源保障能力 围绕境内外电力交换枢纽和现代新型载能工业基地建设目标,立足于保障省内电力需求,进一步扩大西电东送,加快电网建设步伐;以建设新兴石油炼化基地和保障油气供应为目标,大力推进中缅油气管道、省内天然气和成品油输送管道建设;以保障我省能源供给安全和市场平稳运行为目标,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分布实施,加快建设石油储备,启动天然气储备,积极推进煤炭储备,建立多方面全方位的能源保障体系。
一、电网建设 加快云南省内交直流特高压、超高压西电东送骨干线路建设,形成以滇中、滇东、滇南为中心,覆盖全省大部分区域的500千伏坚强网架,加强220千伏地区电网建设,推进智能电网建设,实施城市电网改造,完善农村电网,提高民生用电保障水平。启动连接缅甸、老挝、越南的电网通道规划及建设。到2015年,争取建成满足省内需求,内联华南及华中、华东,外联周边国家的大电网,把云南初步建成国家西南境内外电力交换枢纽。
专栏17电网重大建设工程
西电东送骨干工程。溪洛渡电站正负500千伏、澜沧江下游电站正负800千伏直流送电广东,金沙江中游电站正负500千伏直流送电广西。
省内500千伏主干网架电网建设。建设黄坪输变电工程,建塘输变电工程,草铺输变电改扩建工程、圭山输变电工程、永昌(保山)输变电工程,铜都输变电工程、龙海输变电工程、吕合(鹿城)输变电工程、喜平(花山)输变电工程等骨干电网工程。
220千伏及以下电网建设。220千伏电网建设新增变电容量约1497万千伏安,线路长度为3126千米;建设一大批110千伏项目及35千伏输变电项目。
二、油气管道建设 积极配合做好中缅油气管道工程建设工作,2015年建成2000万吨/年的原油、100亿立方米/年天然气输送能力,实现1000万吨/年原油、50亿立方米/年天然气输送量。积极建设瑞丽、保山、大理、楚雄、昆明、曲靖市区天然气管线,适时建设天然气支线。以昆明为中心,进一步完善成品油管道布局,力争建成管道网主骨架。到2015年,新建成成品油输油管道10条,累计输送能力达到3883万吨/年。
三、能源供应保障设施建设 充分发挥云南作为保障石油安全的重要通道和盐岩洞穴充裕的有利条件,积极争取国家在云南布点建设国家战略石油储备基地。加大成品油商业油库、国家储备油库新建及改扩建力度;加强天然气储备和调峰能力建设,布局建设安宁储气库等,增强调峰能力。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力争在全省大中城市及发展条件优越的县城建设一批充电站和充电桩。到2015年建成油库41座,总库容达300万方以上;建成储备能力285万方的储气库。支持大型骨干煤炭企业建设煤炭储运、交易中心。
第四节提高城乡通信保障能力 按照宽带化、无线化的发展要求,积极推进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网络传输能力和覆盖率;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的三网融合,构建宽带、融合、安全的下一代信息基础设施;以信息共享、互联互通为重点,大力推进电子政务网络建设,整合提高政府公共服务和管理能力;提升网络与信息安全的保障能力和通信、邮政的普遍服务能力。
一、信息传输网络建设 继续建设和完善具有先进水平的通信基础设施,通信骨干网络光纤覆盖面、出省网络带宽、国际出入口带宽快速增长,协同发展下一代互联网、下一代广播电视网、2G/3G网络、宽带接入网络,县级以上城市主要区域实现WiFi(无线保真度,可提供无线宽带互联网访问服务)网络全覆盖,形成天地合一的信息传输网络。
二、推进三网融合 鼓励广电、电信企业加强合作,优势互补,在充分协调、协商的基础上,按照可管、可控、可信的管理要求,平等共享、互惠互利,公益为主、兼顾增值的运营要求,高清晰、跨网络、跨地区、跨平台、多格式、多协议的技术要求,建设统一的云南省视听信息集中集成播控平台,实施三网融合试点工程,推进我省三网融合进程。
三、信息、网络安全建设 继续加强信息安全、网络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和建设全省密码保障体系、身份认证体系、防灾备份体系、监管体系等基础设施,完善与全省信息化水平相适应的、全网联动的信息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应急响应机制和协调机制。
四、邮政、通信普遍服务能力建设 提升邮政普遍服务保通保畅能力,逐步建立和完善地方邮政普遍服务保障机制,支持城镇邮政业发展由以普遍服务为主向以其他增值服务业务为主转变,结合地方服务业,特别是物流和商贸的发展,通过市场化手段推进村邮站建设,实现全省乡镇邮政普遍服务100%覆盖。电信普遍服务取得新突破,宽带网络在广大农村、边远城镇得到普及,建制村、自然村覆盖率分别达到95%和80%,电话普及率达到80部/百人左右,互联网普及率达到65%左右。
第十一章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着力统筹城乡协调发展 坚持以城带乡、以工哺农方针,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以资源环境人口承载力为依托,以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为主攻方向,以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抓手,把解决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在城镇就业和落户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做强城市群、做优中小城市、做特小镇、做美乡村,形成以城市群为核心、区域性中心城市为重点、中小城镇为骨干,特色村寨为基础,梯次明显、功能互补、结构合理的城镇村落一体化体系。
第一节积极推进城镇化 逐步破除行政区分割,强化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积极鼓励发展城市群,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科学定位、协调发展。把加快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作为加快推进城镇化的重点,推进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和节点城市建设。强化中小城市产业功能,增强小城镇公共服务和居住功能,推进大中小城市交通、通信、供电、供排水、供气、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立体化发展,保护自然生态廊道,减少城市建设占用平坝耕地。切实发挥好城镇在吸纳人口、发展产业、聚集资源、活跃市场等方面的作用,不断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
