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 以改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民生为核心,以专项扶贫为龙头,以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为支撑,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改善生产生活生态环境条件,努力提高贫困人口科技文化素质,建立综合扶贫开发机制,集中力量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
一、千方百计加大扶持力度 贯彻落实西部大开发战略,有计划有步骤地在贫困地区部署国家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建立健全各级财政资金稳定增加扶贫开发投入的机制,加大对山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和贫困地区发展的支持力度。完善财政扶贫资金引导信贷资金投入的倍增机制,扩大到户贴息贷款和项目贴息贷款规模。发挥专项扶贫的龙头作用,组织实施好整村推进、产业扶贫、劳动力转移培训、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等,增强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省级安排的各类专项资金和项目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明确部门扶持任务和扶贫责任,改善贫困地区发展条件和环境。强化政策保障,在财税支持、投资倾斜、金融服务、土地使用、产业扶持、生态建设、人才培养、区域发展等方面制定有利于扶贫开发的政策。积极争取更多的国外政府援建项目、世界银行贷款和非政府组织反贫困资金、各类慈善基金等投入贫困地区。加强亚行、国际行动援助等扶贫合作,构建扶贫领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平台。
二、着力加快深度贫困群体脱贫发展 以扶持边远、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深度贫困群体脱贫发展为突破口,重点解决160万深度贫困群众温饱问题。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扶持深度贫困群体的特殊措施,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加大省、州市政府投入力度,将其作为公共资源配置的重点关注区域和群体,全力实施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深度贫困群体扶贫攻坚。坚持以深度贫困自然村为单元,以综合开发为抓手,实施易地搬迁、安居温饱、基础设施、素质提高、增收致富“五项工程”建设,健全农村寄宿制学生补助、农村低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养老保险“四项保障”,着力培育增收产业项目,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社会公共服务事业,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劳动者文化科技素质和儿童身体素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脱贫发展打好基础。到2015年,深度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翻一番以上,高于当年国定贫困标准,基本解决深度贫困群体脱贫问题。
三、形成大扶贫新格局 激发群众脱贫致富的积极性,增强贫困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广大贫困群众勤劳致富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以青藏高原东缘地区、乌蒙山区、滇西边境山区、石漠化地区、哀牢山区及小凉山地区等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为扶贫重点,推动主导产业向扶贫重点地区覆盖、基础设施建设向扶贫重点地区延伸、公共服务建设项目向扶贫重点地区倾斜,实施集中连片开发,整体推进。大力推进社会帮扶,积极争取中央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在人才、资金和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强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定点扶贫制度和挂钩帮扶机制;引导企业、军队、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多种形式帮扶,深入开展“千企扶千村、共建新农村”活动。加大对口帮扶力度,以沪滇对口帮扶合作为重点,力争在对口帮扶的范围、层次、内容、质量和效果上取得新的突破。努力构建群众大发动、连片大开发、部门大配合、政策大协调、社会大参与、资源大整合扶贫新格局,切实帮助贫困群体稳定脱贫,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第三节扎实推进兴边富民行动 以加快发展统领“兴边富民工程”建设全局,不断创新发展方式,围绕建设开发开放试验区、跨境经济合作区、边境经济合作区、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着力推进“十大工程”建设,建立健全“十项保障”制度,加快边境发展步伐。
一、深化实施“兴边富民工程” 下更大决心,整合资金、形成合力、集中投入、整体推进,深入实施“兴边富民工程”。努力促使边境地区公路、能源、通讯、口岸、城镇等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经济与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绿色农业、特色加工、现代物流、跨境旅游、国际贸易等外向型现代产业体系初步形成;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制度基本覆盖;居民收入水平、文化素质提高;以边境经济合作试验区、国际贸易物流基地为核心的开放型经济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建成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
二、增强边境地区自我发展能力 强化边境地区义务教育、民族教育、双语教育,提升边境地区教育水平和全民的整体素质。开展成人职业教育和实用技术技能培训,加快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示范和推广,增强农户依靠科技致富的能力。加大适用技能培训,发展专业性、技术型劳务输出,稳定增加农户工资性收入。加大对边境地区村级组织建设的扶持力度。积极推进瑞丽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大力发展跨境和边境经济合作,使边境地区成为重要的外向型特色农产品生产、出口加工基地。加快发展边贸和旅游业。建立健全功能完善、通关便利、商品集散快捷的现代物流体系,从根本上提高边境地区自我发展能力。
三、改善边境地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 加快沿边干线公路和口岸公路建设,逐步解决边境地区自然村通建制村的道路交通困难;加强边境地区水源、农业灌溉设施、饮水安全、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和无电人口通电建设;推进口岸基础设施和边贸集市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坚持发展产业和改善环境相结合、环保与低碳发展相促进,加强国界河治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天然林保护和自然保护区保护,促使生态环境保护的制度化、科学化,促进云南边境地区环境、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国际睦邻友好发展。
