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保障和改善民生
全面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
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完善符合省情、覆盖城乡、比较完整、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政府保障能力和水平,让发展改革成果更好地惠及全省人民。
一、千方百计扩大就业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必须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使就业更加充分,劳动关系更加和谐。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坚持经济发展与增加就业相结合,努力实现经济与就业的同步增长。结合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不断开拓新的就业领域。在大力发展技术密集型产业和资金密集型产业的同时,积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加快发展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充分发挥非国有经济吸纳就业重要渠道作用。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实行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财政公共投资向小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倾斜。实行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鼓励企业吸纳重点群体人员就业。实行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的金融支持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对劳动者创业提供小额担保贷款等金融服务,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
扶持重点群体就业。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的首位,加强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鼓励引导大学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小企业就业,支持自主创业;完善就业援助政策,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帮助困难群体就业;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稳定有序转移就业。积极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工作。
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健全政府宏观调控、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中介组织规范服务的人力资源市场运行机制,加大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平台投入,全面推进就业服务专业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职业培育网络,加强就业指导。继续组织实施下岗失业人员转业转岗就业培训,切实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积极组织创业培训,全面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依法规范企业劳动用工及劳务派遣行为,健全劳动标准,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建设,妥善处理增加劳动者工资、改善劳动条件与促进企业发展的关系。加强劳动执法,完善劳动争议仲裁机制,加大劳动监察查处力度,帮助农民工解决劳资纠纷,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发挥工会和行业组织作用,努力形成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促进劳动关系更加和谐。
二、努力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把城乡居民收入普遍较快增长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之一,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按照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平等协商确定、政府监督指导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工资指导线,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积极稳妥推进各类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完善职工工资决定机制、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拓宽居民投资渠道,创造条件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完善公务员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全面实施绩效工资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
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完善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保障技术成果在收入分配中的份额。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有效调节过高收入,使低收入者收入明显增加,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贫困人口显著减少,逐步缩小城乡、地区、行业和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
完善国有企业工资和收益分配制度。改革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完善对国有大企业大集团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政策,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健全国有企业分红机制,通过向社保基金划转权益、向公共预算调入部分收益等方式,建立居民分享国有企业利润的有效途径。
三、促进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把加快贫困地区发展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中之重,加大扶贫开发力度,集中解决基础设施滞后、产业基础薄弱、技能人才匮乏、公共服务能力不足等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提高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发展能力。
加大扶贫开发投入。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和社会资源,切实改善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基本农田和农田水利建设,力争实现人均1亩经济园(林),基本解决饮水安全和无电自然村用电问题,全面改善乡村道路,完成25万户危房改造。完善教育、卫生、广播电视、文化、通信等公共服务体系。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全面提高贫困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能力和水平,实现全覆盖。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合理提高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
培育发展区域特色产业。积极扶持适合贫困地区发展的优势产业,建设一批蔬菜瓜果、畜禽养殖、干鲜果品等特色产品生产大县,培育支撑贫困地区健康发展的特色支柱产业。继续实施整村推进工程,分期分批完成3000个重点村整村脱贫;深入抓好扶贫开发“细胞工程”,重点扶持30万个贫困户家庭增收项目。
实施扶贫培训“雨露”计划。以提高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为目标,通过直接补助等方式,对扶贫开发重点村初高中毕业生进行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对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对有外出就业意愿的劳动力实施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力争每户有1名转移劳动力或掌握1-2项实用技能的劳动力。
