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上海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全文(2011-2015年)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资料:上海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全文(2011-2015年)

2012年05月25日 14:40   来源:政府网站   

  第五章 建设充满活力的创新型城市

  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深入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以提高知识竞争力为核心,以应用为导向,抢占科技制高点、培育经济增长点、服务民生关注点,全面增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全面推进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文化创新,充分激发经济社会发展转型的内在动力和活力,率先实现城市发展向创新驱动转变。

  第一节 增强科技创新能力

  聚焦国家战略和社会需求,发挥上海科研优势,在若干重点领域加大科技攻关力度,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开展重大科技攻关。实施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和任务,在生命健康、生态环境、高端制造和智慧城市等重点领域,努力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图5-1关键核心技术科技攻关示意图

  加强科技创新基础建设。深化部市合作、院市合作,在纳米技术、生命科学、空间海洋等重点领域实现重大突破。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力度,加强科研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上海光源后续工程和蛋白质科学研究设施、上海生物样本库等建设,建设和优化一批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创新基地和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完善科研基地和科研基础设施开放共享机制。

  实施创新示范应用工程。扩大世博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整合科技资源,综合应用先进科技,布局一批技术水平领先、服务能力突出、具备推广价值的示范应用工程。建设若干战略性新兴产业应用示范区,促进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智能电网、物联网技术等科技成果的规模化、集成化应用。

  第二节 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深入实施国家技术创新工程,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着力点,不断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强化国有企业自主创新导向,加大激励和绩效考核力度,发挥国有企业在科技创新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重要作用。增强民营企业创新能力,加大对民营中小企业和归国留学人员创新创业的扶持力度,支持其参与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重大工程任务和国家标准制定。鼓励外资研发机构与本土机构的合作与交流。完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创新型企业发展。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设立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鼓励企业发展研发外包和专业技术服务。

  推动产学研合作。完善产学研合作机制,构建一批由企业主导的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着力解决好产学研合作的权益分属问题。围绕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企业联合开发关键核心技术。发挥科研企事业单位创新孵化作用,加强共性技术研发和公益性服务。加强军民科技资源集成融合。鼓励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培养技术人才,鼓励科研人员到企业兼职或任职。

  第三节 完善创新服务体系

  以完善创新投融资机制为重点,加强创新载体和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形成政府推动、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创新服务体系。

  完善创新投融资机制。推动科技金融结合,打造企业成长全周期的金融服务链。通过政策引导、资金参股、风险补偿、税收优惠等手段,鼓励发展天使投资、种子基金。放大政府引导基金作用,集聚海内外各类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产业基金。努力为非上市公司股权交易创造良好条件,积极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搭建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融资服务平台,鼓励发展小额贷款、融资担保、融资租赁。加快发展商业银行专营服务机构,促进投贷联动,鼓励信用互助、科技保险等科技金融创新。

  大力推进创新载体建设。全面提高张江高科技园区辐射带动能力,做强"大张江"品牌,加快推进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和紫竹科学园区建设。鼓励区县加快建设创新载体,健全科技创新服务体系,提高大学科技园、孵化器、加速器等创业孵化支持机构的专业服务能力。建设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

  健全创新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一批重点领域的产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发挥社会组织在科技评价中的作用,完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探索科技服务产业发展的新机制。壮大技术交易市场。完善标准、计量和检验检测技术基础支撑体系,加快建设以国家级检测机构为核心、社会资源共建共享的检验检测服务体系。鼓励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设置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的学科。

  第四节 优化城市创新环境

  把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作为建设创新型城市的重要支撑,积极推进全方位创新,加快形成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

  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改革科研经费投入方式和管理制度,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率。优化以水平、贡献为导向的科技评价和奖励制度,加强科研诚信建设。深化科研院所改革,完善高科技园区和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国有科技投资公司评价方法、决策模式和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创新评价机制,增强区县创新发展的活力。

  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促进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支持企业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完善知识产权资助政策和奖励制度,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完善司法和行政保护机制。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促进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业发展,健全知识产权交易体系,加强国内外知识产权合作交流。

  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创新。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为建设创新型城市、推动城市科学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加强人文社科重点基地建设,形成一批学科品牌和学术品牌,提升优势学科研究水平。支持各类智库发展。

  培育创新文化氛围。提倡敢为天下先的创新创业精神,使创新成为城市精神和城市形象的重要内涵。全面加强与国内外科技文化的合作交流。加快建设学习型城市,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大力发展科普事业,增强市民创新意识,提高市民科学文化素养。

  第五节 建设国际人才高地

  牢固树立人才投入优先保障、人才资源优先开发、人才制度优先创新、人才结构优先调整的理念,坚持以用为本,发展壮大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充分发挥人才在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中的保障和支撑作用。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市场导向,开发利用国际国内两种人才资源。推进重点人才开发计划,大力培养和引进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等各类人才。加大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外国专家和智力力度,打造国际留学生目的地。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专业技术、公共管理人才评价体系,推进专业技术职称制度改革,健全职业资格制度和水平等级认证制度。扩大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公推公选适用范围,实现人才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提升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强化各级政府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

  部分重点人才计划

  ●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人才开发计划

  ●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开发计划

  ●战略性新兴产业及高新技术产业化人才开发计划

  ●文化创意人才开发计划

  ●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领军人才培养计划

  ●一流企业家开发计划

  ●首席技师培养计划

  完善人才发展政策。针对人才创新创业需求,制定实施有关产业、融资、产权激励与保护等支持政策。形成多元化投入格局,提高人力资本投资比重。实行海外高层次人才准入便利、优待重用和来去自由的政策,推动本土人才参与国际竞争合作。加大人才政府奖励力度,鼓励企业实施人才股权期权激励。发挥户籍和居住证吸引人才的积极作用,优先满足高层次人才、紧缺急需人才落户需求。优化人才服务环境。大力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积极扩大公共租赁住房、单位租赁住房的建设和供应规模。继续优化人才的医疗、子女教育和文化环境,注重青年人才的利益诉求。推进人才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开发人才公共服务产品,探索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机制。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积极开展国际人才交流,探索建立国际人才市场,为人才流动创造良好市场环境。

(责任编辑:尹彦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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