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发挥沿边开放经济带窗口作用 加快沿边交通、城镇等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互联互通的交通、物流、信息综合网络,促进资金、技术、人才向边境地区聚集。以跨境经济合作区、边境经济合作区、沿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为重点,完善口岸联检查验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形成沿边经济带,促进边境地区的区位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促进边境地区与内地共同协调发展。
加快建设瑞丽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进一步推进河口、畹町、瑞丽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积极争取国家批准建立中国瑞丽-缅甸木姐、中国磨憨-老挝磨丁、中国河口-越南老街3个跨境经济合作区,以及孟定(清水河)、腾冲(猴桥)、麻栗坡(天保)、孟连(勐阿)、泸水(片马)5个边境经济合作区。积极推进昆明、红河等综合保税区建设,逐步在腾冲等具备条件的边境地区形成市场、原料、能源三头在外的产业聚集区。先行规划试验,建设一批国际产业园区、边民互市贸易区、生态保护试验区和无障碍跨境旅游区。
加快口岸和通关便利化建设进程。促进口岸及配套设施上水平。推进与周边国家通关便利合作,提高口岸通关能力。加快电子口岸建设,实现信息共享。积极配合国家尽快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各国在检验检疫标准、海关制度、国际运输法律等方面形成一系列制度性安排。
专栏27口岸建设
重点建设的口岸。昆明新机场、景洪港、河口、瑞丽、磨憨、腾冲猴桥、孟定清水河。
加快建设的口岸。西双版纳机场、丽江机场、天保、金水河、打洛、畹町、章凤、盈江那邦、片马、南伞、沧源永和、孟连勐阿、田蓬。
规划建设的口岸。芒市机场、腾冲机场、勐康、弄岛、都龙、勐龙、滇滩、关累。
第五篇 保障措施 纲要是指导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要建立健全实施机制,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第十八章加强组织保障 纲要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依据,由省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规划和政策的综合协调,促进规划联动,统筹推进实施。
省人民政府对涉及需要政府履行职责的约束性指标和重大战略任务进行分解,各地、各部门按照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牵头部门要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职能职责积极配合,切实保障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顺利完成。
专栏28 部门责任分工
1.约束性指标。纲要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具有法律效力,要建立约束性指标的定期公报制度、评价和绩效考核制度,必须确保完成。
(1)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2)省属国有工业企业提取的科技投入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重(省国有资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3)全省总人口控制目标(省人口计生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负责)
(4)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负责)(5)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负责)(6)城乡三项医疗保险参保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负责)
(7)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负责)(8)农村保障性安居工程改造(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负责)(9)耕地保有量(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10)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省能源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负责)(11)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省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负责)(12)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省发展改革、工业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负责)(13)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省工业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负责)(14)主要污染物排放减少(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15)森林增长(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2.重大战略任务。纲要确定的重大战略任务是实现发展目标的重要手段,是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内容,要落实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努力确保完成。
(1)走有云南特色的优势产业发展道路,着力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省发展改革、工业信息化、农业、商务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负责)
(2)加快推进科教兴滇,着力促进创新型云南建设(省科技、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负责)
(3)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夯实经济社会发展基础(省发展改革、交通运输、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负责)
(4)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着力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省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负责)
(5)促进绿色发展,着力推进生态云南建设(省环境保护、工业信息化、林业、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负责)
(6)加强社会建设,着力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省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负责)
(7)积极推进民族文化强省建设,着力增强文化软实力(省文产办牵头负责)
(8)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着力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省民族事务、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负责)
(9)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深化体制改革(省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负责)
(10)实施桥头堡战略,着力开创对内对外开放新局面(省发展改革、商务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负责)
注:州(市)约束性指标任务将由省人民政府正式下达。
(责任编辑:韩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