专栏25民族和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程
民族发展工程。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程、扶持特困民族发展工程、扶持散居民族发展工程、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程、民生改善工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社会保障工程、特色产业发展工程、民族教育科技振兴工程、民族文化发展工程、少数民族劳动者素质提高工程、双语教育工程等,建设云南15个特有少数民族博物馆和标志性建筑。
扶持深度贫困群体脱贫发展工程。易地搬迁工程、安居温饱工程、基础设施工程、素质提高工程、儿童健康工程、增收致富工程。
兴边富民十大工程。基础设施工程、温饱安居工程、产业培育工程、素质提高工程、民生保障工程、城镇建设工程、民族文化工程、开放窗口工程、边境和谐工程、生态保护工程。
兴边富民十大保障。义务教育“两免”补助、中级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贫困人口大病救助补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补助、居民就业培训补助、艰苦落后地区津贴和“边民定补”补助。
第十六章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深化体制改革 强化统筹协调,全面推进各领域改革,以改革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有效化解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为实现云南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
第一节深化农村各项改革 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生产自主权和经营收入权。稳步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引导和鼓励农民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和集约经营,逐步建立规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和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按照权属明确、管理规范、承包到户的要求,积极推进草场基本经营制度改革。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加快建立新型采伐管理制度、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森林政策性保险和林权抵押贷款制度。全面推进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推进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农垦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农场经营机制,大力推进农垦产业化、股份化、集团化。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深化农村流通体制改革,统筹推进城乡市场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继续深入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第二节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 一、继续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 加快推进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推进产权多元化,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积极引进国内外战略合作者,推进国有资产战略性重组。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机制,对国有企业进行分类管理和绩效考核,逐步实现国有经营性资产全面分类监管。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坚持政企分开、放宽准入、引入竞争、依法监管,着力推进垄断性行业和公用事业改革,维护公正利益。深化能源行业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电力管理体制,逐步建立和培育电力市场,基本实现电网企业主辅分离。推进盐业管理体制改革。深化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完善特许经营制度,推进公共服务制度改革,完善监管体制。
二、继续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 拓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市场空间,消除制约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提高非公有制经济比重。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重组联合和参与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在一般竞争性领域要为民间资本营造更广阔的市场空间。推进公平准入,积极支持民间资本进入资源开发、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公用事业、政策性住房建设、商贸流通、国防科技工业和金融服务等领域。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全面建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建立完善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进一步提高中小企业贷款的规模和比重。不断扩大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和短期融资券的发行规模。完善中小企业上市培育机制,扩大中小企业上市规模。
第三节深化财税、金融和投资体制改革 一、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围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继续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加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加强对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等重点领域投入力度。结合扩权强县试点,继续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改革,增强各级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预算管理体制。加强对财政支出效果管理和预算支出约束。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促进主体功能区形成。加快完善支持农村建设的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制度。完善地方税收政策,完善税收征管和非税收入管理。
