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强化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化配套、适度超前的原则,扎扎实实推进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水利方面。围绕加快形成对发展战略全局具有重要保障和支撑的水资源优化配置战略体系,着力加强重点流域开发治理工程建设。开工建设艾比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一期工程,卡拉贝利、阿尔塔什、吉尔格勒等一批山区控制性水利枢纽工程,积极推动列入全国“十二五”大中型水库建设规划的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尽早开工建设。全面完成定居兴牧212项骨干水利工程,推进牧区节水灌溉饲草地、牧民定居点配套设施建设。加强重点河流防洪、病险水闸除险加固等大中型水利设施建设,提升防灾减灾能力。
交通方面。加快推动铁路、公路、民航、管道等重点项目建设,打造面向国内、周边国家和疆内交通大通道。铁路抓紧建设兰新第二双线等5条在建铁路项目,建成霍尔果斯口岸站、库尔勒—阿克苏铁路复线项目,开工建设伊霍铁路电气化改造、红柳河—淖毛湖、巴伦台—伊尔根、将军庙—黑山铁路,加快哈密—额济纳、北屯—富蕴—准东、哈密—将军庙、库尔勒—格尔木等铁路前期工作,提高路网通达性和出疆通道能力。公路加快疆内国家高速公路网和国省道干线公路建设,推进口岸、国边防公路升级改造,建成喀什—伊尔克什坦口岸、五彩湾—大黄山、沙尔湖—南湖等一批公路项目,积极推进吐鲁番—小草湖等高速公路前期工作,争取尽早开工建设,提高技术等级和路网整体通行保障能力。民航开工建设富蕴、且末、库尔勒机场,加快乌鲁木齐国家西部门户枢纽机场前期,积极推进若羌楼兰、莎车、哈密、和田机场前期工作。管道围绕“三基地一通道”建设,建成乌石化—王家沟成品油管道等项目,积极推进西气东输三线、四线和新粤浙煤制气等外输管线建设。
电力方面。全面推进“疆电外送”工程,加快哈密—郑州±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外送工程、哈密—柴达木750千伏输变电外送工程建设,争取国家批准第二条、第三条特高压输变电外送工程。加快疆内骨干电网建设,建成伊宁—乌苏—凤凰等750千伏输变电工程,开工建设凤凰—西山—东郊、库车—巴州、库车—喀什等750千伏输变电工程,不断完善22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电网,提高送电能力。加快推进无电地区电力建设,解决好电网延伸区域内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建成光伏独立供电工程。
信息化方面。积极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继续实施国家信息化试点示范和重要信息系统工程,加快推进光纤宽带、3G、4G等新一代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信息化技术在工业领域的广泛应用。大力推动社会领域信息化建设。
(六)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融入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以节能减排为重要抓手,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努力建设和守护好大美新疆。
始终遵循“两个可持续发展”的要求,高起点、高水平编制好各项规划。按照先规划后开发的原则,严把规划关,对水源涵养区、饮用水源地等生态敏感区域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水资源管理,防止地下水无序开采。全面实施《新疆主体功能区规划》,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开展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继续实施好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加快推进塔里木河等重点流域总体规划和污染防治规划的实施。启动艾比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一期工程,加快塔里木盆地周边防沙治沙和天山北坡谷地森林植被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加强重点地区、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力争新增林地150万亩、封育100万亩、退牧还草2500万亩。高度重视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积极推进以乌鲁木齐市为重点的城市大气污染治理,深入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
按照以大投资、大项目促进大节能、大减排的工作思路,从全局谋划推进全社会节能减排。严格目标责任,强化各地、各部门、重点耗能行业节能减排目标任务考核,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落实节能减排政策,尽快出台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方案及配套措施,做好指标分解工作。运用价格杠杆推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抓住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多上、快上一批重大节能减排项目,支持乌鲁木齐大气污染治理,加快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合同能源管理推广等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大力发展节能、资源循环利用和环保产业。加快推动生活垃圾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加大对园区循环化改造力度,推进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加强高耗能企业节能监察、能源审计,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
(七)切实抓好民生工程建设
继续开展“民生建设年”活动,以更大的力度、更高的效率、更优的质量,持续推进民生工程,提高各族群众生活水平。
认真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继续稳定和扩大就业,认真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在制定政策、安排投资、推进改革时,优先考虑扩大就业规模、改善就业结构、创造良好就业环境的需要。推进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创业服务设施建设,启动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推动地(州、市)级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加强社会养老、社区服务和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提高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能力。
实施好以安居富民、定居兴牧为重点的民生项目建设。开工建设安居富民工程30万户、游牧民定居2.71万户。新建廉租住房7.9万套、改造各类棚户区9.76万户,国有农牧场危房改造3.8万户。推进农村水路气电等配套设施建设,解决60万人饮水安全和8.77万无电人口用电问题,新改建农村公路5000公里,新增沼气用户2万户。在继续推进南疆天然气利民工程的基础上,启动新疆“燃气化工程”前期工作。
落实好各项扶贫开发规划,加大以工代赈等各类扶贫资金的投入力度,推进南疆三地州扶贫攻坚工程,全面开展边境扶贫工作,加强南疆三地州和边境县市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加快发展,加快建设直接关系贫困人群基本生产生活的项目,帮助35万贫困人口脱贫。
