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上海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全文(2011-2015年)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资料:上海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全文(2011-2015年)

2012年05月25日 14:40   来源:政府网站   

  第九章 营造生态宜居的绿色家园

  坚持实施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按照控制总量、调整存量、注重长效、社会参与的要求,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着力推进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努力使我们的家园更加生态宜居,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

  第一节 让生产生活更加绿色低碳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持续降低能耗强度,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指标,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

  专栏9-1低碳发展低碳

  发展是指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碳排放和碳消耗为特征的经济发展模式。实现低碳发展,要以低碳能源系统、低碳技术体系和低碳产业结构为基础,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核心,建立与低碳要求相适应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政策法规体系,不断提高碳利用率和可再生能源比重,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逐步使经济发展摆脱对化石能源的依赖,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

  调整淘汰落后产能。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等手段,加快调整淘汰高能耗、高污染、高危险和低效益的劣势企业、劣势产品和落后工艺,重点关停和淘汰零星化工、纺织印染、皮革制造等行业,大幅缩减危险化学品生产和仓储企业数量,实现电镀、热处理、锻造、铸造等四大加工工艺总量压缩一半。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电力"上大压小"任务。

  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建立全市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控平台。深入推进工业节能,完善重点用能单位能效管理,推进能源审计、对标管理和清洁生产,实施工业用电设备节电、工业锅炉节能等技改专项工程。强化建筑节能,新建建筑全面实行65%的节能标准,加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提高建筑用能管理水平。加强交通节能,鼓励和引导市民绿色出行,有序发展公共租赁自行车,积极推广节能环保型交通运输工具和运输方式。对机关、学校、医院、商场、旅游宾馆等公共机构和大型公共建筑,实施能耗定额管理制度。

  推广节能低碳技术和产品。加快节能、低碳、环保技术开发和产品推广,探索推进碳捕获与封存技术的研发和试点。实施节能环保产品惠民工程,全面推广节能汽车、节能空调、高效照明、节能燃气灶等节能环保器具。

  健全节能降耗长效机制。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坚持节能措施与项目建设同时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制度,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评制度,严格实施强制性能耗标准和能效标识制度。强化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完善节能法规和标准。健全节能市场化机制,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培育一批大型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运用价格、财税等手段推进节能降耗,完善重要能源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健全体现差别化、限制性、惩罚性的价格政策。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倡导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综合运用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节约能源和提高能效、增加森林碳汇等多种手段,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探索建立低碳产品标准、标识和认证等制度。鼓励碳金融市场发展,探索开展节能量和碳排放交易试点。加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开展气候变化科学研究、观测和影响评估,增强应对极端气候事件能力。开展低碳发展试点。

  第二节 让城市资源更加有效利用

  坚持开发和节约并举、节约优先,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努力让垃圾转化为资源,让各类资源发挥更高效用。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土地利用制度,强化用地节地责任和考核,健全节约土地标准,分类设定基本农田、基础设施、产业、生态等不同领域用地的控制线。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确保新增工业用地落在规划工业区块范围内,适度提高产业园区的开发强度,探索土地出让弹性年期制度。积极盘活存量土地资源,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促进低效土地二次开发。加强地下空间总体规划、综合开发、集约化利用和整体性保护,加快推进轨道交通站点综合开发。

  建设节水型社会。加强节水型城区建设,实施节水示范工程,推广雨水、河水、中水等替代水源利用,全面推广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等市政公用行业计量用水,大力应用和推广节水技术。到2015年,单位生产总值用水量比2010年下降20%以上。

  推进资源综合利用。鼓励和引导绿色消费,严格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大力削减一次性用品使用,推广清洁生产和再制造生产模式。积极推广各种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支持一批技术先进、环保达标、资源回收率高的可再生资源利用企业发展,建设若干个"城市矿产示范基地"。

  提高垃圾处置水平。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要求,完善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提高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利用水平,着力降低人均生活垃圾处理量。推进落实"一主多点"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布局,加快建设老港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着力推进郊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大垃圾处理污染防治力度。深化完善生活垃圾处理环境补偿机制。推进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确保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全面安全处置。