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继续组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和经济实力较强的县(市、区)开展对口帮扶。对生存条件恶劣、地质灾害频发和生态保护重点区域的扶贫开发重点村和贫困人口继续实施移民扶贫,引导贫困户向小城镇、工业小区和中心村集聚,确保特殊困难地区的贫困群众稳定脱贫。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继续开展以工代赈扶贫工程,增加贫困人口劳务收入。到2015年,全省农村贫困人口减少50%,贫困地区农民收入增幅明显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四、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按照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要求,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优化教育布局和结构,健全教育投入机制,全面提升教育质量。教育发展主要指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提高九年义务教育质量,巩固率达到94%;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毛入学率达到37%。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10.5年,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15%以上。
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儿童毛入园率达到70%。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建立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推动农村幼儿园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保证农村留守儿童接受学前教育。
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合理配置义务教育资源,加快缩小校际、城乡和区域差距。加快薄弱学校改造,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积极推进农村中小学校舍标准化和办学条件均等化。科学设置课程难度,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宿需求。提高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完善职业教育体系,使职业教育办学规模、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大力改善办学条件,提升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推进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费进程。创新职业教育发展方式,推广研发、知识教育、技能训练相结合的培养模式,推进职教集团和职教中心建设。
提升高等教育水平。坚持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全面提升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能力。抓好“211工程”和省部共建工作,实施重点学科建设对标升级行动计划,努力使特色学科达到国内一流水平,重点学科和重点发展学科达到国内同类院校一流水平,力争建成2-3所国内知名的高水平大学。调整优化学科结构,扩大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多的高素质人才。进一步加强高校科技创新基础条件建设,在重点领域组织开展重大课题研究,大幅度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
构建完备的教育体系。健全更加符合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促进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融通,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有效衔接。加快发展继续教育,建立广覆盖、多形式、更便捷的继续教育网络,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
加强教育基础建设。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业务水平,鼓励优秀人才终身从教,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增加教育经费投入,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例明显提高。创新教育发展模式,完善人才培养、教育管理和办学体制,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质量评价、考试招生制度。
五、加快发展卫生和体育事业
把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以“病有所医”为目标,加快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优先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大力发展健康产业,创建健康城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全省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6岁左右。
创建健康城市。开展“健康河北、幸福人民”行动。落实《河北省爱国卫生条例》,全方位开展健康教育行动、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卫生达标活动。全面开展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镇村、健康家庭建设活动,提高城乡居民整体健康水平。城乡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70%以上;城镇单位和社区60%以上达到市级卫生标准,20%以上达到省级卫生标准;1-2个设区市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其他设区市达到省级卫生城市标准。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推进五项重点改革。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巩固完善新农合制度。逐步提高城镇居民和新农合的筹资标准及保障水平。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达到全省农村居民纯收入的5%或不低于300元,实现门诊统筹全覆盖,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70%,重大疾病住院报销比例不低于80%。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完成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健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机制,完善药品配送供应保障体系,保障用药安全。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新增医疗卫生资源重点向基层倾斜,力争农村卫生服务全面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街道覆盖率达到100%。完成县级医院二级甲等标准化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任务。加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能力建设。实施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农村卫生院工程,抓好乡村医护人员培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每个行政村有1个标准化卫生室、1名具备执业资格的医生,推进“大学生村医”行动计划。完善省、市、县三级卫生信息服务平台。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编制实施全省卫生监督、妇幼保健、职业病防治体系建设方案。健全医疗紧急救援体系,各设区市独立设置120急救中心,各县(市)每20万人设置1个分站或网点,每5万人配备1辆救护车,急救半径缩短到5-8公里。推进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等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对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等6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积极防治重大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地方病和精神疾病。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鼓励民间资本和外资举办医疗机构,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
振兴中医药事业。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省、市、县各办好一所公立中医院,打造名医、名院、名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标准化中医科,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提供中医药服务。推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加强中医特色专科建设,培养技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加强中药资源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利用,推进质量认证和标准建设,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水平。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品种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加快体育事业发展。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深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加快体育健身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各设区市均建有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和体育健身公园,县(市、区)普遍建有综合性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城市街道、农村乡镇和60%的行政村建有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全省社会体育指导员总数达到5万人。提高竞技体育实力,加强后备人才培养,做强优势项目,基础大项和集体球类项目有较大突破,全面提高河北省奥运会和全运会成绩。