一、打造以6大城市群为核心的城镇体系 加快推进昆明、曲靖、玉溪、楚雄滇中城市群建设,充分发挥龙头作用,提升对全省经济社会的辐射带动力。围绕“一核、两轴、三圈、四极”的空间布局,构筑连接广大内陆腹地,面向东南亚、南亚的发展格局,把滇中城市群打造成促进人口聚集、优化资源配置、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和加快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核心城市群。
加快发展滇西次级城市群。以大理、隆阳、芒市、瑞丽为核心,以腾冲、龙陵、祥云、盈江等为节点,注重水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着力推进瑞丽国家重点开发开放实验区建设,打造滇西沿边开放城市群。
积极培育滇东南次级城市群。以蒙自、文山为核心,以个旧、开远、建水、河口、砚山、富宁、丘北等为节点,以蒙文砚高速公路为纽带,优化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形成云南连接北部湾、珠三角的滇东南城市群。
大力发展滇西北次级城市群。以丽江为核心,以香格里拉、泸水等为节点,充分考虑资源环境容量和生态保护要求,有序发展城镇体系,着力打造联动川藏的国际知名旅游休闲城市群。
积极构建滇西南次级城市群。以景洪、思茅、临翔为核心,以宁洱、澜沧、云县、耿马等为节点,重点推进口岸城市建设,逐步建成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生态良好的滇西南沿边开放城市群。
加快建设滇东北次级城市群。以昭阳、鲁甸为核心,以水富为节点,注重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加快推进昭鲁一体化进程,带动其它中小城镇发展,形成连接成渝、长三角的滇东北城市群。
加快特色小城镇发展。选择有资源、有基础、有规模、有带动力的建制中心镇、重点建制村,采取省级重点开发建设、州市有序建设方式,突出抓好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和特色产业发展,着力推进现代农业小镇、工业小镇、商贸小镇、边境口岸小镇、生态园林小镇、旅游文化小镇等特色小镇建设。
专栏18滇中城市群空间布局
一核。以现代新昆明(一湖四片)为核心,推动昆明城市功能重组,充分发挥昆明主城区的集聚和辐射作用,大力发展昆明次级中心城市,积极推动城镇建设,统筹推进现代新昆明区域性国际化城市建设,发挥对全省经济社会的辐射力和带动力。
两轴。东西轴以连接曲靖—昆明—楚雄的高速公路和铁路等交通设施为依托,建成滇中城市群连接黔桂、珠三角地区和拓展缅印巴的重要发展轴。南北轴以连接武(定)禄(劝)—昆明—玉溪高速公路和铁路等交通设施为依托,建成滇中城市群向川渝腹地、长三角地区发展和向越老泰柬辐射的重要发展轴。
三圈。以环滇中公路网、铁路网和轨道交通网建设为基础,构筑极核圈层、带动圈层、辐射圈层3大圈层结构,加快滇中一体化发展。
四极。东部——曲靖增长极,以构建珠江源大城市为重点。南部——玉溪增长极,以加快建设玉溪三湖生态城市为重点。西部——楚雄增长极,以推进楚雄彝族文化名城建设为重点。北部——武(定)禄(劝)增长极,积极推进倘甸产业园区、轿子山旅游开发区建设,成为滇中北部崛起的引领区和新的经济增长极。
二、完善城镇基础设施 稳步提高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运营管理改革,加强城镇管理。推进市政建设市场化进程,提高城镇基础设施综合承载力,实现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与城镇化进程协调发展。到2015年,全省城镇基础设施功能明显增强,60%建制镇基础设施系统基本完善。
加快构建重点城市的快速交通体系。优先发展城市公交,倡导非机动车方式出行,加强城市各级道路、停车场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科学合理规划和建设。逐步形成路网等级结构合理、节点连接顺畅的城镇道路体系。促进大中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公路、铁路、航空枢纽和现代物流业发展等衔接和配套。加快昆明市快速轨道交通系统建设,完成地铁1、2、3号线及轻轨6号线建设,开工建设4、5号线。
实施城镇供水普及率和水质达标率“双百工程”。推进供水管网建设改造和供水净水工艺改造;加强中心城市和缺水县城供水工程和城镇供水水质监测能力建设,完善供水安全保障,保障城镇供水安全。推进重点城市供水管网工程建设。加大贫困县、严重缺水县城和重点特色小镇供水设施建设。继续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及回用设施建设和运营工作,加快管网扩建、改造,实现中心城市和县城雨污分流。加快推进重点特色小镇生活垃圾无害化综合处理,提高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到2015年,中心城市和重点镇、特色小镇供水普及率分别达95%和70%;县城及以上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县城及以上城市至少各建成1个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
全面推进绿色城市发展。倡导城市绿色照明,推广应用风光互补绿色照明系统。以园林城市创建为抓手,着力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积极推广城市清洁能源。依托中缅石油管道,适时调整天然气的供应气源,扩大天然气供应及储备能力。大力发展城市管道天然气,加大昆明、曲靖、大理等城市天然气液化和储备设施的建设力度。实施太阳能热水器“进千家万户”和太阳能供热系统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工程。