二、深化金融体制改革 完善国有商业银行现代企业制度,支持政策性金融机构、邮政储蓄银行深化改革。加大风险防范力度,大力发展地方金融机构。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中小金融机构改造,稳步发展各种所有制金融企业。培育合格市场主体,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拓宽资产证券化的途径和渠道。着力培育现代保险企业,强化保险市场功能,推进保险业改革发展。
三、深化投资体制改革 加快政府投资管理法制建设。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范围,逐步降低政府直接投资比例,强化政府在民生领域投资主体作用,创新政府投资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导向作用和杠杆作用。进一步扩大投资公司规模,增强其融资能力,提高运营效率。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开放投资领域,提高民间投资主体活力,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资本市场,切实拓宽融资渠道,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多专业的投融资体系。发展和完善投资中介服务组织,提升服务功能。完善投资项目后评价、重大项目公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四节 深化资源要素价格改革 加快构建资源能源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积极稳妥地推进能源、矿产、土地、水资源、林木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逐步建立健全能够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补偿成本的生产要素和资源的价格形成机制,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加快水资源价格改革步伐,扩大水资源费征收范围并适当提高征收标准,推行面向农民的终端水价制度,合理提高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合理制定清洁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逐步实现水电开发移民和环保成本内部化。进一步完善移民发展和生态补偿政策,建立干流水电开发成果分享机制。推进大用户直购电试点,积极推进发电企业竞价上网、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等定价机制,进一步完善丰枯峰谷电价政策,切实落实差别电价政策。逐步推行居民用电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加快建立现代环境产权制度,深化环保收费改革,建立完善环境权益补偿机制。对于禁止开发区和限制开发区,实现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全覆盖,逐步提高补偿水平。积极稳妥地推进和探索排污收费制度改革,探索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加强与矿产土地开发利用相关的价格和收费管理,探索基准地价制定与管理办法,做好涉及房地产开发与交易等环节收费管理。
第五节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继续推进行政执法改革,合理界定执法权限,明确执法责任,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推进综合执法,减少执法层级,提高基层执法能力。按省、州(市)、县(市、区)、乡(镇)分层次调整优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责分工。大力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完善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快健全覆盖全民的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增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干预。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建立健全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健全行政争议化解机制,努力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稳步适时推进行政区域调整改革。
第六节深化社会事业领域改革 加快推进社会事业体制改革,创新公共服务体制,改革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推进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增强多层次供给能力,促进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一、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 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提升创业促进就业的管理机制,加快制定有利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财政税收金融政策,实施鼓励劳动者多渠道多形式就业扶持政策。建立统筹城乡区域的就业体系。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基本方针,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政府保障能力,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探索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建立正常的养老金调整机制。逐步健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推进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制度改革。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实现统一的城乡基本社会保障制度。
二、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国民收入分配向低收入群体和农民倾斜,建立健全适合云南省情的收入分配格局。规范分配秩序,进一步完善税收体制,加大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探索推进垄断行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扭转城乡、地区和不同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扩大趋势,防止两极分化,逐步形成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的“橄榄型”分配格局。
三、继续深化教育体制改革 全面贯彻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着力推进人才培养体制、办学体制、管理体制、保障机制等改革。改革质量评价和招生考试制度,积极探索适应各类学校的办学体制。深化素质教育改革。创新政府、行业、企业及社会各方共同支持职业教育发展机制,积极探索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