大力发展健康产业。制定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推动医疗保健康复健身产业加快发展。提高特色健康产业品牌的示范带动作用,延伸健康产业链条。树立科学健身理念,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普及“药食同源”知识。在环首都绿色经济圈,建设5个布局合理、规模化的医疗、健身、康复基地。加快发展体育产业,打造“环京津体育健身休闲圈”,培育一批体育产业园区、示范区和体育品牌,体育彩票销售力争达到120亿元,努力提高体育产业竞争力。
六、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加强人口计生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健康发展。继续实行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积极推进人口计生服务体系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优生促进工程,加强出生缺陷干预能力建设,全面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实施生殖健康促进计划,确保育龄妇女每年享受一次生殖健康检查免费服务,实现计划生育基本技术免费服务全覆盖。综合治理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落实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政策。继续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和少生快富工程。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全员人口统筹管理信息系统。到“十二五”末,全省总人口控制在7400万人以内,年均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13%。以内。
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坚持男女平等、儿童优先,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认真组织实施妇女儿童专项规划,切实保障妇女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男女两性平等获得就学、就业、医疗、社会保障、婚姻财产、土地权益和参与社会事务的权利,重视妇女人才的培养使用,提高妇女参政比例。确保妇女每两年享受一次免费妇科病检查。重点建设好市、县青少年宫,60%以上城乡社区建立一所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游戏、娱乐、教育、卫生、社会心理支持和转介等一体化服务的儿童友好家园。依法保障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优化儿童成长环境。
积极发展老龄事业。主动应对人口老龄化,营造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社会氛围。健全养老设施和服务网络,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提升养老设施和网络服务功能。建立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和高龄老人津贴制度,提高对失能老人的护理服务和农村空巢老人帮扶服务水平。鼓励社会力量创办福利机构,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发展机构养老、居家养老,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省、市、县都建有示范性老年服务中心,城市街道社区和有条件的行政村建立老年人服务站。
积极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残疾人医疗康复、生活保障、教育培训、就业、脱贫解困、托养、住房保障、服务设施、文化体育、助残环境等助残工程。把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基层、落到实处,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七、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
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把住房保障作为履行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责,加快建立以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保障体系,多渠道筹集廉租房房源,完善租赁补贴制度,稳步扩大覆盖范围。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使其成为保障性住房的主体。出台《河北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对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家庭50平方米以下)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应保尽保,五年累计新建城镇保障性住房130万套。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建设用地,要达到当年住宅建设用地总量的25%以上,并落实到具体地块,优先供应。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认真落实税费减免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及棚户区改造,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建设。各地都要组建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公司,建立稳定的融资和房源筹集机制。提高保障性住房建设水平,规范分配和使用管理。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重点解决享受抚恤补助的伤残军人、烈属、在乡老复员军人等优抚对象,以及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增加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给。落实差别化的税收信贷政策,支持居民合理住房需求,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管体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快推进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开放房地产市场,引进战略投资者。
八、提升社会保障能力和水平
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核心,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初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的目标,建立健全养老、医疗、最低生活保障等各项社会保障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努力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进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解决社会保障历史遗留问题。推动非公有制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参加保险。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鼓励商业保险公司提供与社会保障相衔接的产品和服务。城镇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人数分别达到1280万人、3570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0%以上,新农合参合率稳定保持在95%以上。
提高社会保障统筹层次。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为基础养老金纳入全国统筹创造条件;积极开展失业保险市级统筹试点,逐步过渡到省级统筹;工伤保险实现省级统筹;医疗、生育保险实现市级统筹。
搞好社会保障制度衔接。加强社会保障制度统筹,整合公共服务资源,逐步统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积极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实现精准管理。完善各项社保关系跨区域转移接续办法,实现各类人员社会保险关系省内无障碍接续。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制度,完善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管体系,确保基金安全。