第二节加快农村发展 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科学规划村庄布局,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综合整治投入,加快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村容村貌。
一、推进村庄体系规划编制和实施 按照政府引导、村民自治、因地制宜、合理规划、突出特色、集约用地、配套建设、农户自愿、科学发展的原则,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全面推进建制村总体规划和自然村建设规划的实施。结合撤乡并镇、迁村并点、撤村建居、旧村整治、空心村改造、民居翻建改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公益事业等,鼓励和引导农村居民点适当集中,提高村庄建设用地利用率,减少居民点建设占用耕地。对农户居住相对分散的村,紧紧围绕城镇建设与发展,逐步建成一批集中成型的居民新区。
二、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深入实施水、电、路、气、房和优美环境“六到农家”工程。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大力推进农村集中式供水。大力推进农村电网完善和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程,推进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全面解决无电人口通电问题,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继续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实现乡乡通畅、村村通达,提高通建制村路面硬化水平。加强农林废弃物资源化、清洁化综合利用,加快推进农村沼气、太阳能热利用等能源工程建设。加大农村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实施清洁工程,加快改水、改厨、改厕、改圈,推行垃圾集中处理,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继续推进新农村试点示范建设。
三、有序推进人口转移 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引导非农产业和农村人口有序向城镇聚集,鼓励返乡农民工就近就地创业就业。完善户籍管理制度,放宽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户籍限制,引导人口随就业在各级城镇合理有序流动。支持农民工在城镇定居,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农民变市民的体制机制,为农民工提供就业、教育、医疗、养老、低保、住房等市民保障,确保农民工与城市居民享受同质化生活待遇,同时在身份置换后一定时期内继续享有土地权、林权、宅基地、计划生育政策。
第十二章促进绿色发展,着力推进生态云南建设 发挥绿色资源优势,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作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着力点,深化实施“七彩云南保护行动”,推进“森林云南”建设,增强绿色发展对生态建设的基础性和核心性支撑作用,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第一节大力推进节能减排 以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和减少废物排放为目标,大力支持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引进、示范和推广,完善节能减排技术服务体系,推动形成低消耗、低污染、高效率的集约型发展方式。
一、淘汰落后产能 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支持优势企业兼并、收购、重组并改造落后产能企业。落实并完善相关税收优惠和金融政策,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规划布局的企业发展,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对落后产能进行改造。严格产业准入制度,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充分发挥差别电价、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等机制在淘汰落后产能中的作用,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淘汰钢铁、铁合金、铅锌、焦炭、黄磷、建材、电石、化肥等行业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技术和设备。
二、加强全社会节能 推动制度、管理节能向技术、工程节能转变,推进传统资源型产业向精细化方向发展,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应用市场机制和行政方式,加速高耗能产业节能改造,重点搞好重化工工业节能,制定能耗标准,鼓励生产单位选用先进技术工艺。加快推进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和能量系统优化。加强建筑、交通、商用和民用、农业、政府机构等领域节能工作。优先实施城市绿色照明,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程,深入开展公共机构及交通节能,积极促进农业农村及商业节能。到2015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3200万吨左右。
专栏19重点节能领域 重化工领域。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煤以上的重点能耗企业节能,对化工、钢铁、有色、电力、建材五大耗能行业和企业实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管理。