四、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破除阻碍科技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增强科技创新活力。深入实施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鼓励和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促进科技与经济发展紧密结合。整合、开放、共享全省科技资源,提高科技资源配置集中度,加快构建共性技术创新平台和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加大科技投入,大力构建科技投融资体系,提高全社会研发投入占生产总值比重。创新科技人才培养与引进机制,着力解决高层次人才匮乏问题。深化技术开发类型科研院所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公益科研院所管理机制,建立现代院所制度。
五、加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标准。继续扩大基本医疗卫生保障覆盖面,扩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扎实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完善促进民营医院发展政策,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举办医疗机构。加快建立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进一步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
六、继续推进文化体制改革 按照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的要求,加快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培育一批投资主体多元化、多种所有制共存的大中型文化企业,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稳步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等改革,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激发发展活力。有效提供不同需求的文化服务。
第七节 加快涉外经济体制改革 建立适应大开放促大发展的对外开放体制,为桥头堡建设构建畅通有效的开放合作机制。深化外贸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外贸服务机制建设,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制定加快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完善区域合作机制,创新对外投资与合作方式,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鼓励有条件有实力的各类所有制企业,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积极稳妥地开展境外投资。建立完善跨境经济合作区管理机制,积极推进跨境经济管理运行机制创新。完善外商投资管理体制,简化审批程序,构建完善的外来投资促进政策体系和服务平台,优化投资环境。
第八节积极开展改革试点 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大胆进行改革试点探索,加快破除制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专栏26重点推进6大改革试点
瑞丽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先行先试,大胆创新,统筹对内、对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开展跨境人力资源市场、金融保险市场、物流等多方务实合作,探索我国内陆沿边对外开放新模式。
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在普洱、西双版纳、临沧选择开展不同侧重点的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工作。
昆明、红河综合改革试点。支持昆明市率先改革,大胆创新,为全省提供示范和带动作用。支持红河州积极探索,力争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滇南中心城市建设、南北协调发展、开放型经济走廊建设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
城乡统筹综合改革试点。麒麟区、开远市等试点地区围绕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等一体化目标,深入探索统筹城乡发展的有效途径,创新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继续推进兰坪工业反哺农业改革试点。
旅游改革试点。大胆探索,破解制约旅游产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鼓励保山市腾冲县、玉溪市抚仙湖—星云湖、大理州苍山洱海和昆明世博新区等综合改革试点先行先试。
扩权强县和省直管县改革试点。试点县(市、区)理顺县级权责关系,调整规范省与直管县财政分配关系,建立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管理体制,不断增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积极探索进一步扩大省直管县改革试点范围和内容。
第十七章实施桥头堡战略,着力开创对内对外开放新局面 以推进建设中国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战略为核心,统筹对内对外开放。以战略通道、合作平台、产业基地、交流窗口建设为突破口,构筑面向西南开放的合作平台,促进云南与国际国内区域联动,开放开发并重,培育具有内陆特点的开放型经济,着力构建云南作为中国面向西南开放国际发展空间的新格局,实现内外区域合作共赢发展,提升云南在全国开放开发格局中的战略地位。
第一节 提升国际国内合作层次 以立足云南、服务全国、面向太平洋和印度洋、带动大西南作为参与区域合作的重点,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全面提升对内对外开放层次。
一、拓展国际区域合作 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中国—南亚合作为依托,充分发挥云南的区位优势,适应国际区域合作的新形势,以大通道建设和完善为基础,以推进人员货物跨境便捷流动和贸易投资便利化进程为突破口,以优势产业合作为核心,以项目合作为重点,以区域经济一体化为发展方向,提升我省参与国际区域合作的水平和层次。加快中越昆明—河内经济走廊、中老泰昆明—曼谷经济走廊、中缅昆明—皎漂经济走廊、中缅昆明—密支那经济走廊建设。全面推进云南与东盟特别是大湄公河次区域以及南亚地区在交通、能源、矿产资源、农业、旅游、教育、文化、卫生等各领域的合作,努力扩大贸易和相互投资的规模和水平,落实好各项合作协议和项目,进一步提高合作效益,加快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加强与东南亚、南亚国家的服务贸易对接,稳步推进在工程承包、咨询和劳务合作等服务业合作的同时,积极大力推动物流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讯业、跨境旅游业、餐饮娱乐业、酒店宾馆业等方面的合作。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积极稳妥推进人民币跨境结算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和推动面向东盟、南亚服务为主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中心建设。