  专栏9-2生活垃圾减量

  推进生活垃圾减量,是倡导低碳生活、提升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客观需要。"十二五"期间,要建立社会化的、覆盖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从源头避免和减少生活垃圾产生。坚持生活垃圾"大分流、小分类"的源头分类基本模式,建立健全生活垃圾专项分流处理系统,逐步建立日常生活垃圾投放、收运、处理的全过程分类系统,2015年,争取人均生活垃圾处理量控制在0.8千克/日左右,比2010年减少20%以上。

  第三节 让城市环境更加天蓝水清

  坚持防治结合、预防为主,强化污染源头控制,注重环境协同治理,继续滚动实施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有效改善环境质量,努力让空气更加清新、让河水更加清澈。

  综合治理水环境。有效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污染物排放总量,推进污水处理厂和收集管网建设,完成白龙港污染处理厂扩建二期、白龙港南线东段及郊区污水管网工程,实施初期雨水处理和雨污混接改造,基本完成全市建成区直排污染源截污纳管。加快竹园污泥处理工程、郊区污水厂污泥处理工程建设,在全国率先实现污水厂污泥基本有效处理。提高城镇排水和区域除涝能力,基本消除中心城区排水系统盲点和低标准状况。加强河道整治和生态修复,重点推进藻浜、淀浦河等骨干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实现城乡河道水质稳中有升,全面消除黑臭。落实国家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确保完成整治任务。

  改善空气质量。协同控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多种大气污染,有效缓解酸雨、灰霾、臭氧等复合型污染。推进燃煤电厂脱硝和高效除尘改造,钢铁行业全面实施烧结机烟气脱硫,石化、钢铁等行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控制。全面实施中小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推进工业锅炉及炉窑的烟气脱硫、低氮燃烧和高效除尘改造。加强流动源污染控制,推行机动车尾气检测维护(I/M)制度,实施新车国V排放标准。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禁止秸秆焚烧。

  强化环境治理。加强对重大环境风险源的动态监测和风险预警及控制。强化环保责任制和执法监督,健全重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探索完善环保违法信息披露、排污权交易和抵押制度。提高排污收费标准,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及处罚制度。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实行严格的环保准入,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建立多元环保投融资机制,环保投入相当于全市生产总值比例保持在3%左右。加强流域、区域环境合作和污染联防联控。加强杭州湾北岸化工集中区、宝山南大地区、高桥石化地区、青东农场等重点地区的环境综合整治。积极防治噪声污染、辐射污染。

  第四节 让城市生态更加清新宜人

  加强多层次、成网络、功能复合的基本生态网络建设,充分发挥耕地、林园地、绿地和湿地的综合生态功能,加强生态保护,维护生态安全,努力营造良好的绿色生态环境。

  拓展城市绿色空间。推进大型公共绿地、楔形绿地以及新城、小城镇和大型居住区绿地建设,基本建成外环绿带工程,启动建设郊环绿带。大力推广屋顶、墙体等立体绿化。启动中心城区林荫大道建设工程,优化行道树品种结构,增加高大乔木树种比例。加大老公园改造力度,完善镇级公园体系。加快建设生态公益林和生态廊道,适度发展经济果林,积极推进农田林网和郊区"四旁"林建设。合理开放和利用郊区生态林地资源,选择部分具备条件的生态公益林和湿地改造为郊野公园,扩大市民群众游览休闲的生态空间。建设林业"三防"体系工程。到201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15%,绿化覆盖率达到38.5%。

  保护海洋生态和滩涂湿地。科学开发利用滩涂资源,实施湿地动态保护,实现湿地保有量动态平衡。加强野生动植物及栖息地保护,推进崇明东滩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九段沙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和金山三岛自然保护区建设。坚持海陆统筹,制定和实施海洋发展战略,完善海洋功能区划,科学规划海洋经济发展,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保护海岛、海岸带和海洋生态环境。

  建设崇明生态岛。加快实施崇明生态岛建设纲要,加强水资源、水环境和绿化林业建设,完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推动陈家镇、东滩生态建设和低碳发展,积极推进崇明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促进崇明岛、长兴岛、横沙岛联动发展,着力提高生态环境品质,打造市民群众休闲度假的生态后花园。

图9-1基本生态网络结构规划示意图

(责任编辑:尹彦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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