建筑领域。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对城镇既有住宅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对新上建筑按照节能50%以上的设计标准从严审批。
交通领域。鼓励使用小排量、低油耗、节能环保交通工具,形成便捷、高效、节能的一体化公共交通系统,提高交通工具实载率。
商用和民用领域。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民用住宅中推广采用高效节能办公设备、家用电器和照明产品,严格执行产品能效标识制度,推动蓄能空调系统、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光电互补系统应用。
政府机构领域。实施政府绿色办公和绿色采购,抓好建筑物采暖、照明系统及办公设备节能。
三、推进污染物减排 把污染减排与改善环境质量紧密结合起来,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实现污染排放持续下降、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大力推进结构减排,继续推进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落实总量控制指标。加大重点工业园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推广力度。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
四、强化目标责任 继续实施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制度。开展节能减排督查,实行属地化节能减排工作问责制和绩效考核制。积极引导行业协会、检测机构和消费者等社会力量参与节能减排监督,建立多渠道、多环节、全方位的节能减排监督体系。推进能耗限额管理、合同能源管理,开展节能对标管理。
落实环境目标责任制。积极稳妥推进环境质量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加强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监管、治理和考核工作。加大环境质量评估、监督、考核力度,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考核工作。建立重金属等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重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件的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第二节积极推动循环经济和低碳发展 全面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促进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努力降低能耗、水耗和物耗,明显提高单位土地面积产出率。从生产、消费、体制机制3个层面推进低碳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向低碳能、低碳耗、高碳汇模式转型。
一、推进废弃物资源化 推进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强对冶金、煤炭、化工、建材、造纸等废弃物产生量大、污染重行业的管理,提高废渣、废水、废气的综合利用率。重点做好粉煤灰、煤矸石、燃煤电厂烟气脱硫、尾矿、冶金废弃物、化工废渣、有机废水及其它工业副产物综合利用,实施废弃有色金属、废材料、废旧电子电器等的回收利用。推进农业副产物的综合利用,实施农(林)业副产物综合利用示范工程,积极推进秸秆还田、青储氨化、气化、碳化、造纸等综合利用。大力推进建筑、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项目建设。
二、建设资源循环体系 重点规范再生资源回收领域的市场秩序,建立规范化和标准化的社区回收、再生资源集散交易、再生资源集中加工的3级循环利用体系。积极培育再生利用龙头企业,推动再制造产业发展,促进再生资源利用向规模化、高效化、集约化发展。
三、促进低碳化发展 加大低碳技术的引进和推广力度,搭建低碳技术支撑体系。推动传统产业的低碳化改造,大力发展新兴低碳产业,支持低碳工业园创建工作,推动低碳产品认证。促进能源结构低碳化转变,转变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进一步提高非化石能源在能源生产中的比重,大幅提升清洁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控制性利用煤炭,鼓励利用水电和天然气,高效利用石油,积极推进新能源利用。突出以机制创新和技术进步促进工业更多消纳水电,大力发展以电代燃料。扩大居民管道燃气覆盖,鼓励生物质燃料替代石化燃料。打造低碳交通体系,加快推进清洁燃料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电动汽车等城市公共交通工具,推广车用乙醇汽油、生物柴油等新型燃料应用。发展低碳建筑,推进城市建设广泛采用节能低碳新技术。全面推进低碳试点省建设,围绕我省低碳发展的优势领域,开展碳汇交易和碳汇生态补偿试点,建立碳信用储备体系,推进太阳能综合利用示范区建设,开展低碳旅游示范。
四、增加森林碳汇 加大荒山荒地造林和封山育林力度,扩大森林面积,增加城市园林绿化,加快推进中低产林改造、积极开展森林抚育,有效提高林分质量,开展森林灾后生态修复重建工程,提升森林固碳能力,增加森林碳汇。统筹规划,分阶段、分层次逐步推进林业碳汇项目,鼓励企业、个人积极参与碳汇造林和森林经营活动。
五、倡导低碳行为 倡导公众在衣、食、住、行、用等方面的低碳生活方式。促进低碳消费,鼓励和引导消费者购买低碳节能产品。提高城市公共交通的服务能力,鼓励公众选择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等绿色低碳出行方式。推进政府和企业低碳办公,推行无纸化、网络化办公,推广视频会议、电话会议。发展农村户用沼气,推广省柴节煤灶、太阳能热水器和太阳能电池应用,开展烤烟房节能改造。