进一步加大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教育方面,加强基础教育建设,实施58所乡、村两级双语幼儿园建设,建设44所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5334套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14所农村义务教育“双语”寄宿制学校,改扩建10所民汉合校普通高中,新建22所中等职业学校,实施8所普通高校建设工程和18所双语师资培训基地项目。卫生方面,继续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农村急救体系、儿童专科医院、地市级综合医院、重大疾病防控体系等方面建设,不断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积极实施妇女儿童纲要。支持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发展,实行更加积极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有效控制人口过快增长,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文化广播电视等方面,组织实施地市级公共文化设施、乡镇(社区)文化室、广播电视村村通、东风工程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加强各类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保护,开工建设第十三届全国冬季运动会场馆,完善城乡社区体育设施。
加强基层政权、政法维稳基础设施建设。抓好乡镇政府办公业务用房、基层社会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基层干部周转宿舍建设,改善基层党校、基层政治学校基础设施,建设一批公检法司部门办案技术用房、审判用房、监管用房等项目,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八)保持物价基本稳定
以促进社会总供给基本平衡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完善价格调控政策,强化价格监管,巩固调控成果。一方面,要完善农产品市场调控机制。综合运用最低收购价、临时收储、政策性保险等手段,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提高供给能力。继续做好重要商品的产运销衔接,合理安排粮油、牛羊肉等主要农副产品收储和投放。加快发展冷链物流,加强粮油棉仓储物流设施建设,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开工建设20万吨粮油中转储备库和10万吨肉类果蔬冷链物流设施。规范农产品流通领域收费行为,坚决取缔违规和不合理收费,切实降低流通成本。另一方面,要加强市场价格调控与监管,合理引导社会预期。继续发挥价格调控部门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协调沟通,密切配合,完善价格调控措施。继续实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合理安排政府管理价格调整的时机、节奏和力度。降低药品及医疗服务价格。继续清理涉企及民生领域不合理收费,深入开展教育、医疗、电信、银行、交通等价格和收费检查,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提高反价格垄断执法能力和水平。
(九)着力深化改革开放
坚持改革开放的正确方向,用改革的方法、开放的思路,解放思想、变化变革,不断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力争开创新局面,取得新突破。一是加强对改革的总体指导和综合协调,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抓紧制定《2013年自治区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积极做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总结推广试点经验。二是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全民医保体系,改革医保支付制度,推进重特大疾病保障和救助机制建设。完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人才队伍建设。以县级医院为重点,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三是稳步推进资源性产品为重点的价格改革。做好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工作,合理调整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和天然气价格调整工作。四是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精简项目审批,下放审批权限。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进一步下放项目审批权限。五是推进流通体制改革。启动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加快推进大流通、大市场建设。六是毫不动摇鼓励、引导、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认真落实国家一系列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真抓实干,狠抓落实,积极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敢于破除一些体制机制障碍以及传统的行政管理方式,对国营和民营企业的进入一视同仁,在一些行业进行先行试点;同时积极引导民营企业积极转变发展方式,主动积累资本、技术、人才和管理经验,切实增强自身能力。
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加快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争取国家批准总体发展规划,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引导产业集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建设好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办好第三届中国—亚欧博览会。加强与周边国家的经贸合作,进一步扩大对外贸易规模。深入研究沿边开发开放总体政策和规划,加快沿边地区与国内中心城市和周边国家的交通、能源资源大通道建设,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努力把新疆打造成我国内陆开发开放的战略支点以及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和基地。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效益,加快“走出去”步伐,完善与重点国家和地区的投资合作机制。
(十)全力做好对口援疆工作
继续深入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对口援疆工作一系列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加大援疆工作服务保障和宣传力度。开展好援疆规划中期评估及调整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衔接好2013年援建项目计划与自治区有关计划,统筹使用好国家补助资金、自治区配套资金、对口援助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推进安居富民、定居兴牧、双语教育等各项民生工程建设。大力推进产业援疆,用好差别化产业政策以及税费减免、地价优惠、市场准入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加快建设交通大通道及水、电等配套基础设施,为企业来疆投资发展提供良好的软件和硬件环境。利用好对口援疆平台,主动赴援疆省市开展项目对接和招商工作,努力把更多的企业、人才、资金、技术吸引到新疆,抓好已签约、已落地项目的跟踪,为企业做好各项服务。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管理水平,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和下放投资项目审批权限的有关规定,优化审批程序,简化办事手续,加快援疆项目落地速度。认真执行《对口支援新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加强援疆项目协调管理,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落实配套资金和建设条件,继续做好援疆督察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援疆项目有序、有力推进。
各位代表!做好2013年各项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们将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虚心听取自治区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团结一致、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狠抓落实,为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吴肖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