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是保证公开透明。根据《办法》,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的轮候和配租的相关工作,主要通过市主管部门统一建立的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和管理信息平台开展,包括轮候申请的网上填报,轮候信息的网上查询、配租公告的发布、受理、配售、监督等相关环节,均借助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和管理信息平台具体实施,上述过程及配租结果均在网上向全社会公开,大幅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也极大的增强了相关工作的公开透明,促进了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制度的公平、公正。
六是强化政府监督。主管部门在完成配租、签订租赁合同时对承租人资格进行实质性审查。对不诚信申报者取消其承租资格,并依法实施处罚及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此外,在轮候及租赁期间,主管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住房、计划生育、人才认定、户籍、婚姻、社会保险、低保低收入认定、抚恤定补优抚和残疾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核查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主管部门将依法取消申请人的轮候资格,并依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规定依法予以处理。
七是力求便捷高效。鉴于以计分轮候方式需甄别、审核信息繁多,既容易导致不公,又不利于鼓励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主动参与轮候。因此,为便于掌握公共租赁住房的现实需求,着眼于可操作性,并考虑到实施轮候制度前期可能存在大规模申请的情形,《办法》将轮候分为首次轮候和日常轮候。首次轮候以入户时间及首次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作为排序依据;日常轮候以申请时间作为排序依据。同时,为切实提高选房工作效率,尽可能降低弃选率,综合考虑选房工作成本,《办法》还提出了依次自主选房、依次抽签选房、计算机自动编配选房等多种符合公平原则的选房方式。
2013年2月6日
(责任编辑:吴肖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