第三节强化资源管理和集约利用 强化资源勘探、开采、生产消耗、废物产生、最终消费等环节的管理,实行资源的有限开发、有序开发、有偿开发,加强对各种自然资源的保护,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和保障能力,实现资源合理开发、永续利用。
一、高效利用水资源 加强水资源综合规划,发挥市场在水资源合理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优化配置水资源,逐步实施地区水量、水权分配制度,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加快水源工程建设步伐,统筹协调城乡生活、工农业生产、生态环境的水资源需求,科学利用地下水资源,合理配置地表水与地下水、当地水与外流域引水、水利工程供水与其它水源供水。制定行业用水定额标准,积极推行阶梯式水价,制定合理的超额用水水价和附加的污水处理费价格,实行污染企业取水限额制度。探索和建立区域和行业用水效率考核体系,推行各种节水技术和措施,推进滇中等重点缺水区域和重点耗水行业节水,全面提升水资源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发展节水型产业,扩大节水试点示范。推进生活节水,倡导全民节水。到2015年,全省工业万元产值取用水量下降到46立方米。
二、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 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生产力,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完善土地管理制度,切实发挥土地政策的宏观调控作用。坚持最严格耕地保护和节约利用制度,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推进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安全的全面管护,保证耕地占补平衡,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坚持合理有序开发,统筹区域及各类用地,根据区域发展和土地利用特点,实行差别化土地管理。稳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进一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合理配置城镇工矿用地,调整城乡建设用地内部结构,重点保障交通、能源、环保、水利、旅游、民生等基础设施用地。探索城市地上地下空间开发,引导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和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稳步推进土地整治工作,积极保护和完善土地生态环境,推进土地可持续利用,建立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指标体系和价格评估体系。
三、合理开发矿产资源 加大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力度,完善矿山开发准入条件,合理调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矿业权投放数量。实施矿产资源开采分类、分区与保护,按照重点、鼓励、限制和禁止4类规划区分类指导,进行资源开发。加大资源整合力度,依法关闭破坏资源、污染环境、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推广使用先进适用工艺和设备,加强共伴生矿和中低品位矿产资源的综合开发和利用,提升采、选、冶水平,提高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降低采矿贫化率。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积极推进矿产资源资产化管理,大力培育和发展矿业权交易市场。积极推进矿产资源深加工,延长产品链。到2015年,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达到40%,低品位、难选冶矿产资源开发取得重大突破。
四、可持续利用生物资源 按照保护优先、持续利用、惠益分享的原则,加强生物资源的保护和监管,促进生物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实现生物资源高效、可持续开发利用。强化具有潜在经济开发价值的重要战略性野生动植物资源控制、保护、研究、利用与监督管理,避免掠夺式开发,依法规范野生动植物的引种、驯化和繁育,防止农业种质资源和遗传多样性散失,探索合理的野生动植物驯化和产业化发展道路,重视种质资源发掘、保存与新品种定向培育,对特有、濒危生物资源实施抢救性保护、人工培育或扩繁。高度重视农作物、牲畜、鱼类、食用真菌等重点农业生物资源保护和利用。加强城市生物资源保护和利用,在推进城镇化建设中保护好自然植物群落和生态群落,做好珍稀植物、古树名木就地保护、迁地保护。着力培育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科技支撑强、能够真正发挥本地优势和对区域经济发展具有较强带动辐射作用的特色生物资源产业。
五、有序开发旅游资源 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严格遵循世界文化自然遗产保护、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点文物保护等规定,加强旅游资源管理和保护,建立健全有利于自然生态环境改善和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旅游开发长效机制。完善旅游资源价格评价体系和旅游资源经营权招标、拍卖、挂牌市场以及旅游资源有偿使用收费制度。探索建立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和资源稀缺程度的旅游资源价格形成机制,严格旅游市场准入,强化市场竞争机制,建立旅游资源监管制度。实现旅游景区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引导综合旅游产品开发。
(责任编辑:韩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