建立城乡一体的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规范家庭收入核算办法,科学制定保障标准,建立与物价增长挂钩调节机制和与全国同步增长机制,提高保障水平。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提高供养标准,使其达到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新建150所敬老院,改扩建280所敬老院,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75%。
建立健全城乡救助体系。完善城乡特困群众医疗救助政策,切实加强救灾救济、教育、司法、住房等专项救助。建立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与人民生活水平同步增长机制。提高儿童福利保障水平,加强孤儿养育机构建设,完成“儿童福利设施建设蓝天计划”,实施“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建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大力兴办社会慈善事业,逐步健全慈善组织网络。
九、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省建设
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动态监管。开展主要农产品种养基地环境监测和重点污染源监控,依法划分并严格监管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落实农产品生产记录、质量检测和追溯管理制度,强化种养环节质量控制,规范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加大对食品集中生产加工区域、食品生产加工大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高风险点的监管力度。强化食品药品原材料购入、生产过程、关键控制点、产品出厂等重点环节的检验监管。加强对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和基本药物的质量安全监管,实施基本药物电子监管码制度,对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实施全过程实时监控。
加快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完善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实现市、县农产品综合质检站全覆盖;加强重点食品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提升改造省、市药品和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对基本药物和用于急救、维持生命医疗器械实行抽检全覆盖。建立食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强化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预警,预防食品药品质量问题的发生。开展药品质量标准研究评估,提高河北省药品质量标准。
严厉打击违法企业和违法行为。加快食品药品安全地方立法,完善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体系。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严防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饮食放心无忧、用药安全有效。
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发挥监管部门监管职责和行业协会职能,强化企业责任,完善食品药品诚信管理体系。整合各类管理资源,建立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机制,建立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经营保证、监测预警、社会监督、应急处理和责任追究机制。
十、营造蓝天碧水生活环境
改善城乡生活环境。实施城市“气(汽)化”行动,推进城市粉尘污染和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加强建筑施工、工业生产和社会生活噪声以及餐饮业油烟的环境监管。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污水处理设施利用率,推进城市中水回用、雨洪水利用、生态补水等工程,建设和修复城市水生态系统。抓好城镇周边、乡村、交通干线和河渠两侧、水库周围等重点区域造林绿化。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开展清洁田园、清洁水源和清洁家园行动。建立土壤污染防治和修复机制,开展土壤污染修复工程试点。
严格水源地保护。实施严格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坚决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加强水源地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完善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体系,健全水源地生态环境监察制度和执法体系。实施水源地安全防护、生态修复、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等工程。制定完善水源地污染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水源地环境风险评估。加强南水北调沿线环境风险管理,确保用水安全。
解决好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实施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继续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推广农村集中连片供水,解决好1941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
专栏9 民生工程
1.扩大就业工程。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工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工程,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工程,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程。
2.增收富民工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设,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和分类管理制度建设,国有企业收益分享划转机制建设。
3.脱贫致富工程。整村推进工程,扶贫开发细胞工程,产业化扶贫工程,移民扶贫工程,“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工程,社会扶贫工程,连片开发扶贫工程。
4.教育提升工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农村边远艰苦地区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高水平大学和强势特色学科建设工程,高等教育质量提高工程。
5.医疗健康工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医疗紧急救援体系建设,卫生应急能力建设,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建设,职业病防治体系建设,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建设,环首都医疗健身康复基地建设,应急冷背药品保障基地建设。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工程,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全民健身路径工程,省会体育中心建设,省自行车中心、省射击中心迁建。
6.人口计生工程。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工程,优生促进工程,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少生快富工程,儿童友好家园建设工程,养老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工程。
7.安居保障工程。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棚户区改造(危陋住宅区改建)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工程。
8.社保扩面工程。异地就医结算中心建设工程,工伤康复中心工程,社会保障“一卡通”工程,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工程,五保供养建设工程,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搬迁工程,民政信息化建设工程(金社工程)。
9.食品药品放心工程。食品药品监督指挥系统建设工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建设工程,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工程。
10.蓝天碧水工程。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工程,土壤污染修复试点工程,造林绿化工程,城市水生态系统修复工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重点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责任编辑:尹彦宏)