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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办法
(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相关规定,为建立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机制,规范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活动,我局牵头起草了《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办法》的必要性
(一)加快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的需要。根据《深圳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2011—2015)》,规划期间计划竣工保障性住房约21万套,竣工规模较“十一五”期间增加近10倍。从今年开始,我市将迎来保障性住房竣工和分配的高峰期。仅2012年,我市保障性住房的竣工数量可达到1万套,可供应保障性住房2万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将作为“十二五”规划期间保障性住房的主要供应方式之一,规模占保障性住房供应总量的60%左右。因此,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将面临大规模竣工后的分配,亟需建立一个高效、有序的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机制。
(二)确保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公平的需要。确保公平、公正、阳光是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的生命线,也是当前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重中之重。制定和实施《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办法》,有利于建立公平、公正、阳光、透明的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和配租机制,给予广大住房困难群众以合理预期,最大程度的维护广大住房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确保分配过程的公开阳光,提升配租过程和结果的公信力。
(三)实现公共租赁住房的以需定建的需要。《办法》出台后,将全面建立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及时掌握公共租赁住房的潜在需求,包括申请人数量和结构、地域需求、户型需求等,从而切实解决当前大规模建设保障性住房所面临的需求不清、结构不明等现实问题,真正做到“以需定建”。
通过制定《办法》,能够建立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的轮候配租机制,进一步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的轮候和配租行为,同时也为今后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配租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这一规定作为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制度创新的重大成果,将与《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与配售办法》共同构成比较完善的深圳住房保障轮候制度体系,对于建立全面和完整的住房保障轮候库具有非常重大的现实意义。
(责任编辑:吴肖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