积极拓展与西亚、东非等印度洋沿岸国家的合作,丰富合作内容,提升合作水平,促进友好交往,共同繁荣发展。
二、加强国内区域合作 加强与其他省(区、市)的经济合作,共谋发展、互利共赢。加快云南承接产业转移步伐,形成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功能协调、有效互动的区域空间布局。积极融入泛珠江三角经济区、长江三角经济带,推动成昆经济带、昆渝经济带、南昆经济带建设。推进与泛珠三角各省区的经济联系与合作,继续深化落实滇粤、滇港、滇桂合作,加强珠江中上游资源、水运的综合开发与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合作,以及跨省区重大交通、能源、环保、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协调。以铁路、公路、航空、内河航运能力的改善为重点,加强滇川、滇渝、滇黔、滇藏合作。推进与长三角地区的合作,在沪滇合作、滇浙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合作层次,扩大合作领域,提高合作成效。加强与国内其他省(区、市)的合作,完善市场、金融、信息、人力开发、公共服务管理,积极培育中介组织,为兄弟省(区、市)企业进入东南亚南亚提供良好的平台和优质的服务,携手推进中国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建设。
第二节统筹“引进来”与“走出去” 增强安全高效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引进来”要坚持扩大外来投资规模为主线,引资引智并重的方向。“走出去”要努力增强利用境外资源、市场能力为重点,稳步提升对外投资的规模和效益。
一、提升引资引智水平 努力推动利用外来投资由注重规模,向注重规模和质量并重,引进先进技术、管理及高层次人才转变;由引进项目向培植产业集群转变;由制造业为主向制造业与服务业并重转变。促进引资与引智相结合,充分发挥各类开发区引进外资的平台作用,强化利用外来投资在推动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在重点领域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管理,提高区域自主创新、技术成果转化的能力。
进一步优化外来投资结构,积极引导外来投资投向重点发展的特色优势产业和交通、能源、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建设。有计划、有重点地加大利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的规模和使用范围。鼓励和支持跨国并购等投资方式。实施建立重点区域、培育重点产业、构建引资重点战略,以引进跨国公司投资重大项目为突破口,争取更多的国内外知名企业到云南发展。推广项目融资、证券融资、特许经营等引资方式,积极引进风险投资公司和风险投资基金。加快云南优势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市和发行债券的融资步伐。务实创新,为外企落户云南创造有利环境。健全监督保障体系,增强处置贸易争端的能力,有效应对技术进步迟缓、污染转移、利益流失等负面影响。“十二五”期间,力争外商实际投资总额达到70亿美元,引进省外到位资金1万亿元,实现利用外资质量和效益同步较快增长。
二、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 支持省内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以利用境外资源、开拓境外市场为重点,积极开展直接投资、跨国并购、合资控股和开办企业,实施资源开发、工程承包、设计咨询和劳务合作,加快培育形成一批跨国、跨省国际公司和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建立境外生产、营销和服务网络,形成稳定的海外资源供应基地和销售市场。支持有实力的企业承建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项目。积极推动和促进省内法人金融机构、保险机构开拓国际市场,提高“走出去”企业的融资能力,拓宽融资渠道,为“走出去”的企业提供更加全面、周到的金融服务。维护境外企业的合法权益,增强境外投资风险防范意识。深入开展境外罂粟替代种植,把替代种植和农业“走出去”有机结合起来,培育替代产业。
第三节 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 推动外贸转型升级。依靠创新和大力推进科技兴贸、绿色兴贸、信息兴贸、价值链增长战略和质量取胜战略,推动出口产品向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转化。加快培育形成一批在国际市场上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知名品牌产品和企业。进一步优化进出口结构,重点支持自主性高技术产品、高附加值产品和特色优势产品扩大出口,控制高能耗、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出口。扩大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和国内急需的能源、原材料进口,促进进出口基本平衡。加强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努力推动对外贸易由注重规模,向注重规模和质量效益并重的方式转变。
积极推进市场多元化战略。抓住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的机遇,扩大与东盟的贸易规模。充分发挥与南亚相邻的区位优势,积极拓展南亚市场。不断开拓港澳台地区、欧盟、美国、日韩等发达国家市场;大力推进与拉丁美洲、大洋洲、非洲和中东市场的贸易往来,推进外贸市场多元化发展。
促进一般贸易、边境贸易和加工贸易协调发展,大力发展加工贸易和服务贸易。加强出口基地、出口品牌建设,引导各类企业,特别是积极扶植民营企业扩大出口。建设承接国际国内产业转移的出口加工基地,着重提高产业层次和加工深度,形成具有内陆竞争优势的一体化加工贸易模式,扩大加工贸易产品出口规模。建设若干服务业外包聚集区,有序承接国际服务业转移。鼓励软件开发、工程承包、咨询、技术转让、金融保险、国际运输、物流服务、教育培训、信息技术、民族文化等服务贸易出口,扩大服务贸易份额。
第四节加强开放平台和窗口建设 建立健全合作机制,搭建合作平台,创新合作发展新模式,使云南成为中国面向西南开放重要窗口。
一、创建开放合作平台和创新合作机制 不断建立健全与东南亚、南亚的双边、多边和多层次、多领域的合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中国—东盟湄公河流域开发合作机制、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机制建设。巩固和完善云南—泰北、云南—老北双边合作机制,办好中越五省(市)经济走廊合作会议、云南与越北边境四省联合工作组会议,建立健全云南与缅甸、云南与柬埔寨、云南与印度、云南与孟加拉国有关地区的双边合作机制,有针对性的开辟对外交往渠道,争取更多国家在昆明设立领事和商务机构,加快昆明领馆区建设,进一步扩大和提高友城的数量和质量。进一步提升昆交会、中国—南亚国家商品展及中越、中老、中缅边交会等办会水平,进一步办好中国—南亚商务论坛、中国东盟华商会和亚太华商论坛。争取国家将南亚国家商品展升格为中国—南亚博览会,配合国家推动建立中国—南亚国家部长级会议乃至领导人会议机制。提升孟中印缅地区经济合作层次和水平。加快形成集经贸洽谈、商品展览、招商引资、经济合作为一体,紧密联系东南亚、南亚和中国三大市场的对外经贸合作平台。
(责任编辑:韩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